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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改变金融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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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如何改变金融编辑本段回目录

写了那么多的互联网金融的文章,一种被认为扮演的是互联网金融的公敌的角色,事实上,我其实一直很看重互联网的重要性,在人类生活日益被互联网给改变的今天,作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金融背后其实更多还是反映人类行为逻辑的,从这个角度看,金融不被影响和改变是不可能的。只是我不认同,互联网颠覆金融这个说法罢了。

谈互联网颠覆金融,不如谈互联网改变金融或者重造金融可能更适合和贴切,我们回头看几千年的历史,任何一种新技术的产生,都改变了很多业态。这种改变其实是底层生态的改变,是所有的行业都会面临的改变,是环境变量,所以,是一种威胁的同时,也是一种机会。我们回头看IBM生活了一百多年了,但是期间从没有因为某种技术改变,而使他消失。其实最终消失的是那些固步自封,墨守成规的企业罢了。

我们回头看金融机构,自从真正意义上的现代银行制度确立之后,其实也面临了很多的技术性变革的危机,但是金融机构利用了技术性的变革不断的自我升级和进化,反而导致比尔盖茨认为的21世纪的银行不但没有成为恐龙,反倒成为更恐怖的存在。通过技术,金融机构也不断的进行机构调整,业务调整,服务调整,我们回头看银行业的历史,很多存在过的部门的确都消失了,但是金融机构却从没有消失,也反映了这个判断。大家都看到传统金融机构从过去的手工记账,到九十年代的电算化,在到之后的数据后台集中化、网络化,都是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自我革新和升级的表现,互联网的出现,给了传统金融更好的武器和工具来自我优化和升级,以及提高效率,这个反应的是互联网和金融的融和趋势。

事实上,我自己对于金融的理解,金融的本质存在于人类社会资源的稀缺性,有效进行资源分配是金融的基础,可以说,在实现人类实现按需分配之前,金融就有存在的基础,从这个角度来看,金融本身是不会消失的,也不会被颠覆。

而金融中介在期间扮演的角色来看,金融中介本质是更有效帮助发挥金融资源调配能力的相关机构,跟金融扮演的角色其实是一样的,之所以金融机构可以提升调配资源的效率背后一般是需要具备两个优势,第一个优势是功能性优势,第二个是比较性优势。

简单理解前者是只有我能做,而你做不了,这个可能是有能力问题,也可能是牌照问题,以及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问题,能力问题能理解,例如有些专业机构,是需要非常资深的专业能力才能进入,别人一般做不了,牌照问题比较容易理解,就是我做是合法的,你做是非法的。这些问题导致了这个事情,我可以扮演这样的角色,你来扮演就是非法的。


    后者的理解是,我能做的,你也能做,大家都一样。那很多人说既然都能做,这类机构就可以被取消了,因为这类机构的中介意义不大,怎么说呢?举个例子吧。黄牛,他排队买票的事情,其实你也会去做。快递,也是一样,都是简单生产的工具,但是事实上,你不可能去做这些事情。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机会成本不一样,你去连夜排队买票的代价很大,你就少赚很多钱,他无所谓。你们成本不一样的。第二个原因,事实上,因为术业有专攻,虽然都是排队,人家就是排的比你好。熟能生巧之后形成的一些基本优势还是有的。从这个意义讲,大家都认为去了中介成本最低,我反倒不这么看,哪怕在流通环节,也是要做区分的,不是每个事物去了中介成本最低。

即使如同淘宝,目前来看,更多反映的还是一种掌握了互联网技术的中介(淘宝店铺)打败了另外一个不具备互联网技术(线下店铺)的情况,也并非是去中介的概念,另外,从一定意义来讲,淘宝本身也是个大中介。天猫倒是部分具备去中介的特征(很多店铺是直接生产商开店铺,也有很多也并非是生产商)。但是京东整体并不反映,京东的背后是线上中介打败线下中介。

这里核心讲述的其实是,无论什么原因,撇开专业性和非专业性,牌照和非牌照的原因,就在能力一致的情况下,中介都是不会被取代的,背后其实反映的是比较性优势的不同,从这个角度而言,去中介在资源相对稀缺的情况下,都不现实的。我们学经济学,最基本两大基本假设,第一理性人假设。大多数人都是理性选择的。第二是资源稀缺性和人类欲望无穷假设。所以,只要是资源稀缺的情况下,比较性优势就是不会消失的,那背后中介体系必然是不可被取代的。从这个角度上来看,金融这个事物的产生背后的逻辑就是社会资源稀缺,这个大前提的存在,我个人认为“去中介化”就是不可实现的。必然需要中介存在。哪怕现在的金融中介消失了,事实上还是会出现一系列别的中介业态,可能叫法发生改变而已。但是本质他还是中介。而且还是金融中介。

从这个角度阐述,谢平教授的去中介论,我个人就不太赞同了,而且,谢平教授所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极低,是促成中介消失的主要因素,我个人也是不赞同的。信息不对称这个事情反倒可能是金融中介产生的一个因素,为什么这么说呢?事实上,信息不对称的大幅度降低是社会进行风险定价的前提,只有充分信息之后,风险定价其实才有可能,而风险定价的背后就是风险差异的认知,不同的人对同一信息的看法不同而产生的风险判断不一致。这个其实是市场化定价的基础。

市场上非常普遍的情况是,同样的基本面情况下,有人卖出,有人买入,大家对其的风险预期是不一致的,最终博弈之后形成市场均衡的看法,其实恰恰反倒说明了信息对称之后,也无法解答风险判断的问题,纯信息不对称的解决就可以使得资金自由往来于不同主体是不现实的。信息不对称只是构建人类风险认知的一个很小的部分因素,同样的西湖边的一块土地,由于各自过去专业不同,经历不同,甚至背后的资源不同,最后都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信息不对称是无法抹平这之间的差异的,这种差异的认知的解决需要专业机构的参与。

所以,关于互联网是否可以使得金融去掉中介这个争论,个人感觉没有太多的可以值得争论的地方,但是这个问题扩展开去,我并不是认为互联网不影响金融格局,恰恰相反,我个人到是觉得因为有了互联网的出现,虽然不可能去中介,但是互联网改变了中介的产生方式,也改变了中介的运营方式,互联网的出现,会不断瓦解大中介体系。而从这个角度看,互联网这种改变中介的生产方式对金融格局的影响要远远大于简单的去中介这个提法。

互联网的世界改变人类社会最大的其实是一个核心点,就是把原先层级制的社会组织架构给打散了,分化了,原先集中式的组织管理体系,在互联网的世界里,变成了松散的组织管理体系,类似化整为零的概念,原先的情况下,化整为零的模式,由于缺乏相互联系的工具,很容易变成散兵游勇被单独击溃,形成不了合力,所以很难生存,但是因为出现了互联网的模式,散兵游勇的态势,可以随时化零为整的同时,又实现了随机组合、特定组合等一系列的组合模式,也就很容易在需要的时候,化零为整,形成合力,不但更加灵活,也更加的去层级制,现在的微信其实很反映这个特征,很大程度的改变了社会架构。

这种架构最大的好处是什么呢?我个人理解是这种架构改变了层级制管理模式的同时,彻底的颠覆了过去专业人才和专业机构的生产方式,我一直在思考“乱世出英雄”这段话,乱世为什么出英雄呢?因为乱世彻底打散了社会层级制架构,使得人才的产生方式不在是过去阶梯制的上升通道和标签化的产生模式。徐向前 28岁就是红四方面军总指挥,16岁的肖华是少年共产国际政委,乱世让社会更趋向扁平化,人才产生方式出现了变革,稳定社会制度下,通用的标准模板是,考试,考试,在考试,然后都考过了,给你个博士学位标签,这个时候,你就是人才了。但是你是不是真的是人才?不知道。互联网就改变了这种模式,互联网改变了过往纯粹依靠面试,简历,专业,毕业院校来简单评价一个人的方式,我称这种方式是事前行为,是对结果的不可预测的,选对了就是对了,错了也就是错了,但是互联网不是这样筛选的,互联网里的人才产生方式一般是结果论的,而且范围更加的扁平化,也更为直线型。

互联网是怎么选的呢?大家看中国好声音,里面的专业选手,不是音乐学院的高材生,甚至都没读过书,但是他唱的比那些读过音乐学院的人还好,比那些牛逼哄哄的歌手还好,谁给了这个机会?互联网给的。在雪球财经、新浪微博里发表专业见解的人,未必是什么大公司的行业分析员,他的身份可能只是某个小公司的前台职员,在爱卡汽车上发表某些汽车知识的专业程度近乎于工程师,但是他可能只是某个修理厂的修理工,更不用说某些军事发烧友,他只是个热爱军事,虽然懂上天入地的军事工具,但是他可能只是个住在某地下室里的北漂。大量的牛逼人才由于层级制的管理模式下,无法脱颖而出,原因很多,但是互联网给了这些专业人才特定机会,我接触很多大型投行的专业人士还有很多券商基金研究人士,也有很多基金经理,事实大量的投资人都在为他们的出入五星级酒店的费用而买单,事实他们并不具备专业能力,他们之所以是专业人士并非是因为他们的专业能力,而仅仅只是因为他们在专业机构里,甚至他们自己都极为讨厌他们所做的每件所谓专业的投资决策,对他们而言,也只是一份工作罢了,互联网的时代里,这样的大部分人构建的中介体系可能会被瓦解。

很多人会说,人才产生方式改变跟中介有啥关系,我个人感觉逻辑是是这样的,对于很多的机构而言,人才的决定性因素其实是很大的,萨缪尔森一己之力把麻省理工的经济学院推向了世界经济学的一流学院,尤其在金融资产管理能力领域,个人能力极为重要,在人才产生方式改变之后,随之而变的是以人才为核心基础的中介产生方式也会发生改变,大量的依附于这些个人能力之上的小中介日渐崛起,最终可能会成为抗衡过往传统金融模式的一股力量。

其实,现在一些资产管理领域里的业态,已经逐渐反映出这种特征了,例如现在一个又一个微信群,每个群的背后都是一个自发形成的小中介体系,他们定期探讨一个话题,然后共同决策一个行为,他们白天在不同的公司上班,工作之余会自发聚集在一起探讨共同兴趣爱好的东西,这种模式是自发的人人组织业态,可怕的地方在于都是一堆充满共同兴趣爱好的人,而爱好则更容易让大家激发热情。第二在于通过这种方式,极大的降低了运营成本,各个不同的阶层的人是因为需要而被聚集在一起,各自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完美的分工合作来自于爱好的同时还来自于自发的磨合。微信群比较集中的反映了社会分工打破了层级制和组织分工社会自我优化的特征,事实上每个微信群的背后都是个小中介。

许多个人具备魅力和能力的人,这种魅力和能力是通过互联网里不断的展现脱颖而出的,并非是前面说的学历和外在标签所给予的,可以把不同的人聚集在一起进行特定化运营。大量的越来越多的优秀人会形成特定小而美中介体系,或许会改变原先的公司化运行模式,虚拟组织的出现,降低成本的同时,能力外延是得到延伸的。因为,理论上对某一事物对能力的要求是可以通过需求来实现的,互联网提供了这种可实现的路径。这种化整为零,同时随时可以自由组合,自我优化的方式,其实某个程度上,只有通过互联网才能予以实现。而且会不断的得到强化,需要的只是一个较好的协调机构而已。

当然,任何事情都是一体两面的,这种业态,也是有缺陷的,就是不能无限扩大他的能力外延,所以,只能形成小型组织,因为是建立在某一特定能力的基础之上,就必然会不断的分化,很难集合,更重要的也会出现大量的极端无效组合的情况,因为自发的背后其实也是无序组织的一个体现,靠谱的组织的出现的同时,必然会出现大量不靠谱的组织,但是相对于组织化的公司体系而言,这种不靠谱的代价相对较低。

这对这种人人组织,有人认为可以颠覆金融机构,我个人观点,如同后面阐述的意义,他们的单一组织体系是无法对抗以制度为基础诞生出来的很金融机构的,传统的金融模式,主要是银行为代表,这些机构存活的前提是制度性保障,是特许经营权,很难说是能力为基础,甚至是能力厌恶型机构,所以他可以通过制度不断扩大规模,从而来保证整体的外延可以不断增加,对抗基本上是不现实的。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但是由于大量的小中介体系的增加,事实上跟大中介是在一个锅里吃饭的,小中介的不断兴起,会对大中介总是构成打击的,尤其在一个市场上大中介占比达到90%的时候,对大中介的分化和削弱是必然的趋势。

