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 人物 企业 技术 IT业 TMT
科普: 自然 科学 科幻 宇宙 科学家
通信: 历史 技术 手机 词典 3G馆
索引: 分类 推荐 专题 热点 排行榜
互联网: 广告 营销 政务 游戏 google
新媒体: 社交 博客 学者 人物 传播学
新思想: 网站 新书 新知 新词 思想家
图书馆: 文化 商业 管理 经济 期刊
网络文化: 社会 红人 黑客 治理 亚文化
创业百科: VC 词典 指南 案例 创业史
前沿科技: 清洁 绿色 纳米 生物 环保
知识产权: 盗版 共享 学人 法规 著作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创建新词条
科技百科
  • 人气指数: 3398 次
  • 编辑次数: 1 次 历史版本
  • 更新时间: 2009-04-06
admin
admin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
《百法百众》
《百法百众》
推荐词条
希拉里二度竞选
希拉里二度竞选
《互联网百科系列》
《互联网百科系列》
《黑客百科》
《黑客百科》
《网络舆情百科》
《网络舆情百科》
《网络治理百科》
《网络治理百科》
《硅谷百科》
《硅谷百科》
2017年特斯拉
2017年特斯拉
MIT黑客全纪录
MIT黑客全纪录
桑达尔·皮查伊
桑达尔·皮查伊
阿里双十一成交额
阿里双十一成交额
最新词条

热门标签

微博侠 数字营销2011年度总结 政务微博元年 2011微博十大事件 美国十大创业孵化器 盘点美国导师型创业孵化器 盘点导师型创业孵化器 TechStars 智能电视大战前夜 竞争型国企 公益型国企 2011央视经济年度人物 Rhianna Pratchett 莱恩娜·普莱契 Zynga与Facebook关系 Zynga盈利危机 2010年手机社交游戏行业分析报告 游戏奖励 主流手机游戏公司运营表现 主流手机游戏公司运营对比数据 创建游戏原型 正反馈现象 易用性设计增强游戏体验 易用性设计 《The Sims Social》社交亮 心理生理学与游戏 Kixeye Storm8 Storm8公司 女性玩家营销策略 休闲游戏的创新性 游戏运营的数据分析 社交游戏分析学常见术语 游戏运营数据解析 iPad风行美国校园 iPad终结传统教科书 游戏平衡性 成长类型及情感元素 鸿蒙国际 云骗钱 2011年政务微博报告 《2011年政务微博报告》 方正产业图谱 方正改制考 通信企业属公益型国企 善用玩家作弊行为 手机游戏传播 每用户平均收入 ARPU值 ARPU 游戏授权三面观 游戏设计所运用的化学原理 iOS应用人性化界面设计原则 硬核游戏 硬核社交游戏 生物测量法研究玩家 全球移动用户 用户研究三部曲 Tagged转型故事 Tagged Instagram火爆的3大原因 全球第四大社交网络Badoo Badoo 2011年最迅猛的20大创业公司 病毒式传播功能支持的游戏设计 病毒式传播功能 美国社交游戏虚拟商品收益 Flipboard改变阅读 盘点10大最难iPhone游戏 移动应用设计7大主流趋势 成功的设计文件十个要点 游戏设计文件 应用内置付费功能 内置付费功能 IAP功能 IAP IAP模式 游戏易用性测试 生理心理游戏评估 游戏化游戏 全美社交游戏规模 美国社交游戏市场 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 Facebook虚拟商品收益 Facebook全球广告营收 Facebook广告营收 失败游戏设计的数宗罪名 休闲游戏设计要点 玩游戏可提高认知能力 玩游戏与认知能力 全球游戏广告 独立开发者提高工作效率的100个要点 Facebook亚洲用户 免费游戏的10种创收模式 人类大脑可下载 2012年最值得期待的20位硅谷企业家 做空中概股的幕后黑手 做空中概股幕后黑手 苹果2013营收 Playfish社交游戏架构

《百法百众》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百法百众》是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制作的一个有关香港法律游戏节目。第一辑于2005年4月25日开始至5月29日的总决赛结束。第二辑于2005年9月19日开始至10月28日。第三辑于2006年5月20日开始至7月1日结束。这3辑节目均由郑裕玲主持。第一和第二辑逢星期一至五晚19:30-20:00播出。第三辑逢星期六晚20:30-21:30播出。  
目录

