机构简介编辑本段回目录
中国地震局是管理全国地震工作、经国务院授权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中国地震局成立于1971年,时称国家地震局,1998年更名为中国地震局。
中国地震局现任局长为陈建民。
内设机构编辑本段回目录
主要职能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并负责对重大决定事项及领导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催办;承担秘书、机要、值班、文书、信访、保密、机关财务、房产管理和总务等工作;负责对国务院及地震系统外的地震应急、联络、接待及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局重大会议和活动;管理档案、收发、机要通信、文印、保卫和综合办等工作。
发展与财务司
主要职能
组织编制国家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重点项目的实施;管理、监督局属单位地震事业费、基本建设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省级地震局和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规划计划、财务、基建、技术装备及国有资产;完善地震系统防震减灾计划和财务管理体制;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监测预报司
主要职能
管理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拟定全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国地震监测信息系统;提出全国地震趋势预报和确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并组织监督有关震情跟踪;负责组织有关重点项目的实施;承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灾情处理事务;对地震震情和灾情进行速报;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提出对国内破坏性地震所作出快速反应的措施建议;拟定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建立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备案制度;负责地震应急与地震现场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督导大中城市的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首都圈示范区有关工程项目;承担国际禁止核试验的地震核查工作。
震害防御司(法规司)
主要职能
指导全国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拟定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研究提出地震灾区重建防震规划的意见;负责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地震安全性能评价、震害预测、大中城市防震减灾示范区研究等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防震减灾救助和装备技术开发研究;拟定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震法规和地震行业标准;承担防震减灾的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指导省级以下地震工作机构的工作;指导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震灾应急救援司
一、主要职能
负责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管理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汇集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管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
人事教育和科技司(国际合作司)
主要职能
承担地震系统人事制度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承办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承办管理全局系统劳动工资、劳保福利、教育、科技干部职称评骋和专家管理工作,指导省级以下地震工作机构的相应工作;编制地震系统人才发展与教育培养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局机关人事工作;指导局属院校的工作。拟定地震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指导地震系统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地震科学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重大地震科技攻关;负责管理火山、水库地震方面重点项目和地震基础探测工作;负责管理地震科技信息、期刊、图书及资料;负责指导与管理局重点实验室,代管地震科学联合基金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地震科技成果的管理、推广与应用和科技保密工作,负责管理地震行业专利及知识产权;管理并协调与指导局系统科技开发工作;承担地震科技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拟定局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年度计划,审批和审核有关项目;负责对国外、境外破坏性大地震的快速反应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中央纪委驻中国地震局纪检组(监察司)
