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宽带反垄断调查编辑本段回目录
作为中国最大的宽带接入及IDC提供商,中国电信的自身战略如因反垄断调查进行调整,对中国互联网的产业发展格局也将带来巨大影响
记者 王云辉 见习记者 程明
中国最大的基础网络运营商中国电信,会不会领到中国《反垄断法》出台三年来的首张罚单?
有消息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证实,相关部委已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展开反垄断调查,并有可能进行反垄断处罚。
如果该判罚最终出台,将在中国公用事业及互联网行业引发震动。在此之前,交通、电信、石油、水电气、互联网等公用事业一直是外界反垄断的关注焦点,但至今未有受罚案例。
作为中国最大的宽带接入及IDC(互联网数据中心)提供商,中国电信自身战略如因反垄断调查进行调整,对中国互联网的产业发展格局也将带来巨大影响。
是否有罚单
“是否进行反垄断处罚,处罚金额多少,目前都还没有最终结果。不过,基于前期的调查取证,不排除中国电信受到处罚的可能性。” 9月9月,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消息人士透露,相关部门此次调查自今年上半年就已经展开调查取证,相关部委与中国电信就进行了多轮沟通取证,还向联通、铁通等多家接入企业、研究机构及多位专家进行了求证。其主要调查内容,是中国电信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通过前期调查,有关部门基本认为中国电信存在垄断行为。有可能计划对其进行违法收入1%~10%的惩罚。”该人士透露。
根据8月24日中国电信(00728.HK)公布的财报,该公司上半年营收1202.08亿元,净利润98.08亿元,统计期末宽带用户总数7009万户,有线宽带接入收入为297.55亿元,占经营收入的24.8%。而根据此前的财报,中国电信2010年全年的净利润为157.59亿元。
一位运营商内部人士透露,中国电信高度重视此事,专门从多个省公司抽调人马,组建专门的团队应对此事。
清理“第三方接入”
知情人士透露,有关部门关注中国电信垄断,是源于部分企业机构针对2010下半年“断网事件”的举报,其证据材料也多来自这些企业机构。
2010年8月上旬,中国电信下发内部文件要求,各省公司对高带宽和专线接入进行清理,除骨干核心正常互联互通点外,清理所有其他运营商和互联单位等的“穿透流量”接入。
这一规定迅速引发行业内的震荡。
所谓“穿透流量”,指一些公司在中国电信购买带宽后,并不自己使用,而是转手卖给其他运营商赚取差价。
按照工信部规定,为补偿中国电信和联通的骨干网投资,运营商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只要用户上网产生网间流量,其他运营商都要向它们进行单向结算。但在实际操纵中,中国电信设立了“黑白名单”,予以差别定价,以高于其他客户的价格向其他的宽带接入厂商进行网间结算,以此抬高竞争对手的带宽接入成本。其定价与市场价格之间,价差最高可达数倍甚至数十倍。 “穿透流量”由此出现。通过这一办法,一些运营商能以相对低廉的价格接入电信骨干网。据中国电信一份内部材料估算,当时“流量穿透”使竞争对手单个用户成本下降25元/月。
中国电信斩断“穿透流量”之举,令其他接入运营商遭受重创。2010年8月12日至9月9日,27天内,仅广东铁通就爆发了37477件用户投诉,38443用户拒绝缴费,并有28210用户面临退网。据业内人士估测,这场清理波及的互联网用户可能超过1000万。
在工信部等部门介入下,事件以中国电信的清理力度放缓暂告平息。不过,在业界看来,由于网间结算的政策没有因此进行调整,类似的事件未来仍可能会继续出现,而随着三网融合的推进,广电企业也将参与更多互联网业务争夺,矛盾甚至可能进一步激化。
网间结算政策待突破
在一些业界人士看来,相对于罚款,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启动反垄断程序来促使游戏规则变化。
“如果只是罚款,还不能真正解决垄断问题。”电信专家侯自强表示,网间结算的资费标准制定者并非中国电信。其问题在于,多年前制定的政策现在已经与市场情况脱节。“这个价格是2007年参考国际价格定的,但现在国际上的价格已经降了10倍,我们还没有动。”
“国家更应该制定规则,而不是制定价格。”侯自强认为,如果不修改游戏规则,中国电信的垄断优势将会一直存在。
