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学
发生学 (希腊语 φυλογένεση,φύλο,现代希腊语:fílo - 种系,性别和γεννήση,现代希腊语:jénnissi - 新生,诞生。也被称作系统发生。)是指在地球历史发展过程中生物种系的发生和发展。
这个概念不单止用于动物种系的发生与发展,还会用在系统学各个层面的分类单元上面。它也会被用到某一特征的在生物发育过程中的进化这一方面。
种系发生的研究是通过以下的手段实现的:
化石形态学和解剖学特征的比较和研究,
现存生物的形态学,解剖学和生理学特征的比较,
生物,特别是现存生物的个体发生研究,
DNA分析,例如测序和分子种系发生方法。
通过这些数据,人们就可以为生物建立一棵种系发生树(演化树),其中描述了各个物种之间可能有的亲缘关系。
种系发生研究的最大困难是,种系发生的进化过程是不能被直接通过观察和实验被证实的。所以各个方面的证据都要被综合起来分析。由于对这些证据的侧重不同,会经常造成有多个不同的演化树版本,例如原口类动物的几个门究竟是归到蜕皮动物(来自遗传学方面的证据)还是触手动物(形态学方面的证据)。
特征被分为同源和同功两种。
同源,例如同源器官或是同源的行为方式,会显示出相同的躯体基本构造,因为环境的不同而进化成不同的外形或功能。同源器官的外形和功能可以相差很大。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脊椎动物的前肢。它们可以成为足,翅膀(鸟, 翼龙,蝙蝠),鳍(鱼,企鹅,鱼龙,鲸),手(人类,猿和一些恐龙),挖掘工具(田鼠,裸滨鼠,袋鼹)。但其骨骼构造却是相似的。这些相似性只能用种系发生的理论去解释。
同源特征证实了物种间的亲缘关系,是重构进化树的有力手段。同源现象在生物学中可以进一步分为直系同源(直系同源是指在不同物种中的某一基因来自同一祖先)和旁系同源(种系间的基因复制) 。
同功,例如同功器官外形的相似,功能的相同,但它们却是通过趋同演化独立发展出来开的。如墨鱼的眼睛和脊椎动物的眼睛,它们外形构造相似,功能都是感光。但透过显微镜可看到,它们的微细结构不一样。对个体发生的研究显示,它们是从不同胚层发育而来的。同功现象并不是亲缘关系的证据。
发生学作为观念与方法在人文科学领域运用日渐频繁,使用范围日渐广泛。然而,一些人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存在着误解,最常见的是将发生理解为起源,将发生学理解为起源学。之所以出现这样的误解,是由于混淆了观念的发生与事件的发生。观念的发生与事件的发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强调主观认识,后者强调客观现象
,因此,发生学研究人类知识结构的生成,而起源学研究事件在历史中的出现;发生是逻辑推理概念,而起源是历史时间概念。
由于起源研究的是事件在历史中出现的源头,因此,起源研究在方法论上具有实证主义倾向,在认识论上具有经验主义倾向。但是,任何事情的起源从来就没有绝对的开端,以事件的发生作为起源,必然导致起源的绝对化,并且无法解释知识结构的生成机制。而发生学研究观念的发生恰恰能弥补起源学研究事件发生的不足。观念的发生强调知识结构生成的过程,也就是事物从一个阶段过渡到另一个阶段,这一阶段性的过渡不以事件和时间进行实证,而以观念进行推理,从而有效解决了起源研究将起源绝对化以及无法解释知识结构生成机制的问题。与起源研究的实证主义与经验主义相反,发生学研究通过探究认识的结构生成把握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及其内在的本质与规律,从而解决了起源研究忽略主体性、只注重事件形式而不注重功能的不足。与起源研究相比,发生学研究具有客观性与历史性。
因此,作为人文科学研究的新方法与新视角,发生学强调的是对主客体共同作用的发生认识论原理的运用,这样,发生学就与我们日常所说的事件的发生以及相关的起源概念明显地区分开来。正是由于观念发生与事件起源的不同,严格意义上的发生学就具有认识论与方法论的意义,作为认识论,它有别于强调认识结果的经验主义;作为方法论,它有别于研究事件起源的实证主义。
发生学作为一种研究方法与范式,是从自然科学“嫁接”到人文科学的。如果说自然科学发生学研究应归功于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那么,人文科学发生学研究则应该归功于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发生认识论的主要问题是解释新的事物是怎样在知识发展过程中构成的,其前提是,知识是不断构造的结果,在每一次理解中,总有一定程度的发明被包含在内;知识从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过渡,总是以一些新结构的形成为标志,而发生认识论的中心问题就是关于新结构的构造机制问题。因此,发生学探究与认识相关的结构生成,不仅研究认识如何发生,也研究认识为何发生。
从某种程度上说,发生学从自然科学“嫁接”到人文科学标志着人文科学学术范式的转变。这一转变体现为从静态的现象描述到动态的历史—发生学分析,从注重外在形式要素的研究到注重整体内容与功能的研究,从对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的研究到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的研究,从事件与现象的历史性研究到观念与认识的逻辑性研究。就人文科学发生学研究而言,比较研究与跨学科研究是必要的方法与途径。关于人文科学发生学比较研究的重要性,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曾经在研究神话时指出,任何神话或神话中的片断,如果不能和同一神话的不同异文或是和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神话相对照,那么它们将不会被人理解,它的每一个可与同一神话中的其他细节或别的神话相对的细节,尤其是在其逻辑结构、具体内容,直到细微末节方面似乎都显得矛盾。事实上,就人文科学发生学研究而言,比较研究尤为重要,因为只有在比较的基础上才能从人类行为整体中寻求普遍性与规律性,而这种普遍性与规律性正是人文科学作为科学正题法则的重要保证。
