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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Charles Sanders Santiago Peirce,1839年9月10日-1914年4月19日)是美国的通才,生于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尽管受教育作为化学家并被雇佣作了30年的科学家,他现在几乎被当作了哲学家。

皮尔士在其一生中被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次要的文献都很缺乏。他的很多巨著仍未出版。他是数学、研究方法论、科学哲学、知识论和形而上学领域中的改革者,他自认为首先是逻辑学家。尽管他主要对形式逻辑做出重要贡献,他的"逻辑"所含盖的很多内容现在被称做了科学哲学和知识论。他发现并创建了作为符號學分支的逻辑学,他发现逻辑运算可以用电子开关电路完成,因此预见了电子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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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编辑本段回目录

查尔斯·桑德尔·皮尔士((Charles Sanders Peirce,1839—1914年),美国哲学家、逻辑学家、科学家。他是实用主义哲学运动的发起者,之后他的朋友威廉 詹姆斯发展了这种学说。皮尔士认为任何观念的意义都能在它的有用性或实践结果中发现。詹姆斯认为皮尔士是他那一代中最具原创力的思想家。皮尔士在多个领域中都做出了贡献,特别是对现代逻辑的发展,但是在他有生之年他的贡献并未得到承认。

皮尔士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坎布里奇,毕业于哈佛大学。1861年到1891年,皮尔士在美国海岸测量局工作,之后便将大多数时间投入了写作。皮尔士出版的唯一一本书是《光度测定研究》(1878年),但他写了许多论文,涉及逻辑、形而上学、数学、天文学、化学、心理学、宗教,还有其他的一些主题。

皮尔士的许多论文收在了由M·R·科恩(M. R. Cohen)编辑的《机会,爱情与逻辑》(1923年)中。查尔斯·哈特肖恩(Charles Hartshorne)和保罗·外斯(Paul Weiss)编辑了《皮尔士文集》(6卷,1931-1935年)。A·W·伯克(A. W. Burke)编辑了另外两卷的《论文集》(1958年)。

Peirce:科学家与逻辑学家 编辑本段回目录

摘要: C.S.Peirce是美国杰出的科学家和逻辑学家。他以科学家作为职业,却常常又声称科学研究是为了逻辑目的,喜欢把自己塑造为逻辑学家。另一方面,他把逻辑学视为科学,丰富的科学经历刺激了他在逻辑学领域的诸多创造性贡献。实际上,考察他的研究道路为我们从事推理工作的科学家和从事推理研究的逻辑学家都提出了有意义的启示。

关键词: Peirce;科学家;逻辑学家;科学;指号学;化学概念

中图分类号:B81-095 文献标识码:A

Charles Sanders Peirce(1839-1914),其一生曾作为“一个美国人的悲剧”〔1〕,现在已经越来越多地被认为是他那个时代、也是美国至今产生的最有创造性、最具多才多艺的伟大思想家。他广博的研究涉及非常不同的知识领域:天文学、物理学、度量衡学、测地学、数学、逻辑学、哲学、科学理论和科学史、指号学、语言学、经济计量学和实验心理学等等。而且这里的许多领域,Peirce在不同程度上被视为倡导者、先驱甚至是“鼻祖”。Russell早就做出评价:“毫无疑问,他是十九世纪末叶最有创见的伟人之一,当然是美国前所未有的最伟大的思想家。”〔2〕而当代在世哲学家H.Putnam称他为“所有美国哲学家中高耸的巨人”〔3〕。

虽然Peirce的思想具有极为广阔的视野,但当今学者所公认、Peirce本人也承认的他的两个主要研究领域却是科学和逻辑学。科学和逻辑学是Peirce毕生付出精力最多的两个领域,也是他在大学毕业后决定他一生将做什么时曾犹豫不决的两种选择。但在其学术兴趣上它们是他的孪生子,二者在理论联系上常常是融为一体,成为Peirce最倾心关注的焦点。而且,作为科学家和逻辑学家的经验是Peirce整个哲学系统构建的基础与出发点,是贯穿他一生思想发展变化的重要影响因素。实际上,科学和逻辑学的共同追求正是Peirce为自己所界定的生活目标。把握他的这一显著特征,我们可考察作为科学家的Peirce与作为逻辑学家的Peirce之间的某些联系。

1 科学家职业、逻辑学家志向

从实际从事职业来看,Peirce是位科学家,包括化学家、大地测量员、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工程师、发明家、实验心理学家等等;同时这也是他谋生的门路,是他最早获得学术名声的领域。

成为一名科学家,Peirce具有非常优越的条件;同时这也是他的亲戚朋友尤其是父亲所期望的。Peirce出生于具有良好科学氛围的家庭,特别是其父亲Benjamin Peirce是哈佛大学天文学和数学Perkins教授,也是当时美国最有影响的数学家。Peirce从小由其父亲教授数学、物理学和天文学等学科;其聪颖智慧深得父亲欣赏。而Peirce本人也深受父亲影响,尤其是在父亲1880年去世之后,他极想遵照父亲遗愿而继承父亲的事业,从此专注于科学研究。

在Peirce十几岁时,他已经在家中建立了私人化学实验室,并写出了《化学史》;其叔叔去世后,他又继承了他叔叔的化学和医学图书馆。1859年从哈佛大学毕业后,他父亲安排他在美国海岸测量局(后来改名为海岸和地质测量局)野地考察队作为临时助手学习锻炼了一年;而同时他私下跟随哈佛动物学家Louis Agassiz学习分类学方法。1862年进入哈佛的Lawrence科学研究所,并于1863年毕业获得化学理学士。其间于1861年他再次进入海岸测量局,但这次是作为长期助手;1884年10月至1885年2月主管度量衡办公室;1867年父亲成为海岸地质测量局的第三任主管,Peirce于同年7月1日由助手(Aide)提为副手(Assistant),职位仅次于主管;他的这一职位上一直持续到1891年12月31日,时间达24年半之久。从1872年11月开始,他又负责钟摆实验;在1873—1886年间他在欧洲、美国以及其他地方的站点进行钟摆实验。晚年(1896年直到1902年)主要为圣劳伦斯能量公司做顾问化学工程师。

同时,Peirce在1867年被安排在气象台从事观测工作,并于1869年被任命为副手。他曾是一次日环食和两次日全食现象的观测者,还负责使用气象台新获得的天体光度计。1871年其父亲获得国会授权进行横跨大陆的地质测量,Peirce由此又成了职业的大地测量员和度量衡学家。

Peirce 生前虽只出版过一本科学方面的书(《光测研究》(1878)),为《the Nation》杂志撰写的短评、书评现多收集在由Ketner和Cook编辑出版的《Contributions to the Nation》中;但他在海岸地测局和哈佛气象台的诸多贡献已经为他(也为这两机构)在很年轻时就赢得了国际(特别是在欧洲)声誉(Peirce1870年、1875年、1877年、1880年和1883年先后五次接受测量局任务到欧洲考察,同欧洲的许多科学家建立了联系,并极力主张扩大科学界的国际联系)。Peirce于1867年成为美国文理学院的常驻会员,1877被选为国家科学院的成员,1880年被选为伦敦数学学会成员,1881年被选进入美国科学进步协会。而且值得一提的是,现在Peirce已被认为是采用光波长来测定米制长的先驱。

