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价值,还是普适价值?
发布时间:2012-12-04 11:26 作者:高永平
普世价值或普适价值问题是目前理论争鸣的焦点之一。这一问题之所以成为焦点,是因为它直接决定着国家的命运或前途。政治制度之争,仅仅是问题的表象,它的实质其实是政治制度背后的价值观念之争。任何制度的正当性都是以它所反映的价值观念的正当性为基础的。这场争论所涉及的价值观,其实并不是所有的普世价值或普适价值,而仅仅是其中最核心的几个价值,如自由、平等和民主。令人欣慰的是,上述三个价值这一次都被写入了刚刚通过的中共十八大报告。这是一个相对大的进步。不过,争论虽然已经进行了这么久,但仍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即它的定名问题。换句话说,到底是应该把“universalvalues”译为“普世价值”还是“普适价值”?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此问题非小。本文就讨论一下这个问题,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睽诸目前的报章杂志和网络资讯,讨论这一问题的文章大多采用“普世价值”的术语。但也有很多文章采用“普适价值”的术语,而且越是学术性文章,越倾向于这样做。还有很多作者在文章中明确声明,自己选择“普适价值”的说法。本作者也采取这一立场,下面就阐述其理由。
普世价值或普适价值的英文是“universalvalues”。“universal”的同根名词是“universe”,即“宇宙”。因此,“universal”的意思是“无所不在的”,其引申义是“一般的”、“普遍的”。从词源上看,似乎把“universalvalues”译成“普世价值”更为确切,因为“universe”首先是一个时空概念,把“universalvalues”译为“普世价值”更符合“宇宙”一词所包含的“全部的时间和空间”的本义。但是,当我们给“universalvalues”下定义时,大家可能就会有不同的看法。我们可以把“universalvalues”定义为“valuesthatapplyeverywhereandallthetime”,译成中文就是“适用于所有时间和空间的价值观念”,亦即“全世界普遍适用的价值观念”。我们看到,不论在中文中怎样定义“universalvalues”,都缺少不了一个“适”字。还有,“普”字本身就已经含有“普遍”和“无所不在”的意义,“普”和“世”两个字连用有语义重复之嫌。综上所述,从词源学和构词学的意义上说,用“普适价值”来翻译“universalvalues”更为贴切一些。
上面的阐述只能说明,使用“普适价值”的译法符合“信”的翻译标准。但这不是采用“普适价值”这一译法的全部理由,甚至不是最重要的理由。毕竟,从翻译学的视角来看,“普世价值”和“普适价值”两种译法都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从词语的社会功能的角度来看,采用“普适价值”的译法就更为剀切。这样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以下请述其详。
首先,“普世价值”的说法更加强调其空间上的“普遍适用性”,而“普适价值”的说法则为“适用于所有人或每个人”的解释留下了语义空间。而且,把“universalvalues”解释为“适用于每一个人的价值观念”更加符合自由主义的本义,对目前中国的社会现实也会有更加有力的干预效果。在自由主义者看来,大多数的普适价值的语义主体都是个人而不是群体。例如,自由、平等、生存、尊严等等价值观念,是个人的自由、生存和尊严,以及个人之间的平等。这是自由主义和各种非自由主义思潮之间根本性的分歧。那些反自由主义的思潮往往把这些价值解释为某种人类集体的自由、平等、生存和尊严。如果认可这样的观点的话,所有普适价值的意义都会被颠覆。因为如果普适价值仅仅意味着或者主要意味着,某种人类集体是这些价值的主体,个人的价值就可以为了这些集体的价值而被放弃或牺牲。这是自由主义者完全不可接受的。而且,历史也已经证明,这样做给人类带来的,只有灾难。只有把普适价值落实在每一个人类个体的身上,这些价值才是可欲的,也才符合“价值”这一概念的本义。“普世价值”的说法过于强调它在空间上的“普适性”,在实际语境中,又往往被解释为其在“国家之间”的普适性,这就为普适价值的反对者们提供了攻击的口实。而“普适价值”的说法更具包容性,因为它可以被解释为“适用于每一个人类个体的价值”。这种说法更有利于对个人权利的保护。
其次,“普世”这一说法的另一个缺点是,它还容易从“不同国家之间的普适性”转义为“不同文化之间的普适性”。我们知道,价值观念是文化的核心,价值观的不同,是文化之间的差异中最顽固的部分。但是,文化之间价值观念的差异并不意味着普适价值的不存在,因为,在文化之间存在差异的价值观,往往是较为边缘性的价值观。不幸的是,文化差异是普适价值的反对者最有力的理论武器。他们往往用偷换概念的手法,根据文化之间存在价值观念差异的现象,得出“普适价值不存在”的结论。由于“普适价值”的说法可以被解释为“适用于每一个人的价值”,这就从根本上消解了“文化差异”的说法。这是因为,“适用于每一个人的价值”,与某个人到底属于哪一个具体的文化,没有任何关系。这样,用“文化差异”来否定“人类个体之间”的价值普适性,就没有任何理由了。
