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 |
基本概述编辑本段回目录
写议案 |
使用范围编辑本段回目录
就“议案”概念和实际使用情况分析,“议案”既运用于政府系统,又运用于人大系统;即运用于日常公文中,又运用于会议文件中。仅就“议案”的提出者分析,“议案”只限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没有提出“议案”的权利。
内容特点编辑本段回目录
议案写作也是一种公文 |
1、议案的作者有严格的了发定范围,其制作主体具有法定性。
2 、议案的内容是重要的,其涉及的必须是其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该地区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而不是日常工作中一般性问题。
3 、提出议案要有一定的法律程序。
4 、提出议案要及时。因为会议是有时限的,所有撰写议案必须抓紧,一旦延误了时间,就错过了如期审议的机会,就失去了“议案”的效用。
5 、议案的建议要可行。议案提出后,要经审议。为了使议案获得通过,必须言之成理,使其建议具有可行性,以有获得批准的可能。
效率作用编辑本段回目录
议案 |
2 、弥补会议不周。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还是其常委会,每一次会议的召开都是经过周密筹划的,但因调查或信息局限等原因,又难免有其一定的不周之处。而来自广大与会者的“议案”则恰恰能够从某一方面弥补会议的这一不周之处,使会议内容更充实,效果更圆满。
3 、提高工作效率。“议案”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可以从两方面理解,第一,提高会议的审议速度。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还是其常委会,会议上都是要审议一些重大事项的,而“议案”所提出的问题又都是与一些重大事项有关的,特别是还有对问题解决的具体方法这就有利于会议对有关事项的审议,进而提高审议速度和会议质量。第二,促进会议精神的落实。“议案”一经通过,就具有了法定性的约束作用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做出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这不仅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而且对促进有关日常工作也是很有利的。
规定程序编辑本段回目录
议案是指由法定机关和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法律对议案的提出、议案的内容和处理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议案的提出者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代表。
2、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法律规定的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3、议案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 出。
4、提出的议案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写清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是指议案提出的理由;案据是指议案提出的根据;方案是指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具体意见。如果是立法案或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应当附有法律、地方性法规草案或者修正草案.
种类分类编辑本段回目录
议案 |
从“议案”的作者区分,主要有以下四类:第一,人大常委会“议案”,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议案”。第二,人大专门委员会“议案”。这是各级人大的各专门委员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议案”。第三,人民政府“议案”。这是人民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既有会上的,也有平日的。第四,人大代表“议案。这是各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议案”。
内容要求编辑本段回目录
议案涉及的内容必须系该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否则便无权审议。但由于该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的职权范围不同,议案的内容也就有所不同了。
议案的结构一般是由议案的种类决定的。
1、平日议案。其写作一般与政府正常公文写作一样。
2、会议议案。会议议案大致包括以下内容:文头、案由、主送机关、主体、提议案单位、日期、审查意见等。
议案 |
案由。即标题,一般由议案提出机关名称、事由及文种名称组成。事由部分要把该议案的核心内容表达出来。
主送机关。议案的主送机关只能是同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即与人民政府同级的权力机关。
主体。主体部分包括理由、内容、解决办法、程序要求。
提议案单位或代表。提议单位要和主送机关平级,提议案的代表若联名提出则要将所提代表名称都列上。从实际情况看,议案提议机关与该机关首脑同时署名的也多见。
日期。即所提议案提交主送机关的日期。
审查意见。即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所通过的“决定立案”还是”不予立案“的意见。
除行政公文”议案“外,党派,群众团体也使用议案提请组织审议事项的,但两者依据不同,前者依法律程序,后者则根据本组织的章程。
注意问题编辑本段回目录
1、文件的版头和发文字号要规范。
2、要草拟好提请审议的议案。
3、要准备好说明材料。
4、不能用报告代替议案。
5、议案与提案要分开。
国外议案编辑本段回目录
议员讨论议案 |
一、议员提案意图的产生渊源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议员提案意图产生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1、竞选承诺,为赢得选举。
2、议员的政治理想和抱负。
3、政府的建议。
4、政党的建议。
5、选民或利益集团的建议。
6、公众的请愿。
二、议员提案的起草
议案因其内容不同可长可短,一般都需要说明提案的重要性及建议采取的具体措施。对法律案,大部分国家还要求附草拟的法律文本。议员提案的起草者主要有以下几类:
1、议员亲自或委托私人助理起草。
2、议会的工作机构起草。在英国、澳大利亚,议员有提案的意向,可以请议会的工作机构起草议案。
3、另外,在一些国家,议员也可以请议会的立法顾问处对自己起草或委托他人起草的议案进行修改,使其用语和形式更符合法律要求。由政府建议的议案,一般都可以请政府代为起草。由政党的工作机构或智囊机构起草。反映政党政治诉求的议案,一般都可以请政党的工作机构起草。
三、各国对议员提案内容的要求
各国对议员提案内容要求,分没有限制、适当限制、禁止性条款三种情况。对议案内容完全没有限制的国家很少。大部分国家都对议员议案内容有少量的限制。另外,有的国家规定议案不得包含某些内容,如新加坡和以色列规定议案不得包含种族主义等内容。
四、议员提案的提交
在大部分国家,对议员提交的议案无须审查。在有些国家,议员提案需经过程序性审查。
五、议员提案列入议程方式
一般说来,议员都希望多提交议案,并努力使自己的提案获得通过。为此,各国采取不同的方法来决定哪些议员的议案可以列入议程。
英国
英国议会议事规则规定,普通议员议案只能在议会会期内的每周五被讨论,所以提出议案的后座议员们必须事先向议会秘书登记,然后在星期四通过抽签的方法,挑出20件议员提案进入周五的议程。
加拿大
在加拿大,平民院每天有1小时专门用于审议普通议员提交的议案或动议,随机挑选出20名议员。在英国,每周二、周三全体会议质询议程完毕后,可由一名议员起立提出一项议案,他还可以就通过该议案的必要性等作10分钟的说明;之后,可由反对该议案的一名议员予以反驳,时间也是10分钟左右。该议案能否被接受,由议会全体会议表决。党团配额。
以色列
在以色列,议案的数量主要是由议会党团来控制的。
美国
在美国,控制议案数量任务主要落在议会常设委员会身上。美国国会两院各自的秘书按接收到时间先后对议案予以编号,然后送有关常设委员会,由委员会决定是否继续审议。在德国,议案主要是由各议会党团提出的。议案草稿首先要在议会党团理事会讨论,然后交其工作小组研究,最后召开议会党团全体成员讨论。议会党团内部达成一致意见后,议案就提到长老委员会,由它决定应否列入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