然而,尽管他原本可以很好地专职于科学职业,并有广阔的前景;并且事实上,他也是由化学进入了各种各样的科学部门,并投入了极大的兴趣和精力,成为美国当时杰出的科学家。但与逻辑学相比,它们只是他生命的第二焦点。

从理想志向来看,Peirce视逻辑学为其天职。早年在父亲指导下学习《纯粹理性批判》时就认为康德的失败主要在于其“平庸的逻辑”,要超越康德体系,必须发展一种崭新的逻辑。他声称在12岁时已经除了逻辑别无其他追求;甚至在生活潦倒、疾病缠身的困境中他依然坚持这一工作。他建有自己的私人逻辑史图书馆,他是近代以来少有的精通古代和中世纪逻辑的一位逻辑学家。他自己说,他是自中世纪以来唯一全身心贡献于逻辑学的人,并声称他是终生的逻辑推理学习者。1906年他在美国《WHO’S WHO》中把自己命名为一名逻辑学家,这在当时是绝无仅有的现象。晚年在Milford的Arisbe,他形容自己为田园逻辑学家、逻辑学隐士。与具有美好前程的科学职业相比,Peirce之所以热中于当时不可能成为谋生手段的逻辑学,更多的是出于对自己既定学术目标的追求:要发展一种有前途的逻辑。他对于逻辑的执著和热情,使得他在逻辑学上的贡献并不亚于科学。

年仅二十几岁时,Peirce就开始在哈佛和Lowell学院作关于逻辑学的演讲;从1879年直到1884年,在保持海岸地质测量局职位的同时,他作为Johns Hopkins大学(美国历史上第一所研究生学院)的兼职逻辑学讲师(这是他一生唯一一次获得的大学职位),并在这期间出版了他第二本书(也是最后一本)《逻辑研究》(1883年,Peirce主编)。这本书在当时的美国乃至整个欧洲都有较大影响。在1901年,他为Baldwin的《哲学心理学辞典》撰写了大部分的逻辑学词条。

虽然Peirce只有短暂的学院生活来传播他的逻辑理论,但在他那个时代,Peirce已经是一位国际性人物。在五次访问欧洲期间,虽然他是作为科学家去考察,但不仅碰到了许多著名科学家,也会见了当时知名的数学家与逻辑学家,包括De Morgan、McColl、Jevons、Clifford、Spencer等,还与Cantor、 Kempe、Jourdain、Victoria夫人等保持着通信关系。1877年英国数学家和哲学家W. K. Clifford评价“Charles Peirce. . .是最伟大的在世逻辑学家,是自Aristotle以来已经为这一学科增加实质内容的第二个人,那另一个是George Boole,《思维规律》的作者。”〔4〕

而在今天,Peirce学者不断发掘出的Peirce的逻辑尤其是现代逻辑贡献更是值得重视。一般认为,他早期主要是作为一名布尔主义者(Boolean)从事代数逻辑方面的研究,而晚年他的贡献主要集中于图表逻辑方面,主要包括存在图表系统和价分析法。1870年Peirce的“描述一种关系逻辑记法,源于对Boole逻辑演算的扩充”是现代逻辑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因为它第一次试图把Boole逻辑代数扩充到关系逻辑,并在历史上第一次引入(比Frege的 Begriffschrift 早两年)多元关系逻辑的句法。在1883年之前他已经发展了量化逻辑的完全的句法,与直到1910年才出现的标准的Russell-Whitehed句法仅仅在特殊符号上有点不同。

在对于数理逻辑贡献的广泛性和独创性方面,Peirce 几乎是无与伦比。与逻辑主义学派的Frege相比,Peirce的特殊贡献不在定理证明方面上,而更多的是在新颖的逻辑句法系统和基本逻辑概念的精制化发展上。他创造了十多个包括二维句法系统在内的不同逻辑句法系统。把实质条件句算子(在他那里的形式为“—<”)引入了逻辑学,比Shaffer早40年发展了Shaffer竖并仅仅基于这一算子发展了一完全的逻辑系统。还独立地系统采用了真值表方法和归谬赋值法,过早地意识到Skolem前束范式的技术。在Johns Hopkins 大学教书期间,Peirce开始研究四色图猜想并发展了逻辑和拓扑学特别是拓扑图论之间的广泛联系。
我们看到,Peirce不仅是有着突出贡献的科学家,同时也是著名的逻辑学家。然而在二者关系上,首要的一点是:他承认自己热爱科学,但坦言对于科学的研究只是为了他的逻辑;因为逻辑的研究需要从各种特殊科学(还有数学)的实际推理方法中概括出一般的逻辑推理方法,而决不是仅仅从逻辑书籍或讲课中背诵、记忆和解题;多样化的科学研究正是为了逻辑之全面概括,由它们获得的材料形成了逻辑学的基础和工具。实际上,这种前后的“从属关系”最突出地表现在他晚年常常是以作为科学家的收入来维持从事逻辑学研究的时间。

2 逻辑学作为科学

虽然上文表明逻辑学家Peirce与科学家Peirce之间有近乎目的与手段间的主从关系,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简单,它们还有更为深刻的一层关系,那就是:逻辑学也是科学。很显然,这是Peirce长期的实验室经历已经使得他以科学的方法处理所有问题(他有时的确称自己为“实验室哲学家”)包括逻辑学了。

我们首先看,科学在Peirce那里意味着什么?Peirce看到大多数人包括科学界之外的人都习惯于把科学视为特殊种类的(主要是指系统化的)知识,而他更愿意像古希腊人那样把科学作为认知的方法,但他强调这种方法一定要是科学探究(inquiry)的方法。知识开始于怀疑,为了寻求确定的信念我们必须要解决(settle)怀疑,一般解决怀疑的方法主要有情感方法(求助于自己的感觉倾向)、信忠团体的方法(选择那些最适合其社会团体的那一信念)和尊重的方法(求助于自己对于某特别个人或机构的尊重之感情)等;但这些方法本质上都是自我中心的非客观的方法,它们往往只通过怀疑者自己的行为、意愿来选择信念,缺乏足够的证据。而真正客观的方法只有科学探究的方法,在这种方法指引之下,探究者从经验出发基于科学共同体(community)的合作去寻求真理(TRUTH)或实在(Reality),这也正是科学活动;最终的真理性认识可能并不是由某一实际的探究者所发现,但只要是遵循这种方法、运用先前的结果,最后都必定会一致达到真理的。这正是Peirce在《通俗科学月刊》上发表的两篇经典性论文《信念的确定》和《如何使我们的观念清楚明白》中所阐述的实用主义(与后来James版本的实用主义有很大不同)方法相一致的,事实上如Peirce所指出的,实用主义不是什么世界观,本质上是一种方法,一种科学探究的方法。而与此同时,我们看到,Peirce把逻辑学视为设计研究方法的艺术,是方法之方法,它告诉我们如何进行才能形成一个实验计划;逻辑就是对于解决怀疑的客观方法的研究,是对于达到真理之方式的研究,其目的就是要帮助我们成为“科学人”。现代科学之优于古代之处也正在于一个好的逻辑,健全的逻辑理论在实践上能缩短我们获知真理的等待时间,使得预定结果加速到来。