游戏玩法编辑本段回目录

第一辑
  第1至25集
  每集有一百位参赛者和三位嘉宾参加,另外会请出两位香港律师会的律师解释正确答案。
  每集会播放两个具有争议性的法律个案(短剧,当中角色由歌手及无线电视艺人饰演),100位参 赛者需要每个个案播放后进行第1次投票,在2个答案中选择1个(通常为是非题)。接着电脑会随机抽出多位参赛者发言。发言过后,3位嘉宾会选出他们认为正 确的答案,然后参赛者会进行第2次投票,此时参赛者可以改变选择,所以嘉宾的言论足以影响到参赛者的选择。投票结束,电脑会抽出改变选择的参赛者,解释他 改变选择的原因。参赛者发言后,主持会请律师说出正确答案,并解释原因。最后选出正确答案的参赛者可以留下,而选出了错误答案的参赛者则要马上离开录影 厂。
  能够留到每集节目最后的参赛者可以得到1个奖章,并可以在下1集继续比赛。如果有奖章的参赛者答错问题,会被除下1个奖章;身上被扣至零奖章而答错问题的参赛者,则要马上离开录影厂。集齐3个奖章的参赛者,可以晋身总决赛。
  总决赛(百法百众终极战)
  在初赛晋身总决赛的参赛者先要经过第一回合笔试,成绩最好的100位参赛者可以进入第2回合。
  第2回答如常像初赛般,会请到3位嘉宾和多位律师,而这次参赛者身上是没有奖章,答错问题便要 离开。首先播放具有争议性的法律个案,然后让参赛者选择答案,电脑会随机抽出多位参赛者发言。发言过后,3位嘉宾会选出他们认为正确的答案,然后参赛者会 进行第2次投票。电脑会抽出改变选择的参赛者,解释他改变选择的原因。参赛者发言后主持会请律师说出正确答案,并解释原因。最后选出正确答案的参赛者可以 留下,而选出了错误答案的参赛者则要离开录影厂。本集共播放3个个案,首2个个案可以改变选择,而第3个个案则不可以。
  第2回合结束,如剩下了超过5位的参赛者,则进行抢答环节,答中可以进入第3回合;答错则要离开,直至5强产生。5强可以进入第3回合。
  在第3回合,主持人会列举3项罪行,再由3位嘉宾排列刑罚轻重次序,5位参赛者需要用自己的分数向其中1位嘉宾下注。分数会累积至第4回合。
  在第4回合,5位参赛者要在限时内进行抢答题,答中可夺取其他参赛者的分数,答错则会被扣分。最高分数的2位可以进入特别回合和最后回合。
  在特别回合,2位参赛者看过片段后,会模拟律师在法庭上打官司。口才好的参赛者将会得到特别奖。
  在最后回合,主持人会梅花间竹地向两位参赛者发问各五条问题,轮流作答,如答对数目相同,立即进入“突然死亡”,直至冠军(法律之王)产生。
  
第二辑(共30集)

  玩法基本上与第一辑无异。每集会播放两个具有争议性的法律个案,一百位参赛者需要每个个案播放 后进行第一次投票,在两个答案中选择一个。接着电脑会随机抽出多位参赛者发言。发言过后,三位嘉宾会选出他们认为正确的答案,然后参赛者会进行第二次投 票,此时参赛者可以改变选择,所以嘉宾的言论足以影响到参赛者的选择。投票结束,主持会请律师说出正确答案,并解释原因。最后选出正确答案的参赛者可以留 下,而选出了错误答案的参赛者则要离开录影厂。
  这辑与第一辑不同之处是这辑不设台主制。能够留到每集节目最后的参赛者可以得到丰富奖品。
  
第三辑(共7集)
  第三辑的玩法和之前两辑玩法不同。节目时间由原来的半小时延长至一小时,法律个案由原来的两个增至四个,而当中的个案不仅围绕香港法律,中国内地法律亦会成为当中个案。
  每集有六位嘉宾(分成两队)以及香港律师会的四位律师。每集会播放四个具有争议性的法律个案, 先由两队选出他们认为正确的答案,然后一百位参赛者需要就每个个案进行投票,选择后不得改动答案。接着电脑会随机抽出多位参赛者发言。参赛者和嘉宾发言 后,主持会请律师说出正确答案,并解释原因。最后选出正确答案的参赛者可以留下,而选出了错误答案的参赛者则要离开录影厂。
  首三题跟以往一样,须根据香港法律作答;第四题的题目片段中,会播出三个个案,嘉宾和参赛者须根据中国内地法律,选出刑罚最重的个案。
  在第三辑播出初期,如出现一队嘉宾队而另一队答错的情况,答错的其中一位嘉宾须离开录影厂。后来制作单位取消此设定。
  这辑亦是不设台主制。能够连续答中四题留到每集节目最后的参赛者可以得到丰富奖品。此外,两队嘉宾队亦有机会得到奖品。   

游戏玩法编辑本段回目录

2005年5月13日播出的第一辑《百法百众》中的个案“御用佣人”中,香港律师会的代表律师顾张文菊表示外籍佣工到别家庭工作并没有违法,入境事务处 其后表示外籍佣工到别家庭工作是违法的,此外亦有观众向广播事务管理局投诉节目误导市民。因为这一个案引起香港市民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所以电视台在5月 21日抽起原定播映的学警雄心大结局,改播《百法百众号外》,让大众更了解有关外籍佣工的问题。
  
从第二季开始,主持在节目中多次强调,题目的答案只是律师嘉宾的个人意见,只针对节目中案引的情况;观众有任何法律上的疑问,应向律师查询。主持也会在律师解释答案期间,提出其他跟题目情况类似,但是稍有分别的例子,由律师解答答案会否跟原答案不同。

参考资料编辑本段回目录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百法百众》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

对词条发表评论

评论长度最大为200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