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违反党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局(司)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述。承办中央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职能职责编辑本段回目录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中国地震局是管理全国地震工作、经国务院授权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地震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震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国家防震减灾规划;拟定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建立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指导全国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研究提出地震灾区重建防震规划的意见。
(三)制定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
(五)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实施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双重领导,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与计划财务体制;指导省级以下地震工作机构的工作;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六)管理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国地震趋势预报意见,确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职责;对地震震情和灾情进行速报;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向国务院提出对国内外发生破坏性地震作出快速反应的措施建议。
(八)指导地震科技体制改革;拟定地震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地震科技研究与国家重点地震科技项目攻关;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助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指导地震科技成果的开发与应用;承担地震科技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国际禁止核试验的地震核查工作。
(九)指导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管理、监督地震事业费、基本建设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简介编辑本段回目录
陈建民 局长,党组书记
陈建民,男,汉族,1956年7月生,天津宁河人。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3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国家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地震地质专业研究生毕业,研究员。
1975年3月至1978年10月 北京顺义县牛栏山公社插队,北京工艺美术厂工人。
1978年10月至1982年8月 北京大学地质系地震地质专业学习
1982年8月至1983年8月 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工作
1983年8月至1994年6月 国家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研究生,技术干部,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
1994年6月至1998年10月 国家地震局科技监测司监测处处长,预测预防司副司长
1998年10月至2000年11月 中国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主任
2000年11月至2001年6月 中国地震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1年6月至2004年11月 中国地震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4年11月 中国地震局局长、党组书记
刘玉辰 副局长,党组成员
刘玉辰,男,汉族,1952年9月生,河北任丘人。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78年1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数学力学系,2003年1月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研究员。
1969年9月至1974年10月 内蒙古兵团战士
1974年10月至1978年2月 北京大学数学力学系学习
1978年2月至1980年1月 北京市地震队计算机组工作
1980年1月至1986年6月 国家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工作
1986年6月至1999年3月 国家地震局(1998年改为中国地震局)科技监测司开发处干部,震害防御司开发处副处长、处长,震害防御司副司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9年3月起 中国地震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赵和平 副局长,党组成员