根据《反垄断法》,单个经营者市场份额50%、两个经营者67%、三个经营者75%即为垄断。在宽带接入领域上,95%互联网国际出口宽带、90%宽带互联网接入用户、99%互联网内容服务商,都集中在中国电信和联通网络中。这意味着,其他互联网接入厂商的用户访问互联网,都必然与中国电信和联通产生流量,只要网间结算政策不变,其他厂商仍将仰中国电信和联通鼻息生存。
自2001年网间结算办法出台以来,一直有争议,并多次引发业界矛盾。2004年、2006年和2007年,原信息产业部三度修改网间结算办法,但由于没有改变单向结算规则,主要手段只是下调上限价格,未能根本解决这一问题。
一位工信部电信研究院专家表示,除了有关部门的反垄断调查,未来还需要工信部、国资委等行业主管部门的通力配合,从制度上进行调整,才能真正解决网间结算问题,但这一问题牵一发动全身,其模式调整将对三大运营商的竞争格局乃至整个互联网产业的发展都带来巨大影响,“所以需要全盘的考量,并可能需要更高层面的协调,才有可能完成”。
反垄断亮剑
《反垄断法》已经出台3年,期间也不乏国企遭遇反垄断诉讼,但尚无惩罚案例。
有分析人士认为,原因在于,《反垄断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
有法律界专家认为,中国反垄断的权力设计也增大了对央企的反垄断难度。就目前而言,《反垄断法》把反垄断执法权集中到反垄断委员会,并只有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三家拥有《反垄断法》的执法权,其中商务部偏重外资,工商总局偏重民营经济,发改委则偏重国有企业。
“反垄断暨竞争执法要求专业,但三个竞争执法机构对于特定规制产业的垄断和竞争执法还不专业。”在今年5月的一次反垄断会议上,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史际春说,《反垄断法》没有将反垄断法执法权授予电信、邮政、银行、保险、电力、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这避免了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关系过密,最终受被监管者的利益或情感绑架,但也导致特殊领域的反垄断执法权给了不十分专业的机构,有能力、懂行的机构没有执法权,“如工商部门对互联网产业不十分懂行,就很难搞得清楚其中的竞争问题,哪些行为构成或不构成不正当的竞争和不合理的垄断,也就很难在第一时间介入进行有力、到位、有效的执法。”
同时,也有学者认为,当反垄断进入有专门产业规制机构监管的领域时,也会产生反垄断执法权与产业规制权的冲突与协调问题。
在垄断与不正当竞争边界模糊的情况下,一些产业问题都是“内部解决”,比如2010年的“3Q大战”,虽然一些行为已经触及《反垄断法》,但最终仍是更了解互联网情况的工信部介入进行的协调处理。
这一形势正在出现变化。自去年底以来,发改委、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的反垄断步伐已经加速,比如发改委,就将价格监督检查司变更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并于去年底出台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这两部《反垄断法》的细化执行法规。一位国家部委内部人士认为,此次对中国电信的调查,也是有关部门加强反垄断力度的信号传递和试水之举。
“可以预见,未来将会有一些企业进入中国的反垄断名单。”该人士说。
第三方接入破除宽带垄断遭质疑编辑本段回目录
目前,运营商基站进小区、光纤进小区等仍面临重重困难。对此,近日上海在全国率先创新网络入户运营模式,成立上海市建筑通信网络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运营网络入户前的“最后一公里”,使得各个运营商有机会实现共建共享,并且公平地接受用户挑选。
上述消息一经公布立即引发热议。受访业内人士均表示,且不说没有竞争的“最后一公里”第三方公司能否真正实现运营商接入成本以及用户宽带资费的下调,仅就强制性地打破电信业务一直以来的全程全网的运营方式来看,其后期将面临各方权责难以界定、沟通协调成本上升、用户体验不佳等问题。
初衷为打破垄断
虽然《电信条例》以及工信部、各地电信管理局的相关文件早已多次规定小区开发商以及物业公司有义务配合电信运营商进行网络配套设施建设,但目前在实际操作时,各家运营商仍面临房地产开发商或小区物业的高额“进场费”以及某家运营商地域垄断等难以突破的门槛。这种局面不论是对电信运营商、用户还是城市宽带建设都极为不利。