在讨论了术语的选择问题之后,还应该讨论一下关于普适价值的实质性内容。因为读者已经看到,本作者并不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讨论这一问题的。本文的立场是自由主义(亦即个人主义的立场,关于此二者之间的同一性,在各种自由主义著述中俯拾即是,此不赘)的立场。为什么选择自由主义的立场?理由有二。其一,自由主义的立场在逻辑上更为自洽。各种反自由主义的思潮的逻辑问题是,他们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各种普适价值之间随意取舍。但普适价值是一个完整的观念体系,随意的取舍必然导致逻辑矛盾。例如,世界上所有现代性的极权主义政党都无法完全抛弃“民主”这一普适价值。因为在现代社会,除了民主,再也找不到其他合法性的权力来源。即使是像北朝鲜这样的极权国家,欲为金正恩加冕,也必须通过党代表大会的形式——虽然大家都知道,它也仅仅是个形式而已。但这一现象说明,即使是北朝鲜,他们也无颜再搬出“父死子继”来作为世袭的正当理由。可是,除了“民主”被他们拿来偶尔一用之外,其他的普适价值则被弃之如敝履。这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其二,自由主义或个人主义的立场在社会实践中的效果更好。近代以来大多数的人类灾难,基本上都是无视个体权利的结果。那些灾难的制造者往往打着各种集体主义的旗号,干着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勾当。这样的犯罪行为,有时是在所谓“人民利益”名义下进行的。“人民”这一概念的最大缺陷,就是它是一个抽象的集合名词,任何一个具体的个人都无法援引“人民”的名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悬挂着“为人民服务”牌匾的官营商店的售货员,可以用“你能代表人民吗?”这样的说法,来揶揄那些对其服务提出批评的顾客,其原因就在这里。阿玛蒂亚·森说,没有任何一次大饥荒曾经发生在民主的国家里。这是因为,大多数民主国家的合法性都建立在自由主义观念的基础之上,而自由主义的核心就是对个体价值的尊重。
前文提到,反对普适价值的人们其实主要反对的是某些普适价值,而不是所有的普适价值。例如,任何人都无法否认诸如“生命”、“健康”、“清洁”、“温饱”等价值的普适性。这就是开始于2008年的对普适价值的大批判为什么最终偃旗息鼓的原因。鼓吹“普适价值不存在”的那些人,会渐渐发现,自己打出的每一拳,最终都落在了自己的脸上。最终,他们的策略只能变成,不再否认普适价值的存在,而是仅仅批判他们不喜欢的那些价值的普适性。被他们批判的普适价值,主要是自由、平等和民主这三个。对这三者,则要进行具体的分析。首先来看平等。理论界普遍的共识是,共产主义思潮的逻辑起点就是平等。共产主义者之所以要反对资本主义制度,其主要原因就是资本家不劳而获。为什么反对不劳而获呢?其背后的价值根源是,不劳而获违反了人人平等的普适价值:为什么同样是人,我辛勤劳作,而你却坐享其成?普适价值的反对者们并不从一般的意义上反对平等,而是从集体事业的角度来反对平等。他们用集体事业或集体利益的理由,来为集体的领导人所享受的特权进行辩护。其次来看民主。前文提到,民主是现代社会任何一个团体都不得不引用的普适价值,因为在民智开启的现代社会,除了民主,不可能找到权力的其他合法性来源。普适价值的反对者们也没有泛泛地批判民主这一价值,而是批判代议制民主的所谓“虚伪性”。他们说,这种民主其实是“钱主”,手中没有生产资料的无产阶级,是没有行使民主权利的具体手段的。这样,普适价值的反对者唯一完全不能容忍的价值,就只剩下“自由”了。自由一度成为敏感词。甚至在曾经的重庆市,用来判决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劳教的证据之一,竟然是他拥有一件印有“不自由,毋宁死”字样的T恤衫。这些官人可能从来没有参观过红岩烈士纪念馆,那里的展板醒目地告诉大家,一个烈士的最后遗言,恰恰就是“不自由,毋宁死”。
其实,共产党人从来就没有反对过自由这一价值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军队的正式名称叫做“中国人民解放军”。在1949年之前,共产党革命割据的地区自称为“解放区”。人们今天仍然习惯性地把1949年这一历史节点称为“解放”。那么什么是“解放”呢?“解放”的英文应该是“liberation”,这从解放军的官方英文名称“PLA”,即“people’sliberationarmy”就可以看出。而“liberation”其实就是“liberty”即“自由”的另一个名词形式。意见的分歧来自人们对自由的主体所持有的不同看法。在自由主义者看来,自由的主体是一个个的人类个体,而各种各样的集体主义者则认为,自由的主体应该是集体而不是个体。因此,后者所说的“解放”,主要是“民族解放”或者是“阶级解放”。集体主义者并不完全否认个体的解放,但他们认为,集体的解放优先于个体的解放。甚至,为了集体的解放,可以放弃或者牺牲个体的解放。这就为侵犯个人权利和自由打开了方便之门。
