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华盛顿6月11日电(记者 John Poirier)---谷歌企业和政策沟通部门负责人布尔斯丁(Robert Boorstin)称,谷歌正与美国和欧洲官员合作,希望能诉诸世界贸易组织(WTO),以认定互联网审查为一种贸易壁垒。
谷歌今年早些时候关闭在中国大陆搜索网站,将其归因于互联网审查制和黑客攻击。
布尔斯丁称,谷歌正在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国务院、商务部以及欧洲官员合作,希望能将互联网审查问题诉诸世贸组织。
这或许有助于美国科技企业进一步开拓中国市场,同时也有助于美国政府推动人权的努力。
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及其科技顾问宣扬互联网自由为一项基本人权。
布尔斯丁在有关互联网审查的讨论会上说:“与其他公司一样,谷歌深信互联网审查是贸易壁垒。”
布尔斯丁称,谷歌要证明,互联网审查影响到了搜索页面数量,损害到公平贸易,阻碍了谷歌与百度等中国同业展开公平竞争。
美国正考量是否可从法律角度挑战中国互联网审查制,但美国贸易官员3月时曾称,两国直接对话可能更有效。
若将互联网审查制诉诸世贸组织,将是历来首见,但可能要好几年才能见分晓。(完)
加拿大通讯社认为,谷歌试图说服美欧施压中国网络审查,但欧盟在此问题上只是批评中国,并没有任何效果。预计官司就是打到世贸组织也不会有什么用。“谷歌又拿中国网络审查说事与美国政府的网络外交有密切关系。”
清华大学经济外交研究中心主任何茂春教授11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他表示,美国想维护自己在网络竞争和网络服务方面的优势,希望各国都能打开自己的网络市场。不过,是否开放网络市场是各国的经济主权,不能任由美国说了算。“谷歌这次是想借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达成的开放共识,要求中国开放网络市场。然而,中美两国并未就互联网问题形成具体协议,在此之前中国是不会单对谷歌网开一面的。网络审查事关各国信息安全,中国不会无条件开放网络服务,其他国家也是如此。”
新华网6月13日报道从今年年初开始,谷歌是否撤出中国就像一部情节跌宕的肥皂剧,吸引着世界的目光。在这出谷歌自导自演的闹剧中,谷歌高级副总裁、公司发展兼首席法律顾问大卫・德拉蒙德一直扮演着“男一号”的角色。今年1月12日,正是他在谷歌官方博客上发文,首次提出谷歌可能全面退出中国,拉开了这出闹剧的帷幕;3月23日,又是他公开发表声明,宣布关闭谷歌中国,并将谷歌搜索服务由中国内地转至香港。近日,德拉蒙德再次出场,为这出闹剧带来新的戏码。
据媒体报道,德拉蒙德近日表示,中国的互联网审查制度是贸易壁垒,要求美欧对华施压。他说,西方国家应以捍卫实物贸易的同等规则捍卫信息贸易自由,只有通过政府间的交涉才能迫使中国作出改变。他认为,中国的互联网审查制度不仅仅是人权问题,同时也被用于保证国际公司在中国市场处于劣势。
由一开始的黑客攻击、人权问题、网络自由再到如今的“贸易壁垒”,谷歌在撤出中国的问题上不断变换着说法,不断创造着新的话题,让人疑惑这家公司是在做生意,还是在玩表演?
