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介 |
定义编辑本段回目录
新媒介(NewMedia),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包括网络媒体、手机媒体、数字电视等。
《日本现代设计事典》中对新媒介(NewMedia)的解释主要分为三个类型:(1)有线类:情报提供与终端均有线连接的。(2)无线类:卫星播送与高解像度电视、数码电视等,是电波传送的。(3)商品类:光碟,八毫米录像带等。在这个界定中,数字传输与数字制作成为新媒介的主要指标。
也有专家提出:“只要媒体构成的基本要素有别于传统媒体,才能称得上是新媒体。否则,最多也就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的变形或改进提高。”“目前的新媒体应该定义为在电信网络基础上出现的媒体形态——包括使用有线和无线通道的方式。”
还有学者把新媒体定义为“互动式数字化复合媒体”。
概述编辑本段回目录
新媒介 |
特点编辑本段回目录
较之于传统媒介,新媒介自然有它自己的特点。对此,吴征认为:“相对于旧媒体,新媒体的第一个特点是它的消解力量——消解传统媒介(电视、广播、报纸、通信)之间的边界,消解国家与国家之间、社群之间、产业之间边界,消解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边界,等等”。
周进指出,新媒介可以与受众真正建立联系,同时,它还具有交互性和跨时空的特点。同时,新媒介给媒体行业带来了许多新的理念和模式,如节目专业化越来越强,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等。
郭炜华认为:“新媒介与传统媒介最大的区别,在于传播状态的改变:由一点对多点变为多点对多点”。“从传播学的角度来分析,新媒介传播有四个特点——每个人都可以进行大众传播;‘信息’与‘意义’无关;受众的主动性大大增强;大众传播的‘小众化’”。
有研究者从另一个角度提出:“新媒介近乎于零费用信息发布,对受众多为免费,这对传统媒介的新闻产品制作成本造成挑战。”张毓强还以“伦敦爆炸案”为个案提出了新媒体的多媒介整合态势。“市民威廉·达顿拍摄了手机照片,在朋友的博客上以近乎于图片直播的方式‘报道’了灾难现场状况。这些照片很快进入各大电视网的新闻头条。在这次‘报道’中,手机、博客、互联网以及‘播客’密切配合,将‘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权力牢牢抓在手中,新的媒介形式与媒体工具的结合,显示出了巨大威力”。
影响编辑本段回目录
新媒介技术的出现正在不可阻挡地改变着新闻内容。
网络电子环境中新闻报道发生了根本变化,一种新的新闻形式正在出现,其标志为“全景化报道”,它包含5个基本方面:传播形式的广泛性,超媒介,增强受众参与,动态化的内容,个性化服务。并且,网络新闻正变得更加灵活,新闻内容始终处于变化之中,更新不断在进行。其次,新媒介改变了新闻记者的工作方式。新闻采集、传播、编辑和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数字化工具日益简便、经济和有效,这些工具为新闻记者提供了日益有效的技术借以发现丰富可信的新闻源,去核查事实和按时完成工作。这些工具亦使得剽窃更加容易,并对优秀的传统报道产生了一系列威胁。
第三,新媒介在组织方面的意义具有开创性。传统的新闻编辑室几乎是按照军事单位那样的线性结构组织的。而网络新闻编辑室则日益倾向于将权力下放,采取灵活的组织模式,特别是那些原创的网上新闻编辑室,他们展现了一种更前卫、适应性更强的企业文化。这使得在线新闻编辑室适应性更强;但同时也有弱势的一面,使网络媒介难以培养和维系传统新闻价值所强调的新闻编辑室要强有力的观念。有时,广告与编辑内容之间的界限也模糊了。同时,整个新闻行业的结构也在发生变化。竞争无处不在,提供新闻的不再仅仅是那些传统的报纸、杂志和广播。互联网为所有的信息发布者提供了低成本的全球论坛,特别是企业、非赢利组织和政府机构,此前他们的声音在新闻媒体的“把关”中被过滤掉了。
第四,新媒介正在改变媒体、记者和他们的公众,包括受众、广告主和新闻来源之间的关系。传统的媒体都服务于明确的区域。现在的网络媒体可能会继续服务于当地社区,但那些希望最终赢利的网络媒体却要服务于大得多的和不同地域的利益群体,这不仅会包括当地居民,而且还要包括更多的外地或国外的人。这一转变不仅有着商业和文化方面的全面涵义,还关乎民主和人类生活的质量。传统媒体是以地理界限为基础的,新闻传播体系的首要职责是为当地读者提供情况。网络媒体则不然,它没有任何地域的界限,它的读者遍及全球。
