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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历史版本 :甲骨文诉谷歌侵权 返回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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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6月18日午间消息,据一份法庭文件显示,甲骨文谷歌侵权一案,已提出最低14亿、最高达61亿美元的索赔金额。

  甲骨文去年起诉谷歌,称Android系统涉嫌侵犯与Java有关技术的专利权。甲骨文于2010年1月买入SUN公司,随后获得Java语言的专利。美国一位法官本周曾要求谷歌对外公开包含甲骨文损害赔偿细节的文件,谷歌周五向法庭提交了上述文件。

  谷歌在法庭文件中反驳了甲骨文的索赔数额,认为这一惊人数字超出了知识产权诉讼的合理范围。谷歌和甲骨文发言人均未立刻对此置评。该案由美国加州北部地区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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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诉谷歌Android侵权回目录

甲骨文CEO拉里·埃里森 vs. 谷歌CEO拉里·佩吉

甲骨文CEO拉里·埃里森 vs. 谷歌CEO拉里·佩吉

  北京时间6月17日早间消息,美国加州旧金山一家地区法院的文件显示,甲骨文要求谷歌为Android操作系统侵犯该公司知识产权一事作出赔偿,金额或达数十亿美元。

  法庭文件显示,甲骨文的代理律师坚称谷歌不应被允许获得保密信息,“并指出甲骨文的索赔金额高达数十亿美元”。索赔基于“确凿证据”,“不应向公众隐瞒”。

  甲骨文起诉谷歌一案受到广泛关注。这是唯一一起与Android有关的、直接针对谷歌的诉讼,可能会阻碍Android的继续发展。

  谷歌和甲骨文均拒绝置评。

  甲骨文去年8月起诉谷歌,指控Android涉嫌侵犯与Java有关的专利权和版权。Java由Sun研发,后者去年被甲骨文收购。

  另一方面,Android作为一款开源平台,已经遭遇大量知识产权诉讼,被告大多为使用Android系统的手机厂商。因此,甲骨文直接起诉谷歌,其最终目的难以预测。外界认为,该公司意欲向谷歌收取Java授权使用费。

  Java广泛应用于低端功能手机,而Android是第一大智能机操作系统。

  本月早些时候,谷歌的代理律师要求法庭驳回甲骨文的索赔申请,并称其“不可信”、“不恰当”。

甲骨文紧盯谷歌侵权案不放回目录

 《IT时代周刊》记者/廖 榛(综合报道)

  甲骨文起诉谷歌的实质,与其标榜的“维护Java的版权”的理由不太相关,更像是一场“自我、金钱、权利”的游戏

  拉里·埃利森的当头一棒,震碎了埃里克·施密特一个价值100亿美元的梦想。

  8月13日,甲骨文发表新闻稿,称就Android系统侵犯Java版权和专利一事将状告谷歌。它在新闻稿中表示:“谷歌在开发Android的时候,明知故犯地先后多次直接侵犯甲骨文公司Java相关的知识产权。本次诉讼的目的在于让他们为自己的侵权行为付出适当的代价。”在随后向美国地方法院提交的诉状中,甲骨文具体地提到:Android等操作系统以及运行该系统的设备侵犯了甲骨文公司7项专利。

  据悉,此次甲骨文聘请了大卫·博伊斯来负责其Java侵权诉讼。博伊斯在业界素有“微软杀手”之称,曾在10年前代表美国司法部在反垄断诉讼中击败了微软。

  谷歌的发言人对此回应:“甲骨文公司毫无根据地指责谷歌和Java社区,我们对此深表遗憾。Java开源社区不受任何一家公司控制,谷歌将继续坚持开源标准,并继续与业界同仁共同打造Android平台。”谷歌并没有直面回应“7项侵权”之说,相反,它以维护开源软件社区作为自我辩解、博取舆论支持的第一招。

  事实上,谷歌侵权Java一说并非“莫须有”的罪名。三年前,当时Java的版权所有人Sun公司就已经与谷歌交涉过这件事情。不过,为了联手对付微软,这两家公司经过了一段短暂的“蜜月期”。但此后风云突变,甲骨文公司强势收购Sun,后者与谷歌的这段恩怨转嫁给了好斗的拉里·埃利森。

  谷歌“偷天换日”

