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2000年11月2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务会议通过,2000年12月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发展和规范劳动力市场,促进就业,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劳动者求职与就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从事职业介绍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积极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发展多种类型职业介绍机构,为劳动者就业和用人单位招[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