在金融领域里面,小中介是以什么形式体现的呢?会如何进行改变呢?我自己的理解是两个方面的,第一个是我国的未来会出现大量的基础于能力优势或者平台优势为基础的小中介,形成了融资中介生态。互联网的出现会让很多本身具备金融属性的业态具备金融属性,我称之为泛金融化,这个其实是有的,事实上金融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你去洗脚店,冲储值卡,这个行为本身也是一个金融行为,你打麻将,出现了欠债行为也是金融行为,在大量的贸易领域里面,金融现象就更加的频繁,但是由于过去,缺乏技术的可实现性,使得这些业态,无法进行金融操作,但是互联网技术尤其是第三方支付的出现,使得他们可能可以进行金融业务了。金融定义越来越模糊,边界越来越不清晰,跨界出现了。所以,大量的小金融中介业态出现了。

上一篇互联网金融现状的文章,我说京东其实没必要跟金融机构合作,他完全可以自己来做金融中介,怎么做呢?做P2P呗。京东其实是国美、苏宁模式的线上化,也是拖欠大量供应商款项的,对于京东而言,这个本身就是一个金融行为,通过拖欠供应商款项来实现自我资金沉淀,但是对于供应商而言,变相其实是给予京东融资的模式,但是他们的自身现金流就很紧张,所以迫切需要融资,一般而言,首先想到的是供应链融资,但是我觉得金融机构效率太低,而且个人感觉对于这部分的客户而言,银行是缺乏风控能力的,对于银行而言是无法有效进行特定区域群体的风险筛选的,他没有京东更强的控制力,即使获得了表面上数据,筛选成本也会很高,但是京东可以,事实京东对于这种客户的融资,跟借给自己的钱,本质是一回事,筛选成本就会很低,因此撇开金融机构的合作,采取P2P的模式,完全可以创造出一个以京东自身为基础的金融模式来,相比于传统金融机构而言,可能风险更小,而且实现了特定生态圈里的金融优化。

阿里金融,有一段话的描述说,阿里金融操作一笔贷款业务的成本是6.7元,银行是3000元,貌似是这么说的,这句话对也不对,因为6.7是有前提的,只有在阿里自身生态圈里才有6.7块成本,离开了这个生态圈,操作贷款成本可能是6.7万,因为要建更多的机构和人力成本。从这个角度里看,阿里体系内搭建金融的成本是远低于银行成本的,属于闭环业务内的操作成本分摊的概念。从某个意义上,阿里金融也是一个崭新的金融业态,在体系内他可以较低成本来对抗金融机构,从而他也是在蚕食了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

我相信未来会有很多这种立足于生态基础上的金融模式,其实之前,我也见过不少,有立足于钢铁贸易领域的,因为他有比银行更广泛的钢材贸易消化渠道和钢材贸易监管渠道,有立足于房产的,因为他有比银行更有优势的房产定价和房产消化优势,相信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切入细分行业,形成独立于银行风控优势的领域的P2P,最终其实是撇开了传统金融机构,实现自我金融化,之前进入不多的核心原因,个人感觉还是因为市场不明朗,这一类机构都不愿意碰灰色地带的原因。

上面说的几种模式是依附于基础性生态优势介入金融领域的,我也见过纯粹依赖于能力介入金融领域的(确切的说,大量存活的小贷公司和担保就是这类模式的典型),事实上,由于我国的金融机构可能更多扮演的间接融资的角色,银行在期间里面扮演了很多层面的风险评价的作用,但是这种风险层面的评价,其实在现实中会发现也非常脆弱,甚至可以说,银行离开了制度性的保障,就专业能力而言,大多数银行的员工跟社会融资人员可能相比较而言,并不凸显过大优势。甚至可能不如。

民间金融存在几千年,虽然事件屡有发生,但是总体而言,还是表现出了较为强悍的优势。但是这些民间金融的背后其实更多是个人能力的体现,一旦是需要能力作为基础,就意味着业务规模无法批量可复制,就没办法业态做的足够大。所以,都只能以较小的业态存在,而且更好玩的是一般操作民间借贷的人士,一般都是依赖直觉和天赋来实现的,当然也有部分是通过过去的经验来实现,当然说运气成分也不为过,这些具备一定特定能力的人,过去的从事金融,主要是民间借贷为主,偶后也不少投身到担保、小贷、信托等领域,但是互联网的出现,可能也给了这些人一些特定的机会,使得他们可以从原先更多是以熟人圈作为基础不断扩展到陌生人圈子。杀熟变成了杀生,本质都一样而已。

两种模式上,我比较看好的是第一种个模式,第二种模式我不是很看好的原因是因为我不太相信,在纯信贷领域里面能力性因素的重要性,我还是比较坚持个体金融靠天吃饭这个说法,能对抗终极风险的其实只有制度性优势,依赖能力很难进行风险对抗,在大势面前,单一的个体金融只能选择做和不做,不能决定最终未来,小范围或许可以,但是大面积基本不行。与基础于能力的模式不同,第一种模式就相对比较简单,在基础性优势领域里面,他并非跟传统金融机构正面对抗,他是依附于实体基础而衍生出的金融模式,相对风险较低,甚至可以说银行会趴下,他也未必会趴下,而且第一种模式很多时候,跟自身契合的很紧密,是否出事跟本身机构是否趴下,已经成为一个事情,从这个角度看,第一种模式的成功性远远大于第二种。

我相信未来会有不断的各种更具备金融属性的业态会考虑利用互联网的方式来介入到金融领域里来,互联网在这个层面上,一方面是扮演了让机构出来的作用,一方面是扮演了技术的可实现性作用,后者更重要一些。

但是在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领域,我对这种单纯依赖能力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可能就更看好了,他们或许具备打败传统金融机构的可能性,这类机构更加凸显和注重个体对市场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这种能力的凸显是很难是可培养和可批量复制的,很难说一个高盛走出来的人,一定就比草根崛起的人有更好的市场认识,更好的风险辨别。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互联网的这种能力扁平化产生模式,就更具备现实意义,我曾经断言,银行主导的私人财富部门未来会不断被互联网化的财富管理模式给抹平,因为在传统金融机构对于能力的认知更多依附于资历,就职条件、职业执照等一系列定性化的判断,但是现实的情况却是以结果论的,而且能力为基础的管理,一般都带有极大的能力瓶颈,超过一定的规模,管理能力就会失去,从而使得业绩会退化,能力就不能被覆盖,也不能被批量可复制,另外这类模式最重要的是能力会分化,什么意思呢?一旦一个人具备了能力之后,他就会离开这个组织,自我构建一个体系。只有如此才能让能力和他所认为的回报得到对应起来,所以这个领域最终是必然被不断扁平化的领域。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互联网因为会极大的加剧了能力的分化和在生产,从而会产生大量依附于这些能力基础上的单个小中介,在纯市场竞争格局里面,例如美国我们就可以看到很多家族财富的财富管理公司都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工作室,但是这些小工作室背后的人物都是在业内被证明极为具备财富管理能力的个人。组织体系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是个体能力。互联网在这方面是有意义的。

所以,我第一个关于互联网改变金融的观点,就是未来会出现大量的小型业态金融中介机构,他们会分化和蚕食传统制度性保护的金融中介,但是也只是分化和瓦解以及蚕食为主,对银行、券商、公募基金等,应该都不会击垮他们,只是蚕食,因为这种业态由于具备极大的负面性,而且的确需要足够大的规模才能对抗整体性风险,也更容易被监管,同时背后也带有社会稳定因素的金融模式,互联网的冲击是有边界的,不可能无限的,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的这类金融融资模式在社会整个融资占比比例过高,所以,从短期来看,数据反映上我觉得会经历一个互联网金融较大的冲击期,其实,本质而言,我自己的结论是也不单是互联网金融,任何一个非管制在内的金融业态生长,哪怕是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每一步成长,其实都是建立在银行业的相对萎缩的基础上的,由于我国的整体经济必将不是过去高速增长的情况,所以,必然是此消彼长的结果,但是最终一个相对均衡,传统金融业还是会占据总融资部分的较大比例。

而且从中介产生的业态来看,相对低能力门槛领域里可替换性很强,但是在一些强能力或者是高准入门槛领域里,事实上专业性和规模性中介的门槛是不可能消失的,中介的诞生是不容易的,例如在一些大型基础建设领域、军事项目、大型项目等等需要极高金额和能力门槛,发挥作用的还是大型商业机构,这个角度来看,因此社会融资总体构成部分,从规模上来看,必然还是传统金融机构为主。

从竞争态势上来看,我个人感觉虽然这种小而美的金融业态,对银行业的整体蚕食也好,瓦解也好,最终从整个社会而言,是有好处的事情,对传统金融机构也是有好处的,因为补充了传统金融所永远无法惠及的层面,尤其在管制金融的情况下,事实上,也是因为有了管制,才造就了一个相对开阔和暴利的空间,让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挤入,如果管制取消了,整个竞争一致的情况下,相对暴利的趋势本身会被不断的抹平,所以,管制最大的受害者其实是社会,而不是参与者,参与者都是得利者。大量抱怨进入不了银行体系的民营金融其实也是受惠者,对于屁民而言,其实财是最期待管制放开。

所以,结论是最终的市场格局在管制的情况下,大量的金融业态其实是服务了传统金融机构无法服务的更好的那部分,而管制取消之后,则是会形成相对具备各自优势的金融业态,而且竞争更为充分,相对均衡的可能性更大,但是对参与者而言,则更为残酷,这里面更由于金融本质是借人家的钱赚钱,带有极大的杠杆功能,从而造成的负面性也不可小看,会造成社会动荡。过去稳定压倒一切的背后其实是风险不断堆积。

从这个推演过程来看,事实上我国目前P2P的确是具备较大想象空间的,但是说实话,也只是理论上的,因为目前的P2P从运行结果来看,是无法解答一个核心的命题的,线上线下不是关键的问题,关键问题在于就是没有特许经营的一个金融机构如何有效的控制风险,至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现行的P2P机构中,无法有效解答。

前几天培训,很多人问我该如何参与金融业务,我其实回答很简单,你就问你自己敢不敢拿自己的钱去玩?每一笔放贷,你自己敢不敢放。如果你自己都不敢,我建议就别玩了,因为拿别人的钱去放贷,后果更严重,危害性更大。

现在的P2P的问题就集中体现在这里,由于准入门槛过低,导致了整个市场的相对较为泛滥的竞争,而普遍却没有反映出核心的风险控制优势,这个命题无法有效解答之前,规模越大,就必然都是地雷,从纯理论角度来看,我个人还是感觉目前没有任何生态基础,纯粹依赖所谓的专业风控能力进行P2P运作,还是具备理论上的生存可能的,但是这个生存所需要的能力和运气太多了,大部分人是不具备的。当然这个结果虽然可以预见,其实我也是倾向于通过市场有效竞争来实现,结果的优胜劣汰比单纯的进行事前牌照发放更有意义,政府既然允许P2P进行业务操作,短期没有做监管的打算,那就不要动辄在失败之后扣上非法集资的帽子。

我曾经针对某区政府打造互联网金融中心的时候提过三不怕建议,我说,要么管起来,如果真没想好怎么管,那么做互联网这东西,就是需要三不怕,不怕砸钱,不怕失败,不怕出事。P2P本质其实只是一种投资理财的方式,既然允许P2P的模式在中国实施,那就不要怕出事,尤其是群体性事件,对于大多数老百姓而言,其实也是很好的风险投资教育,从来没有只赚不赔的事情,但是反过来,政府也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配套性事件,简单也是三点。

第一要进行足够的道义提醒,针对这种新型的P2P模式,无论是什么模式,必须尽到道义提醒责任,这个是政府必须应尽的义务,道义提醒要充分,提醒广大投资人,P2P的风险在什么地方?充分揭示之后,政府其实是免责的。关于这个风险,我已经写了太多,这里懒得提了。过去那种,出事之后一抓了事,至少是不负责的。

第二还是要严格进行行业规范,将P2P的投资理财这种模式纳入到理财产品的管理规范条理来,至少不能动辄写保本保收益之类的明显具备误导性质的广告,相对监管要规范。

第三还是要为P2P的规范建立起合适的配套系统,一方面征信系统对接工作是应该而且有必要建立起来的,针对债权流转模式,要么出台法律进行规范,要么就是建立债权转让登记系统,让债权转让的行为进行公示,来替代以前模糊不明的“通知”。从而规避大量无效债权的转让甚至一女多嫁的行为。

