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字 |
由来编辑本段回目录
简体字是流行的形体较简易的俗字,例如“臺”写作“台”、“锈、绣”写作“銹、綉”等,而简化字是在简体字的基础上整理改进由公布的法定简体字,具有唯一性。
简化字是1950年代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传统汉字的基础上进行了汉字简化而产生的字体。由此亦产生了繁体字的对称,意指该字在简化前的写法。同一汉字,简化字比繁体字笔画为少。简化字在现今中国大陆地区为规范汉字的一种。不过,传统汉字中也有很多汉字并没有被简化,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些汉字叫作传承字,既不属于繁体字,也不属于简化字。
简化方法 编辑本段回目录
民国简体字 |
以简单符号替换原来的偏旁。
例:对(对)、邓(邓)、观(观)、欢(欢)、叹(叹、叹)、难(难)、鸡(鸡)、聂(聂)、凤(凤)、冈(冈、岗)、风(风)
省去字形的一部分。
例:广(广)、夸(夸)、灭(灭)、习(习)、宁(宁)、伫(伫)
省去字形的一部分后,再加以变形。
例:妇(妇)、丽(丽)、归(归)、显(显)、务(务)、宽(宽)
采用繁体字的轮廓特徵。
例:飞(飞)、龟(龟)、齿(齿)、夺(夺)、门(门)
草书楷化。
例:书(书)、长(长)、乐(乐)、车(车)、头(头)、兴(兴)、发(发)
同音或近音代替,以普通话为准。
例:谷(谷)、丑(丑)、后(后)、只(只)、干(乾、干、干)
新造会意字。
例:灶(竃)、体(体)、尘(尘)、岩(岩)
采用笔画较少的古字。
例:泪(泪)、从(从)、云(云)、网(网)、与(与)、杰(杰)
采用笔画较少的古字,再加以变形。
例:异(异)
采用笔画较少的异体字。
例:猫(猫)、狸(狸)、侄(侄)
改换形声字的声旁。
例:毙(毙)、蜡(蜡)、钟(钟)、洁(洁)、邻(邻)
新造形声字。
例:护(护)、惊(惊)、肤(肤)、舰(舰)、艺(艺)、响(响)、华(华)
偏旁类推字
使用简化的偏旁重新构造:
页(页):颜(颜)、颌(颔)、顺(顺)、额(额)
专(专):传(传)、转(转)、砖(砖)
学(学):觉(觉)、黉(黉)
择(择):译(译)、泽(泽)、择(择)、驿(驿)
注意部份类推并不一致,如:
难(难):汉(汉)、叹(叹、叹)、滩(滩)、瘫(瘫)、摊(摊),但
欢(欢)、劝(劝)、观(观)、权(权);(然而「灌」则不简化。)
仅(仅);鸡(鸡);邓(邓);对(对);戏(戏);
树(树)。(然而“厨」则简作「厨」,「澍」则不简化。)
卢(卢):鸬(鸬)、颅(颅)、鲈(鲈),但
炉(炉)、驴(驴)、芦(芦)。
汤(汤):杨(杨)、场(场)、殇(殇)、炀(炀),但
阳(阳);伤(伤);荡(荡)。
门(门):闷(闷)、问(问)、闻(闻),但
开(开)、关(关)、闲(闲、闲);
闹(闹)、阋(阋)。(然而「斗」则简作「斗」。)
与(与):屿(屿)、欤(欤),但
誉(誉)、举(擧、举)。(然而「兴」是「兴」的简体。)
历史编辑本段回目录
大陆简体字 书籍在台湾 发展迅速 | |
简体字书籍 |
1909年,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论文《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公开提倡使用简体字。
1922年,陆费逵又发表论文《整理汉字的意见》,建议采用已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并把其它笔画多的字也简化。
1922年,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上提出《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得到陆基、黎逦酢?顦溥_的联署。这是历史上有关简体字的第一个具体方案,主张把过去只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作为正体字应用于一切正规的书面语。它提出的八种简化汉字的方法,实际上也就是现行简体字的产生依据,影响深远。
1928年,胡怀琛出版《简易字说》,收简体字300多个。
1930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刘复、李家瑞合编的《宋元以来俗字表》,反映了一千年来简体字的发展情况。
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出版国语筹备委员会编订的《国音常用字汇》,收入不少简体字,并指出:“现在应该把它(简体字)推行,使书写处于约易。”
1934年,中国图书馆服务社出版杜定友的《简字标准字表》,收简体字353个。徐则敏在《论语半月刊》发表《550俗字表》。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提出《搜集固有而较适用的简体字案》。
1935年,钱玄同主持编成《简体字谱》草稿,收简体字2400多个。同年8月,国民党政府教育部采用这份草稿的一部分,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324个,虽然在第二年的2月又通令收回,但毕竟是历史上由政府公布的第一个简体字表。也就是在这一年,上海文化界组织“手头字推行会”,发起推行“手头字(即简体字)”邉印?