对此,近日上海创新性地推出了“最后一公里”第三方公司模式,即由上海市建筑通信网络有限公司这一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接管“最后一公里”的相关事宜,各家运营商可借此实现公平进入。
9月7日,上海市建筑通信网络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根据上海市政府相关规定,从即日起,市建筑通信网络有限公司将首先在新建小区托管“最后一公里”网络,具体管理小区中心机房到百姓家里的通信管线和光纤,用户想选用哪家的网络服务,只需和运营商签订协议,第三方机构负责相应“最后一公里”的网线接通,省去了以往开墙破洞、凿孔穿线的复杂工程。
据上海电信受访高层介绍,此次“最后一公里”第三方模式由上海市政府主推,其核心主体上海市建筑通信网络有限公司由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上海市信息管线公司合资成立,主要是在政府部门指导下负责新建驻地网的招标、维护以及工程验收等,“以共建共享实现投资节省,以公平接入促进上海市‘十二五’智慧城市目标的实现”。
“目前,上海市政府已明确规定,新建小区必须采取光纤到户的接入方式,此次进行模式创新也是为了更好地推进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信息化建设,今后各家运营商进小区将实现公平竞争,这也有利于各家运营商的网络升级与服务提升。”上述上海电信受访高层表示。
此外,谈及此次“上海模式”是否具备规模推广与借鉴的意义,上述上海电信高层表示,主要取决于地域性政策,“首先,上海明确规定了必须采取FTTH方式,其它地区可能未必如此;其次,上海市政府还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支付相应的通信配套费用,也就是说‘最后一公里’的设计、实施、维护等费用的主体部分都将由开发商支付,这就避免了运营商分摊模式可能会出现的扯皮问题”。
实则更为垄断?
不过颇值玩味的是,面对上述“上海模式”之“美好畅想”,不少相关人士的第一反应都是“且慢欢呼”。一位网友评述道:“多了一道环节用户可能又要多出费用了,否则,该公司如何生存?不论是向运营商收费还是向开发商收费,‘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还是消费者出,效果如何,还需等待时间检验。”
另一位业内人士则发出了“‘最后一公里’的第三方公司有无竞争”的质疑。对此,分析人士也表示,“由于第三方公司实则处于绝对垄断的地位,如果对它监管不利,上述模式的结果很可能是一张网的建设成本大于三张网”。
“对于中国移动这样的宽带领域的弱势运营商而言,上海模式并不会带来实质性机遇,首先,引入第三方机构前,中国移动面对的是成千上万的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逐一谈判下来至少也会略有收获,但引入第三方机构后,中国移动面对的谈判对象一下变成了单一主体,而且这个主体背后还有强大的政府支持,那么可以想象,中国移动恐将陷入更为被动的境地。其次,引入第三方机构前,虽然没有完全共建共享,但至少各家的网络建设成本是清晰明确的,但引入第三方机构后,如果监管缺失,这一第三方机构作为公司必然追求高成本与高要价,这样最终运营商与用户能否享受到共建共享应有的成本节省就不得而知了。”中国移动受访专家坦言。
沟通协调成本激增
尽管初衷是好的,但该方案或许并未充分考虑到实际操作中的各种问题。
广东移动某受访人士告诉记者,此前深圳市政府也曾在城域网领域尝试过类似的第三方模式,规定各家运营商可以自行根据所需向第三方公司租赁管道资源,但在实际操作中,深圳移动却屡屡碰壁,多次被告知“资源告罄”,对此深圳移动既无奈又无力,“实际运营情况与规定出入很大,相比打破垄断,我觉得这更像是一种变相的垄断手段”。
事实上,抛开是否是变相垄断不谈,受访业内人士表示,这种强制性地打破电信业务全程全网服务模式的做法将带来很多后续服务问题,“第三方公司缺乏服务宽带用户的经验,用户投诉恐将增加,那么届时第三方公司与运营商将出现权责难以界定的问题;另外,这种生硬地掐掉‘最后一公里’服务的做法也将增加运营商与第三方公司之间的沟通协调成本,在实施、运营与业务接入等环节产生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