  2005年,谷歌与Sun建立了伙伴关系,双方将互相推广和经销对方的软件产品。

  根据协议,谷歌帮助推广Sun的开源办公软件,以应对微软在桌面软件市场垄断形成的巨大威胁;Sun则在用户下载Java后的运行环境中提供 Google工具条。当时,Java是过去十年里应用最为广泛的开发工具,手机生产商如果想使用Java,必须给Sun缴纳一定的版权使用费用。不过,谷歌并不喜欢Sun的Java授权方式,尤其是当它决定推出Android平台后。按照当时通用的公共授权书(GPL),任何改进Java的技术,研发者必须拿到社区共享。但这显然不利于Android平台的推广。

  谷歌的工程总监安迪·鲁宾对此解释说,“如果采用通用的公共授权书,那么三星想研发一款与LG性能不同的Android手机是不可能的。因为三星所作的任何程序改善、用户界面的完善等都必须反馈出来。”他认为GPL在应用层面上没有可操作性。

  随后,谷歌自行重新编译了部分Java技术,好让程序人员把Java程序转为Android机器可执行的程序代码。

  谷歌这种“偷天换日”之术在计算机行业被称为“技术克隆”,几十年前就已经在业界流行。其侵权所造成的法律风险的高低取决于对原有技术的改造多少。当时担任Sun软件部门主管的里奇·格林称:“若按照加州当年的法令,谷歌对Java技术改造得再干净,也可以找出破绽。”事实上,从Sun跳至谷歌的 Java重量级专家可不少。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2007年 Sun对谷歌的怨怒爆发,开始反对谷歌使用Java的方式,称其绕过Sun和Java社区擅自“篡改”Java技术,却不支付任何使用费用。根据当时授权费标准计算,原本Java可以为Sun公司创造10亿美元的收入。近日,Java创始人之一的詹姆斯·高斯林也称:“Sun公司曾试图让谷歌注意与 Java相关专利,以让谷歌支付一定的使用费用,弥补研发成本。”他还说:“谷歌已经建立了一套盈利模式,但不会与别人分享。”

  最终,Sun没有将谷歌告上法庭,詹姆斯·高斯林的说法是“Sun并不热衷于打官司”。业内则有人分析指出,当时的Sun已经麻烦缠身,根本无法估计与谷歌之间的专利纠纷。

  对于甲骨文起诉谷歌,高斯林认为这无需惊讶,“这就是甲骨文的行事方式,他们一向好斗”,不过,他认为这件诉讼与维护Java的版权无关,而是一场“自我、金钱、权利”的游戏。

  “魔鬼”不会坐视

  在詹姆斯·高斯林看来,起诉谷歌是甲骨文蓄谋已久。他在博客中写道:“在甲骨文与Sun的整合会议中,我们一直被盘问Sun与谷歌之间的专利问题,当甲骨文的律师听到这些时,他们兴奋得两眼放光。”

  专利诉讼往往耗费大量时间和材料,但对大科技公司来说却是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情。并且,Java专利的价值早已被证明。

  2004年,在长达一年多的Java侵权案中,微软与Sun达成和解,微软向后者支付9亿美元解决专利诉讼。在此前,Sun将2002年的微软垄断案也加在原来的专利诉讼中,这样微软再次向Sun支付7亿美元解决垄断官司。此外,微软还向Sun另付3.5亿美元作为今后使用Java技术的使用费。一场官司就为Sun换得了19.5亿美元的收入。

  Gartner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第二季度,Android操作系统一举超过苹果的iOS系统,成为全球第三大操作系统,其市场份额为17.2%,仅次于诺基亚 Symbian的41.2%,RIM(黑莓)操作系统的18.2%。在北美市场,Android的份额甚至超过了RIM的系统。谷歌CEO埃里克·施密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Android智能手机用户量大幅增长后,有望每年给该公司带来“100亿美元或以上的收入”。

  被高斯林成为“魔鬼”的甲骨文公司董事长兼CEO拉里·埃利森不会坐视施密特轻松地将100亿美元收入囊中,更何况他手中确实握有谷歌的“把柄”。

  开源软件专家卡罗·达法拉指出,甲骨文发现了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在智能手机时代,它收购来的Java的价值正在流失。对于Java的移动版本,Sun 还没有明确的规划,既没有推出新的版本,也没有替代品。此时谷歌力推的Android(一个可以视为以Java为基础的系统)正在迅速扩张,它的存在对甲骨文来说是个威胁。而谷歌的办法又可以被其他任何人复制。“甲骨文此次起诉谷歌就是为了确保没人可以利用Java研发一个免费的、无人控制的副本。”达法拉说。

  业内人士指出,甲骨文与谷歌有可能最终达成专利使用协议。不过法律专家认为,在诉讼谷歌Android侵权一案中,甲骨文没有提及具体的金额,但它提到谷歌“7次”“明知故犯”,若甲骨文胜诉,它获得的赔偿将是要求金额的三倍。

