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盗版新职业编辑本段回目录
在对网络视频盗版问题进行调查时,CCTV12绿书签行动记者发现,有人正在把反盗版做成某种盈利的商业模式,网络反盗版催生出新职业:反盗版代理商。
北京华谊兄弟娱乐投资有限公司每年以高达500集的生产量占据中国电视剧市场的重要位置,推出了《鹿鼎记》、《倚天屠龙记》、《士兵突击》、《最后的九十九 天》、《我的团长我的团》等观众所熟悉的剧作,然而,也毫无例外的未能摆脱被盗播的命运。
针对盗版严重的现象,华谊有非常庞大的维权反盗版的团队,“大概在全国有100多个律师事务所合作,通常是通过调查、检测、取证、交涉、诉讼和行政的投诉等方面,来处理这些版权的盗版侵权现象。” 北京华谊兄弟娱乐投资有限公司电视剧事业部总裁杨善朴介绍,“每年用于打击盗版的费用应该是在两千万左右。”
杨善朴告诉记者,尽管公司维权效果每年都有所好转,但是获得的赔偿远远支付不了用于维权的各种费用,这也是当下许多版权方消极维权,被动挨打的主要原因。
“以2009年为例,我们支付的版权成本大概是8千万,但是我们整个公司在打击盗版的费用上,大概不到一千万,在打击盗版的收益上超过了1亿人民币,将近达到1.2亿,所以也就是说,扣除我们的版权成本和打击盗版的费用之外,我们还有剩余”按照网尚文化集团董事长黎锋的说法,2009年,反盗版让这家公司赚了3千万。
网尚文化集团拥有主流娱乐内容的70%以上,包括香港、台湾、韩国、美国和大陆的影视娱乐节目的版权,是国内最大的数字影视内容集成商。
在2008年以前,对于网尚集团来说,和许多版权方一样,反盗版行动,是一件既费力气又花时间效果还不好的事情。公司平均每年投入两千万以上的资金来打击盗版,可是赔偿和版权销售的收入加起来不到三千万,这样的数字对于公司每年购买版权费的成本8千万来说,是收益的极大失衡,那么,从2008年开始,这种情况为什么会突然改变?反盗版挣钱的秘诀是什么呢?
反盗版的商业模式:把人人有责变为人人有利
网尚文化集团的秘诀就是:三三制。所谓的三三制,首先是三方联合,就是把版权拥有者、律师,以及有志于打击盗版的这样的个人或者企业,三方联合起来。
“我们三三制的原则就是三三分成,就是由我们获取获益的三分之一,合作伙伴获取收益的三分之一,律师也获取收益的三分之一,也就说将三个合作伙伴的利益捆绑了,平均分配,所以三方都是利益最大化。” 网尚文化集团董事长黎锋说,这个三三制的本质就是“把打击盗版人人有责的宣传口号,变成了打击盗版人人有利的商业模式”。
网络反盗版催生新行业:反盗版代理商
作为一种商业模式,网尚文化集团在各地发展了反盗版代理商,按照董事长黎锋的说法,网尚的反盗版代理商一年可以赚上千万。记者实地探访了一家在大连的反盗版代理商。
刘禧,网尚集团东北地区的维权代理商,他告诉记者,去年通过维权,他的确分到了1000多万元人民币。那么,获得这样的高额收入,刘禧究竟需要付出怎样的努力呢?“代理商来做市场调查,做完市场调查以后,通过公证处进行公证,法律公证,拿到公证书以后,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发律师函,进行和解,和解不成,诉诸于法律,让法院来做裁定。”代理商刘禧的做法与传统维权方式并没有两样,为什么他可以获得上千万的维权收入?