发生学还必然是跨学科研究。人文科学都以人作为认识主体,都涉及到人的思维认识发展过程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因此人文科学各领域不仅相互交织,而且相互阐释,这使得人文科学发生学研究在具体的研究中具有跨学科研究的特征。实际上,仅仅从认识的发生看,人文科学发生学研究也必然是跨学科研究,它与心理学、社会学、语言学以及人类学等相关学科与领域的联系尤为密切。首先,人文科学的发生在本质上因于人的需要,因此,人文科学发生学首先必然要涉及心理学;其次,人是社会化的产物,而作为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人文科学不仅因于机体的主观需求,也因于客观的社会历史环境,这就必然涉及到社会学;第三,作为认识的工具,语言是人文科学建构的基础,因此,人文科学发生学研究必然涉及到语言学。此外,由于语言与宗教、文化等相关学科密不可分,人文科学发生学研究有可能牵涉到人文科学所有领域,甚至自然科学领域。
在中国,人文科学发生学研究方兴未艾,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人文科学发生学研究可能出现的问题与方法进行冷静、客观的分析,不仅认识其意义,也要认识到问题,而最为根本的,是将发生学研究付诸实践,在整体上推动人文科学的研究与发展。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发生学只是认识论与方法论的一种有效途径,它能有效解决事件发生与起源研究出现的一些问题,但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仅从科学要求的客观性而言,它也只能是“通过逐步接近而困难地达到”。从目前的情形看,人文科学发生学研究的困境或许不在它自身,而在于它能否突破旧有的研究误区,也就是将发生等同于起源的误区,并消除起源研究导致的经验主义者与实证主义者的疑虑。
户籍制度发生学
2009年02月09日21:42 财经文摘 李子旸
户籍制度今天仍然存在的事实只能表明,国家对社会的全面控制虽然趋于削弱,但还顽强地存在着。也就是说,要想全面地了解户籍制度产生的原因,就必须把这个问题放在更大的背景——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掌控——之下进行考察。
户籍制度的建立
1949年新政权建立以后的首要任务是恢复、稳定社会秩序,控制、消灭各种敌对势力。为此,1950年8月,公安部制定了《关于特种人口管理的暂行办法(草案)》。其突出特点就是把社会治安作为户籍管理的重点。户籍由过去归内政部及地方政府管理转而交由公安部门管理。1951年7月,公安部颁布了《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其中明确指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全”的宗旨,对户籍制度治安作用的强调十分明显。
制定《条例》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新政权缺乏管理城市的经验和足够的信息,需要借助户籍对城市的人口现状进行了解。因此,户籍制度的建立是从城市首先展开的。当时,城市失业现象严重,全国9个主要城市大约有失业人口166万。建立户籍制度也包含着为缓解失业做准备的意思。但在当时,政府并不是如后来那样采取强制的手段控制城市的人口。《条例》第一条就申明人民具有迁徙自由。在实际当中,政府也确实没有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而是采用了宣传和说服的形式。从1950年起,为了缓解城市中的失业现象,各地方政府开始动员和说服城市中的失业人员回到农村。同时,农村地方政府也设法劝阻农民进入城市。
在农村,随着土地改革的进行,户籍制度也同步建立起来。1954年,内政部、公安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通告,普遍建立起农村户口登记制度。
城乡分治下的积累战略
至1954年,城市的失业问题基本上得到了妥善的解决。这个过程看起来比以后的人口控制办法要温和、有效得多,但是,在这种解决办法中已包含了一种城乡分治的思路。从此以后,一旦城市人口、物资供应出现紧张形势,决策者首先想到的就是把一部分人口转移到农村,同时禁止农业人口进入城市。而不是从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数量方面寻求解决办法。
社会秩序初步稳定以后,国家开始制定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年至1957年),明确提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重工业是资金密集型的产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并不旺盛,对来自农村的低素质劳动力更是需求很少。这种发展战略从根本上抑制了城市就业岗位的大量增加。另一方面,重工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而中国当时资金极为紧张。