1936年10月,容庚的《简体字典》出版,收字达4445,基本上本自草书。同年11月,陈光尧出版《常用简字表》,收字3150个,约一半本自草书,一半来自俗体字。
1937年,北平研究所字体研究会发表《简体字表》第一表,收字1700个。
抗日战争爆发,简体字仍继续推行,而主要在共产党统治区继续发展。共产党夺取政权后,立即着手继续推行简化汉字。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编制《常用简体字登记表》。
1951年,在上表的基础上,根据“述而不作”的原则,拟出《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555个。
1952年2月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
1954年底,文改委在《第一批简体字表》的基础上,拟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收字798个,简化偏旁56个,并废除400个异体字。
1955年2月2日,《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表,把其中的261个字分3批在全国50多种报刊上试用。同年7月13日,国务院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同年10月,举行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通过《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收字减少为515个,简化偏旁减少为54个。
1956年1月28日,《汉字简化方案》经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审订,由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31日在《人民日报》正式公布,在全国推行。以后这个方案根据使用情况而略有改变,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简化字总表》,共分三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是经过偏旁类推而成的1754个简化字;共2238字(因“签”、“须”两字重见,实际为2236常用字,就是今天中国大陆的用字标准。
其他国家编辑本段回目录
简体字调整01 |
新加坡:1969年公布第一批简体字502个,除了67字(称为“异体简化字”),均与中国公布的简化字相同。1974年,又公布《简体字总表》,收简体字2248个,包括了中国公布的所有简化字,以及10个中国尚未简化的,如“要”、“窗”。1976年5月,颁布《简体字总表》修订本,删除这10个简化字和异体简体字,从而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
马来西亚:1972年成立“马来西亚简化汉字委员会”,1981年出版《简化汉字总表》,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
泰国:本来规定华文学校一律不准用简体字教学,在联合国以简体字为汉字标准后,宣布取消原来的限制,于1983年底同意所有的华文学校都可教学简体字,发行简繁对照表手册,并在小学课本上附加简繁对照表。
日本:日本使用汉字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在民间也长期流行一些简体字。1946年日本内阁公布《当用汉字表》,收字1850个,其中有131个是简体字,与中国简体字相同的有53个,差不多相同的有9个。
南朝鲜:1983年《朝鲜日报》公布第一批简体字90个,在《朝鲜日报》上使用,与中国相同的有29个,差不多相同的有4个。
以后有兴趣再回答“共产党强迫大家使用简体字”、“简体字破坏中国文化”、“简体字丑陋”、“简体字破坏汉字结构”、“简体字使中国人变笨”、“简体字不能提高学字速度”等等这类极其可笑而居然有人煞有介事地提出的指责。
评价 编辑本段回目录
对于汉字简化,一直以来存在着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近年来对于汉字简化的反思和争论开始升温。
赞同汉字简化的人认为:
