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禁止消费者集体起诉Vista销售美国西雅图地区联邦法院周三对外公布的文件显示,该法院法官玛莎·佩奇曼(Marsha Pechman)近日表示,鉴于美国消费者是各自在市场上购买了预装微软Windows Vista操作系统系统的PC机,因此他们并不具备集体原告资格对微软Vista Capable(可胜任Vista,微软Vista市场营销活动名称)市场营销活动提起法律诉讼。佩奇曼认为,基于上述原因,如果美国消费者认为微软Vista Capable市场营销活动涉嫌欺诈,则应以个人名义起诉微软,而不得以[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