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 人物 企业 技术 IT业 TMT
科普: 自然 科学 科幻 宇宙 科学家
通信: 历史 技术 手机 词典 3G馆
索引: 分类 推荐 专题 热点 排行榜
互联网: 广告 营销 政务 游戏 google
新媒体: 社交 博客 学者 人物 传播学
新思想: 网站 新书 新知 新词 思想家
图书馆: 文化 商业 管理 经济 期刊
网络文化: 社会 红人 黑客 治理 亚文化
创业百科: VC 词典 指南 案例 创业史
前沿科技: 清洁 绿色 纳米 生物 环保
知识产权: 盗版 共享 学人 法规 著作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创建新词条
科技百科
  • 人气指数: 2396 次
  • 编辑次数: 1 次 历史版本
  • 更新时间: 2009-03-11
admin
admin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
信用紧缩
信用紧缩
国家主权信用评级
国家主权信用评级
证券信用评级
证券信用评级
政府信用体系
政府信用体系
征信
征信
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
信用评估模型
信用评估模型
信用等级
信用等级
信用创造
信用创造
信用工具
信用工具
推荐词条
希拉里二度竞选
希拉里二度竞选
《互联网百科系列》
《互联网百科系列》
《黑客百科》
《黑客百科》
《网络舆情百科》
《网络舆情百科》
《网络治理百科》
《网络治理百科》
《硅谷百科》
《硅谷百科》
2017年特斯拉
2017年特斯拉
MIT黑客全纪录
MIT黑客全纪录
桑达尔·皮查伊
桑达尔·皮查伊
阿里双十一成交额
阿里双十一成交额
最新词条

热门标签

微博侠 数字营销2011年度总结 政务微博元年 2011微博十大事件 美国十大创业孵化器 盘点美国导师型创业孵化器 盘点导师型创业孵化器 TechStars 智能电视大战前夜 竞争型国企 公益型国企 2011央视经济年度人物 Rhianna Pratchett 莱恩娜·普莱契 Zynga与Facebook关系 Zynga盈利危机 2010年手机社交游戏行业分析报告 游戏奖励 主流手机游戏公司运营表现 主流手机游戏公司运营对比数据 创建游戏原型 正反馈现象 易用性设计增强游戏体验 易用性设计 《The Sims Social》社交亮 心理生理学与游戏 Kixeye Storm8 Storm8公司 女性玩家营销策略 休闲游戏的创新性 游戏运营的数据分析 社交游戏分析学常见术语 游戏运营数据解析 iPad风行美国校园 iPad终结传统教科书 游戏平衡性 成长类型及情感元素 鸿蒙国际 云骗钱 2011年政务微博报告 《2011年政务微博报告》 方正产业图谱 方正改制考 通信企业属公益型国企 善用玩家作弊行为 手机游戏传播 每用户平均收入 ARPU值 ARPU 游戏授权三面观 游戏设计所运用的化学原理 iOS应用人性化界面设计原则 硬核游戏 硬核社交游戏 生物测量法研究玩家 全球移动用户 用户研究三部曲 Tagged转型故事 Tagged Instagram火爆的3大原因 全球第四大社交网络Badoo Badoo 2011年最迅猛的20大创业公司 病毒式传播功能支持的游戏设计 病毒式传播功能 美国社交游戏虚拟商品收益 Flipboard改变阅读 盘点10大最难iPhone游戏 移动应用设计7大主流趋势 成功的设计文件十个要点 游戏设计文件 应用内置付费功能 内置付费功能 IAP功能 IAP IAP模式 游戏易用性测试 生理心理游戏评估 游戏化游戏 全美社交游戏规模 美国社交游戏市场 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 Facebook虚拟商品收益 Facebook全球广告营收 Facebook广告营收 失败游戏设计的数宗罪名 休闲游戏设计要点 玩游戏可提高认知能力 玩游戏与认知能力 全球游戏广告 独立开发者提高工作效率的100个要点 Facebook亚洲用户 免费游戏的10种创收模式 人类大脑可下载 2012年最值得期待的20位硅谷企业家 做空中概股的幕后黑手 做空中概股幕后黑手 苹果2013营收 Playfish社交游戏架构