1.从甲骨文到楷书,汉字在演化过程中不断简化。除中国大陆外,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都在简化汉字,是大势所趋。
2.中国大陆规定的简体字基本源于民间业已流传的写法,其中一些来自古体,并非凭空创造。
3.汉字的简化减少了汉字的笔画数和汉字的数目,因而降低了汉字学习的难度,同时加快了书写的速度,有利于普及教育,且废除繁体中的异体字便于民众交流。
4.中国大陆的上海古籍出版社和中华书局等专事出版古代典籍的出版社通常使用繁体,繁体典籍很容易找到。
5.大部分受简化字教育的中国大陆人在阅读繁体字时并未出现明显理解困难。
6.在电脑、手机、PDA等数字设备,文字大小有限,简化汉字因笔画较简单,显示较清楚。
反对的观点主要集中在:
1.汉字简化后,不利于对中国五千年来传统文化的继承,推广汉字简化之后,很多现代中国人无法再直接阅读古代的典籍。即使把古书以简化字重印,亦往往会出现歧义,使读者误解。很多人忽略的是,自五四以来,一直有声音鼓吹废除汉字,改以拉丁字母-这是中共推动简体字背后的意识形态。作为世上最后一种活的表意文字系统,简体字是消灭一种文化的一部分的第一个步骤。
2.不利于中国大陆、台湾、港澳等地之间的文化交流,与日本等外国使用的汉字也进一步脱节,做成人为的“书不同文”。而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主要是考量到大陆地区在世界的地位日渐重要,故随之采用简体,所谓大势所趋,追究其根源,仍是来自中国政府的政治力。
3.简化字违反了六书造字原则,但又不是另行建立一套完整的造字系统,大大削弱了汉字的科学性与逻辑性。许多汉字失去表义的结构,使学习汉文的过程中失去以表义结构推测字义的学习途径。现行简化字的推类系统混乱,常有例外的或类推不一致情况,而且什么字依从类推、什么字不依从的随机性很高。结果使汉字系统更繁杂,增加学习者的负担。
4.汉字的发展并非只是简化。像“又、有、右、手、佑、佑”等字,甲骨文都只写作“又”,可见繁化的过程亦一直在汉字中进行,并且在汉字发展中占了不少比重。这主要是为了辨义的实际需要,自然而然发展而成的,并非用政治力去强行改造。而自楷书大致定型至今,时间已接近两千年。把“简化”说成是汉字的主要发展途径,是粗疏和太“想当然”的。
5.从书法美观的角度出发,很多简化字的设计不够严谨,同时对于篆书、隶书等书体,简化之后失去原先书体的特殊美感。
6.一字多义,简化后产生的许多类似字形,以及缺乏音义结构等,都造成阅读上辨识的困难。
7.很多媒体如报纸、网站等被迫同时设立繁体和简体两种不同的版本和/或相关的繁简转换工具,花费了不少人力和物力。
8.在电脑处理汉字中,不论繁体还是简体,输入速度均相若。并不见得简体字较有效率。但简化字一字兼代数字的设计,增加了用电脑转换时的难度,使转换结果不太理想。
9.简化字与扫除文盲没有直接关系,在香港、台湾等使用繁体字的地区,文盲人口比例远远低于中国内地,可见扫盲工作重点在教育的资源投放及教育政策上,而非简化字。
10.以形声方法创制出来的简体字,未必能兼照各种方言或古音,使部分地区的人难以理解这些简化字。如“舰”字以“监”作声旁,兼顾古音系统和各地许多方言,简化字写作“舰”,以“见”作声旁,只照顾了普通话,切断了声旁与方言和古音的关系。研究古音或方言的谐声系统时,简化汉字往往不可信。
11.即使在大陆,也无法完全废了正体字。不只因为古籍、文言等需要,还有更多被刻在古迹或建筑物上的汉字,皆无法取代。由于正体字有不可取代性,反之则否(因正体字在字义上可完全包容简体字),因此,简体字的出现造成了汉字的累赘,大量增加汉字字数,对学习造成负担。
12.港澳回归多年仍继续使用繁体字,也说明了简繁之争的一些现实问题。
13.人们在屏幕阅读汉字时,毋须每笔都仔细看清,看到轮廓已能辨别。不论繁简,汉字的显示皆不能像英文字母般少,不见得简化字有特别优势。相反,因简化字产生大量形似字,增加在小字环境里的辨认难度。
14.科技可以改进,应发展合适科技来配合汉字的需求,而非强行削足就履。
相关资料编辑本段回目录
简体字调整02 |
孙中山先生也偶用简体字题词,如:“继往开来”的“继”、“静敬澹一”的“静”、给“叔痴先生”中“海阔天空”的“阔”字、给坎城分部的“协力图强”和给古巴同志的“同心协力”的“协”字。有谁因此而责备他破坏中华文化?
1956年,第一批简体字才正式公布。一见这些简化字,真如鱼得水,因为所有这些字,早已看惯、写惯、学会。许多人深感,政权变异,简体字却大体一脉相承。
如果简体字是革新汉字的贡献,那么人们是不是应该首先感激当年“国民政府”教育有方?如果简体字是制造文盲的罪过,那么是不是首先要埋怨当年“国民政府”误人子弟?