赵和平,男,汉族,1957年5月生,河北涉县人。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国家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研究生毕业,研究员。
1974年8月至1976年10月 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县插队
1976年10月至1978年9月 内蒙古自治区冶金地质勘探公司工人
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 北京大学地质系地震地质专业学习
1982年7月至1985年7月 国家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研究生
1985年7月至1988年12月 国家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1988年12月至2000年11月 国家地震局(1998年改为中国地震局)科技监测司助理研究员,计划财务司副处长、处长、副司长、司长
2000年11月至2002年1月 中国地震局党组成员、规划财务司司长
2002年1月起 中国地震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修济刚 副局长,党组成员
修济刚,男,汉族,1956年8月出生,北京市人。198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月参加工作,1982年1月北京大学地球物理系本科毕业,1998年6月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系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研究员。
1975年1月至1978年1月 北京市第41中学教师、团委书记
1978年1月至1982年1月 北京大学地球物理系地球物理专业学习
1982年1月至1986年5月 国家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观测员
1986年5月至1989年2月 国家地震局科技监测司一处工作人员
1989年2月至1994年6月 国家地震局科技监测司监测处、预报处副处长、处长
1994年6月至1996年10月 国家地震局计划财务司副司长
1996年10月至2004年3月 北京市地震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
2004年3月至2005年8月 中国地震台网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
2005年8月起 中国地震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张友民 中纪委驻中国地震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张友民,男,汉族,1953年8月出生,北京市人。197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3月上海外国语大学西俄语系毕业,同年参加工作。
1980.03-1981.05 中联部拉丁美洲研究所第四研究室办公室干部
1981.05-1987.11 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科研组织处干部、副处长
1987.11-1993.02 监察部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案件管理处处长
1993.02-1994.12 中纪委办公厅案件管理处处长
1994.12-1996.10 中纪委办公厅副局级检查员、监察专员
1996.10-1999.02 中纪委办公厅副主任
1999.02-2000.04 中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正局级检查员、监察专员
2000.04-2003.06 中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
2003.06-2005.09 中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兼中纪委、中组部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
2005.09-2005.11 中纪委、中组部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
2005.11- 中纪委驻中国地震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1966.10—1967.11
历任领导
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局
负责人:张魁三
1967.03—1967.11
国家科委京津地区地震办公室
主 任:吕有佩
1967.12—1969.07
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地震办公室(对外称国家科委地震办公室)
主 任:吕有佩(后离任)
副主任:张魁三
1969.07
中央地震工作小组
组 长:李四光
副组长:刘西尧
组 员:高 林 张魁三 沈振东 李希文 王树华
1969.09—1970.02
中央地震工作小组办公室(简称:中央地办,是中央地震工作小组办事机构)
正军代表:娄生辉
副军代表:王克仁
临时工作班子组长:张魁三
副组长:刘英勇
1970.02—1971.08
中央地震工作小组办公室
军代表:董铁城
副主任:张魁三 刘英勇
1971.08—1974.02
国家地震局
局 长:刘英勇
副局长:卫一清 张魁三
军代表:董铁城
1974.02—1975.11
党的领导小组组长:胡克实
副组长:刘英勇 卫一清
局 长:刘英勇
副局长:卫一清 张魁三
负责人:查志远 王廷芳 朱凤熙(1974.12)
1975.11—1976.11
党的领导小组组长:胡克实
副组长:刘英勇 卫一清 苏 展(1975.08)
局 长:刘英勇
副局长:卫一清 张魁三
负责人:查志远 王廷芳 朱凤熙
1976.11—1977.06
党的领导小组组长:胡克实