赚钱的奥秘:规模化操作降低成本
刘禧告诉绿书签行动记者,维权挣钱的奥秘在于批量取证、批量诉讼,专业化分工,靠规模化维权来降低成本、增加收入。这是网尚文化集团董事长黎锋在几年反盗版过程中总结出来的。
按照这种模式,有的律师甚至可以一次就做一百个案例,而他所花的成本并不会是一个案例的一百倍,而仅仅是一个案件的两倍、三倍。成本大大降低带来了收益。
据了解,网尚集团的职业反盗版队伍正逐步壮大,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50家律师事务所、400多位律师加入了进来。另外,还有行业内60家公司、行业外30家公司与个人总共700多人加入了与网尚合作的维权队伍。
“反盗版”成赚钱新职业?编辑本段回目录
就在北京网尚文化传播公司(以下简称网尚)在合肥的维权行动如火如荼的同时(本报曾于7月10日做过深度报道),合肥的一些网吧业主收到了其公司的“维权加盟邀请”。
今年5月份,合肥网吧业主李文(化名)接到了来自网尚发出的一份《网吧院线运营培训》材料。这份材料明文写道,只要他愿意缴纳一定的代理费用,网尚文化合肥地区的维权代理可以由他来执行,获取的收益由网尚、代理、律师各获得三分之一。
一份30亿的隐形“商机”
在这份培训材料的开言“网吧2009年的新商机”中,记者看到这样两段话,“15万家网吧面临侵权赔偿的风险,天时地利创造了一个知识产权保护的价值收益空间”;“2009年以网尚推荐的模式,如果按照10万家网吧维权成功,按每家网吧和解赔偿收入3万计,全国网吧维权收入可以达到30亿。”
网尚在声称自己的版权实力上也标明“由于网尚文化具备广泛的的版权覆盖,并具备可以随时增加节目版权的能力”。
据了解,合肥加上三县地区网吧数目共计900家左右。按照此种计算模式,合肥网吧市场有着2700万的“商机”。
对于收益如何分配,这份材料也给出了明确的表述。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吧业主形容这样的维权方式是“手段很合法,目的很龌龊”。
是保护知识产权还是敛财?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周永闯律师告诉记者,从法律角度来说,网尚可以寻找侵权代理公司,通过授权的方式,让其享有该公司在某地的版权权益,并获得维权资质。
最近一直在关注合肥网吧侵权案的省扫黄打非办办公室主任简五一表示,从保护知识产权角度出发,那些得到相关影视作品网络经营著作权并具有网络经营资质的单位,向网络侵权行为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是一种合理行为。
但简主任同时表示,这与网尚追究侵权责任,利用法律手段作大旗,采取调解模式,以追究侵权责任的名义,追求盈利模式最大化不是一个命题。
“开展维权业务的要点是:以和解为目的、以快速收入为目标,绝不降低和解标准;整个维权业务周期要严格控制在3~5个月内完成”。当看到培训材料上的这样一段话时,简主任告诉记者,这种做法不是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最终目的,而是利用网吧业主的违规行为,进行讹诈性敛财。
网吧业主目前“妥协”
记者了解到,在网尚维权“大棒”下,合肥目前已遭受起诉的60家侵权网吧名单中,第一批20家有70%以上选择了网尚式和解;第二批15家名单中已经有14家选择和解,只有一家选择不应诉。
许多未受起诉或已接受和解的网吧业主向记者表示,网吧侵权是应当有人管,但维权者“狮子大张口”,以敛财、推广自身产品为目标,应该有人管理。
已有相关媒体报道,在网尚此种加盟营利模式下,国内其他地方已经出现了类似的打着维权大旗加盟团队。
网尚在皖有无经营资质?
采访过程中,简五一主任还说,网尚在安徽维护知识产权无可厚非,应当支持,但网尚的网络产品在安徽的销售,并没经过审核批准。
简主任说, 2007年安徽省有关部门便与网尚联系过,讨论在安徽市场推广其网络产品的事宜,但是网尚公司却不辞而别。
“这说明他们对提供的全部产品是否均享有著作代理权,恐怕也没有信心”。
“我们也一直在关注这起官司,也希望通过这样的官司,加速推进网吧影视正版化的进程”。简五一说,这些官司也在提醒相关部门,要尽快采取措施,加强对网络影视作品供应商在安徽行为的管理,特别是防止违禁违法的影视作品和非法广告在网吧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