但是我们发现,他在思想更为成熟的阶段是把逻辑学的科学属性放置于指号学(Semiotics或更多的是Semieotics)的语境中来考察的,虽然这种处理与以上把逻辑学视为科学方法之研究存在着根本上的一致性。

Peirce不止一次指出,在最广泛的意义上的逻辑学就是指号学或关于指号的理论,仅仅是指号学的另一个名字。〔5〕它包括三个部门:批判逻辑学( Critical Logic),或狭义上的逻辑学,是指号指称其对象的一般条件的理论,也即我们一般所谓逻辑学;理论语法(Speculative Grammar),是指号具有有意义特征的一般条件的学说;理论修辞(Speculative Rhetoric),又叫方法论(methodeutic),是指号指称其解释项的一般条件的学说。〔6〕这种划分可能受中世纪大学三学科:语法、辩证法(或逻辑学)和修辞的课程设置的影响,指号学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为对于中世纪后期所理解的逻辑的现代化版本。而我们在此需要强调的是,Peirce把指号学视为经验科学、观察科学。推理就是对于指号的操作,观察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指号学同其它经验科学的不同在于它们实验操作对象不一样,在于其它科学的目的仅仅是发现“实际上是什么”而逻辑科学要探明“必定是什么”。但既然是经验科学,根据经验学习的科学人进行逻辑推理所得到的结论就是可错的即准必然的(事实上,任何逻辑必然都只是相对于特定推理前提而产生必然的特定结论)。

更进一步,Peirce把狭义上的逻辑学(logic exact)分成假设逻辑(abductive logic)、演绎逻辑和归纳逻辑三部分。显然这比传统逻辑上演绎(必然的)、归纳(可能的)二分的做法多出了内容。Peirce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对于Aristotle三段论基本格研究的结果,他认为Barbara集中表现了演绎推理的本质,而作为特殊的演绎三段论Baroco(把Barbara中结论的否定作前提、小前提的否定作结论)和Bocardo(把Barbara中的结论的否定作前提、大前提的否定作结论),如果把它们的结论考虑为或然性的,则分别相应于假设推理(abductive reasoning)和归纳推理。但更重要的是,Peirce在此显示出了逻辑学与科学的最合理的紧密联系。在他看来,演绎逻辑也即数学的逻辑,而假设逻辑和归纳逻辑主要就是科学的逻辑。在演绎逻辑已经得到普遍承认的情况下,他终生的愿望就是要把归纳和假设(Abduction)同演绎一起坚固地和永久地确立在逻辑概念之中。在科学探究过程中,假设、演绎和归纳先后组成了三个不同阶段的科学方法,它们的共同作用使得科学探究能自我修正。

Peirce把假设放在首位,作为科学探究程序的第一步,目的在于发现和形成假说。假设是为解释违反规律(或习惯)的意外事实而产生假说的过程,它能产生新信息,Peirce把它视为所有科学研究甚至是所有普通人的活动的中心。但这种假设并没有提供安全可靠的结论,假说必须要经过检验。于是,还需要演绎来解释(explicate)和演示(demonstrate)假说即得出预言;再后由归纳回归到经验,旨在通过观察被演绎出的结果是否成立来证实或否证那些假说,即决定假说的可信赖度。在这连续的三种推理形式中,假设是从意外事实(surprising facts)推到对事实的可能性解释,演绎是从假说前提推到相应结论,归纳则是从实例到一般化概括。经过这样的科学探究,我们在科学共同体中将能不断接近真理。

3 逻辑学中的化学概念移植

为更具体地论述Peirce的科学研究与逻辑学研究之间的紧密联系,我们在此可谈到Peirce对科学中的许多概念向逻辑学研究的成功应用,这突出表现在化学上。因为化学是Peirce的大学专业,也是他进入整个经验科学的入口。

逻辑学作为一门特殊的学科领域,事实上从近代以来,就从数学(包括代数和几何)理论那里找到了非常有力的发展动力和理论技术。我们在此谈到的化学概念应用作为整个自然科学概念推广中的一例其实也是Peirce为发展逻辑学而提出的。

首先,Peirce晚年极为倾心的存在图表逻辑构想正是基于化学图表原理(可能还有拓扑学方法的启发)。存在图表是Peirce在其指号学背景下对Euler图和Venn图的重大发展,具有极强的表现力。其在自然、直观、易操作上要远胜于代数方法(包括标准的Peano-Russell记法),因为我们心灵的思想过程被同构地展现在推理者面前,对于图表的操作代替了在化学(和物理)实验中对于实物的操作。化学家把这样的实验描述为向自然(Nature)的质疑,而现在逻辑学家对于图表的实验就是向所关涉逻辑关系之本性(Nature)的置疑。〔7〕

第二个例子,现代逻辑(可能从《数学原理》开始)中的一对基本概念:命题和命题函项(或有时称为闭语句和开语句)原本就是来自化学中的“饱和”(Saturation或Gesättigkeit)和“未饱和”概念。Peirce用黑点或短线来代替语句中的“指示代词”(即逻辑中的自变元),得到形如“——大于——”、“A大于——”这样的形式,它们分别被称为关系述位(relative rhema)(区别于像系词一样的关系词项)和非关系述位,也即他那里的谓词(谓词是几元的取决于我们到底如何选择去分析命题)。他指出,述位不是命题,并坦言“述位在某种程度上与带有未饱和键(unsaturated bonds)的化学原子或化学基极为相似。”〔8〕然而不无意外,我们发现同时期欧洲大陆的Frege也正在独立地从化学概念得到逻辑研究的灵感。他把诸如“……的父亲”的函项记号称为“未饱和的”或“不完全的”表达式,以与专有名词相区别。〔9〕

另外一个例子是Peirce提出的价分析(Valency Analysis)法。正如名字所显示出的,它同化学中的化合价概念密切相关,Peirce所使用的词语Valency直接源于化学中的术语Valence即化合价。价分析是Peirce在图表化逻辑思想指引下于存在图表(Existential Graphs)之外创设的另一种二维表现法。其中,显然他是把思想中概念的组合与“化学离子”的组合相比拟,如他采用类似“●——”这样的结构表示带有“开放端(loose end)”(即黑点后面的横线)的实体,即谓词;这就是化学中离子结构的简单变形。由于它们的开放端导致的“不稳定”(正像离子本身不稳定一样),开放端之间就可能连接起来形成共同“键”(bond)。如 “●—— ”同“ ——●”可形成“●——●”样式的新结构〔10〕。正是利用这样的离子组键技术,Peirce成功证明了其著名的化归论题,即对于三元以上关系都可化归到三元和三元以下的关系,但一元、二元和三元关系却不能化归。这一论题是他哲学思想体系中所坚持的三分法原则的逻辑证明。综观Peirce的科学家经历和逻辑学家志向,Peirce把逻辑学视为对于各种科学推理方法的概括,同时又把逻辑学理论指导、应用于科学研究过程。二者紧密相连,互为作用。而更为突出的,他的逻辑贡献大都可追溯到其多样化的科学研究,他的逻辑独创往往也是其科学研究经验的启发性建议。笔者以为,研究Peirce的这些方面,我们至少可得出以下启示:逻辑学应从数学和科学推理实践中概括推理的一般本质;逻辑学家应尽可能学习、掌握科学(传统逻辑就因为没有这样做而失败,科学家非逻辑学家或逻辑学家非科学家都不能胜任于对科学推理的分析工作),因为拓宽自己的科学研究领域必将能加强逻辑学家对于逻辑科学的贡献能力;同时科学家要想更为一般地把握住推理方法也应了解逻辑学,但是前者在当前学术界值得特别注意。当前处于被冷落地位的逻辑学要想摆脱这种局面,必须加快发展自己;而经验科学(不再仅仅是数学)必能使得逻辑学发展获得新的生命力,这已经是被现代逻辑的发展史(特别是初创时期)所证实的。