对于P2P而言,相比于一年前的悲观态势,我个人感觉P2P首先是好东西,其次是取决于谁玩,未来相信不少大佬在行业相对规范之后,进场的可能性越来越大,而大量之前进入整个行业的草根们会集体退潮,目前的第一波P2P会在未来一年内陆续离开,但是更大的狂潮在这之后或许会兴起,冲击力更大,第一波是蚂蚁,第二波可能是另外一个领域的大象了。

这里面就衍生出第二个观点了,第二个观点就是任何一个非金融领域的大鳄都无法单一有效对抗传统金融机构。这个其实是针对目前轰轰烈烈的阿里金融、腾讯金融等模式提出来的观点。事实上,阿里金融理论上已经具备了汇款,存款,贷款的银行所有的功能了,所以很多人认为阿里具备了颠覆金融机构的可能性。我提几点自己的看法。

第一没有获得牌照的情况下,永远进入不了真正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业务范畴,牌照其实是强壁垒,阿里现在有第三方支付,有余额宝,有资产证券化,有小贷,其实回到最后一系列的业务组合之后,才勉强达到了具备金融的初步雏形,但是这种不持有牌照的行为,使得其介入金融业务的成本是极其高昂的。阿里的资产证券化很多人说等同于吸储,我个人感觉还是比较扯淡的,先不论阿里的资产证券化的成本至少是银行目前吸储的成本的8倍以上,就单结构而言,阿里都必须先形成债权池,然后才能打包做成证券化,从交易结构而言,还必须自身拿出较大的资金来做次级,才能形成8%左右的吸储成本,这个交易结构的核心,就使得阿里的整个规模就非常难以做大。吸储在阿里的这种模式下其实是衍生性行为,并非驱动型行为,阿里只有不断做大资产池,才能有不断的吸储行为,而且吸储金额被限定在资产池的70%以内,其实更低,资金使用效率是非常低的,成本却又很高,千万别来跟我扯支付宝上的钱很多,很便宜,这个钱,阿里是不能动的,哪怕一分都不行,弄不明白这点,先找地方学习常识。

所以,这个模式回到核心一句话就是阿里做了那么多那么多的事情,回到最后才勉强做到了银行一张牌照就可以做到的最基本的一块业务,但是就成本而言,是银行的数倍之上,这个是典型的不一致的对抗,我上一篇说过,阿里如果要做阿里金融,是必须那牌照的,否则没办法玩,永远只能是自己生态体系里的自娱自乐游戏而已,跟金融搭边不大。不过我到是真比较认同这个模式,所谓交易衍生金融,金融驱动交易。是个相合相生的生态体系,这个才是符合马云的战略的。走出这个体系,个人感觉不符合阿里战略。

所以很多人就寄希望在阿里获得牌照后的能对抗正规金融机构,怎么说呢。首先拿到牌照之后的竞争其实是一致竞争,阿里金融本身就是金融机构的一个了,在这个层面,我有两个观点,拿到牌照之后,一个淘宝和一个天猫,哪怕交易额在放大三四倍,也养不起阿里银行,因为商品流通型行业对金融的信贷需求有限,从这个角度看,阿里成为银行,必然要走出淘宝体系,走出体系外的阿里银行的成本是现在的几何倍数的增长,阿里曾经所有的优势都荡然无存,什么数据优势,那也就唬唬人的东西而已,也有很多人说阿里可以拿到几百亿的支付宝的存款,先且不论这个数额算不算大,就姑且就某大型国有银行管理人士说的有了支付宝就在存款上完胜了其他银行的提法,我只能说,我现在终于知道现在的银行从业人员的水平素质之低到什么程度了,本来不太信银行会被颠覆的,现在其实还真有点信了,就这些垃圾在银行当管理人士不被颠覆了,也难怪了,酒囊饭袋。

我真心想建议他回大学重读下金融,了解下,最基本的核心资本充足率的概念,成为一家银行就意味着负债端和资产端都要收到严格的控制了,吸储行为是收到资本金的限制的。你一个注册资本金十亿的银行,你想多吸储你也吸不了,想在多拉存款的话,你得不断的增加你的注册资本,也就意味着支付宝哪怕真能有再多的钱进来,哪怕有再大的规模,对不起,也不一定是你的存款,更别说,你可以随便用了,由于不同的放贷行为最后的风险定价是不一致的,权重也不一致,按照阿里目前放贷的普遍信用贷款的方式的话,权重占用极高,估计8%都不够。

在扯淡点说,阿里自己干银行以后,阿里还卖货币基金,那就是傻瓜才干的行为了,银行普遍不愿意卖货币基金是因为冲走了大量的存款,阿里干了银行之后,那就是自己跟自己打耳光的行为,逼迫自己不得不高息才能揽储,说免费使用支付宝的钱,那是傻瓜才想的出来的事情,更何况,阿里如果做了银行,那个银行还跟阿里做接口?明摆着让钱从自己的银行流到支付宝去?

事实上,阿里的金融核心就是衍生于生态体系,超越于生态体系外去干金融,阿里的优势荡然无存,银行之间的竞争,还是很受到核心资本的约束的,更大的资本意味着能对抗更大的风险,尤其利率市场化之后,中小银行的生存难度会大大增加,阿里银行也罢,腾讯银行也罢,在银行领域里面,都很难进入到正面对抗的领域里去,但是你们说会不会形成特色银行?当然有可能了,成为有特色的网络银行也好,社区银行也好,零售银行也好,总是有可能的,说要对抗甚至说要击垮工行之类的想法,就算了。如果有一天工行被阿里打败了,我可以肯定的说,是工行自己把自己打垮了,除此之外,不可能。

至于阿里的基础性平台遇到的问题,我以前扯太多了,也就不多扯了,基本结论是阿里的赖以生存的基础平台在趋向坍塌,尤其移动端布局的落后,会成为一个致命的问题。就不多扯了。

前面两个观点应该是我自己认为互联网典型的改变金融的看法,后面在稍微简单的阐述其他几个方面的影响,写的有点腻了,随便写点吧。互联网对金融业的第二个影响,则是体现在第三方支付,从我以前的观点来看,我个人感觉第三方支付应该是非银行核心部门,因为从历史来看,支付需要具备几个特性才有可能形成,而在技术没有得到极大的提升的时候,有也就仅有银行能承担这个支付的功能,随着科技的不断的发展,出现了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支付技术,这种技术的不断衍生,最终使得银行其实是可以去支付化了,也就是说不需要银行来特定提供了,从功能上而言,支付的确可以非银行所专有,而从银行自身职能来看,支付是中间业务收入,离开了支付,银行一样可以进行存款和贷款,甚至都可以想象银行脱离自身支付业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来实现,前提是第三方支付跟银行支付一样介入清算中心。

第三方支付其实是一个辅助性业态,他自身的意义是非常有限的,仅仅只是帮助实现资金转移支付的工具而已,规模量看上去很大,实际盈利性很差,因为贵了,就没人用你的,银行看上去每年2、3000万亿的交易规模,实际上所形成的支付收益在银行体系大概占比不足5%非常小的一个数字,也正是因为如此,国内的银行最初都看不上支付的重要性,也不太愿意在支付领域做太多的创新,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第三方支付夹缝中生存了下来。日本在过去十几年里是失去的十几年,日本的银行过去十几年日子挺苦逼的,常年近乎于0利率,这种情况下,特别的注重支付层面的竞争,日本没有第三方支付这个行业,可能这两者之间还是带有较大的关系的,西欧地区支付在银行业的贡献度占比大概达到了25%,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银行依赖利差所形成的高收益恰恰是丧失支付优势的一个核心原因。

第三方支付虽然是辅助性业态,但是这个技术却成为互联网改变金融的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确切的说,是第三方支付才让很多本身具备金融属性的传统业态日益具备不断跨入金融领域的可能性,第三方支付最典型的运用其实还是在P2P的交易结构里面所扮演的角色,P2P是传统行业金融领域的一个模式样本,离开了第三方支付P2P其实本身就很难运转,一方面是支付成本很高,另外一方面则是没有了第三方支付,便捷性大打折扣。现在很多P2P的借贷规模都很小,而且很分散,日常清分核算,其实都是依赖第三方支付技术实现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虽然第三方支付会是很悲催的行业,但是一旦结合其他应用,第三方支付产生的对银行的冲击可能就比想象的更重要了,也就是说,第三方支付可能并不是非核心业务,恰恰相反,他会是非常重要的核心业务,离开了支付,可能银行会被沦落为被渠道倒逼的格局,单纯从资产管理角度来看,资金来源和跟资产收益的实现很多时候是相辅相成的,虽然我们普遍认为资产收益高,资金来源的作用性就会降低,但是事实上,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构成,也很难取得较高收益的,货币基金其实就挺反映这个问题,资金来源越稳定,而且规模越大,收益就更容易操作。所以对于渠道的依赖性也特别大,银行也是一样如此,如果吸储成本过高,也很难实现所谓的抗风险能力,也就奢谈安全性了。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去支付化了,银行业的资金入口的主动权就会消失,因为客户的来源被隔离了,随着以后各种平台的兴起,而且由于资金表现为无纸化,更多体现为了一种数字加密码的业态,人们对资金的停留跟银行就失去了天然的物理距离,现在这个趋势已经较为明显了,去一次柜台办好所有的网银和手机之后,就在也不会跟银行发生关系了,第三方支付的兴起,从而让卡里的资金,更容易到处游走,不在需要对银行有太多的依赖,这个时候资金入口其实就很容易外化成各种平台之间的竞争了。体现为了平台所引用的第三方支付的账户在银行资金里的沉淀,虽然我们可以理解,资金最终沉淀在银行,但是事实上,影响还是很大的,个人的资金在银行里沉淀,成本对于银行是最低的,但是第三方的资金沉淀在银行里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是毋庸置疑的。而且更有助于第三方支付跟银行的议价行为,银行失去了获取一般储蓄资金来源的途径。

第三方支付打破了银行支付结算的核心主导地位,目前小额支付领域里,第三方支付甚至都已经快到了半壁江山的境地了,从这个角度来看,第三方对金融业的冲击也体现在存款入口之争上。他使得存款的入口多元化,可以预见未来在低成本的常态日常性的储蓄领域里第三方支付会对银行造成了冲击。从趋势上来看,未来大量的资金入口未必是通过银行入口实现,会散落在各个网络入口,在各个不经意的消费购物,转账游戏投资等等行为中,实现了存款的转移,而最终可能都是通过第三方支付的账户里才落到银行账户里,最然最终归口会在银行,第三方支付的大面积推广和实现和金融机构自身利用互联网技术自我革新支付体系,这两个共同的进步,未来有一天会走到正面对抗领域,谁胜谁负很难说,感觉现在银行革新速度也很快,第三方支付的优势在不断的削弱,但是毕竟鹿死谁手尚未可知,冲击到底影响多大,也只能推测。

由于第三方支付是个需要规模累积寻求规模化收益的领域,同时也是同质化极为严重的竞争领域,所以,未来第三方支付会可能有两个趋势,一个是支付宝、财付通为代表的平台型支付公司,市场大概也就一两家,日益进行汇集到这两个平台来,因为粘性会越来越强,而且排他性也越来越强,另外就是N多特别小的支付公司,切入细分领域进行捆绑式支付的,类似软件集成运用的模式,但是普遍都很小。个人感觉,第三方支付从功能上未必是银行的核心业务,但是从构成上来看,非常重要,是银行重要的功能,虽然总体体量上,大额支付领域不至于被第三方支付给抢走(应用场景的问题,以及安全性的问题,支付的安全跟便捷性是反比,两者只能寻求平衡点,不可能同时满足),但是未来一旦入口都通过第三方支付来实现分割的话,对银行业的侵蚀会很厉害,所以个人曾建议,未来真第三方支付出现倒逼了银行格局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出现一家独大的局面的,一定比例以上,要进行拆分运营。不是为金融机构说话,而是整体社会利益考虑,渠道在很多领域里面倒逼生产方的结果都不好。