为了解决发展重工业时的资金不足,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解决办法,包括低利率、低汇率政策,低工资和低价能源、低价原材料政策,压低农产品价格,减少公共建设和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但是,国家实行这些政策以后,并不能确保节省出来的资金被用于重工业的发展,因为市场总是自发地把资金吸引到最具比较优势的生产经营部门。所以,进一步的政策就是实施国家的金融垄断和进出口贸易垄断。为了确保重工业的优先地位,只能将工业企业收归国有,采用直接的计划指令规定企业的生产范围,统一安排轻重工业的比例。但在企业收归国有以后,企业的员工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就不可避免地会采取各种变通办法压缩积累,增加工资、福利。为了克服这种现象,就只好更进一步,剥夺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生产资料由国家统一调拨,产品由国家包销调拨,财政则统收统支。
计划经济就是这样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目标指引下一步一步地建立起来的。
这样人为维持的体系自然十分脆弱,根本无力面对开放的市场竞争。所以,要建立起各种强制措施以实行足够的保护。城市户口特殊地位的基础就在于此。由于优先发展的重工业位于城市,城市居民自然在这个体系中占据着比农村农民有利得多的地位。
相比之下,农民的地位就要不利得多。由于农产品价格被人为压低,农民自然不愿意向国有商业交售农产品,而是更愿意卖给私商。国有商业以低价收来农产品,并以低价出售给城市居民——实际是用农业补贴重工业——的任务难以完成。必须想办法解决这个麻烦。国家指望着在市场上打败私商是不可能的,但国家自有其撒手锏,那就是农副产品的统购统销制度。1958年,国务院颁布了农产品及其他商品分级管理办法,把农副产品的统购统销和派购等政策制度化、法规化。
能否把农民顺利地纳入到人民公社体制内,迫使其承担起为工业化付出牺牲、积累资金的任务,这是户籍制度面临的一个问题。而以后的事实表明,户籍制度成功地完成了这一任务。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户籍制度也得到了发展和完善。而且,与城乡分治的土地制度相对应,户籍制度的城乡分治也被牢牢地固定下来。
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1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法律的形式将城乡有别的户口登记制度与限制迁徙制度固定了下来。其中第10条第2款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人口迁徙的程序。在国家严密控制城市生活的条件下,实现了国家对人口迁徙的主动控制权。从此以后,二元户籍制度正式确立。而且,强制性成为了户籍制度最根本的特点。
在此期间,户口已经逐渐与粮油供应制度、就业制度、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实行挂钩。1955年8月,在颁布《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的同时,还颁布了《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建立起了凭户口分配粮票并凭粮票与户口簿购买粮食的制度。在就业制度上,1957年,规定了用人单位优先录用城市户口。社会保障福利制度是与单位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在歧视农村人口的就业制度的作用下,社会福利保障成为城镇居民的独有待遇。这三项制度的确立,加之物资匮乏的背景,自发迁徙的农村人口不再具有在城市立足的可能。户籍制度的强制性越来越强。
尾大不掉
从此以后,强硬的户籍制度在中国完全确立起来。1970年代后期,当知青开始要求返城以后,政府对于知青城市户口的恢复做了特殊安排,但与此同时,却进一步加强了城乡户籍制度的壁垒。1977年11月8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徙的规定》,强化了对户口迁徙工作的严格管理,尤其强化了对于人口进入大城市的控制,并第一次系统提出了“农转非”的具体政策,确立了对“农转非”实行政策控制加指标控制的双重管理体制。
户籍制度基本完成了赋予它的任务。国家通过这个制度,为公民分别安排了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位置。在优先发展重工业这个战略目标的指引下,城市人口的生活消费被压得很低,而农村人口被限制在土地上,被强迫通过“剪刀差”为工业化提供资金。整个国家好像变成了一个大企业,人人都被安排了位置,且不能随意改变。国家成了唯一的发展主体。人民只是国家的工具。人民在失去种种自由的同时,也就失去了自主谋求发展、提高生活水平的机会。
户籍制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经过几十年的城乡分治,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停滞不前,甚至一度出现了反城市化的倾向。虽然建立起了工业体系,但付出了过分的代价。人民的生活水平极端低下,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
改革开放以来,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基本上被放弃,可是,户籍制度却没有同步放松。20世纪的后20年,户籍制度只有一些小的调整,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这是因为,户籍制度把一部分人固定在了为某种目标承受牺牲的位置。虽然原有的目标不复存在,但这种强制某些人承受牺牲的格局可以很方便地被其他目标所利用。目标总是层出不穷的。强制一旦出现,想要废除就难了。
(本文摘自《领导者》杂志总第6期,小标题为编者所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