参考文献:

〔1〕库克. 现代数学史〔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2年. 61.

〔2〕罗素. 西方的智慧〔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 276.

〔3〕Hilary Putnam. Peirce the Logician〔J〕.Historia Mathematica , 9(1982). 292.

〔4〕Max Fisch. The Decisive Year and Its Early Consequences〔M〕. Writings of Charles S. Peirce: a Chronological Edition(Vol.2). Bloomington, Indiana.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84. Introduction.

〔5〕〔6〕〔7〕〔8〕Charles Sanders Peirce. Collected Papers of C. S. Peirce (Vol.1-8)〔C〕.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31-58. 2.227,2.93,4.530,3.421.(按照Peirce文献的通常标注法,这里如“2.227”的记法,小圆点前面的数字为卷数,后面的数字为节数)

〔9〕威廉·涅尔,玛莎·涅尔. 逻辑学的发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624.

〔10〕Robert Burch. Valental Aspects of Peircean Algebraic Logic〔J〕, Computers Math. Applic, Vol.23, No.6-9, 1992. 665-677.

Peirce:The Scientist and Logician

Abstract: C.S.Peirce is an outstanding American scientist and logician. He worked as a scientist. However he claimed that his research into various sciences is for the purpose of logic, and he would like to describe himself as a logician. On the other way, he thought of logic as science, and the long-period scientific experiments stimulate most of his original contributions in logic. Actually, the consideration of Peirce’s approaches in research provided a good suggestion for both the scientists who used extensively the reasoning methods and logicians who investigate specially the reasoning.

Key Words: Peirce; scientist; logician; science; semiotics; chemical conception

皮尔士的科学哲学——反基础主义和可误论编辑本段回目录

【内容提要】当代西方科学哲学从逻辑实证主义到后实证主义的发展也是从基础主义到反基础主义的发展,是可误论不断加强的过程。而早在逻辑实证主义之前,美国科学家和实用主义哲学家皮尔士就比较充分地论述了反基础主义和可误论的科学知识理论。虽然皮尔士仍然把真理看做是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绝对正确的知道,但他认为没有任何基础保证我们现有的信念是真理,我们的一切信念都可以受到批判或反驳。皮尔士彻底批判了以笛卡尔为代表的基础主义,提出了反基础主义的科学知识理论。这种知识理论经过20世纪的发展,成为当代科学哲学和整个认识论的主流。
【关键词】基础主义/反基础主义/可误论/科学方法

【正文】
皮尔士(Charles Sanders Peirce 1839—1914 )是一个逻辑学家、职业科学家和数学家,是实用主义的创始人,也是反基础主义和可误主义的认识论的创始人。皮尔士的实用主义是一种意义理论,而不是一种认识论或科学哲学。尽管皮尔士同他的前辈一样把真理看作是绝对正确的知识、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但他认为我们没有任何基础保证我们现有的知识是真理,我们的一切信念都可能是错误的,可能受到批判。皮尔士彻底批判了以笛卡尔主义为代表的现代基础主义认识化,创立了反基础主义的知识理论,这种知识理论经过20世纪的发展,成为当代科学哲学和整个认识论的主流。可以说,在认识论上,皮尔士走到了他的时代的前面。
    一 反基础主义
基础主义是笛卡尔以来的西方现代认识论的主流。在笛卡尔主义者看来,认识论的根本任务是要为人类知识找到一个坚实可靠的基础,以便在它的上面建立起整个人类知识的建筑。只要基础坚固,人类知识的真理性或正确性就有了保证。笛卡尔的主张是先找到一个绝对正确的、不容怀疑的第一原理,这就是基础。然后按照演绎逻辑的规则推导出一切人类知识。逻辑推理是从必然真的前提推出必然真的结论。这样,只要认识论提供了可靠的基础和有效的逻辑工具,整个人类知识就是绝对无误的。休谟怀疑论有着与基础主义同样的出发点;知识是一座需要坚实基础的大夏。由于找不到这样的基础,休谟绝望了,得出了怀疑论的结论。

认识论的基础主义这种说法是一个来自建筑业的比喻。这个比喻的根本弱点在于,如果基础不稳固或者发生了动摇,整个知识大厦就可能垮掉。于是,笛卡尔主义者建筑人类知识的任务集中到一点:什么样的知识能够成为第一原理?我们如何达到绝对可靠的第一原理?休谟和贝克莱有力地论证说,如果人类知识是一座建筑,那么它是建在沙地上的,随时会倒塌。
皮尔士承认贝克莱和休谟的论证是有效的,但既不接受其前提,也不接受其结论。皮尔士认为,我们事实上拥有知识,哲学的任务在于说明知识是如何可能的。把知识看做一种从基础开始并依赖于基础的建筑,这是一个很坏的比喻。取消建筑比喻导致了20世纪两个有深远影响的认识论论断。第一个论断是反基础主义:既然知识不是建筑,所以认识论不必去寻找一个坚实的基础;第二个论断是可误论:由于知识并非建立在牢固基础上的大厦,所以人的知识总是可误的。

在基础主义看为,知识是由命题构成的静止的体系,就像一座建筑,即使没有完工,以后的事情也只是添砖加瓦,建好的部分是不用改动的。而在皮尔士看来,知识是一个动态的研究过程(Process of inquiry)。所谓研究,是指一切人类的认识活动,因此皮尔士把他的认识论叫做关于研究的理论。皮尔士把研究过程比做走向真理的长征,长征的目的地是真理,真理是长征要到达的无穷遥远的目的地。在长征途中,我们的脚下决不会有坚硬的石板路,我们的脚下是沼泽。我们唯一能够确定的是,这茫茫无际的沼泽总是有些地方能承得起我们,这是我们唯一能取得的确实性。正是由于基础脆弱,我们被迫往前走,不断地接近目标。只有怀疑和不确实性才促使我们寻求新的知识。这就是皮尔士的长征比喻。按照这个比喻,只要我们脚下有了一块比较坚固的土地,我们就想停下来休息。一旦脚下的土地承受不住了,我们又得往前走。这种寻找坚固路面的活动是无休止的。皮尔士说:“科学并不是建立在事实的岩基上的。它走在沼泽上。我们只能说,这块土地现在还结实,我们要停在这里直到它开始动摇。”([1],p.589)