第三,互联网渠道对金融的影响

互联网企业在客户体验和公司运营机制上,比传统金融的客户体验会更好,市场反馈等各方面都具备机制上的优势,从而更容易贴近普遍性的市场需求,而且互联网的优越性在流通环节体现为去中介化为特征,压缩流通环节,所以互联网普遍反映具备更好的渠道优势,而目前的互联网金融模式除了P2P外,基本上就反映为了渠道模式。典型的就是余额宝、活期宝、现金宝,等等各种宝吧。

这种模式,就当前我自己的看法,一方面是监管套利,互联网目前更多还是进行产品的额度细分,期限细分,门槛降低,理论上跟现行的金融产品销售监管是不相符的。另外,作为渠道,我感觉金融产品其实是不符合渠道为王的基础性特征的。第一是金融产品虽然目前具备同质化竞争的特征(货币基金、低风险债券基金和存款都普遍是管制特征,从而无差异),使得这个两款产品的销售渠道都体现较大优势,因为边际成本是递减的,甚至为零,但是长远来看,金融产品是有风险定价的,不同的产品其背后是有差异的,甚至包括存款,这个差异都会很大,从而金融产品注定是差异化产品。对于差异化产品而言,渠道优势很难说,好产品不需要渠道,你赔钱去拿估计都未必拿得到,而差产品则需要风险背书,你一个渠道卖了十款产品,哪怕就三个出了问题,都会很麻烦,会形成市场的口碑不好,降低客户的普遍性购买意愿,从客户体验来看,最好的客户体验,其实是赚钱,亏钱了之后,所有再好的客户体验都是空的。要避免这种情况一般通行的做法,都是加入风险辨别团队,但是这个行为一旦加入,就使得互联网的优势就失去了,因为第一每个产品都需要风险审核,则产品销售的边际成本不为零,每个产品都需要进行有效风险定价,不具备批量复制可能性,规模受限。最重要的是在金融产品领域里面,你很难形成有效风险定价,哪怕花了在高的人力成本,效果也未必好。事实上,我个人始终认为互联网的优势在于解决相对简单标准化的产品,对于相对专业性和风险性较强的金融产品销售,即使短期而言,销售量会大幅增长,事实上也说明不了太多的问题,所以互联网这个优势,改变不了金融业太多的格局,所以对于阿里说日销售基金2亿人民币,我基本上是一笑而过。

第四,互联网使得大量数据变成可记录,大数据应用成为可能,数据的运用是否有效极大将决定了企业的整体运营质量,而且目前来看,大多数人认为,大数据或有可能改变金融传统的风控模式,从而决定风控质量,这个点上,我个人认为只有理论假设的前提下有可能,现实的可能性有限,先撇开目前大数据受限制于数据孤岛等一系列的现实难度,就单一大数据风控模型而言,由于大数据的核心是通过相关性来分析过去从而判断未来,首先就是缺乏对未来预判的可能的,金融整体上是看天吃饭的行业,如果大数据无法有效解答宏观经济走势的命题,那么在单一风控上优势就是失效的行为,最核心的逻辑就在于不同宏观形势下,人类行为逻辑的相关性是不同的。而金融带有极大的风险滞后性,往往在出现宏观形势逆转的下,缺乏有效补救机制。所以我认为大数据是可以提高风控效率,但是不能决定风控结果的。

我自己还是认为大数据的核心意义还是在于进行整体的社会管理或者机构的运营效率提升上具备极大的意义,未来的很多机构之争,可能会集中体现在对数据的有效应用上,这个决定了整体竞争的效率和结果。

第五,互联网人格对金融的影响

我估计是最早写互联网金融评论的文章,也是最早对互联网金融的颠覆说进行批判的人之一吧,很多判断,从现在总体上而言,互联网金融已经开始日趋理性,不少牛人加入进来,也给理性回归做了极大的贡献,我毕竟是非金融研究员,我只是凭借自己对金融的理解,尝试解读互联网金融,所以专业性和方法论上都是不能够跟他们做比较的。东方证券金麟有篇互联网金融的文章,写的非常的好,可以说所有的互联网金融文章里最有高度和前瞻性的文章了。

我很喜欢他的论证方式,虽然不认同他的几个观点,例如我认为他过于拔高了阿里小贷的意义等(这个前面已经论述),以及他里面说互联网不改变人性的说法,我个人认为互联网是改变人性的,而且还是极大的改变人性。事实上,互联网人格一开始就被冠以平等,民主,开放的精神,使得很多本来极为专制的人其实到了互联网之后,也会慢慢的开始披上平等,民主的思维,没办法,不然混不了互联网,当然也例如很多人在线上线下是两种人格,很难进行统一,线下是个禽兽,线上往往道貌盎然,当然线下可能是个君子,到了线上也是满嘴喷粪,金融的第一属性是政治,其实反映的背后也是人性,互联网通过改变人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从而改变金融的运营方式,也是能理解的。

从当前的互联网人格来看,其实骨子里是屌丝人格,摆在传统金融业面前,首先一点就是要学会如何处理屌丝文化。其实,这个文化是普遍性的共通的社会问题,目前极端表现为人在互联网,普遍行为会屌丝化,即使是高富帅也会表现出跟线下不匹配的智商和情绪,更具备攻击性和暴力倾向,以及智商的低下,更喜欢简单、快速的评论事物,且评论基础全凭好恶感支撑,互联网上不喜欢深入思考,而是喜欢碎片化的思考方式,且比线下的好恶感更强烈的反映,而且反应的还是来去如风似的飘忽不定。热点转移非常迅速,今天给你定性之后,明天立刻抽身而去,寻找下一个热点,如果不进行快速危机公关,就很容易被贴上标签,基本上就难以摆脱,而且会越抹越黑。

所以在互联网上负面性的扩散更具备杀伤力,效率更高,速度更快,这种屌丝文化其实是人类整体社会快餐化的一个反映,为了应对这种屌丝文化,互联网企业普遍是因需而变的,大多数互联网企业都是喜欢占据道德制高点,适应屌丝的好恶感,而且往往会制造话题进行公关和反公关,挺有意思的。

利用普遍的不喜欢在互联网上进行深入思考和阅读的特性,水军和标题党日趋严重,通过制造大面积的某种定性的言论,来制造普遍性的社会认定,来去如风,普遍缺乏基本底线,如果无法进行快速危机公关,基本上都会趴下。从整个社会来看,其实这是把双刃剑,因为劣币驱逐良币之后,最终是穿西装的人也会脱下西装跟你一样没底线,最后的最后是整个社会没底线。做为金融机构要充分了解和认识互联网的人格化特征,才能更好的进行互联网金融运作。

互联网人格的出现是个社会问题,容易被引导、诱惑,一旦这种人格深入人心之后,互联网作为技术性运用,是谁都可以进行运用的工具,微博可以是民主监督的好地方,也一样可以是搞臭别人、内斗的好场所,P2P可以是融资的好场所,一样可以是诈骗的好地方,都是工具。
事实上,互联网的出现是由于IT技术人员的免费,共享、平等,但是商业化下的互联网,已经脱离了这个概念,(黑客还在坚持,却被定义非法),以免费圈地,以忽悠起家,以道义吸引等等,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以后合围之后的猎杀。这种互联网的通用模式,跑马圈地下的互联网策略带来的垄断会更强烈,互联网金融如果真成功,也很难摆脱最终暴利的怪圈。

普惠、民主的金融本身就是个伪命题。一方面金融无道德一说,对暴利的渴望是金融内在驱动力,极大的推动社会进步,不能指望金融具备慈善和道德属性,那是对金融背后的资本的不尊重,我们要做的是整体性制度的改善,将金融的这种逐利性压制在一定范围内,强调自我道德救赎是不现实的。另外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只会更垄断和追求暴利,因为互联网是一旦技术应用工具,更容易形成暴利可能性。以及封闭性和垄断性。互联网的世界是赢者通吃的世界,每个细分市场基本上赢家吃掉70%份额。

人性发生变化,自然也是会改变人的生活方式,以及行为逻辑,最终导致金融逻辑也是会发生极大的变化的,如何适应互联网文化,我个人感觉其实对金融机构是个极大的挑战。这个挑战却又不得不面对,因为人类未来会无可避免的面临互联网生活。

互联网金融的现状编辑本段回目录

一、互联网金融的理想和现实

 

互联网金融,已经是当下最热门的话题,但是对于什么是互联网金融,我个人感觉目前为止,也一直缺乏很好的定义,虽然“互联网金融”最早的概念提出者,谢平教授,曾经做过一个定义,但是显然如果按照谢平教授的定义,目前看来还没有真正的“互联网金融”的出现,

他把互联网金融定义为“在这种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可以达到与现在直接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并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大幅减少交易成本。”

 

从目前市场上所出现的各种互联网金融模式来看,符合这个带点乌托邦性质定义的金融模式应该并不存在,所以,单纯从概念提出的角度而言,中国不存在现实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那么现在大家探讨的互联网金融到底是什么呢?事实上,目前业内存在的各种互联网金融的探讨,其实也一直处于概念模糊之中,各种模式,千差万别,很难用一个统一的定义来进行界定。所以有必要进行一定程度的梳理,否则大量的讨论都建立在基础定义不同的基础之上,很难有实质性的意义。

 

总体而言,目前市场上,习惯把所有涉及到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经营模式,都定义成了“互联网金融”,当然业内还有一种倾向,其实是更直接、简单的理解,就是只有互联网企业,介入了金融领域,才是互联网金融。而金融企业使用互联网手段,则不是互联网金融,而习惯性界定为“金融互联网”。这种划分,单纯的其实就主体划分,习惯性将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对立起来,这种对立的后果是引发了业内大量的口水,实质的意义却非常有限,因为人为的排斥了两者融合的可能性。

 

暂且撇开定义,我们就现象来看,目前最普遍定义为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大概区分其实是四个模式,第一个模式是拍拍贷为代表的线上P2P模式,(当然P2P背后也开始了很大的分化,拍拍贷模式,人人贷等模式,陆金所、有利网模式等,至于宜信模式,我个人认为是属于P2P模式,但是更多是线下运作的概念,跟互联网关系不大,所以暂不为定义互联网金融。),还有一系列众筹网站(这个模式目前处于起步阶段,国外发展有一定的成绩,国内暂时没看到太多的实质性业务网站,点名时间是个代表,但是带有一定的公益特征,还有待观望),第二个模式是以阿里、京东为代表的电商介入金融领域,所形成的各自互联网金融模式,阿里最具代表性,衍生的金融模式也较多。第三个模式其实是涉及到银行支付结算体系的第三方支付,市场上存在了以支付宝、财付通为代表的200多家支付企业。第四,则是大量的互联网企业介入的金融服务领域,他们更多还是以服务金融机构为主要运营模式,本身不介入金融领域,例如数米网、铜板街、东方财富网等基金代销网站,还有如融360、好贷网的金融信息服务模式的网站。

 

如果还有一块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话,那就是比特币的出现,很多人把比特币跟q币等同,我认为两者夏截然不同的。事实上q币背后其实是等值人民币作为信用基础的,所以q币的诞生过程是不创造信用的,社会总体货币体系是均衡的。无论你怎么玩q币,都不会给社会货币总量产生冲击。而比特币不是,比特币其实理论上是创造了一种货币体系,他存在的信用基础是人们基础于对恒定货币总量的预期,这种货币体系,创造了信用,理论上可以理解为发行了新的货币,规模如果足够大,对社会边会产生各种冲击,我自己对金融的理解,首先金融的背后第一属性绝对是政治属性,是政治社会里对社会整体控制措施的一种。也就是意味着社会不可能产声明脱离政治属性的金融体系,比特币的悖论就出现了,如果自娱自乐,那跟金融本质是无关的,一旦影响社会货币体系,必须纳入监管,去中心化的比特币,也就只是政治体系里发行多元化货币的一种,所谓的颠覆也就无从谈起。

 

目前市场上,最热门讨论最多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是P2P模式和阿里模式,P2P的发展从07年开始,到09年之后发展非常迅速,引起的关注也越来越多,由于进入门槛较低,监管空白,使得这个模式从一开始就处于了充分竞争的格局,为了保持各自的竞争优势,P2P开始了出现各种分化,分化的背后使得大量的P2P模式,总体而言,已经脱离了其最早诞生时候的初衷,现在的P2P的本质其实已经是批了互联网外衣的金融机构了,只是这样的金融机构没有牌照准入,也没有监管涉及。


二、P2P的分化和实质


 

