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预约合同的本质是契约。预约合同最早存在于买卖、使用借贷、消费借贷等个别契约之中, 购房预约合同后被有些国家扩及于所有契约。不同国家对预约合同的立法模式不同。预约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原则上适用一般合同的规定;违反预约合同侵害了一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应承担违约责任。中国立法上应补充预约合同的规定,完善合同法。 概念和立法例(一)法概念分析 预约合同研究对预约合同(或称预约)这一法概念,目前尚无立法上明确的解释,学理上一般将其定义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契约之契约。”根据《布莱克法律词[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