  渔翁得利

  甲骨文起诉谷歌侵权,它引发的骚动像病毒一样在硅谷传开。很多人都在猜测,甲骨文下一个起诉的是不是使用Android的手机生产商,摩托罗拉或者三星等;还有人甚至怀疑专利诉讼案是否将影响到Android开放平台的发展速度。

  有观点指出,随着Android的增长,或还将遇到其他的专利诉讼。

  早在今年3月,苹果已经针对台湾手机代工企业宏达电提起了一项专利侵权诉讼,该诉讼涉及“苹果20项与iPhone用户界面、底层架构和硬件有关的专利”。当时业界则认为,这项诉讼是苹果阻击Android的一种方式。

  IDC分析师艾尔·希尔瓦认为,多起诉讼会让Android的竞争对手,如微软等获益。甲骨文针对谷歌的诉讼为微软的智能手机操作系统WindowsPhone7带来了契机,开发者与消费者对于Android平台手机的前景开始担心和疑惑。

  这起诉讼也将推动微软Microsoft.NET(一种面向网络,支持各种用户终端的开发平台)的发展。此前,Microsoft.NET的首要竞争对手就是Java。

  在甲骨文起诉谷歌后,一些开发者在微型博客网站Twitter上发布信息称,甲骨文起诉谷歌将促使他们转而使用微软的开发平台。

谷歌:Java专利权诉讼甲骨文索赔金额过高回目录

北京时间6月8日早间消息,谷歌的代理律师本周表示,在甲骨文起诉谷歌Android系统侵犯其Java专利权一案中,甲骨文寻求的损失赔偿过高。谷歌律师要求加州一家法院重新考虑甲骨文应得的损失赔偿。

  谷歌代理律师周一致信法官威廉·艾尔苏普(William Alsup),谈到了甲骨文聘请的专家伊安·科克伯恩(Iain Cockburn)提出的损失赔偿的问题。科克伯恩此前提出,甲骨文应得的赔偿相当于谷歌通过Android平台获得的所有搜索广告营收。谷歌的代理律师表示,科克伯恩的要求“毫无依据”、是“不适当”的。

  谷歌律师指出,科克伯恩声称,在考虑甲骨文应得的损失赔偿时,谷歌来自Android设备的营收应当被考虑在内,然而他未能举出任何理由。此外,谷歌曾经与Java的开发者Sun进行谈判,希望获得有关Java的授权。甲骨文于去年收购了Sun。

  甲骨文于去年8月对谷歌提起诉讼,称Android侵犯了与Java有关的数个专利权和版权。近期,多家公司就Android系统对谷歌,而不是Android手机的厂商提起诉讼。这一现象已经受到密切关注。

  谷歌律师表示,谷歌从未出售Android系统的拷贝,而Android系统本身是开源的,被免费提供给手机厂商。谷歌律师还指出,Android软件的价值和谷歌广告的价值是完全区分开的。无论用户是否浏览广告,软件都帮助手机实现功能。

  谷歌和甲骨文均未对此置评,而科克伯恩本人也没有对此置评。谷歌律师还表示,科克伯恩过分夸大了谷歌应当支付给甲骨文的专利授权费用。此外科克伯恩还认为,谷歌对Java进行了“分割”,给甲骨文造成了损失。谷歌律师认为这一说法也缺乏依据。

  自2007年推出以来,Android就遭遇了一系列知识产权诉讼,但此前的诉讼主要针对采用Android系统的设备厂商。例如,微软对邦诺书店在Nook阅读器中使用Android系统提起诉讼,并对摩托罗拉移动的Android手机提起诉讼。

  IDC分析师阿尔·席尔瓦(Al Hilwa)表示,甲骨文直接起诉谷歌是因为,甲骨文希望增强Java在手机软件领域的地位。他表示:“他们希望使Android成为获得Java授权的产品。”甲骨文的Java ME目前已经在低端的功能型手机中被广泛使用。

  甲骨文今年3月在公司网站上表示:“全球大部分用户仍使用功能型手机,在这些手机上开发应用的最好方式就是Java ME。仅印度一个国家,功能型手机用户和智能手机用户的比例就达到18比1。”

  Android目前在智能手机市场已经获得了相当大的份额。根据comScore的数据,今年4月,Android在美国智能手机市场的份额为36.4%,高于1月份时的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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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ech.sina.com.cn/t/2011-06-17/075856589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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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甲骨文诉谷歌侵权 甲骨文诉谷歌Android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