目前P2P在国内主要是三个模式,第一个而是拍拍贷模式,从诞生起一直坚持做平台模式,算是最纯粹的P2P模式,这种模式下,平台不参与担保,纯粹进行信息匹配,帮助资金借贷双方更好的进行资金匹配。这种模式其实本质是直接融资的概念,是金融脱媒的一种表现形式。改变了资金原先都通过银行等中介媒体汇集在给予资金需求方的模式。应该算是一种创新的金融模式,这种模式其实是符合谢平教授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的模式,但是现实中要达到谢平教授的可以纯粹脱媒,估计还要很长的时间要走,而且更为关键的是,类似拍拍贷这种坚持做平台模式的P2P,大概全国仅此一家,在大量带担保的P2P的围剿下,生存难度日益加大,最终使得拍拍贷模式可能也会最终走向担保模式。

 

很多时候,我自己认为,一开始所谓的不规范的市场,最终其实是会扼杀创新模式,扼杀的方式就是简单直接的“劣币驱逐良币”,现在全球来看,为什么就单独中国的P2P发展迅猛,绝对不是中国的市场空间大,而只是因为也就中国的P2P市场存在空白监管,没有规范的监管之下,大量的P2P都以互联网的方式从事金融机构的业务,P2P进行了异化所导致的局面,国外的P2P,有严格的监管要求平台不介入资金交易,不进行信用担保,从而规避了P2P异化的可能性。美国的PROPSER曾经就被停业一年之多,在监管入驻调查之后,核实了业务模式后重新放行,是因为其坚守了平台的本质。

 

第二个也就是提供本金甚至利息担保的P2P模式,这个是目前P2P的主流模式,一个本金担保和不担保,看上去的一个微小的差异,最终形成的差异却是截然不同的,交易性质发生了本质改变,本金担保的P2P模式实质已经是间接融资的概念了,他的运作模式由平台成为了一个担保机构,而大量的投资人本来基于自身能力和借款人的公开信息的借款行为,就成为了更多依赖于对P2P机构的信赖基础上的一个借款行为,而P2P机构负责寻找客户,筛选客户,提供担保,然后匹配资金,这个一系列的行为使得P2P在这个层面上成为了所有的风险聚集点,不但成为了交易的信息中介,资金中介,也更为了风险中介,这三大中介其实,本质已经是典型的金融机构所履行的业务职责了,P2P这个时候异化成为了一个金融机构。而且还是异常强大的一个金融机构,当前大量的P2P注册资本都非常小,一家注册资本100万的P2P,最终能够形成几亿的业务规模,而与此同时,一家注册资本一个亿的小贷公司,却只能操作上限1.5亿的业务,两个强烈的反差所表现的是,P2P很多时候其实是在进行监管套利的行为。

 

我们其实很多时候在谈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的时候,其实是希望能够依赖互联网进行金融脱媒,利用互联网的技术,能够让大量金融机构的职能不断的分化甚至消失,这个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意义。但是显然这种P2P的模式,已经偏离了这种模式,他本身又承担了金融中介的职责和功能,从这个逻辑上来看,这样的P2P跟传统的金融机构其实本质是一样的。无非只是叫法有所区分而已。所以,带了本金担保的P2P的本质就是没有牌照的金融机构。

 

P2P的现实操作来看,当前大量的P2P模式之中,互联网其实在当中所扮演的角色只是一个吸储的角色,是资金流量入口的概念,而在信贷交易的核心领域:信用风险的控制领域,这类的P2P机构采取的又是跟传统金融机构几乎是一致的模式,都普遍采取线下审核的模式,都没能体现出互联网的优越性出来,也就注定了P2P的悖论,运营跟传统金融机构的几乎一致,但是却没有获得传统金融机构的制度性保障的优势,例如传统金融机构对抗风险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采取几乎零成本获得期限错配的方式来对抗极高坏账率的情况下依然成生存的情况,而显然P2P缺乏这样的制度性保障,更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为了对抗这个风险,就使得目前的P2P模式之中,普遍存在通过构建虚假借款人的行为来搭建资金池的行为,从而获得资金,以解决现实业务运行中的流动性问题,通过这个方式,大量的P2P都宣称没有坏账的同时,规模不断上行,这个上行其实并非业务的增长,而是因为被资金池的成本推着上行的结果,如同肖钢主席曾经说的,这种资金错配的存在的背后其实就风险的不断堆积,本质上就是个庞氏骗局。

 

针对P2P是否是互联网金融模式,我个人的观点是相对清晰的,我一直认为区分金融的核心点在于如何更好的风险控制的竞争,这种竞争一种是制度性的竞争,一种是技术性的竞争,如果无法在这两个层面都体现出互联网优势来,显然是不能界定为互联网金融的,P2P如果进行拆解显然就是线上拉储,线下放贷,这种放贷的审核行为的线下化行为的本质必然不能界定为互联网金融的。

 

第三个模式是陆金所、有利网等类P2P模式,他们的模式其实是将金融机构或者准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通过互联网的方式以极低的门槛对外销售的方式,这个低门槛分为金额拆的比传统金融机构更零散,期限比传统金融机构更灵活。我个人感觉这种模式本质跟第二类的P2P一样,也是属于监管套利的行为,理论上金额更小,期限更灵活的产品更容易进行销售,但是反过来,由于传统金融机构收到严格的风险监管,使得无法进行类似的操作,才衍生出了类似的模式,如果在双方监管一致的情况下,很难说这种模式会体现出更优越的特性来。

 

这类P2P,本质上属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模式,前者更多其实是平安担保产品的证券化的过程,规模的大小其实是受到平安担保的担保规模和担保能力的限制,坏账率直接取决于平安担保公司的运营能力,而有利网更多则是将大量的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资产打包成理财产品的形式对外销售,这种模式,前面说了其实是带有一定的监管空白地带。按照我国对理财产品的销售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办法来看待的话,他们的优势不在于互联网的优势,实质在于突破了监管。

 

现在到传统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会相对繁琐和麻烦,而且还带有极大的门槛特征,需要一定的金额之上才可以购买,但是这个并非是传统金融机构自身的意愿,而是收到了严格的监管所致,但是同样的行为,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却可以得到规避,这种规避的核心并不是因为互联网提供了更好的风险控制水平,因为他们的最终产品风险度是一致,区别仅仅在于互联网的理财产品销售方式,暂时没有纳入监管体系,属于空白地带,随着监管的日益介入,个人感觉这类模式的整体生命力会相对有限。

 

而且,我自己感觉这个模式和上述第二个模式,可能也不太适合定位为P2P,我们对P2P的理解,更多还是要建立在个人对个人的基础之上,第二个模式,其实更多是建立在个人对平台,然后平台对个人的基础上,借款人和出资人都是相对隔离的,不单信息隔离,风险也是隔离的。而第三个模式则是个人对平台,平台对机构,机构在对个人,信息隔离,风险认知隔离都更为遥远。所以把这类产品定义为P2P,显然是不合适的。这种模式应该是金融产品的销售渠道或者是金融机构的资金吸储模式。回到最后的核心其实是金融机构本身的运营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规模受到这些金融机构本身的约束。

 

监管上来看,更多的关注点则必然放到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之上,跟平台关系不大。例如对陆金所的产品的监管,可能要更关心的是按照融资性担保管理办法,到底平安担保能做多少担保,担保余额多少,是否及时公布给投资人?例如小贷公司通过网络进行证券化是否合适,小贷公司能否不经过主管部门同意进行信贷资产的对外销售,因为网络销售都普遍需要带回购或者加担保,那么这样的形式表外,实质表内的规模,是否可以超过1.5倍的限制?

 

对于平台的监管而言,在这个层面需要关心的是,到底什么样的网站具备进行产品销售的资质,目前对于一般的理财产品的销售都有极为严格的监管要求,在宣传等方面都给予了非常苛刻的监管,那么对于风险更高的金融产品的证券化领域,是否因为批了互联网就可以放宽监管?我感觉显然是不合适的,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进行销售,面更管,人数更多,引起的纠纷必然更为麻烦,我曾经看到一笔四十万的借款,有近800多人出资,这种带有极大的外延性的销售方式,是否可以独立于传统的销售管理办法之外?都是需要值得探讨和分析。

 


三、P2P的兴起的背后

 

P2P的三种模式的快速发展,是有一些大的背景的,我个人认为,这是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都处于牌照管理,同时实行长期分业监管和利率管制的状态下,所必然出现的金融畸形业态,我在很多年前就提出过“夹缝金融”的概念,无论何种形式的P2P,民间借贷,乃至现在的所谓信托、私募股权等相对正规的金融机构,其实都是典型的“夹缝金融”,由于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大量的社会性借款需求的同时,也因为存款利率管制,所以无法满足存款人更高的利息需求,从而形成钱多和钱少并存的局面,一方面是大量的资金无处可去,只能获得远低于通货膨胀存款利息,一方面则是大量的实体企业缺钱,到处以极高的价格到处借钱。几个因素交叠下,夹缝金融是必然兴起的,P2P只是其中的一种。

 

所以,就从本质而言,P2P在我国的异化,很大程度上是对我国扭曲的金融体制的一种市场化诉求,但是这种诉求在大的制度性体系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虽然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实质性的意义还是相对有限,一方面是因为这种模式的更多还是我国金融信贷化以及全民高利贷的一种互联网的表现形式,在我国资金整体流动性泛滥的情况下,P2P的资金成本一直居高不下,P2P的吸储成本都基本接近甚至超过民间借贷的成本,最终也是助推了我国的“货币空转”的现象,而且从实际的情况来看,现在的P2P最大的风险不是集中在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跑路事件上,而是集中在P2P规模日益上行的同时,P2P的坏账却一直处于不透明的状态,从目前能看到的数字上来,在一千亿左右的P2P余额之中,在能被看到的坏账率数字却维持在1%以下,甚至很多P2P宣布零违约率,我们说,一个不违约的市场其实是非常可怕的。因为这个现象的背后就必然是大量风险的堆积然后容易集中的大规模释放,会极大的加剧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产生的后果更为严重。

 

因此放任P2P当前的状态,一方面是对于真正的金融创新进行了遏制,很多人以P2P是金融创新为由,认为对待P2P要尽量宽容对待,我恰恰不认为是如此,目前的P2P状态,其实是扼杀了真正的P2P模式的产生,谢平教授的互联网金融的设想,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压根无法开展,因为在普遍给予本金担保的情况下,是没有人会去本金不担保的P2P平台的,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非常严重。所以对P2P的监管要求无论是从现实风险角度考虑,还是金融市场创新角度考虑,介入监管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在如何监管P2P上,难度的确很大,将是放在监管层一个非常重要的难题,现在的P2P很多都已经既成之事实,已经形成大而不能倒的局面了,所以,纯粹的一刀切,可能会引发太大的社会问题,而且事实上在大的背景不消除的情况下,也很难相信这类模式就会因为勒令取消就不再出现别的模式,如同高利贷在我国绵延不绝的发展了两千多年一样,单纯的进行取缔靠压制意义不大,进行整体性的金融体制改革可能才是问题的关键,当前对P2P的监管也可能只是过渡性的权宜之计。从当前的P2P的整体情况来看,核心资本管理可能会非常有意义。其实可以参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进行监管和实施。对P2P所能操作业务规模跟核心资本进行挂钩,不宜超过4倍。其次,对P2P的债权的分拆标准进行设定,个人感觉严格控制在三十人以下会比较合适,避免债权过于分散,同时还要限制债权的转让次数,避免借新债还旧债的情况的出现。最后,严格监控虚假债权的情况,虚假债权的本质已经到了集资诈骗的成分,而且虚假债权是构建资金池的核心,这个部分的业务是堆积金融风险的核心点。

 

而对于平台模式的P2P,在确保资金和平台隔离以及无相关关联债权的存在的情况下,个人感觉不但适当宽松,还要进行政策扶持,支持和鼓励创新技术的运用,但是要严格的排斥担保行为的存在。

 

对于陆金所等平台的模式,监管则可以考虑适用证监会关于理财产品销售的管理办法,确保网络销售和实体销售的监管一致性,而事实个人感觉网络销售的监管要严于网下。另外这种模式的核心还是要放在相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上的监管,例如现在不少P2P平台开始发售私募股权的产品,以及一些私募机构的产品,这些产品的发行其实是要严格遵守特定公众群体,网络化销售必然是突破了这个界限,而且这些产品的发行主体的发行资格可能都是存在严重的监管问题。

 

四、阿里、京东金融模式

 