(图)占有
占有参考文献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知自己属于无权占有的,为恶意占有。(本词条着重介绍法律上的占有,也分出一个目录介绍经济上的占有)

目录

[显示全部]

释义编辑本段回目录

占有的含义、构成要件及占有性质是占有制度理论研究的起始问题。占有首先是经验性的实证概念,表达了对物事实上的控制支配状态。而构成占有,需要有特定的具有权利能力和自然意思能力的主体、有作为有体物的客体以及体素和心素要件。心素是必要的,一种非严格的意识到自己正控制和支配物的意思足以构成心素。占有在不同状态和规定下的性质不同,因而显得十分复杂。在民法占有制度下探讨时,作为主要学说之一的权利说并不适宜用来说明占有的性质,占有应作为一种法律事实来理解。

占有由自然事实上升为法律事实以后,一直是民法中的难点问题。“在有关占有的法律中,各国构成现代民法本质的线索如此紧密和错综地交织在一起,恐怕法律的任何其它领域都无法与之相比”。占有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多,其法律制度内容十分丰富。占有的含义构成要件及占有的性质是占有制度的基本问题,对其进行分析是占有理论研究的基本切入点。占有的含义占有一词最早源于拉丁文pos-sessio,罗马法首先规定了占有制度,其对占有含义的理解是发展变化的。起初占有和持有是被等同看待的,后来出现自然占有和法律占有。

类别编辑本段回目录

(图)占有
占有著作
对物的控制和管领。各国民法规定,所有人都有权占有所有物。同时也有非所有人占有的种种状况,而且范围十分广泛,情况也相当复杂。为此,各国民法典和民法著作,按不同标准对占有作了不同的分类,其中比较重要的有:

 1.完全占有和不完全占有。一般认为所有人的占有是完全占有,他可以对占有物拥有完全的物权。非所有人的占有则是不完全占有,如承租人对租用的房屋,不享有完全的物权。

 2.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直接占有是指直接对物的控制,而不问权源如何。所有人常常直接占有所有物;而在不少情况下,所有人并不直接占有,而为地上权人、典权人质权人承租人借用人保管人受托人承运人等直接占有,但所有人的所有权未变,依法或依约仍可请求返还。这种占有称为间接占有。直接占有也被称为实际占有。间接占有由于是从所有权推定的,因此又称为推定占有。

3.合法占有和不法占有。或称正当占有和不正当占有。在非所有人的占有中,有合法占有和不法占有两种情况。凡有法律依据,即依照法律规定、所有人的意志、行政命令或法院裁判以及其他合法原因而实行的占有  ,叫做合法占有。反之为不法占有。另外,按照有无正当权源,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其含义和法律后果与合法占有、不法占有类似。

 4.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在不法占有或无权占有中,按照占有人是否知情,即是否已知或应知为不法占有,可区分为善意占有恶意占有两类。如占有人知情或应当知情,就是恶意占有;如占有人不知情或不应知情,就是善意占有。另外,占有还分为公然占有与隐秘占有、和平占有与暴力占有等,用以确定因占有时效而能否取得所有权(见民事时效)。