谷歌说要走,可它给人的感觉是还想留。从常理判断,世界排名第一的搜索引擎公司主动放弃世界第一大市场,完全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的非理性行为。可谷歌真的这样做了,它这样做,是因为它自以为手里有牌。3月23日之前,谷歌占中国搜索市场份额的29%,在中国大陆有近亿用户。也许谷歌以为,它的离开将令近亿谷歌用户痛苦不堪,他们会因此而抱怨政府,向政府施压。可是,这招拿客户当人质的手段并未奏效。在过去的两个多月,谷歌声称的退出,不仅未引发浪涛,甚至涟漪都未引出几圈。上亿的谷歌用户平静地开始使用百度、搜狗、必应等其它搜索引擎,并发现它们原来也很好用。
于是,谷歌陷入了尴尬。它挑起事端,主动离开了世界第一大互联网市场,可这个市场并没有对它表示留恋,没有乞求挽留,中国互联网照样正常运转,照样在快速发展,这显然令谷歌始料不及。该怎么办?本来,谷歌可以重回中国市场,解铃还得系铃人,只要遵守中国法律,中国欢迎外国公司来中国做生意。可问题是,德拉蒙德又出场了,新噱头叫“贸易壁垒”。
所谓贸易壁垒,是指使用关税、配额或其它歧视性做法限制外国商品劳务进口的措施。如果中国对互联网的管理只针对谷歌或只针对外国公司,那的确有贸易壁垒之嫌,但事实并非如此。中国互联网市场是一个开放的市场,中国相关部门管理互联网时,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不管是外国公司还是中国本土公司都必须遵守同样的法律法规,都是在平等的条件下竞争,外国公司并没有被歧视或特殊限制,谷歌把中国对互联网的依法管理称为“贸易壁垒”,完全无视事实。
谷歌想得很美,就是既想在中国赚钱,又不想遵守中国法律,可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在当今世界,外国公司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是常识和惯例,谷歌无视常识和公理,硬要在其它国家寻求治外法权,让人想起了殖民时代、想起了中国人熟知的颠地。 颠地是英国的大鸦片贩子。1839年,在林则徐罚没了他的鸦片之后,他逃回英国,和查顿等鸦片贩子一起鼓动巴麦尊发动了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如今的谷歌,因为不想遵守中国法律,而游说西方国家向中国施压,这与颠地何其相似。只不过,今日中国非彼时中国,中国依法管理互联网的决心不会因外国政府是否施压而改变。
互联网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它的出现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但同时也应看到,互联网既能行善,也能作恶,网络上的海量信息并不都是健康有益的,其中混杂着大量有害信息,降低了信息的质量和人们对它的信任度。如果没有管理,色情、赌博、诈骗、诽谤、煽动仇恨歧视等信息就会充斥网络,危害社会。因此,依法管理互联网是一种客观需要,不是中国的发明,而是国际社会的共识。没有一个国家对互联网是没有管理的。
近些年,中国根据互联网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既借鉴了其他国家管理互联网的经验,也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具体国情,并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完善,有力地保障了中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依法管理互联网和贸易壁垒根本扯不上关系,相反,它会促进各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谷歌作为世界上知名的互联网搜索公司在跨国经营时,也应该经常遇到公司理念与当地风俗文化不合的问题,遇到这些问题时,应该通过合理的协商进行沟通,而不是动辄以退出相要挟,拉西方大国进行施压。
时代不同了,人类早已告别殖民时代,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国际交往,首先要彼此尊重。不管是各国政府还是跨国公司,尊重其他国家的主权和法律,理解彼此文化差异,是与其他国家合作交流的基础。而像谷歌那样,派出德拉蒙德先生四处游说,指望用强权压迫一个主权国家给予不合理的治外法权,既让人反感,也不可能成功,倒使人体会到作为谷歌首席法律顾问的德拉蒙德先生的黔驴技穷。中国依法管理互联网的大方向,不会因为一家公司的反对而改变,要改变的是谷歌公司现在的做法。
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吴修铭(Tim Wu)研究当今最有意思的法律问题和技术问题的交叉部分。(他对饺子的见解也非常精辟。)在别人还不知道留意法律与互联网之间的关系的时候,吴教授就已经在撰文研究这个问题了了。他与杰克•戈德史密斯(Jack Goldsmith)于2006年出版的作品——《谁控制了互联网》(牛津大学出版社)(Who Controls the Internet?)——准确地预言了互联网的发展与形态会受到现行法律的控制,互联网并不会带来一个新的无边界时代者,(他即将由诺夫出版社(Knopf)出版的新书《关键:信息帝国的兴衰》(The Master Switch: The Rise and Fall of Information Empires)则着眼于技术垄断问题。) 本周,中国就互联网话题发布了第一份宣言,这份高调的宣言和美国人“各国法律不尽相同,互联网如何占领优势”的随意观念没有关系。这份白皮书是中国对去年春天与谷歌之间不快遭遇的最详细的回应,概括了中国言论自由概念的神圣和局限:“公民在行使这种自由和权利时,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我问吴教授他有何见解。中国政府在其第一本关于互联网的白皮书中特别强调了“互联网主权”。中国媒体提出的一个新的概念是“在中国经营的外国IT公司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可是你们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经在撰述“网络空间的主权”。那么,这个有中国特色的主权真正的含义是什么?它和其他国家所正在做的究竟有何不同?