阿里金融基本上已经成为了继P2P模式外互联网金融的代表类型了,仔细划分下阿里金融,可以发现阿里金融基本上涵盖了互联网金融四大类型的除P2P模式外的三块业务,一块是以放贷和担保为特征的风险业务,一块是以支付宝为核心的第三方支付业务,还有一块是基于淘宝和支付宝基础上的基金销售业务和数据分享业务。

 

同为销售平台的其他电商,如京东、敦煌网、网盛等,就目前情况来看,可能最终采取的模式会跟阿里有较大的区别,业务范围也小了一些,一方面因为平台还是相对较小,体系不如阿里,另外一方面则是没有支付宝,虽然目前京东等平台也开始构建第三方支付体系,但是要到介入金融,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而且就风险业务比较来看,双方也是有较大的区别,京东等平台,可能并不直接介入实质性的风险领域,也就是说他们不直接进行贷款发放,而更多还是跟传统金融机构合作,让自己的业务模式锲入传统金融机构,双方展开合作,共同服务他们的平台客户。

 

当然,我自己感觉他们还可以更进一步,甚至可以开放给数据给更多的资金方,走入到P2P领域去,因为传统金融机构的相对效率较低,风险容忍度非常小,因此可能并不一定能适合这些网站的平台需要,或许会陷入阿里巴巴最早跟建行、工行合作的老路上去,利用P2P的方式,同时依托他们平台的控制力的优势,或许可以更快,更便捷的实现资金对接,真正实现直接融资的概念。

 

凭借体系内还是具备一定的风控的优势基础上,相比于第一种毫无根基的P2P而言,这种模式的P2P,或许更有优势,同时,我自己的感觉也比跟传统金融机构合作可能还要更靠谱点。之所以,是走异化的P2P模式还是走纯粹的P2P模式,个人感觉一方面取决于监管政策,一方面取决于这类电商平台自身的总体考虑,很难说那种模式更好,当然走异化的P2P模式,可能就跟阿里小贷和阿里担保就最后走到一条路上来了,都是附加了自身信用之后的风险行为。

 

所以,从目前情况来看,虽然同属于电商介入金融领域,其实也是有分化的,阿里走的是自建金融机构的概念,而其他电商走的是纯信息服务加数据分享的路线,前者承担实质性的风险,而后者不承担风险,至少目前是不承担,仅提供融资的信息,技术服务,区别还是很大的。孰优孰劣很难说,如果建立在具备极大的风控优势的基础上,个人感觉,前者更好,但是由于风险带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和滞后性,因此会不断堆积风险,而且风险都堆积在体系内,虽然可以通过证券化的方式进行不断分摊,但是总体而言,实质风险还是很高。

 

这种模式其实跟金融机构目前虽然暂时看不上太多的正面性竞争,因为更多还是在体系内发放贷款,但是随着银行不断下沉,也随着阿里金融体系成长,双方会形成直接的对抗,取决于阿里金融的野心和实践的结果。当然也取决于银行下沉至该领域的时间和效率。从纯概念上而言,我个人感觉,阿里金融的这块业务,实质是金融机构业务,跟传统金融机构是实质性的正面竞争,都是属于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竞争,但是由于阿里的小贷和担保业态,其实在贷款层面的竞争必然是弱势的,制度的不对等的情况下,阿里金融要对抗银行等金融机构,难度很大,所以,也只是概念上的正面竞争,很多专家都在说阿里已经利用证券化和余额宝变相吸储了,已经完全可以颠覆银行了。我只能说这些专家挺扯淡的。我一直想表达的是,我们在讨论任何问题的时候,基本性定义先弄明白,在这个基础上衍生不同的观点,其实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行为,但是基本定义都弄不明白,就只能说是扯淡的了。余额宝哪怕是存款,也跟阿里没关系,更别提余额宝不是存款。所谓证券化是可以理解为变相吸储,但是跟吸储相比,成本太高,效率过低,完全无法相同比较。所以,我自己理解的阿里金融跟传统金融机构的竞争,必然是在阿里获得银行牌照之后,这个更具体的,放在后面阐述。

 

当阿里成为了一家银行,可以预见到的是阿里可能更多会成为一家专营银行,切入的是以淘宝为基础的电商市场,阿里银行的规模大小取决于电商规模的大小,毕竟金融作为借贷交易的核心是其背后的信用风险控制能力,就目前而言,阿里金融的核心风控都是来自于淘宝和天猫,无论是对体系内的控制力,还是大数据下的风控模型,其实都还是更多依赖于其掌握的淘宝交易数据,就这些数据而言,即使形成长期风控能力,也是必然立足于其实体本身。

 

所以,不论如何做结论,阿里金融虽然批了金融的外衣,但是他的内核其实还是带有互联网的特征,因为在阿里金融的特性里,他的信贷交易核心风控特点,已经形成和体现了互联网化的优势,这种优势在体系内是具备了可批量复制的可行性的,的确使用了互联网降低边际成本的概念,对于阿里来说,构建了风控模型之后,理论上就可以随着淘宝的成长而不断的扩大规模,这种带有典型互联网特征的金融体系,虽然批了金融的外衣,但是他的实质是互联网金融。

 

但是阿里金融正因为是构建在体系基础上的金融衍生,这个是他的优势,使得他风险可控,相对有优势,但是也是他的劣势,只有构建不断扩张的淘宝和天猫的基础,才有金融业务的不断衍生,所以,问题也随之而来,首先是这种金融模式本身是不具备可复制性的,因为事实上,我们不可能在复制一个淘宝和天猫,然后再来诞生所谓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其次,淘宝和天猫的边际扩张也是需要不断的投入和维护的,目前淘宝面临的问题也日益复杂,建立在一个亏损面超过80%的商户基础上的淘宝体系,也面临着扩张衰竭的趋势,使得在此基础上衍生金融的可能性在降低,同时,五六年的阿里金融实践之后的阿里小贷、担保的整体规模和坏账率都与设想中的规模差距甚大,阿里小贷的规模大概不会超过三十个亿的规模,这个显然跟他号称一万亿销售额的数字是不匹配的,阿里小贷面临着双重逻辑困境。要么就是体系内有效需求不足,导致规模无法上行,要么就是风控措施过严,虽然存在足够的有效需求,但是满足其量化放贷模型的客户太少。也就是说规模一旦上行,其坏账率还会攀升,两个逻辑悖论下,使得阿里金融的发展难度其实也非常大。

 

最后,我个人感觉阿里小贷也好,阿里担保也好,本质的核心其实还是在于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但是由于这两个金融模式在金融业态中而言,个人感觉都属于过渡性金融业态,很难是长期业态,特定时期下的产物,随着金融管制的逐步放松,以及利率市场化趋势大加快来临,这两个业态的生存基础其实都在被打破,必然也面临着转型的趋势,下一步,我个人感觉阿里申请银行还是必然的趋势,时间节点的问题。也只有申请牌照,阿里也可能跟传统金融机构有一致竞争的可能性,否则即使握有淘宝和天猫,也很难对抗银行的带有制度性保护的流动性优势。转型银行的阿里金融,所面临的问题,一方面可能是形成体系内的排他性竞争,另外一方面还是要逐步走出自身的体系,跟传统金融机构的进行正面对抗,否则,光淘宝和天猫还是很难满足一家银行的生存性需求的。毕竟电商领域的整体容量有限,很难养活一个庞大体系的银行,虽然现在谁都在做电商,但是实际而言,贸易流通行的以消费品为特征的商品流通领域的实质性需求很小,普遍都是现金流很充足,对周转率要求很高的商户,不太会有多大的实质性业务需求。但是走出淘宝和天猫的阿里金融,要跟传统的金融机构的对抗,到底如何,个人暂时看不到太多的优势。

 

最后谈谈,我自己对阿里的风控体系的认知和理解,目前大数据被炒作的异常火热,而大家都认为淘宝和天猫拥有别人不可企及的数据优势,所以推定阿里金融无可战胜,我自己感觉这种逻辑过于简单了,事实上,从阿里小贷的风控体系来看,未来的趋势想走基于淘宝体系内数据的量化交易之路,这条路其实是具备极大的风控革新的思路在里面的,阿里指望通过体系内庞大的数据基础进行大数据的应用,来更为便捷和低成本的实现客户群体辨别,从而实现为体系内的客户进行更好的金融服务,互联网的优越性就体现在了有效进行数据整合,以及降低成本上,让本来存在了很久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望得到实质性的解决,将以往银行无法覆盖和顾及的业务,进行有效覆盖。所以,阿里小贷很大程度上是符合互联网思维的,只是想说的是,理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大数据的运用在信用风险控制层面,其实难度相对较大,大数据其实是概率论的一种表现形式,通过对各种维度的数据集中处理来统一计算可能潜在的违约概率,只要让违约概率低于收益率,模型就是成功。

 

这种概率论为基础的信用风险,个人感觉难度非常大,首先从概率的基础上来看,我们一直认为概率在金融领域是很难进行使用的,因为概率要求基础是有规律的随机事件,在大量重复出现的条件下,呈现必然的统计特征,所以样本的选择必然是那些有规律的随机事件,这种随机事件要求是事件发生是相互独立事件的,就是A发生违约跟B发生违约没必然的联系,但是小微企业必然是不符合这样的特征的,他的违约既无规律,也不随机。跟金融机构的风险筛选能力是正相关的,这样的样本极具备筛选难度,所以,我自己是不认同,贷款的客户数越大,其风险就越小的说法。另外,还有所谓的概率其实是需要一定的基础量的在整体规模覆盖面不够广的情况下,其实最终的概率都少0.1事件,违约率会忽高忽低,实际的意义不大。从数学角度来说,只有数量足够足够多,才能让偶然性事件变成必然事件,从而达到理想状态的一个坏账率。如果家数做的不够多的情况下,随机事件无法变成必然事件,那么这样的贷款坏账率就是个随机事件,什么是随机事件,就是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给你出个大风险。

 

另外,从阿里金融的数据构成来看,现在的阿里的数据的有效性是不足的,我们讲大数据首先是全,也就是维度要多,其次是大,现在阿里能依赖的排他性数据也就是淘宝的交易数据,依靠这单一维度的数据,构建信贷风险控制模型,个人感觉难度还是非常的大,单一维度的真实性以及反映背后的逻辑难度还是很大,更何况目前的淘宝存在极为严重的数据失真的行为,目前几乎所有的淘宝卖家都参与到了刷砖的模式之中,已经俨然形成了利益链条,还有专门维持好评的公关公司等等,其实都极为严重的干扰了正常的交易型数据的真实性,这种基础上所形成的数据分析,虽然也是具备一定的意义的,只是意义不大,因为混淆了交易本身真实性的特征。会加剧模型参数失真的情况出现,再加上系统风险控制过程中的反身性理论的存在,会让系统本身也出现较大的自我颠覆的情况,让系统的设定的难度加大,这里面还有量化模型里最可怕的黑天鹅事件的出现,都会让这种模型出现非常庞大的系统性风险,带来极为致命的风险性事件。就更别提在中国普遍存在的寻找系统BUG的行为了,在金融系统里,量化放贷的背后就是意味着认数据而不做具体的分析,符合标准就排除人工干涉行为,这种情况下,会出现大量围绕数据为核心的造假行为的发生,基本是没办法屏蔽的。所以,总体而言,基于此而形成的量化放贷模型,我个人并不是看好。

 

另外,前面阐述过的还有个重要的点是淘宝到底能做多大?离开了淘宝的阿里金融的优势在哪里?举个例子,阿里金融针对B2B,就一直缺乏很好的风控手段,采取的方式跟传统的金融机构几乎一模一样,同样属于阿里体系内却明显不同的信用控制方式,其实也说明了信用控制必须有所基础,离开了这个基础,阿里金融跟传统金融机构的优势可能就荡然无存,所以,论述淘宝和天猫到底能做多大成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里不但是诞生他的金融业务的基础,也是他信用风控的基础,离开了这个基础,阿里金融可能就意义非常的有限了。淘宝的规模,一方面取决于我们零售商品的总体规模有多大的同时也取决于其他电商机构的成长速度,从占比上来看,淘宝的虽然绝对份额在增加,但是占比份额其实都是在下降的,而且资本也不断涌入,都在分流阿里的金融基础。这个其实是很致命的问题,而与此同时,淘宝自身也开始严重分化,好的越来越好的同时也越来越少,淘宝成为了个普遍性亏损的地方的时候,一方面使得淘宝规模很难继续前行,另外一方面也大大的降低了淘宝商户的金融需求的同时,还极大的抬高了风险,因为亏损下的商户要么无信贷需求要么就是有骗贷需求。

