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 |
基本简介编辑本段回目录
南宋宰相张浚 |
秦、汉以丞相或相国为宰相,御史大夫为副职。哀帝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由司徒、司空、太尉共同执政。献帝建安中,复置丞 相,由曹操担任。魏初以汉之尚书权大,将原魏王所属的秘书令改为中书监、令。魏、晋遂以中书令监、令为宰相,而相国、丞相变 为赠官,或为权臣篡夺之阶。吴始终设丞相;蜀汉初设丞相,后改以大将军录尚书事主国政。南北朝制度多变,皇帝所与议论政事或 委以机密者,即是宰相,官名有中书监、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仆射或将军。其位最尊、权最大者则为录尚书事。隋朝整理旧制, 定三省制,三省长官内史省的内史令、门下省的纳言、尚书省的尚书令都是宰相。唐改内史省为中书省,内史令为中书令,纳言为侍 中。
职务变迁编辑本段回目录
胡惟庸中国最后一个被诛九族的宰相 |
秦国由于变化彻底,发展迅速,是战国时代第一个设立郡县制的国家,并于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年)任梧里疾、甘茂为左右丞相 。丞相之名由此而始。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宰相作为官制首次确定下来。在秦以前的殷周时代,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是通过分封诸侯进行统治的,商朝的王或周朝的天子不能干涉分封国的内政,又因分封国的国君由贵族世袭,所以天子无权解除他们在分封国的统治权 力。
秦始皇之后,废分封,设郡县,废诸侯,设官吏,皇帝不再通过宗法亲缘关系进行统治,改为任命官僚向全国发号施令,因此有必要组织一套官僚机构,并借助于宰相大臣辅佐政务。宰相就在这一历史条件下产生了。随着封建国家的发展,宰相制一直沿袭了两 千年。
等级制度编辑本段回目录
状元宰相李春芳 |
政和时,改左仆射为太宰兼门下侍郎,右仆射为少宰兼中书侍郎。建炎间,再改宰相官名为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相为参知政事。乾道间又改为左、右丞相。金宰相相为尚书省主官尚书令及其下左右丞相及平章政事,为辅佐。元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主官中书令常由皇太子兼领,下常设,下为左右丞相,再下为平章政事,副职为左右丞及参知政事。明初亦设中书省,左右丞相 。
洪武十三年(1380),罢中书省,废丞相,由皇帝亲决国政。宰相制度遂废。后皇帝以不胜庶政之繁,设内阁大学士协理文书。后阁职渐重,大学士成为事实上的宰相,称辅臣,居首者为首辅。清沿明制,雍正时设军机处,内阁成为闲曹,军机大臣又成为事实上的宰相。明、清习惯上都称授大学士为拜相,但无正式宰相名份。
发展革沿编辑本段回目录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 |
魏晋南北朝时,丞相或相国多为权臣自命,成为了一种篡位夺权的手段。南北朝制度多变,皇帝所与议论政事或委以机密者,即 是宰相,官名有中书监、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仆射或将军。其位最尊、权最大者则为录尚书事。
隋朝定三省制,三省长官内 史省的内史令、门下省的纳言、尚书省的尚书令都是宰相。唐改内史省为中书省,内史令为中书令,纳言为侍中。唐高宗后,只有加 “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者才是宰相。
宋朝以同平章事为宰相正式官名,以参知政事为副。从汉至唐,皇帝待宰相之礼,逐渐降级,至宋太祖废“坐论”之礼,使宰相地位大降。元丰改制,设宰相二人,首相称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次相称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另设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为副相。政和时,改左仆射为太宰兼门下侍郎,右仆射为少宰兼中书侍郎。建炎间,再改宰相官名为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相为参知政事。乾道间又改为左、右丞相。
宋太祖建国后,不断加强皇权,分化、削弱相权。宰相并不是一个官名,实际上是一个群体,是除皇帝之外的最高领导层。宋初实行“二府三司制”,宰相职权被一分为三。中央虽设三省,但三省及六部长官不经特许不得管理本司事务,成为闲职。实际权力归属“中书门下”这一机构,又称政事堂、都堂等,管理国家行政事务,以同平章事为长官,多由中书、门下两省侍郎担任,无定员。此外,以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行政权。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事机构,长官为枢密使,与政事堂合称东、西“二府”。“三司”(户 部、盐铁、度支)主管财政,号称“计省”,长官为“三司使”,号称“计相”,地位略低于“二府”。二府三司各自独立,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构成最高辅政机关。
宋神宗元丰改制,废除二府三司制,以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兼任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任中书侍郎。南宋初,左、右仆射加同平章事,为正宰相,不再兼任二省侍郎,两省侍郎改为参知政事。南宋孝宗以后,正宰相为左右丞相,副宰相仍复参知政事。此外宗、宁宗、理宗都曾设“平章军国重事”和“同平章军国重事”,由老臣或权臣担任,处理军国大事,位高宰相元朝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主官中书令常由皇太子兼领,下为左右丞相,再下为平章政事,副职为左右丞及参知政事。明朝初亦设中书省,左右丞相。在所有的官职中,宰相的变化最多,这是由于君主既需要宰相帮助办理政事,又担心宰相的权位过重,危及自身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