在由广泛的新闻内容提供者提供的、无处不在的信息构成的时代中,未来记者作用的提升不言而喻。而当前新媒介技术领域的最新进展,也将使新闻业与信息技术的联系更加多层次、跨学科,比如“移动记者工作台”和新闻采集与报道所使用的全景成像技术等。所有这些,都将使新媒介在“科技第一生产力”和“全球化市场经济规则”的推动下,形成了蔚为壮观的新兴产业,强化公共空间和公众话语,成为本世纪一种更有效、更民主、更环保的媒介。也许,在未来的媒介实践中,记者们的报道方式以及媒体管理者的经营模式都将不得不适应日益网络化的世界,接受信息时代出现的技术工具对新闻业态的改进。新媒介将从“道德教化和政治舆论”的固有传媒定位中,“剥离”、“强化”了传媒的产业经营属性和商业经济价值,创造出比过去所有世纪的总和还要多得多的精神文化产品,创造出极大丰富并仍有无限潜能的精神生产和交往方式,进而改变了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既有方式。
大众媒介编辑本段回目录
私媒娱乐与国家体验:两种文化生存
新媒介
不得不面对这样两种对立着的文化生产方式,也就不得不处在两种矛盾着的文化生存之中:新媒介——私人 娱乐;大众媒介——国家体验事实上,新媒介不断地鼓励着“私人娱乐”。新媒介也就成为“私媒介”。与之相对,大众媒介则由广播、电视、报刊等等组成,由国家或者集团控制,是一种努力控制或者说统治“私人娱乐”的形式。由电话到手机,由有线网络到无线网络,由集体广场上面的游戏厅到个人手中的PSP,“私媒”不断地强化媒介产品的“追身”功能。作为一种商业叙事,“私媒”的基本原则就是日益把自我当作一个神话来进行叙述。这种私人神话与大众文化媒介对大众神话的操纵与支配形成有趣的对照。
私人与公众相对立。就其拉丁语的意义而言,privatus(私人)是指离开公众生活。有意思的是,这个词也因此包含“权利个体”的含义。当使用私人概念时,事实上等于使用一种不与公众分享的内涵。因此,把新媒介看作是日益加深的私人化的媒介形式,也就等于承认“私媒”自身的不可共享性。这种不可共享性并不是指“私媒”文化的不可解码与意义阐释的晦涩,而是指“私媒”文化实际上是一种建基于私人权利想象之中的娱乐。“private的正面意涵包含了一种合法化的中产阶级人生观:具有‘基本的、普遍的特权’,即:可以受到保护的,过着宁静悠闲的生活,以避开其他人(大众),免于受到干扰;可以不需要对‘他们(大众)’负责……”在这里,“私媒”以其私人性养育了这样一种狂热:个体是如此的独特,自我是如此独立。“我”在这样的空间里面能够塑造出“真我”而与之相对,大众传媒则努力把这个“真我”纳入到“大我”之中去。
在MassCommunicationTheory一书中,J.Baran和K.Davis抱怨大众传媒的新闻报道即使在面对突发灾难的时候,也总是会不由自主把焦点聚集到灾难的原因,以及这种原因如何被有效避免等等方面。在很多记者的心中,他们认为,平息大众对现实的恐惧,而不是进一步激发这种恐惧,这是他们的社会责任。事实上,大众传媒对“现实”的“反映”,很多时候是在进行“修改”和“重塑”。在这种修改和重塑中,“现实”的景象也就不自觉地被“魅力化”了。
不妨说,传统的大众传媒则是典型的消费型文化,商业利润成为直接的支配性力量。在这种利润主导得文化中,唯一保证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指数的就是“社会的稳定感”。只有消费者具有了“稳定感”,他才不会囤积和保守,才会成为市场的有力支持。正因如此,传统媒介对消费信心的维护,蜕变成了“现实想象”的“美”。
事实上,主流大众媒介文化已经形成了一种处处可见的“象征体系”。美轮美奂的海报、琳琅满目的橱窗、叹为观止的大片、偶像云集的电视……这个体系内部,每一个形象都牵连着特定的文化意义,从而成为一种比日常生活场景的形象更高、更具权威的“象征”形式。
霍尔曾经比较乡村足球活动和世界杯足球比赛之间的差异。他提出,前工业时代的足球非常无规律,既不正式,也没有标准化的规则;在很多比赛中,有时成千上万个参与者在未被明确标志的场地或者穿越城镇大街进行比赛。现代足球则在全球化大众传媒的影响下,呈现出高度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特点。它是为了“观看”,并且保证被“看懂”的活动。而此前的乡村足球,则主要是为了“参与”其中。正是在这样的传媒文化的格局中,“大众”变成了沉默的族群,丧失了“私人性”。
与主流传媒不同,新传媒大多是一些“私人用品”;而传统传媒,则往往是和多人共同使用。手机,网络,MPEG4,CD……等等,不可能实现好几个人共同享受的景观。这种私密性,极大地开拓了使用者对内容的选择权利。一部MP4中的小电影,既可以是自己压缩的,也可能是自己拍摄的;手机里面的短信和图片,也成为私人生活的隐秘表达;而一个人静静地坐在网络前面,独揽文化风景的时刻,传统的象征禁忌与界限被悄悄打破了。在这里,“个人娱乐”成为新传媒活动的基本动力,新传媒的使用者与制造者的区分被混淆了。信息的私人交换与免费使用,是的新传媒的文化传播大致“逃离”了市场与利润的直接捆绑,从而有可能成为对消费文化的一种反叛(尽管这种反叛有可能很快会被利润收买)。可以这样说,今天的传媒已经分裂为两种基本形式:与国家叙事紧密关联的传统传媒(主流传媒),与私人叙事紧密关联的新传媒。前者立足于“消费意识形态”,后者则逐渐形成一种“娱乐意识形态”。