 

事实上,我个人感觉,即使,我国去年十八万亿的零售总额都网络化了,最终会形成的金融需求应该都不会特别大,我自己调研过很多种小商户,也看过全球类似的报告,商贸流通行业更多应该是理财性需求多余信贷类需求的。而且信贷类需求的特征更多还是零散性的周期性的需求,其实阿里金融自身已经反映的很明显了这个特征,他的贷款总量可能突破了一千亿,但是余额一直未能有效上行,大概还是维持在二三十亿人民币左右,总体而言,实质性的收益是有限的,反过来其实也证明了,实质的有效需求不足。但是余额宝的规模却能短短一个多月事件突破一百亿的规模,则证明了理财需求的旺盛。

 

也因为这个点,所以很多人会在这里说,阿里一旦成为了银行就可以通过电商可以获得了较为便宜的资金沉淀,从而有相比较于银行的资金成本优势,怎么说呢。理论上是有可能,但是实际我们要考虑到几点,这里先提一点,就是淘宝的支付便捷其实是建立在各家银行卡都支持的基础上的,一旦阿里自身介入了银行业,我感觉各家银行业作为竞争性的对手,很难继续维持目前的合作关系,即使有,也会提高各类收费,大大增加阿里的成本,因为毕竟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阿里的资金沉淀,跟银行业的庞大资金量相比较,还是过小,作为非同业竞争,可能更多是合作关系,但是作为同业竞争,可能就是竞争性关系。很难说维持目前的关系了。

 

而以京东、敦煌网、生意宝等为代表的平台,更多还是优化生态的角度考虑,金融是优化其平台的策略和手段,所以更多还是金融服务的概念,他们本身不介入具体的金融运作,所以,这种模式虽然也被认定为互联网金融,但是个人感觉他们扮演的模式更多还是信息初筛,数据分享等基础性工作,核心的风控必然还是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来实现的,所以我还是可能把这个模式界定为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模式,当然,如果他们最后撇开了银行金融机构,走入到P2P模式,我到是感觉那应该是很好玩的事情,反倒带有很大的互联网金融的特征了。这里隐含的前提是我前面一再的强调,不得介入担保和资金交易,否则又是个危险的事情。

 

如何评价这两类的模式,首先,由于这些平台做到现在其实都已经是非常的完善了,规模也很大,因此法律边缘地带,他们基本上不会涉足,所以他们目前为止在P2P上都出奇的保持了谨慎态度,另外,我自己的感觉由于阿里金融也好,京东金融也好,从信用控制的逻辑来看,虽然我对量化放贷表示不乐观,但是总的来说,我感觉这类平台还都是具备风控基础的,这种基础未必体现在单纯的交易信息更为安全的基础以及信息数据更完善的基础上,还体现在他们对生态圈内的借款方的较强掌控性上,他们都能通过自身体系的控制力让商户有很强的违约成本,所以他们的金融不是如同P2P而言凭空而起的,他们具备天然的金融发展的基础,事实上,金融都衍生于实体之中,而且金融的风险特征也呈现出了与实体越近风险越小,越是远离实体,风险越大的特征,所以这类电商金融几乎天然的就是切合自身实体而生的,如同汽车金融,衍生于汽车销售一样,从这个角度上而言,阿里金融、京东金融等金融模式,虽然不符合谢平教授的互联网金融定义,但是在实践中,可能更契合我国当下互联网环境下的金融体系和模式。

 

而随着互联网模式的不断衍生发展,各种平台电商和垂直电商,以及新的交易模式都会不断的产生和发展,互联网也一直处于颠覆和自我颠覆之中,不断的进化,这种进化,催生了更多交易模式的同时,也必然催生更多的金融模式,我总的核心的看法是,只要基础于实体之上,立足于风控创新的金融模式,都是有旺盛的生命力的,而脱离这个环节寻求金融创新,就没有太多实际的意义,往往还会造成极大的后果。我一直说,在当前的体系环境里,我国的金融创新,更多还是立足于扩杠杆,立足于更快更迅速的发放贷款,而非风控模式的创新,因此,这种金融创新最终的结果会非常的破坏性,这方面有太多的教训,互联网金融必然也是要缴纳一些学费的,估计用不了多久,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所谓互联网金融的破败案例出现,这些都是任何一个行业成长的必然逻辑,也不需要太见怪。

 

五、第三方支付和基金销售

 

互联网金融的第三、第四个部分,其实可以合在一起分析,事实上来看,第三方支付本身是非常悲催的行业,目前250张支付牌照可以想象绝大部分都是亏损甚至干脆只是拿了牌照并不进行业务操作的,只有极少部分在运营,这个行业最终,大概也就是形成几家支付行业寡头垄断,大部分都是名存实亡的格局吧。支付行业的投入很大,单纯依靠支付本身盈利,难度很大,事实上,如果支付宝离开了淘宝的这个基础,支付宝本身的盈利也是个非常大的困境,这个行业短期来看,虽然已经突破十万亿的规模,但是相比较23000万亿的银行业务处理规模而言,这个数字要给银行产生太大的冲击还不太至于。

 

目前大抵谈支付对金融的冲击,主要是指支付行业隔离了银行跟客户的关系,让银行远离了客户,这种隔离使得支付企业占据了渠道的优势,从而获得了跟银行一致的渠道竞争的可能性,余额宝是这种冲击的主要代表,余额宝横空出世给业界极为震撼,大家都在研究余额宝。回到余额宝的本质而言,我自己梳理的逻辑其实是,通过淘宝做大了支付宝,而支付宝停留住了更多的支付客户,从而通过让其购买货币基金,让支付客户更愿意在支付宝中停留。本质上而言,其实是阿里生态的自我优化的必然过程,让更多的人在体系内沉淀,是几乎每家互联网公司所必然的逻辑,如果不能让人沉淀在自身体系内,那么就意味着互联网模式的失败,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号称开放、共享的互联网模式,其实也只是个口号而已,实质的互联网其实也是处于人为的分裂,分割状态,封闭性很强,合作性很差几乎是所有的成功的互联网企业的特性。如何容纳更多的用户成为了互联网竞争的唯一考虑点,直接体现在流量层面。

 

所以,如果非要定义余额宝,可以举个例子来进行比较,可以理解为某个银行网点,由于有极多的存款客户,为了让这些存款客户不流失,某个银行针对这些客户设计了一款收益更高,安全性也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从而避免了这些客户流失到别的银行去的行为。这种行为算不算创新两说,但是是合理的生态逻辑。所以余额宝的成功,并不是在于什么技术创新,而是在于其庞大的客户体量,我们以前说银行干啥都行,也不是因为银行有多技术上优势,也是因为银行有足够庞大的客户量,有了这些基础,是快速做大规模的基础。这种能力也体现为边际成本很低,是个搭顺风车的行为。前提是基础客户量,其次才是所谓的技术创新,而事实上,技术创新也不是余额宝的事情,汇添富09年就实现了这种功能,而互联网企业如同铜板街,数米网都比余额宝之前实现了类似的功能,而美国的PAYBAL1999年就实现了这个功能。但是最终却是余额宝大放异彩,是因为支付宝的基础性优势太强,而支付宝的基础性优势则又是来自于淘宝的一枝独大,所以单独以余额宝去理解第三方支付给金融行业带来的冲击,个人感觉意义有限,毕竟大量的第三方支付其实是无法形成这种冲击的,所以第三方支付对银行的冲击要结合着第四个部分一起来看,单纯就支付行业而言,我个人感觉对银行的冲击是相对有限的,因为第三方支付首先最终端口都在银行,需要银行的支持,两者更多还是共赢的关系,而且第三方支付虽然实现了去纸币化,但是最终的存款都还是体现在银行账户之上,不会影响银行本身的运营,无非以数字货币替代了现实货币,所以冲击也相对有限,而冲击较大的可能是以第三方支付的账户为基础的货币基金销售等其他金融服务,这个冲击主要还是体现在银行原先基本上是唯一的理财产品销售渠道,基本得银行渠道就得天下了,大量的基金公司都是围绕着银行而生存,现在有了余额宝的出现之后,互联网的第三方支付行业也开始日趋体现其价值,一方面是削弱了银行的代销的中间业务收入,另外一方面也让银行的存款减少,这个冲击是随着销售规模增加而增加的。

 

我们先回到基金销售的模式本身进行界定,首先,互联网在其间扮演的角色是渠道特征,他们本身是不介入金融领域的,因为最终的收益产生和实现都是需要他们所代销的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的运营能力,是亏是赚都是这个机构的能力,而非基金销售方的能力,反过来销售渠道还会受制于运营方的制约,例如余额宝如果最终给客户造成了损失,给阿里带来的负面声誉将是极其大的,甚至可能会引发再一次的十月围城的格局,我自己理解的这块业务的本质,其实,与其说是互联网给银行带来了冲击,还确切的说,应该是银行的核心业务面临着来自同业的竞争,虽然渠道在这期间也扮演了一定的角色,但是最终的竞争对手还是金融机构本身。

 

其次,回到银行的非核心业务来看,也就是基金代销的业务来看,过去几年银行销售佣金可谓喜忧参半,一方面大面积的压榨了基金行业的管理的利润,部分银行收取了基金的管理费的一半以上,很爽,让基金业很痛恨。但是另外一方面,由于基金行业在过去几年里的极其差的业绩表现,让银行面临了客户极大的怨恨之心,弄的银行也灰头土脸,反过来也就更严格的要求基金的同时,也更苛刻的收取基金的费用,现在互联网来参与到这个行业的竞争了。几个结论性的论述,第一个是互联网的基金销售,怎么说呢?估计条件只会比银行更狠,无论在收费方面,还是客户服务方面,肯定是比银行更加苛刻,因为银行能做的都做了,做不了的,也就只能被互联网企业给压榨,只要基金业的业绩一天不得到体现,那么必然就是这个格局。第二个是互联网企业也必然面临银行一样的烦恼,甚至比银行面临的问题更复杂,因为互联网面对的客户群体更加的多元化。

 

单纯从基金等金融产品销售的实质来看,我自己个人认为互联网是更具备销售优势的,因为互联网专注客户体验,同时能用互联网更低成本更好的拓展和复制客户,互联网在这个领域内是身经百战的,提高客户粘度和体验几乎是他们每天必然要去考的问题,否则他们就无法生存,尤其是电商网站,在这个领域内几乎已经把客户体验做到了极致,所以从纯商品销售角度来看,互联网带有极强的优势,传统金融机构的优势其实是网店多,客户群更集中,同时信用背书更强,前者更适合网络用户,后者则适合网下客户,当然这几年金融机构也做了很多的改进,不断的提升自身客户粘性,但是短期内,难度还是很大。

 

但是一旦结婚金融产品的风险特性,我们就要同时看到,互联网的劣势也非常的明显,金融产品带有的极大的风险性,是长期滞后的,也会不断累积,而且还无法进行有效辨别,辨别成本很高,需要很强的能力,互联网显然在这个层面的劣势就非常的明显,如果也都需要配备专业的人士进行这方面的工作,互联网企业就很难是纯粹的互联网企业了,而转型成为了金融企业,这种配备专业人才的模式,一方面是能力无法批量复制,另外一方面也导致了销售的边际成本并不是递减的,显然这点跟互联网边际成本递减的特性是违背的。从基金产品的销售角度来看,客户最终真正的核心体验,其实是资金安全,如果无法保证资金的长期安全有效,那么再好的其他客户体验,都是会丧失意义,而且基金销售越多,所带来的长期负面性其实是越大的。所以,可以基本理解为这类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必须要有能力确保客户在长期体验和短期客户体验上进行良好的匹配的能力,才有可能确保更好的运营和发展。显然当前的互联网金融模式里面在这个层面还没有体现出来。

 

最后,我们从监管上来看,由于互联网具备极大的外延性和扩散性,可以很快将金融产品予以扩大至全球范围,但是金融产品的销售则受到较多的硬性监管约束,全球范围来看都面临这样的问题,如何让互联网的扩散性和金融产品销售的相对严谨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也是这类模式的需要考量的地方,前段时间,余额宝横空出世,扩大宣传,把货币基金存款化,风险提示不到位所引起的业界非议,就是集中体现了互联网机构对金融认知的不足,央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长就提出了余额宝风险提示不足的委婉批评,也是需要互联网对这个领域加强认知和学习的。互联网企业目前暂时可以脱离监管,形成法外之地,但是最终必然是进入一致性监管领域的,到了这个时候,其实才有可能真正的优劣势比较的可能,也才有了竞争的基础。也就只有在同一水平线上的竞争,才能起到通过竞争,加快了我国金融机构整体实力的上行,加速两者之间的融合,所以,现在最大的问题其实是对于如何有效的把互联网金融的相应机构纳入监管之中,即保持其具备开放、效率的互联网特性,但是也要接受金融的严谨保守的核心理念,不会因为互联网的极大便利性所带来的风险的快速扩张。这个是放在监管层上的难题所在。

 

六、互联网金融对银行机构是否构成了冲击?