副组长:刘英勇 卫一清 苏 展
政委:周 村
局长:刘英勇
副局长:卫一清 张魁三
负责人:查志远 王廷芳 朱凤熙
1977.06—1977.10
党的领导小组组长:李建平
第一副组长:周 村
副组长:安启元 卫一清 苏 展
政 委:周 村
局 长:李建平
副局长:安启元 卫一清
负责人:丁国瑜1977.10—1978.05
党组书记:李建平
第一副书记:周 村
副书记:安启元 卫一清 苏 展
政 委:周 村
局 长:李建平
副局长:安启元 卫一清
负责人:丁国瑜
1978.05—1979.09
党组书记:邹 瑜
党组副书记:安启元
局 长:邹 瑜
副局长:卫一清
负责人:袁维丹(1978.11) 丁国瑜
1979.09—1980.11
党组书记:邹 瑜
党组副书记:安启元 袁维丹
局 长:邹 瑜
副局长:安启元 卫一清 袁维丹 马杏垣
负责人:丁国瑜
1980.11—1981.06
代理党组书记:安启元
党组副书记:袁维丹
党组纪检组组长:袁维丹(兼)
代理局长:安启元
副局长:卫一清 袁维丹 马杏垣
负责人:丁国瑜
1981.06—1982.08
代理党组书记:安启元
党组副书记:袁维丹
党组纪检组组长:袁维丹(兼)
代理局长:安启元
副局长:卫一清 袁维丹 马杏垣 丁国瑜
1982.08—1983.05
党组书记:安启元
党组成员:林庭煌 高文学 丁国瑜
局 长:安启元
副局长:林庭煌 高文学 丁国瑜
顾 问:卫一清 袁维丹
1983.05—1985.02
党组书记:安启元
党组成员:林庭煌 高文学 丁国瑜
局 长:安启元
副局长:林庭煌 高文学 丁国瑜
顾 问:卫一清 袁维丹
1985.02—1986.02
党组书记:安启元
党组成员:高文学 丁国瑜 陈 颙
局 长:安启元
副局长:高文学 丁国瑜 陈 颙
顾 问:卫一清 袁维丹
1986.02—1986.05
党组书记:安启元
党组成员:高文学 丁国瑜 陈 颙 周 锐
局 长:安启元
副局长:高文学 丁国瑜 陈 颙 周 锐
1986.05—1986.11
党组书记:安启元
党组成员:高文学 丁国瑜 陈 颙 周 锐
纪检组组长:周 锐(兼)
局 长:安启元
副局长:高文学 丁国瑜 陈 颙 周 锐
1986.11—1988.07
党组书记:安启元
党组成员:高文学 陈 颙 周 锐
纪检组组长:周 锐(兼)
局 长:安启元
副局长:高文学 陈 颙 周 锐
顾 问:丁国瑜
1988.07—1989.10
局 长:方樟顺
副局长:高文学 陈 颙 周 锐
1989.10—1990.11
党组书记:方樟顺
党组成员:陈章立 陈 颙 周 锐
局 长:方樟顺
副局长:陈章立 陈 颙 周 锐
1990.11—1991.10
党组书记:方樟顺
党组成员:陈章立 陈 颙 何永年
局 长:方樟顺
副局长:陈章立 陈 颙 何永年
1991.10—1992.08
党组书记:方樟顺
党组成员:陈章立 陈 颙 何永年
党组纪检组组长:陈章立(兼)
局 长:方樟顺
副局长:陈章立 陈 颙 何永年
1992.08—1995.08
党组书记:方樟顺
党组成员:陈章立 陈 颙 何永年 葛治洲
党组纪检组组长:陈章立(兼)
局 长:方樟顺
副局长:陈章立 陈 颙 何永年 葛治洲
1995.08—1996.01
党组书记:陈章立
党组成员:陈 颙 何永年 葛治洲
党组纪检组组长:陈章立(兼)
局 长:陈章立
副局长:陈 颙 何永年 葛治洲
1996.01—1996.11
党组书记:陈章立
党组成员:何永年 葛治洲 汤 泉 岳明生
党组纪检组组长:陈章立(兼)
局 长:陈章立
副局长:何永年 葛治洲 汤 泉 岳明生
1996.11—1998.03
党组书记:陈章立
党组成员:何永年 葛治洲 汤 泉 岳明生
党组纪检组组长:岳明生(兼)
局 长:陈章立
副局长:何永年 葛治洲 汤 泉 岳明生
1998.03—1999.03
党组书记:陈章立
党组成员:何永年 葛治洲 汤 泉 岳明生
党组纪检组组长:岳明生(兼)
局 长:陈章立
副局长:何永年 葛治洲 汤 泉 岳明生
1999.03—1999.06
党组书记:陈章立
党组成员:何永年 汤 泉 岳明生 刘玉辰
党组纪检组组长:岳明生(兼)
局 长:陈章立
副局长:何永年 汤 泉 岳明生 刘玉辰
1999.06—2000.11
党组书记:陈章立
党组成员:何永年 汤 泉 岳明生 刘玉辰 李友博
党组纪检组组长:李友博
局 长:陈章立
副局长:何永年 汤 泉 岳明生 刘玉辰
2000.11—2001.04
党组书记:陈章立
党组成员:何永年 汤 泉 岳明生 刘玉辰 李友博
陈建民 赵和平
党组纪检组组长:李友博
局 长:陈章立
副局长:何永年 汤 泉 岳明生 刘玉辰 陈建民
2001.04—2001.06
党组书记:陈章立
党组成员:何永年 汤 泉 岳明生 刘玉辰 李友博 陈建民 赵和平
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李友博
局 长:陈章立
副局长:何永年 汤 泉 岳明生 刘玉辰 陈建民
2001.06—2001.07
党组书记:陈章立
党组副书记:陈建民
党组成员:何永年 汤 泉 岳明生 刘玉辰 李友博 赵和平
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李友博
局 长:陈章立
副局长:陈建民 何永年 汤 泉 岳明生 刘玉辰
2001.07—2001.12
党组书记:陈章立
党组副书记:陈建民
党组成员:汤 泉 岳明生 刘玉辰 李友博 赵和平
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李友博
局 长:陈章立
副局长:陈建民 汤 泉 岳明生 刘玉辰
2001.12—2002.01
党组书记:宋瑞祥
党组副书记:陈建民
党组成员:汤 泉 岳明生 刘玉辰 李友博 赵和平
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李友博
局 长:宋瑞祥
副局长:陈建民 汤 泉 岳明生 刘玉辰
2002.01—2004.12
党组书记:宋瑞祥
党组副书记:陈建民
党组成员:汤 泉 岳明生 刘玉辰 李友博 赵和平
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李友博
局 长:宋瑞祥
副局长:陈建民 汤 泉 岳明生 刘玉辰 赵和平
2004.12—2005.08
党组书记:陈建民
党组成员:汤 泉 岳明生 刘玉辰 李友博 赵和平
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李友博
局 长:陈建民
副局长:汤 泉 岳明生 刘玉辰 赵和平
2005.08—2005.11
党组书记:陈建民
党组成员:岳明生 刘玉辰 李友博 赵和平 修济刚