皮尔士用沼泽地上的长征这个新比喻取代了基础比喻,从而使认识论的任务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皮尔士之后,许多哲学家以同样的方式看待知识问题,不过其中有一些并不知道皮尔士的工作。这些反基础主义的哲学家中有罗素、维特根斯坦、波普、纽拉特、夏皮尔等,当然其中有的反基础主义还不够彻底。纽拉特有一个近似的比喻:科学家就象水手,他们必须在茫茫无际的大海里修理他们的航船。他们没有码头可以停靠。修理过程中,船上的每一块板材都是可以抛弃的,但不能同时抛弃所有的板材。〔2〕皮尔士和纽拉特的两个比喻的寓意是一样的;我们不要能走出我们的实际知识的边界,找到一个类似于阿基米德点的东西,使我们的整个知识体系可以根据这个阿基米德点来论证和评价。我们能找到的观察点(立足点)是我们的实际知识的观察点,它同其他实际知识一样具有不确实性,经常与意外的、棘手的经验发生摩擦。在当代,这种主张的最知名的代表之一是蒯因,纽拉特和皮尔士都对他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抛弃基础主义在认识论上有两个重要意义。笛卡尔主义寻找可靠知识的绝对保证的希望破灭了。以后,认识论再也不必去寻找那种保证。第二,我们同时又不陷入休谟的怀疑主义。只有接受基础比喻之后,找不到基础才导致怀疑主义。如果我们没有独立的观察点来论证我们的整个知识体系,那么我们也就没有独立的观察点可以成为我们否定整个知识体系的依据。我们能够得到的唯一的观察点是由我们实际上拥有的知识提供的。在这个知识框架之内,我们可以个别地批判或否定这个或那个信念,但我们不能跑到这个框子外把我们的知识全部否定掉。整体怀疑论(普遍怀疑、怀疑一切)同绝对确实性一样不可能。皮尔士提出了一种既非绝对确实性、亦非怀疑论的知识观:非教条的实验态度,他称为可误论或“批判的常识主义”。这不是对前两种主张的折中或调和,而是对它们彻底否定。
“主体”概念是基础主义认识论的核心,笛卡尔称之为“心灵”。他论证人的心灵具有一些特殊的能力,这种特殊能力就是心灵对自己具有清楚明确的知识,心灵的自我认识是人类知识的来源和保证,是人类知识的基础。皮尔士于1868年在《思辨哲学月刊》上发表的两篇文章“关于人的几种能力问题”、“四不能的某些推论”集中反映了他对笛卡尔主义的态度。第一篇文章逐一驳斥了笛卡尔赋予心灵的七种能力,第二篇文章集中论证心灵没有其中四种能力。“1.我们没有内省的能力,一切关于内部世界的知识都是我们根据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作假言推理得来的。2.我们没有直观能力,每一认识都是由以前的认识逻辑地决定的。3.我们没有不用符号进行思考的能力。4.我们没有关于绝对不可知物的观念。”(〔1〕,p.265)

第一个论题说,个人关于他自己的内在意识世界的知识,并不存在特殊的来源。笛卡尔把“我思”看做获取外部世界知识的最初的、最基础的出发点,我思的知识或心灵的自我认识比其他知识直接可靠。皮尔士认为,虽然心灵具有自我知识,虽然这种知识是很可靠的,但是,这种知识既不是直接的,也不是基本的。皮尔士论证说,儿童在获得了较高语言技巧、学会了大量的关于外部世界事物的名字之后,才学会“我”这个词;儿童在意识到有意志(Will)和情绪(emo-tion)之后,才意识到有一个具有意志和情绪的自我。例如,儿童开始可能相信火是可以用手去摸的。他用手去摸火,结果挨了烫,于是他意识到了错误和无知。但是,犯错误的不是火,火本来就是烫的。最后,这位儿童才认识到有一个犯错误的自我。一切关于外部事实的知识都表明有一个有思维、有感情的自我。“对于我成年人的心灵,他自己的存在得到其他一切事实的佐证,因此比那些事实中的任何一个要可靠的多了。”(〔1〕p.237)因此自我知识既不是根本的,也不是绝对确实的。由于它们是根据我们的外部世界知识推演得到的,所以一方面同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一样可靠,另一方面不比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更可靠。

笛卡尔认为,心灵具有直观能力,即通过直接的直观得到知识的第一原理、不需要任何前提的第一前提。这就是说,认识要从零开始。皮尔士说,每一认识都是由以前的认识逻辑地决定的,我们的知识体系中没有任何不可动摇、不能批评的信念。因此心灵没有直观的能力。笛卡尔主义的一个根本的错误是种下了怀疑论的祸根:如果找不到第一原理,结果就是怀疑主义。笛卡尔的对手经验主义也犯了同样的错误。不过,经验主义的第一原理不是理性的直观,而直接的感性知觉。这两种基础主义都是皮尔士不能接受的。他主张第一原理的假定没有根据,也不是知识的进步所需要的。