 

在谈这个话题之前,其实我们要先认清一个基本性的问题,那就是由于我国的金融体系其实长期是在相对封闭的体系里完成的,我国过去十多年一直高速增长的环境和竞争性保护壁垒,两个因素的助推下我国的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取得了飞速的发展,这个发展其实是大而不强的,更多是一种垄断下的产物,尤其表现在银行体系,可以说,我国未来的任何一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也好,还是民间金融机构的发展也好。必然是建立在对银行体系的削弱基础之上的,而金融改革的一系列手段也必然是围绕这么个趋势而制定,毕竟我国银行业一枝独大的格局对我国的整体性金融业形成了太强的挤出效应,让其他金融机构处于极为尴尬的境地。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未来银行业面临各种冲击是必然的,面临着同业的竞争也面临着跨界的竞争,而且竞争的力度也会随着管制的逐步放松而更加激烈和触发实质。互联网金融其实只是大量的竞争中的一种,也并非是最强烈的一种。目前资管领域对银行的挑战可能还要远高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挑战。互联网金融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还会处于夹缝金融领域,哪怕挤入了金融机构领域,也还是更多面对着小额零散领域,这个其实是互联网的特性所决定。

互联网的优势主要是体现在对大量小额的分散的人工辨别成本极高的领域具备降低成本的优势,但是对于大额个性化的金融产品是不具备优势的,简单的例子,一百笔五十万的信贷业务,如果采取人工逐笔审核的难度是远高于审核一笔五千万的信贷业务的,所以前者可能适合用互联网的方式进行共性化的审核标准,而后者则适合采取人工审核,因为收益远高于成本,没必要用互联网来解决,整体意义不大。所以,互联网金融可能更适合在小微企业层面发挥既定的优势。也正因为如此,我个人感觉互联网金融要改变太大的结构的可能性其实是不大的。因为从任何一个国家的生态结构而言,金融的本质其实都是“借屌丝的钱给高富帅用”这个核心,大量的屌丝的更多特性还是给钱方,而不是借钱方。高富帅其实被证明了有赚钱的能力,而且也积累了更多的资源去创造更多的财富,越是发达的基本社会,财富逐渐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也是特性,只是国家采取一系列手段让财富进行再分配来保持社会的整体平衡,这个基本的逻辑体系也就决定了大量的屌丝更多还是资金入口的概念,而高富帅则扮演了更多的资金创造财富的角色。所以,互联网金融要改变大的格局的可能性并不大。

就实质性的冲击来看,目前由于互联网金融都扮演的还是资金入口的概念,所以,我还看不到太大的实质性业务冲击,即使有,也更多还是观念上的冲击,当然也包括了技术革新性运用的可能性。观念上的冲击主要体现在互联网对客户的极端体验的偏执狂般的追求上,金融机构由于过去十多年的顺风顺水,体制呵护,展现了过于强势的特征,形成了目前普遍性的舆论一边倒的趋势,当然这个有时候也很难说谁对谁错。因为银行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背后都是血淋淋的教训的沉淀,而互联网企业作为攻方,则可以无所顾忌,也让银行有时候无处辩驳,但是总体而言,银行在客户体验上的确可以做的更好。但是要说道实质性的冲击,个人感觉还是过早了,互联网企业获得牌照后,一直监管下的两个业态的竞争就回到一个业态上的竞争了,更多还是效率和运营的竞争以及核心资本的竞争,从全球这么多年的发展历史来看,雄厚的资本、丰富的经验、以及丰富的网点资源,乃至战略布局都是经过大量的时间沉淀和累积出来的。指望一种带有那个共通性的技术来获得突破性的进步,然后超越这些,基本上难度是很大的,可能性不大。当然不排除个别银行在竞争中犯了致命性错误然后退出历史舞台的可能性,但是总体而言倒下比超越要容易。

所以,我个人的核心观点是,银行业的颠覆必然不是来自互联网的跨界入侵,颠覆银行业必然是来自于一些基础性的金融制度和框架,我自己归纳了我国的银行业面临最大的几个基础性变革,个人感觉首当其冲的可能是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加速,这个是构建银行垄断的一个主要的基础性制度,另外,金融牌照制度管理的逐步放松,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在加上货币发行体制的改革、资管行业的全面放开,这几个制度性的变革出台,才是对银行业的实质性冲击,银行与其担心互联网给银行带来这个哪个的冲击,还不如多考虑这几个大变革下的银行业生存的基础可能更合适。理论上,这几个基础性的制度框架开始之后,所谓的夹缝金融的基础则会逐步的消失,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可能才会真正出现,而不是目前的这种批这互联网外衣的金融机构的本质,那时候可能才有真正的可竞争性,。当前谈互联网金融的意义都不是特别的大,也只有这个时候,互联网金融可能才有正面的积极意义。

 

否则在当前的整体体系下,单纯通过互联网金融,来改变我国的金融乱象甚至作为金融补充的意义都不是特别现实,无论是互联网金融,还是金融互联网,他们的本质也是属于金融,也是必然从属于金融逻辑的,在这些大的框架制度性变革不改变之前,互联网金融即使颠覆了当前金融机构,也一样会跟目前的银行机构一样,并不会有太大的变化,赶走一个暴君在来一个暴君的概念。

 

七、银行向互联网学习什么

 

在汹涌而至的互联网大潮之下,银行业要去思考的地方的确很多,但是目前自己感受下来,感觉银行过高的估计了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影响,处于非常茫然和彷徨的局面,主要体现为各家银行都在设电商,我自己就感觉有点非常诧异,当然我并不是说否定去做电商这样的行为,但是要建议银行做电商之前,要先弄明白,做电商的目的是什么?电商对金融的渗透到底有多大,是否只有介入电商才是互联网金融?

 

第一点我个人感觉银行去复制一个淘宝出来实际的意义也是非常有限的,可以说电商进入金融领域是较为自然的事情,因需求而导向的模式是正确的,但是金融进入电商,个人感觉不是很能找到合理的逻辑,基础性优势在哪里呢?暂时没想明白这个问题。但是前面论述了,电商对金融的整体贡献会非常有限,至少我是看不明白银行期望从电商身上获得什么?如果指望重新再造一个淘宝出来,实在是可能性很低,从做金融的角度来看,意义也很有限。

 

但是换个逻辑看问题,如果能通过电商,让银行更好的能理解和认识市场,可能意义就非常大了,银行这几年有危机意识其实是很不容易的,至少在前几年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一直在体系内的银行高官长期不贴近市场,坐南朝北惯了,不懂民间疾苦,现在让他们有危机感,总归是好事情,更好的认知和了解市场,通过电商的运作更明白和理解互联网逻辑,对银行的持续性发展的好处还是极为重大的。而电商又是互联网竞争最激烈的地方,在这个领域内能有所学习,纵然失败,也是值得尝试的。我一直说无论我如何不喜欢马云,但是不能否认的是马云是极其优秀的,能在这个毫无门槛和壁垒的行业里杀出一条血路,是极其不容易的事情,每天都是在为生存而战斗是互联网行业,颠覆和被颠覆是每天的主旋律,甚至还要自我颠覆,难度极其大,这种竞争状态下的企业才是有战斗力的,到这个市场上,去转转,总归不是坏事情。

 

另外一方面,银行做电商,虽然逻辑的确不是很看的明白,但是有一点立足于银行庞大的客户群,本着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角度,尤其是客户基数极大的银行,在银行的客户体系内形成资源的充分挖掘和使用,也未必不是不可行的道路,虽然规模未必能做的很大的,但是精细化生产之后的效益也会非常的明显,把最终的目标定位于优化银行生态体系,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差异化服务,提高客户的粘性,而未必要电商盈利从而让客户更喜欢停留在银行体系内,如果真能以这个为目标精耕细作,或许也是条道路也未尝不可。事实上,招行曾经有过非常成功的案例,就是信用卡积分电商公司,只是后来被打趴下了而已。

 

现在也还有不少银行在想做P2P业务,我也非常的诧异,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理解的是,为什么会出现P2P这种模式?一方面是因为银行不能服务到P2P这个层面的客户,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P2P平台无法成为银行,所以不得不进行P2P的操作,现在银行去做P2P业务,就如同你扔了一把利剑,却去捡一块石头,然后跟野蛮人去打架一般的幼稚和无知。

 

更何况银行本身也是有P2P的模式存在,我们现在所说的大量的通道业务也好,或者投行业务也好,不就是P2P业务么?最终的核心其实还是取决于你怎么去做P2P机构这个领域内的客户问题,跟模式其实并不关键。P2P的本质,其实就是典型的银行表外业务而已。

 

所以,无论做电商的提议也好,还是做P2P也好,都反映了银行在当前解决的困惑和茫然,现在的这种茫然,是面对新兴事物的认识不够的结果,也是过去一直处于封闭环境里优越感太大的结果,如同动物园出来的老虎在路上碰到了一条狗,被逼的不知所措了。我记得建行研究部还花了很长的一个篇幅来分析余额宝,还把余额宝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定义为创新,还有将其投资收益简单理解为存款,我都表示很震撼,在脱离业务一线之后的坐而论道,不贴近市场后面对新兴生态进入,导致的手足无措,愚昧无知,非常的典型。这种应对不足,目的不明确的草率跟随战略,不单让员工陷入更为迷茫的境地从而形成不了战斗,还会无效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源,却最终不知道在干什么?一个没有目标的团队,一个没有方向的战略,走到最后,就是费钱费力。在聪明的团队都是完蛋。

 

我自己给银行的几个建议,并不是立足于业务层面的,而是思维方式层面的,第一个层面其实是做好无法按照以前增速的准备,过去几年银行顺风顺水,每个行每年都大发展,一年一台阶,这种可能性已经不可能了,经济发展速度趋缓,金融改革加快,银行的好日子到头了。过去实质占据90%的银行业被逐步的切割是必然的,美国三十年前,银行业就已经是苦逼的日子了,中国也不太会有所太大的区别。要有坦然的心态要接受业务发展衰退的局面,很正常,从国外利率市场化的一段时间内来看,大量银行倒闭破产也都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从容淡定,专注聚焦,学学富国银行,从不想有点没的,做好自己能做的,擅长的。虽然我不看好民生银行切入的领域,但是我却对他的做法表示认同,未来的银行必然是要从动物园里放出来,各自去找一块差异化市场去。如果找不到护城河的可能也就要接受死去的命运,一个没有金融机构破产的金融市场是可悲的,同时也是风险极大的。

 

第二个层面是适应互联网技术大发展的年代,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的战争不是银行跟互联网之间的战斗,其实还是银行间的战斗,银行的淘汰分化是未来的主旋律,在这个过程中,更好的应用互联网技术,融合互联网思维的金融机构,可能会有竞争性优势,如何实现这个转变,可能是未来银行业要去仔细考虑的核心点。

 

互联网技术,要结合数据的应用,现在很多银行都派出人在学习大数据,但是很可笑的是他们连自身的基础性数据挖掘工作都没做,我一直觉得现在谈大数据应用还过早,在此之前,不烦先做好小数据的应用,银行拥有庞大的客户数据,如何优化自身数据,通过数据优化提升运营效率,可能更容易出效果,也为大数据的运用提供合理可行的实践。

 

互联网思维,我个人感觉是主要核心是客户体验之上的思维,同时尝试用户导向的思维方式,互联网将陪伴着我们的下一代成长,从他们诞生之日起就在互联网之上应用,面向下一代的人行为习惯,思考方式,适应他们,而不是让他们适应金融机构。让更多年轻人来考虑年轻人的事情,改变目前银行体系内的层层汇报的决策方式可能会成为一个重要的点了。因为我们70后永远想不到00后的脑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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