经典解读编辑本段回目录
新媒介亦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严格地说,新媒体应该称为数字化新媒体。在目前的经济技术条件下,互联网是新媒体的主体。新媒介就是能对大众同时提供个性化的内容的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融会成对等的交流者、而无数的交流者相互间可以同时进行个性化交流的媒体。
新媒介即人
麦克卢汉的时代已经过去,但是他的思想的价值永存。对麦克卢汉的合理的继承应该是这样的:保持着他思想的 方向,跨越他的思想之墙。所见到的“新的新媒介”,正不停的作着这样的跨越。
当麦克卢汉说:“人的感觉——一切媒介均是其延伸——同样是我们身体能量上固持的电荷”(1964)时,他是在说,人的知觉和经验在通过媒介传递给他人。这里,问题的要点是人所希望认识的客体世界。他又说:“新媒介不是人与自然的桥梁,它们就是自然”“它们就是真实的世界”(1969),这里,核心仍然是客体。从本质上理解,麦克卢汉思想的真实表述不是“媒介——人的延伸”,而是“人——媒介的延伸”;在那里,决定性的事物、以及我们注意的焦点是媒介。因此,麦克卢汉式的焦虑在于:“媒介塑造和控制人类交往和行动的规模和形式”(1964)。
然而,当见证到的“新的新媒介”嬗变为web2.0意义上的互联网时,麦克卢汉的焦虑已经可以中止。固然,新媒介仍不复为媒介,但是它也不再是自然、现实、或者虚拟的现实,而成为了人。介体隐匿了,而主体诞生。在人、媒介、世界的交流平衡中,“新媒介即人”的时代与麦克卢汉时代相似的是,它们都抛弃了介体。但是不同的是,它没有再次走向客体,而是走向了主体:人本身。
“新媒介即人”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信息与人的合而为一。这里,新媒介与麦克卢汉时代的媒介差异在于,当人成为媒介的核心,人类将从此不必屈服于信息的异化;当人成为媒介的唯一时,人类终于可以在一个令批判哲学家不安的“媒介时代”,从对技术的怀疑走回到对人本身的思辨。这似乎是哲学的一个更为明智的选择。
NewMedia的特征:
偶发(haphazard)
碎片(fragmental)
个人化/个性化(personalized)
连续的议程设置(continuousagenda-setting)
互动性(interactive)
多种形式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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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手机已不再单单是通讯工具,它还担当起了‘第五媒体’的重任”。对手机广播的研究不外乎“政策支持”和“运营模式”的探索,有学者就此分析了其典型的运行模式,并且提出在手机媒体产业链中,“内容提供商、移动网络运营商和终端设备制造商之间,如何相互合作发展是非常关键的。”
还有研究者则着重在手机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的广告互动上进行了一些探讨,认为无论从技术上还是政策上来看,手机媒体成为新广告媒介具有一定的可能性,并分析了手机媒体与传统媒体广告之间的互动形式和广告互动中存在的不足。对于手机电视的发展趋势,有学者却认为,尽管新技术的狂热崇拜者及追随者们,坚信手机电视 是新技术催生下的又一颗金蛋,但手机电视受到受众心理、内容和媒介繁荣的制约,因此“手机电视是辅助媒介的主流想像”,“技术的指挥棒为人类指向的下一站,有可能是‘技术的高地’,也有可能是‘技术的漩涡’”。有学者认为,“现在也许还没有人认为手机报纸的用户会赶上或超过报纸网络版或印刷版的读者数量。但是,手机报纸确实是用一种21世纪的方式向渴望得到新闻又忙于行路的公众提供了一种快乐阅读的享受”。
2.IPTV,传受互动进行时
IPTV即交互网络电视,一般是指通过互联网络,特别是宽带互联网络传播视频节目的服务形式。互动性是IPTV的重要特征之一。有人指出,“IPTV用户不再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可以根据需要有选择地收视节目内容”。网络电视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制度上的弊端。业界人士提出,“网络电视不仅是电信运营商的一场盛宴,对节目制作商而言,也是一个巨大的市场机会。”然而,“在新媒体产业领域,广播电视已不再享有原先的政策保护和市场垄断优势,与市场接轨的企业制度安排至关重要”。