心灵的“我思”或直观意味着最基本的思想是没有语言的思想。皮尔士指出,心灵没有这种不通过符号进行思考的能力。所谓符号,指一切有意义的东西或能表达意义的东西,皮尔士提出了几个方面的论证。第一,没有可以设想的反面证据。要想反驳这一论题,你必须找出一种没有符号的思维。这样,你就必须陈述那种思维,必须用语言把它表达出来。凡是能明确辨认的思想都支持这一论断。(〔1 〕,p.251)第二,符号之为符号,必须是可解释的,因为它有意义。如果我们要掌握一个符号的意义,我们只能找出另一些符号,如果我们是通过符号进行思维的,我们就不能越出符号之外。这一论题在现代哲学中具有极为突出的地位。由于我们只能通过符号进行思维,所以意义问题或解释问题成为二十世纪哲学的中心问题。“语言哲学”、“解释学”和结构主义都是围绕着这个问题展开的。当代意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结论是,思想的内容受制于说话的方式。不同的语言以不同的方式“剪接”、切割世界,因此不同的语言意味着不同的思维方式。《三国演义》中讲到吴国使者张温与蜀汉学者秦宓的舌战。秦宓用《诗经》中的话来论证天有耳、有脚,还说天有姓:天姓刘,因为“天子姓刘”。这种思维方式就是由汉语的语言特性决定的。不同观点、理论、文化之间的相互交流、理解、比较评价必须通过语言的翻译来进行。翻译的可行程序决定了比较评价的可能性大小。由于这个理由,蒯因的译不准原理才是对基础主义认识论的一个沉重打击。
这三个论点可以相互加强。按照皮尔士的推理学说,结论不应依赖于一条单一的演绎链,而依赖于一系列平行的推理链,形成一条粗壮的推理缆。也许其中的每一根链单独看来都很弱,不能使结论很可靠,但它们集结在一起相互加强,能使结论很有力量。(〔1〕,p. 265)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用过类似的比喻。)在这三个论题中,第三个与第二个相连结并加强第一、第二个论题。它对第一个论题的强论是:不存在纯私人的知识来源。任何语言(符号的使用)都预设了一个能使用和理解同一些符号的主体集团——共同体,每一个符号只有是互观(intersubjectively)可解释的,才能成为符号。如果任何思维都必须采取符号的形式,那么就不存在纯私人的内在知识、不存在不能由共同体给予证实和纠正的内省信念。第三个论题也加强第二个论题。第二个论题预设了一切知识都要采取推理的形式,因此要采取符号链的形式。同时,第三个论题表明了知识的间接性:关于事物的知识要以指示那些事物的符号为媒介。因此,不存在直接的、不可误的知识,不存在知识的基础。这里有两点特别重要。一点是强调共同体,这是后来库恩的科学哲学和解释学中的一个十分关键的概念。可以说,共同体的共同认识是客观性的唯一可能的形式,除此之外,我们不可能有别的客观性。第二点是否认私人语言的可能性,这与后期维特根斯坦一致。现代主义哲学导致私人语言的可能性,而当代的哲学大都认定私人语言是不可能的。
    二 可误论和批判的常识主义
在1897年手稿中,皮尔士对他的可误论做了如下概述:“有三个东西我们是毫无希望通过推理获得的,即绝对确实性、绝对精确性、绝对普遍性。”(〔3〕,p.141)1910年他又说:“我不承认我们知道任何具有绝对确实性的东西。”(〔4〕,p.108)归结起来,可误论是这样一个论题:我们的知识体系中的每一个命题或信念都不是绝对确实的(或者说都不是绝对真理),都可能也可以受到批评和修改。
有人也许马上会举出一个反例:2+2=4。皮尔士回答说,谁要是当真怀疑这个命题,那他一定很蠢;但是,他若是断定我们绝对确实地知道2+2=4,那就更愚蠢了。我们常犯加法错误,发生过一次的事情可能再发生。2+2=4只算过有穷的次数, 我们不能保证每一次都没回答说,这种说法意味着某个数N是足以产生确实性的最小重复次数。这等于说,重复N-1次我们还没有绝对确实性,再重复一次就有了。这显然是荒诞的。
同时,皮尔士又说,他一点也不怀疑2+2=4。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不。这正好说明我们并不是只有基础主义和怀疑论两条路可以选择。我们现在一点也不怀疑某个命题并不等于那个命题永远不受怀疑。任何命题都可能受到怀疑,但怀疑任何命题都要有具体的理由,这是可误论的思想核心。