他们反对普适价值的另一个反对理由是,不存在所谓的人类普适价值,存在着的,只有阶级内部的普适价值或民族内部的普适价值。换句话说,普适价值应该是阶级性的普适价值,而不是适用于全人类的普适价值。这和他们对人性论的批判,是同一个事情的两面。是否存在超越阶级的普适价值呢?否认超越阶级的普适价值的做法是愚蠢的。即使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也说不通。马克思主义哲学承认一般性,认为一般性寓于特殊性之中。人与人之间虽然千差万别,但他们总有共同之处,否则我们就无法在人和动物之间做出区分了。既然人与人之间存在一般性,这种一般性就可能包括共同的价值追求。这种共同的价值追求毫无疑问是存在的,如前文所提到的“生命”、“温饱”、“健康”和“清洁”等等。那么自由是不是一种人人都追求的价值呢?当然是,因为没有基本的自由,人甚至都没有办法维持自己的生存。其实,普适价值的反对者并不是反对人的生理活动的自由,而是反对那些与公共事务有关的个人自由,如言论、结社等自由。这些自由是否有阶级性呢?肯定的回答似乎说不通。难道资本家需要自由而工人不需要自由?亦或反过来,工人需要自由而资本家不需要自由?看来自由是没有阶级性的。我们唯一可以承认的是,一个人的阶级身份,会对他行使自由的能力产生影响。但这一点,没有为剥夺任何人的自由提供哪怕是一丁点的理由。
其实,反对普适价值的人们只能抽象地反对普适价值。普适价值对任何人——无论他是否承认普适价值的存在——都施加着严厉的约束。这种约束并不是理论上的,而是行为上的。任何人都不敢在行为上公然违反这些普适价值,或者即使违反了,也尽量不让他人知道。因为在行为上违反普适价值,就会极大地损害行为者的道德正当性。因此,行为上的约束更加能够反映普适价值的不可侵犯性。苏联历史上的两个事件可以作为例证。一个例子是列宁下令处决末代沙皇罗曼诺夫一家。这一事件一直是苏联历史的禁忌,直到苏联解体才获得证实。我们要问的是,苏共既然这么做了,为何不光明正大地宣布自己的伟绩呢?问题的答案就是普适价值的威力。普适价值中最最核心的价值,就是对人的生命的尊重。非法地剥夺一个没犯死罪的人的生命,这是对普适价值最不可接受的侵犯。更何况,被他们剥夺了生命的人,大多数还是妇女和儿童。另一个例子是卡廷森林事件。苏联在和纳粹德国合伙入侵波兰之后,灭绝人性地屠杀了数万波兰战俘。此时,就连“阶级斗争”这一意识形态宣传利器,苏联也不敢拿出来使用了。在这一事件曝光后,苏联人污蔑说,这时纳粹德国干的。德国人当然不愿意背这个黑锅,他们利用占领者的优势,以各种证据来揭露事件的真相。苏联人为什么不敢光明正大地承认自己的行为呢?问题的答案还是普适价值的威力。任何暴行的实施者,只要他们还承认自己是人,他们就不敢明目张胆地宣扬其罪行的正当性。因为,承认自己自外于人类之外,并不是他们所愿意做的事情。
那么,那些在行为上违反了普适价值而又想否认其行为的人们,怎么办呢?对他们来说,摆在面前的唯一道路,就是撒谎。我们看到,古今中外所有的极权政府和组织,没有不对信息的传播进行控制的。为什么要控制信息的传播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想让公众知道,他们曾经做过的或正在进行的行为,是违反普适价值的。没有任何一个极权组织有胆量宣称:我的价值观是独一无二的,我认为滥杀无辜是正义的,我认为贪污公帑是正义的,我认为凌辱妇孺是正义的,我认为奴役劳工是正义的。他们为什么不以这种公开的方式向普适价值提出挑战呢?因为他们不敢。即使是最邪恶的组织,都必须为自己找到正当性的基础。因为如果没有这样的正当性基础,甚至其内部运作都是不可能的。没有人能够把自己的正当性,建立在完全与普适价值相悖的价值的基础之上。因为那是违反人性的,也是无法实现的。极权者不仅仅不愿意说自己违反良善价值,他们还要把自己装扮成践行良善价值的楷模。世界上所有的独裁者,都要通过其所掌握的宣传工具,把自己说成是世界上善良、最无私、最完美的人。但是我们知道,独裁者对自己所进行的宣扬,往往恰恰和事实相反。他们不仅毫无美德可言,反而往往是无恶不作、卑鄙猥琐的人类渣滓。他们为什么没有堂·吉柯德的勇气,明目张胆地向普适价值这辆风车发起冲击呢?答案还是,他们不敢。由此看来,所有否认普适价值的人都只能抽象地反对,他们不敢用自己的行为,身体力行地挑战普适价值的尊严。相反,他们只能用禁止言论自由和散布谎言这样卑鄙的方式,掩盖自己那些与普适价值相违背的行径。信息管制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防止,自己违背普适价值的行为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因此,我们有理由说,各种形式的言论控制和信息控制的存在本身,就是普适价值存在的最好证明。
参考资料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sxwh/shsc/article_2012112771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