有意思的是,“互联网主权”的原意和中国人下的定义是背道而驰的。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一些美国学者提出,既然互联网本身一些规则和(同一类)公民,在某种程度上,互联网应该有“主权”方面的考虑。所谓的主权国家服从自己的规则,一般不服从其他国家的规则——例如冰岛是主权国家。中国人显然不同意这种理论——可以这么说,他们认为互联网不是和冰岛一样的自治领土。其实在这方面,中国不是孤家寡人。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国家都想当然地认为网络公司或信息提供者必须遵守该国法律,至少是在他们在某国境内产生了影响力或存在某种类似服务器的实体的情况下。因此,“中国互联网主权论”,说的难听些,就是国际私法中的一句典型论述。(这是我和杰克•戈德史密斯2006写的书——《谁控制了互联网》——中的主题)。大区别在于中国规则的实质让其他大国的规则所望尘莫及。
另一大区别在于,其他国家,如果他们不考虑互联网主权,对网络作为一种言论自由的平台抱着一种尊敬的态度(有时候与和不封锁原则或“网络中立”有关。)同样,各国不尽相同,但中国对互联网开放缺乏尊重是独一无二的。
你曾在2006年的一篇论文中问及,“多少程度的控制是合法的国内规定?多少程度的控制是贸易壁垒,是对世贸组织其他成员的食言?”欧洲委员会副主席内莉•克鲁伊(Neelie Kroes)最近称中国防火墙是贸易壁垒,需要世贸组织来解决。但从上次世贸组织支持中国以来,有什么改变吗?如果没有,世贸组织真的是在服务于最广泛的利益吗?
世贸组织从未直接考虑中国在互联网方面的做法是否是贸易壁垒。正如我在2006年论文中所说的,我认为封锁会造成贸易问题:比如说,谷歌希望像中国公民提供一项服务(搜索引擎),而中国人有效地排斥谷歌,青睐本土的搜索霸主“百度”,这就是典型的贸易壁垒。(注意,过去的八年中,百度在中国的市场份额已经从3%扩大到46%,而谷歌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事态已经严重到,2009年中国提议每台在中国销售的电脑都要预装中国过滤软件时,美国贸易代表不止一次卷入其中。不仅达到审查的效果,还帮助了国内厂家。为了让世贸组织介入其中,某国家得起诉中国。现在大多数问题,像过滤软件的问题一样,是在幕后操作,在国与国之间处理。然而如果网络封锁继续伤害出口商,某一天你会看到后果的。
美国的贸易壁垒与谷歌的无耻逻辑
堂堂互联网业巨头,以前扯民主自由、扯黑客攻击,抬出政客撑腰,鼓动外媒瞎炒,闹的沸反盈天却见我中华岿然冷静,灰溜溜的半退不退了。现在又生拉硬扯,以“贸易自由”为由挑衅,可见谷歌退出后,悔恨不已,巴巴的找了个风马牛不相及的理由粉墨登场,进一步就是个重返世界上最有潜力的互联网市场的好台阶,退一步也算是再次恶心了咱们一把,发泄它丢掉“金砖”的怨气。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先不说互联网跟贸易自由究竟能不能混为一谈,单论贸易壁垒,如果美国谦虚的说自己在设置贸易壁垒方面是第二,相信全世界也没人敢称第一。美国对部分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在服务市场准入方面存在着大量的限制性壁垒措施,对进口钢丝进行关税配额管理,并利用技术优势,制定了大量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理评定程序,但是其中很多不完全符合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要求。美国的显性、隐性贸易壁垒有多高是人所共知的,如今竟然以此“叫冤”,试图用贸易问题向中国施压,简直无耻!
众所周知,美国是互联网发源地,谷歌等互联网业巨头掌握着世界上最高科技水平,且一直小心保护,牢牢垄断,立法限制高新技术向中国等其他国家出口。如果真如谷歌所说,互联网业务应同享“贸易自由”,而美国掌握着压倒性的资金、技术优势,一家独大,这只会导致信息的“倾销”,又哪里来的“自由流动”?这种没有公平基础的“自由”不要也罢!
互联网对人们日常生活、工作的影响多深多大已不用多说,且早已渗透到国家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可说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此的互联网,怎么能跟“实物”贸易相提并论?又有哪一领域的贸易规则能够套用?谷歌如此牵强附会,不过是它再次吸引眼球、博取政治支持的手段罢了。
最后奉劝谷歌一句,后悔了就直说,想挽回就要有诚意。如此顾左右而言他,只是落人笑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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