80年代来美后,在《侨报》使用简体字前,所有经夫人整理抄正投寄报刊的稿件,一个简体字不用,主要是怕给编辑造成麻烦。给台湾、香港和美国编辑和文友写信,也不用简体字。
但接到台湾和海外文化人的信,反而常有简体字。从台湾来美多年、住在加州的老诗人纪弦的信中也有一些简体字。几年前,笔者蒙赠《纪弦自选集》,扉页手书“当”、“与”、“众”、“种”、“万”都与大陆现行简化字一样。
近年读台湾一些语言文字学者的文章,不少人希望摆脱“政治化”。
1985年3月,台湾一家晚报就发表专论,认为大陆简化字,“简”得合理,“简”得妙,“大胆地使用笔画很少的同音字,却又无碍字义,兼取简繁体的优点”。前几年,来自台湾的文席谋先生也有类似见解。
偶阅薛毓麟先生《再谈辞典的索引》,有的论述颇有见地。从文中看来,他称赞浦家麟先生为“中华民国文化事业的尖兵”,推测他从事的大概是新闻工作。他发表《汉语拼音应在辞典索引试行》,浦家麟先生约他见面,原来他们两位“英雄之见相同”。而六年前,浦氏在其《远东汉英大辞典》中,已把汉语拼音列为五种索引之一。
文中有一段话,值得一读:
“对中国文字上的两大争执——简体字和国语罗马拼音,有很深切感触,认为这两项争论是不必要的。反对把简体字取代正体字的立场者不孤立,但自然演化出来的简体字已被广泛应用,新创而合理的简体字国人也有认同的必要。”
这至少证明,并非只有“中共教育出来的精英”赞成简化字。笔者相信,如果没有人为“政治化”作祟,许多在台湾的人士,也会自由表达对简体字的见解。
汉字繁简“政治化”,其实是受国共两党政争波及。首先颁令推行简体字的“国府”,极力隐瞒历史真相。
“五四”以后,提倡简化字的人,可以说不分政治立场的都有。而首先为之颁令的,正是当时的国民政府。小学时那位教师提到而我们一直不知道的政府法令,几年前已经被研究者发掘出来,曝光在人们面前。
1935年8月21日,由当时国民政府教育部颁11400号令,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列出324字。其中大半与大陆现行简体字相同,如:压、价、过、礼、辞、体、尔、弥、拟、碍、独、沪、烛、誉、赶、桥、变、恋、坚、乱……
当年10月,国民政府由主席、行政院长、教育部长联署,颁布第744号训令,其后行政院颁发第5378号训令,教育部也颁发第14397号训令,推行《第一批简体字表》。据说第二年停执行此令,是否确实待考。即使真的停止,也说明三点:
一、首先以正式训令推行简体字的是当时执掌中国政权的国民政府;
二、其所以立法颁法推行简体字,正因为无论文化人还是广大民众,已经形成书写、认识简体字的大气候、大潮流。这与政治倾向、立场无关。
三、经过颁令后,简体字更为得势,继续流行不已。
1949年,“国府”退到台湾后,却讳言上述训令。这是故意遗漏,实际上就是隐瞒和隐讳。
更有甚者,把简体字视为“匪字”,禁绝简体字书籍。如有提倡简化字,就是“与匪呼应”甚至是“通匪”。如果简体字是“匪字”,那么1935年颁令推行简体字,岂不是“匪行”?
其实,到了台湾,“国府”也曾研究推行简体字。1953年9月,“国府”考试院副院长罗家伦发表讲话说:“欲保存中国文字,则必须简化,使广大民众易于学习”。1954年3月,他又在《中央日报》发表长文《简体字之提倡为必要》,后来印成《简体字运动》单本。1969年6月,何应钦在国民党中央十次全会上提出《整理简笔字案》;蒋介石指示:“本案至为重要”、“有关单位约集专家学者,组成专案小组,运用科学方法,审慎详加研究。”
1979年3月“教育部”公布《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和《标准行书范本》时,尽管回避“简体字”提法,但也选用了乃、才、吃、灶、床等大量简体字。1980年“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发行《标准行书范本》,在4010个常用字中,有563个与大陆简化字完全相同或基本相同,131个相似。
可以设想,即使没有大陆推行简化字,退据台湾的“国府”,或迟或早,也会重提民国24年的颁令,或重新研究简体字问题。正因为大陆先行一步,于是“你提倡的,我必反对”。
笔者以为,汉字繁简本是纯学术课题。该不该简化?如何简化?如何避弊趋利?如何便利今日而不割断历史?都可以由民众和学者平心静气地交换意见。一时不能统一意见,亦可以让不同方案接受实践检验。一旦人为“政治化”,还没讨论研究,就充满敌对气氛,于事何益?
同是中国人,共珍中华文化,应当有信心找到在新的时代、新的世纪,延续和发扬优秀传统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