在没有具体的证据时,我们不怀疑一个命题,而是集中精力去解决对其他命题的有证据的怀疑。这一主张隐含了批判的常识主义的学说。皮尔士对批判的常识主义没有作具体的规定(定义)。在“什么是实用主义”(1905年发表于《一元论》杂志)一文中,皮尔士提出了一个口号,叫做“信而不疑,疑而有据 ”(Dismiss make-believes),表达了批判的常识主义的基本含义。在同一杂志上发表的“批判的常识主义的六个特点”列举了一些陈述,如有不可怀疑的命题,有初始的、非批判的信念;它们可能随时间变化,但很缓慢;它们是出于本能而不是出于理性而被相信的;它们本质上是一些模糊的信念。在“批判的常识主义的几个推断”一文中皮尔士说:“批判的常识主义者的……标志是他高度推崇怀疑,几乎可以说他如饥似渴(ascra fames)。他的饥渴是不能由泛泛的怀疑来满足的。他必须有贵重金属或其他信念。 ”(〔1〕,p.514)由于皮尔士没有给批判的常识主义下明确的定义,没有说明他为什么称之为批判的常识主义,我们只能猜测他使用这种说法的理由。皮尔士认为科学研究与常识认识没有本质的区别。人的一切认识都从已有的知识积累出发,在这个前提下进行批判的探讨。就常识来说,我们总是有一些信念,我们从未怀疑过它们,甚至没有意识到我们有那些信念,所以我们是本能地相信它们的。它们作为进一步认识的出发点不受怀疑,但它们不同于通过理性获得的第一原理。所以说这是一种常识主义的态度。尽管它们还没有受到怀疑,但不等于它们不能受到怀疑,不等于它们是绝对无误的。我们不能象笛卡尔对待第一原理那样对待它们。只要有根据,我们可以怀疑其中任何一个信念。这就是要对常识采取“批判”的态度(但不是普遍怀疑的态度)所以皮尔士的常识主义是批判的常识主义。
可误论和批判的常识主义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使认识论免遭笛卡尔主义的危害。笛卡尔主义从怀疑一切开始,走向教条主义,又导致怀疑论。皮尔士使我们免受全面怀疑的清洗,又能避免教条主义。
可误论和批判的常识主义的第一个推断是:哲学(知识的重建)不能从全面的普遍的怀疑开始,不预设一些以前取得的、我们不怀疑的知识,我们就不可能获得新知识。全面怀疑也是心理学上不可能的。我们进行研究或探索时,已经有了一个信念网,其中有的信念是以前取得的,我们没有想到要怀疑它们,因为我们没有意识到它们可怀疑,甚至没有意识到它们的存在。 皮尔士把已经有的知识叫做“成见”(prejudices)。这个词一般含贬义,但在皮尔士哲学中它不含贬义,而是知识的进步所不可缺乏的前提。这个词在皮尔士哲学中的用法与几十年后在解释学中的用法是非常近似的。
皮尔士说:“我们不能从全面的怀疑开始,当我们进入哲学研究时,我们必须从我们实际上拥有的一切成见开始。这些成见不能被一个条条赶走,因为它们是我们没想到去怀疑的东西。所以,初始怀疑(全面怀疑)不过是自欺欺人,不是真正的怀疑;……我们不要在哲学上假装怀疑我们内心里并不怀疑的东西。”(〔1〕,p.256)
可误论和批判的常识主义的第二个认识论的推断是:认识论或知识论所讨论的,不是作为个人主观必然性的知识,而是作为客观有效性信念的知识。知识是社会性的,认识是一种社会活动。知识不在于任何个人的主观确实性感觉,而在于研究者共同体的共识(consensus), 要根据它承受公共批判的能力来判断。“在科学中,人们达成一致。一个理论提出之后要经过试用(检验),直到达成一致。达成一致之后,确实性问题就多余其事了,因为没有人怀疑它。个人没有理由指望获得我们所追求的终极哲学,我们只能作为哲学家共同体追求它。”(〔1 〕,p.265)皮尔士主张常识主义,因为常识不是怀疑一切的,而总是带着一个成见网。同时他又主张可误论,每一个信念都可能受到批判,所以他的常识主义是批判的。可误论、常识主义和共同体概念可以很自然地引伸出科学知识进化论。在这方面,皮尔士是与波普站在一条线上的。皮尔士的进化认识表现为他关于真理与科学方法的观点,这也与波普很相似。
    三 科学方法与科学进步
皮尔士于1877年在《普及科学月刊》上发表了“信念的确定”一文,这是“科学逻辑解脱”系列的第一篇,阐述了他关于科学方法的观点。
“信念的确定”一开头,皮尔士就采取了一种达尔文主义的立场:人是动物界的一员;人的行动是一种生理操作,指向有机体对环境的最佳适应关系。科学是人的一种活动,因此是一种适应形式。当然,作为一种特殊形式,它有其特殊内容。皮尔士说,研究就是为结束怀疑、获得信念而斗争。(〔1〕, p.374)所谓信念,就是我们认做真理(实际上不必是真理)的知识,往往是用命题表达出来的。皮尔士否认没有符号的思维,因此一切信念都要采取符号形式。获得信念,怀疑就结束了,研究也就告一段落。怀疑和相信(信念)是两个心理学范畴。这种研究活动也可以用大脑和中枢神经系统的生理状态来定义。信念(相信)是我们的行为受稳定的习惯支配时所处的状态,是“我们在一定场合将采取一定行动方式的状态”。(〔1〕,p.373 )怀疑是一种不安定状态,习惯破坏了,实践活动受阻碍。但这种状态又刺激我们采取行动以消除不安,由于信念是人们准备依照着行动的东西,是潜在的实践活动,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所以信念服从自然选择。
如果把研究活动看做有机体的适应过程,那么评判各种研究方法的依据就是它们在消除怀疑、建立信念方面的实际效力,最好的方法就是最适应的方法。最适应的方法在同其他方法的长期竞争中能促进研究者适应环境,因此能生存下来。皮尔士认为科学方法最适应环境,所以比其他方法都优越。
皮尔士把现有的研究方法或确定信念的方法归纳为四种,即守成方法、权威方法、先验方法、科学方法,并对它们的进化适应性进行了逐一的分析。
守成的方法(method of tenacity,或译做固执方法)是一种个人方法:顽固地相信已经相信的一切,不论环境如何,拒绝对已有的信念作任何改变。这种方法在短期内可以保护信念的稳定,但显然不适应环境。“社会冲击着它,采用它的人会发现其他人同他想得不一样。在比较明智的时候,他会想到,别人的意见不比他自己的差。这就会动摇他对自己的信念的坚定态度。……除非我们隐居世外,我们相互之间在意见上必然相互影响。因此,关键是如何由共同体而不是由个人来确定信念。”(〔1〕,p.378)权威方法就是让国家立法规定一切信念,进行系统的灌输,使人民不知道任何引起怀疑的事情,惩治那那些散布不同观点的人。这种方法在古埃及和中世纪的欧洲实行过,在有些地方曾经很有效。但是,这种方法不会长期有效,因为没有任何国家能就所有的问题给公共意见立法。对于许多问题,个人一定会用不同于官方规定的方法形成自己的意见。而且,当不同的共同体相互接触时,一部分人会发现,同一方法在不同的共同体中产生对立的意见,因而产生对权威方法的怀疑。先验方法又叫做理性方法,指笛卡尔主义的方法。闭塞理性方法的人主要是哲学家,他们只相信理性或逻辑,从纯理性的观念出发理行推理,曾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先验方法没有产生持久的一致观点,因为每一代人都从自己的理性找到了不同的东西。而且,理性主义者总是远离经验事实。所以这也不是一种产生长期稳定信念的有效方法。
第三种方法有一个共同缺陷,它们导致的信念不是由事实本身决定的,而是由生命短暂的个人、由集体偏见决定的。稳定的信念必然由稳定的东西来决定,这种稳定的东西只能是外部实在。 “必须找到一种方法,根据这种方法,我们的信念不是由任何人为的东西决定的,而是由外部持久性——我们的思维影响不了的东西——来决定。 ”(〔1〕,p.384)
科学方法是最好的方法:“它的根本假定是……这样:存在实在的事物,其特性完全独立于我们的意见;那些实在按照有规则的规律引起我们的感觉。虽然我们的感觉与我们同客体的关系一样各不相同,但是利用知觉的规律,我们能通过推理确定事物实际上是怎么回事。任何人,如果有足够的经验,作了充分的推理,都会走向那唯一的真结论。”(〔1〕,p.384)皮尔士所提倡的科学推理叫做假说推理(abduction)。面对环境提出的问题或可疑的信念,我们通过研究提出理论或假说。新的假说是新的行动方案,如果它导致失败,则被反驳了,我们必须寻找新的假说;如果它导致成功,则通过了考验,我们的信念得到了暂时的确定。这种假说推理是皮尔士所说的科学方法的主要内容。皮尔士的科学方法与后来波普所说的猜测与反驳法基本相同。皮尔士早就指出,我们从反驳比从证实学到更多的东西。正是通过形成错误意见并使它们受到经验的检验,我们才逐渐接近真理。积极的科学家“喜爱极不可信的假说,并暂予推崇。他为什么这样做?就因为任何科学命题总是易于受到反驳并一荣即衰。……最好的假说,即最受研究者欢迎的假说,是这样的假说:如果它是假的,它最能痛痛快快地受到反驳。这比貌似可信之类的小优点有价值得多。”(〔3〕,p.120)皮尔士相信,每一个错误的假说,如果受到彻底的科学检验,或早或迟会被反驳。与观察相“符合并不证明猜测是对的;但如果猜是错的,终究要现原形。 ”(〔3〕,p.121)正是由于对科学结论采取批判态度,科学家才不断地进行实验检验,从而日益接近真理。假说推理的后一部分是从假说推出预测并对预测进行实验检验,皮尔士称为归纳法。这种归纳的合理根据在于它有自我改正的倾向:“我们也不要忽视归纳过程的自我改正的常在倾向,这是它的本质,这是它的奇迹。它的结论的可几性(proba bility)仅仅在于,如果所寻求的真值率没有达到,归纳过程的扩大将导致更近的近似。”(〔5〕,p.729)所以,科学方法从长远的观点看将把我们逐渐引向真理,引向“符合那独立于思想的东西,或者说独立于任何人的意见的西东”;(〔1〕,p.211 )引向“抽象陈述与理想极限的一致,无穷的研究将会使科学信念日益接近那个极限。”(〔1〕,p.565)
有一些学者认为,皮尔士采用了不同的评价标准:前三种方法是从进化论的角度、根据其产生稳定信念的效力来评判的,而第四种方法是根据它同真理的关系来评判的;前者是描述的,后者是规范的。至少,在达尔文的进化论中,进化是没有预定的目的的。这种对皮尔士的看法并不恰当。首先,皮尔士从进化的角度对四种方法作了统一的评价;其次,虽然生物进化没有预定的目的,但研究活动是有意识的活动,是有目的的。皮尔士从未原原本本地搬用达尔文理论,从未把达尔文进化论看做人的认识进化的完全解释。给知识的进化引入一个规范的目标之后,其他方面还是可以按进化论的精神来说明的:人作为一种独特的生物,它能有意识地、反省地适应环境。如果真理性的知识最有利于人的生存,那么,最终能导致真理性知识的方法就是最适应的方法。波普的科学哲学走的是皮尔士的道路,而库恩反对知识进化有目的,因而取消了真理这个概念。
皮尔士后来(1908年)评述1877年的文章时说“此文第一部分……旨在说明,如果真理就在于满足,那也不是任何实际的满足,而必定是最后找到的满足。 ”(〔1〕,p.485)在这之前(1902),他谈到用炮火和利剑保卫某种意见进说:“随着文明和启蒙的进步,这种思想风格会减弱,因为自然选择反对它,它就破产了。”(〔15〕,p.149)
从长远的观点看,科学方法的独特优点是,继续使用它将使我们能改正短期风犯下的错误。短期而言,即在我们生活和行动的世界,这并不是安慰,科学方法使我们犯的错误并不少。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必须获得最佳知识。没有特别的理由表明目前科学的结论比其他方法得出的结论更可取。我们有充分的理由依赖科学方法,但没有特别的理由依赖这种方法得出的结论。这些结论如果与宗教信条或道德信念相冲突,并不拥有独特的权威性。我们在使用任何方法确定信念之前,已经有了许多信念,其中有一些我们还没有理由怀疑,有一些我们已经开始怀疑。如果我们要在两个相冲突的信念之间选择一个指导行动,那么我们理当选择可疑程度更低的信念,而它不一定是由科学方法得出的结论。而且,按照假说推理的逻辑,只有反驳是确实的,而且预测的成功并不表明一个假说是真的。因此由科学方法得出的暂时性的结论不一定比其他信念更正确。
不过,皮尔士首要关心的是纯认识,即科学研究。他不想把知识的实践用途问题牵扯进来。科学研究虽然也是人的一种活动,但是一种特殊活动,是追求真理的活动。科学研究的实验活动是超出了任何利害考虑的。在实验室里,研究者乐意接受任何实验结果,因此他对信念总是持批判态度。而生活世界中的行动不仅依赖于确定的信念,而且还要坚持行动信念的真理性。皮尔士说:“对于科学,没有什么要命的事情。因此他接受的命题至多只是意见,它们全部是暂时性的。科学家全没有嫁给他的结论。他不为那些结论担风险。他随时准备在经验反对它们是抛弃一个或全部信念。……但是在生存问题上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这些问题上我们必须行为,我们的行动要依赖的原则是信念。 ”(〔3 〕,第635页)
这样,皮尔士在纯科学和实践应用之间划了一条界线。一方面,他力主研究的自由,使科学研究走它自己的永恒发展的道路,不受社会、政治和宗教的阻碍。一旦科学被看做达到实践目的的手段,宗教和政治权威就会拿科学来为自己的特殊目的服务,这就会威胁到科学的自由和进步。另一方面,他认为,科学无权给宗教信仰立法。科学是通过大胆而高度不确定的猜测进步的,而信仰和道德关照生存问题,需要有一定的确实性和可靠性。但皮尔士并不认为宗教可以永远不受科学的干涉,否则就会阻碍研究道路。没有任何问题是不能由科学回答的。但是我们现在还不能预言在宗教问题上应用科学方法的结果。在久远的将来,宗教将被科学所取代,或者得到科学的论证。但现在还说不准是哪种结果。此外,我们必须根据最可靠的信念来行动,而不是按最有前途的科学猜测来行动。