数字交互电视是集合了电视传输影视节目的传统优势和网络交互传播优势的新型电视媒体,它的发展给电视传播方式带来了革新。有学者指出,数字交互电视“颠覆了电视观众的‘受众’定位与电视传媒的‘传者’定位”,“数字交互电视的互动传播,使传播者与接收者之间的位置不再是固定的或先在规定的,而是不断在互相共享的、移动的。”数字交互电视的发展还使得“大众传播研究的重心”转移到了“信息使用者”身上。
3.数字电视,产业链有望增长
作为新媒体之一的数字电视同样在吸引着人们的眼球,广电总局正式将2004年定为“数字电视年”,并计划2005年完成3000万用户的目标。2005年对数字电视的研究依然集中呼吁加快完善广电政策的制定,以有利于数字电视产业链的增长。有人指出,“可以预见,快速增长的数字电视用户将推动传媒产业价值链的快速发展,虽然要实现市场意义上的盈利仍需要一段时间的培育,但作为政府作用的体现,传媒产业政策的放开、数字电视产业政策的推进为传媒企业指明了发展道路,提供了新的发展平台。”
还有文章从实证调查入手,对数字电视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浙江传媒学院课题组通过市场调查数据说明:“数字电视点潜在用户的经济承受能力是影响数字电视发展前景的决定性因素”。另外,还有学者提出了数字付费推广的USP(UniqueSellingProposition)发展模式,即认为数字电视应该有独特的销售主张,因为数字电视是“技术层面”和“内容层面”两者合一的综合体,而且必须以后者为核心,否则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老年人收视群体日渐受到人们的重视。有专家提出,老年受众是付费数字电视的潜在用户之一。因此付费数字电视要兼顾老年人,启动老年市场。
4.移动电视,强制收视的是与非
作为一种新兴媒体,移动电视的发展迅速是人们所始料未及的,它具有覆盖广、反映迅速、移动性强的特点,除了传统媒体的宣传和欣赏功能外,还具备城市应急信息发布的功能。对于公交移动电视来说,“强迫收视”是其最大的特点。有学者认为:“公交移动电视的强制性传播使得受众身在公交车上,没有选择电视频道的余地。这种受众被动接收状态,无疑会降低公交移动电视的收视率,然而目前尚无良策改变这种状态”。
但也有人持相反的看法,他们提出:“传播内容的强制性有利于拓展‘无聊经济’巨大利润空间”,“移动电视正是抓住了受众在乘车、等候电梯等短暂的无聊空间进行强制性传播,使得消费者在别无选择时被它俘获,这对于某些预设好的内容(比如广告)来说,传播效果更佳”。还有学者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这种强制收视的缺陷:“公交移动电视虽然为乘客提供了电视节目,但也必须保护乘客的公共利益”。
5.博客,颠覆传统的传播方式
从2002年博客正式在中国兴起以来,学界对它的研究就没有中断过。2005年对博客的研究依然方兴未艾,较之于以前的研究更加深入,而且考量的角度更加多样化。博客的发展使得有的研究者对其充满了信心,“信息爆炸的互联网也的确需要具备信息收集、阐释、整理能力,同时提供个人想法的信息收集者,无论是否走向商业道路,无论是否代表个人或机构或政府组织,博客们有望成为公众的网络信息代言人。”
还有学者对博客传播中的传者进行分析,认为博客实现了多重的传播效果,“即横跨人内传播、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3种类型。”同时,还指出博客传者的传播动机与“外部环境的挤压、内心需求和经济利益的驱动”等几方面的因素有关。从传播学角度对博客的研究中,有学者总结了博客的传播模式及传播性质,认为“博客突破传统的网络传播,实现了个人性和公共性的结合”。
对于博客的自由问题,有学者认为,博客的即时性、自主性、开放性和互动性为人们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话语自由,这种自由颠覆了“把关人”的概念,但事实上,博客世界里的自由同时也带了很多负面的东西,需要网民有自律的意识
6.播客,新一代的广播
“播客”是2005年新闻传播学术期刊上的又一个让人们耳目一新的词汇。“同21世纪初低调诞生的博客相比,播客似乎一问世就受到了人们的特别关注。”“通常指把那些自我录制广播节目并通过网络发布的人称为播客。”2005年8月,上海还举办了中国首届播客大赛。对于“播客”的研究始终避免不了与“博客”的对比。有人认为,“如果说博客是新一代的报纸,那么播客就是新一代的广播。”
参考资料编辑本段回目录
[1]《大众传播学》
[2]《传播学教程》
[3]《传播理论》
[4]《世界传播事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