市场占有编辑本段回目录

(图)占有
经济上的占有率
一个企业的销售量(或销售额)在市场同类产品中所占有的比重。直接反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和劳务对消费者和用户的满足程度,表明企业的商品在市场上所处的地位。市场份额越高,表明企业经营、竞争能力越强。市场份额根据不同市场范围有4种测算方法 :①总体市场占有份额 。指一个企业的销售量(额)在整个行业中所占的比重。②目标市场占有份额 。指一个企业的销售量(额)在其目标市场,即它所服务的市场中占有的比重。一个企业的目标市场的范围小于或等于整个行业的服务市场,因而它的目标市场占有份额总是大于它在总体市场中的份额 。③相对于3个最大竞争者的市场占有份额 。指一个企业的占有份额和市场上最大的3个竞争者的销售总量之比。如:一个企业的市场占有份额是30% , 而它的3个最大竞争者的市场占有份额分别为20%,10%,10%,则该企业的相对市场占有份额就是30%÷40%=75% ,如4个企业各占25% ,则该企业的相对市场份额为33%。一般地,一个企业拥有33%以上的相对市场份额,就表明它在这一市场中有一定实力。④相对于最大竞争者的市场占有份额。指一个企业的销售量与市场上最大竞争者的占有量之比 。若高于100% ,表明该企业是这一市场的领袖。

价值作用编辑本段回目录

占有保护请求权的价值功能在于保护社会平和稳定的秩序 ,提高对权利保护的效率。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在行使方法、性质、功能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在逻辑定位上是与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相并立的一种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对于保护农地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意义尤为重要。中国《民法》至今尚未建立占有制度 ,学术界对占有制度的理论研究虽已比较成熟 。但对占有保护制度 ,尤其是对占有保护请求权的研究少有涉及。

有学者认为占有保护请求权实质上就是物权请求权 ,两者之间并无实质区别。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是两种不同的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是对占有事实的保护,物权请求权是物权的效力或权能的体现。在中国,占有保护请求权制度对于保护农地使用人的利益,其作用尤为重要。建立完善的占有保护制度,确认占有保护请求权 ,乃立法之必然。

制度编辑本段回目录

(图)占有
占有
占有制度的调整范围极其广泛。可以说,凡是涉及到物权内容的,多数有可能涉及到占有制度。但是,对整个物权法体系中的占有制度却并不能狭隘地理解为其仅存于“占有”中,实际上其他实体或程序法均有可能规定占有制度的内容。占有制度是涉及面很广且极具争议的一项物权制度,并在物权法体系中被独立成编,可体现出其重要性。《物权法》对占有制度的专门性规定极其简略,只有短短的五条。但是占有制度是涉及面很广且极具争议的一项物权制度,并在物权法体系中被独立成编,可体现出其重要性。对于占有制度调整范围的解读理论界往往各持己见。有的认为占有制度只调整占有事实而不调整占有权利,有的认为物权法中的占有制度只规范无权占有而不涉及有权占有。这些争议一方面是由于人们的理解差异所致,另一方面是诸多学者对占有制度的解读并未严格把握该法条的文义体系和立法精神造成的,有的甚至仍在沿用物权法出台前的有关脱离立法实际的理论去解释物权法,显然难免有误。善意占有人在因维护占有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未获清偿前能否对占有物行使留置权的问题。物权法第243条对有关必要费用未获清偿的情形下占有人如何保护自己的费用求偿权未作规定。有理论认为,占有人可依据“同时履行抗辩权”来对抗原所有权人的权利主张。但笔者认为,此时占有人应适用留置权制度而不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占有的保护体系中,应准确界别占有的法律性质并进而确定应适用何种具体的保护制度。即无论是对单纯占有事实的回复性保护还是对占有权的保护,均要考察占有的法律属性。一般而言,对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中的善意占有给予回复性保护具有正当性。但是,那种认为即便恶意占有的情形亦应提供回复性保护的学术主张则显然是违反基本正义原则的,应断然取否定的司法价值观。在此种情况下,宜追加真实的权利主体作为第三人,以便对争议物权的归属作出适当的处置。此外,在处理恶意占有的具体案件中,不能单纯适用物权法制度。如当发现恶意占有已构成行政违法或刑事违法的,应启动案件移送制度,以使有关部门能够追究恶意占有人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这是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必尽之责。

参考资料编辑本段回目录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占有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

对词条发表评论

评论长度最大为200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