【参考文献】
〔1〕《皮尔士文集》英文版第5卷。
〔2〕纽拉特“记录句”,载《认识》杂志,1932年第3期。
〔3〕《皮尔士文集》英文版第1卷。
〔4〕《皮尔士文集》英文版第7卷。
〔5〕《皮尔士文集》英文版第2卷。

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编辑本段回目录

Charles Sanders Santiago Peirce

1839——1914

  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Charles Sanders Santiago Peirce) 美国哲学家、逻辑学家、自然科学家、实用主义的创始人
  1839年9月10日生于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曾于哈佛大学就读,在美国海洋和大地测量观察所任职。一生不得志。1887年以前一直未能在大学谋到一正式教席。在哲学上,提出作为实用主义核心的意义理论,把观念的意义和实际的效果联系起来,断言一个观念的定义是该观念的可感觉的效果。后来,将实用主义易名为“实效主义”。在逻辑学方面有两大贡献,一是改进了希尔代数,一是发展了关系逻辑,即引入新的概念和符号,把关系逻辑组成为一个关系演算。在自然科学方面,先于A.A.迈克尔逊以光波波长作为测量单位。皮尔士从小接受良好的哲学和科学的训练,他能背诵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6岁起学化学,12岁开始做实验,后来转学动物学。他还是一个杰出的数理逻辑学家。他有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要“建立一个像亚里士多德那样的哲学……即使在遥远的未来,它也能包含人类的全部学科”。但他并不真的对哲学体系有兴趣,他有志建立的是一个能适应于各门学科的科学的逻辑。他在1878年1月发表的《如何使我们的观念清楚》标志着实用主义的诞生,后来又发表了一系列阐述他的科学逻辑的文章,但都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直到1898年詹姆士把他的哲学冠以“实用主义”的名称大力推广,人们才把他尊为实用主义的创始人。皮尔士生前没有出版过一本哲学著作,他的丰富的思想是在他的遗稿出版之后才发掘出来的。大部分论著由后人整理成《皮尔士文集》。
  尽管受教育作为化学家并被雇佣作了30年的科学家,他现在几乎被当作了哲学家。他是美国最伟大的学术体系缔造者,并被推崇者认为是自康德和黑格尔之后最重要的做系统化的人。
  皮尔士在其一生中被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次要的文献都很缺乏。他的很多巨著仍未出版。他是数学、研究方法论、科学哲学、知识论和形而上学领域中的改革者,他自认为首先是逻辑学家。尽管他主要对形式逻辑做出重要贡献,他的"逻辑"所含盖的很多内容现在被称做了科学哲学和知识论。他发现并创建了作为记号语义学分支的逻辑学,他发现逻辑运算可以用电子开关电路完成,因此预见了电子计算机。
  他的主要著作有:《心理学原理》(1880年)、《信仰意志》(1897年)、《实用主义》(1907年)、《多元的宇宙》(1909年)和《几个哲学问题》(1911年)、《彻底的经验主义》(1912年)。

相关研究文献:
1.王成兵、林建武 论皮尔士的科学形而上学观 《江汉论坛》 2007年第5期
2.刘放桐 皮尔士与美国哲学的现代转型 《北京大学学报》 2007年第4期
3.张留华 皮尔士论术语伦理学 《自然辩证法研究》 2006年第12期
4.李若忍 成人学习的符号学初探——基于皮尔士(Charles Sanders Peirce)的符号学视角 《湖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6年第4期
5.潘磊 皮尔士的“有方向的反基础主义” 《科学技术与辩证法》 2006年第4期
6.卢德平 略论皮尔士符号学理论对语言研究的影响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06年第4期
7.张留华 皮尔士论科学及其方法、态度 《自然辩证法研究》 2006年第2期
8.刘新文 皮尔士存在图研究 《世界哲学》 2006年第1期
9.林建武 近年来国内皮尔士研究概述 《哲学动态》 2005年第8期
10.李晓东 “符号与价值:皮尔士哲学中美学术研讨会”综述 《哲学动态》 2005年第8期
11.张留华 从记法的观点看逻辑:皮尔士论系词 《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年第3期
12.汪胤 以尼采主义的名义拯救皮尔士哲学:对皮尔士哲学的新理解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 200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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