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李友博
局 长:陈建民
副局长:岳明生 刘玉辰 赵和平 修济刚
2005.11—2008.1
党组书记:陈建民
党组成员:岳明生 刘玉辰 赵和平 修济刚 张友民
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张友民
局 长:陈建民
副局长:岳明生 刘玉辰 赵和平 修济刚
2008.1—
党组书记:陈建民
党组成员:刘玉辰 赵和平 修济刚 张友民
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张友民
局 长:陈建民
副局长:刘玉辰 赵和平 修济刚
历史沿革编辑本段回目录
地震灾害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危害极大,因此,党和政府历来对地震工作十分重视。早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国家在中国科学院内就设立了地震台站等地震工作机构,当时的主要任务是地震观测,现场考察、人才培训,但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人员和机构都比较分散。为了集中力量攻克难关,1953年11月,中国科学院决定成立“中国科学院地震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综合组、地质组和历史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计委审核重大项目提供咨询。60年代,我国地震进入活跃阶段,在周总理的亲自关怀下逐步建立起全国性的地震工作机构。
邢台地震后,根据周总理的指示,国家科委和中国科学院组成地震办公室。
1967年国务院决定在国家科委内设立“京津地区地震办公室”主管京津地区的地震预报工作;在国家建委内设立“京津地区抗震办公室”主管京津地区的地震预报工作。同年12月国家科委京津地震办公室与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局合并,成立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地震办公室。
1969年7月18日,渤海湾发生7.4级大地震,当天下午周总理接见地震工作者,作了“团结起来,共同对地震之敌”的指示,为了加强地震工作的统一领导,第二天组建了中央地震工作小组。
为了加强地震监测、预报、科研的集中统一管理,1971年8月2日国务院国发56号文,决定撤销中央地震工作小组办公室,成立国家地震局作为中央地震工作小组的办事机构,统一管理全国的地震工作,国家地震局由中国科学院代管。
国家地震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地震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国家地震局面立后,中国科学院的地球物理研究所、兰州地球物理研究所、昆明地球物理研究所、地质研究所、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兰州地质研究所、工程力学研究所、中南大地构造研究室等单位整建制划归国家地震局领导,与此同时还先后组建了兰州、新疆、成都、昆明、广州、福州、武汉、南京、沈阳九个地震大队,实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此外还组建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陕西、宁夏、山东、安徽、湖南、贵州、内蒙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震队。
1975年12月,国家地震局由中国科学院代管改为国务院直属局。
1977年11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地震局《关于加强地震预测预防工作的几项措施的请示报告》,批准除台湾省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建立了地震工作机构。
1983年机构改革时,经国务院国办发[1983]63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地震局关于省、市、自治区地震工作机构和管理体制调整改革报告的通知》,批准各省、市、自治区地震局(办)由以地方政府领导改为由国家地震局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机。
监测能力编辑本段回目录
我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由建国初期的科学行为,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数字化和自动化方向发展。30年前国家地震局成立初期,我国的地震监测能力还很有限,到1966年邢台地震时,我国仅有24个测震台组成全国地震基本台网,8个地磁台组成全国地磁基本台网。30年后的今天,中国地震局在全国建立了415个专业地震台站、20余个包含近300个站(点)的遥测地震台网、560余个地方、企业观测站(点),1200余部短波、超短波电台组成的地震数据信息通信网络。按观测类别分,专业台站(点)中:测震有近600个站(点)800套仪器,强震观测台(点)240个,形变有160个站(点)297套仪器,电磁有近150余个站(点)280余套仪器,地下流体有近110个站(点)200套仪器;地方、企业台站(点)中:测震有近220个站(点)250余套仪器,形变有60余个站(点)65套仪器,电磁有120余个站(点)125套仪器,地下流体有300余个站(点)313套仪器。
直到70年代末,我国的地震监测能力在部分重点危险区基本达到监测6级以上地震的能力。目前我国地震监测台网具有监测ML≥2.5级地震能力的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2略强,1/4左右的面积具有监测ML≥3.0级地震的能力,另有近1/4的面积(青藏高原大部分地区)具有监测ML≥4.0-5.0级以上震级地震的能力。全国的监控能力可达ML≥4.0级地震,东部重要省会城市及其附近具有监测ML≥1.5-2.0级地震的能力,首都圈地区具有监测ML≥1.0-1.5级地震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