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生死劫编辑本段回目录
黄光裕嫡系讲述“陈晓夺权”全经历
本报记者 于华鹏 北京报道
拼接的圆既不圆也不稳定。
裂缝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呢?从7月19日“谈判”那一天,黄光裕方面就预感到了与陈晓的私下接洽不会圆满。一位全程代表黄光裕参与与陈晓谈判事宜的人士谈及这段情境时眉头紧锁:“双方根本无法在关键利益上谈拢,陈的条件苛刻,而黄的态度也很坚持,就是陈必须出局。”
于是一份撤销令,向外界展开了它的裂痕,坊间的猜测也甚嚣尘上。日前,黄光裕方面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坦言,这次撤销动议完全是黄陈两个人的纷争,而黄选择此时撤销陈,是暗中发觉了陈的“夺权”行为,且该行为直接指向黄。
由此,陈黄两人的斗争终于浮出水面。然而对决的背后,对国美的品牌而言,无论是陈晓的杀手锏还是黄光裕的底牌都会让国美重陷困境。
一切都要等到8月下旬的特别股东大会才能见分晓,那是决战日。
陈晓暗中夺权?
从公开的资料和表象看,黄陈矛盾真正的公开化是在今年的5月11日,面对贝恩资本的三名投资人续任非执行董事,黄以大股东的身份否决了该提议,而当晚陈即召开董事会对此进行了翻盘。
二人的矛盾由此公开。但黄光裕的这位嫡系代表8月12日晚间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专访时却表示,其实黄早在去年下半年就对陈的举动有所警觉,而当今年5月底陈提出增发20%股权,黄认识到了陈的夺权本质。
据该人士表示,去年5月引入贝恩资本时,陈并没有知会黄,也没有听取黄的意见,而是直接通过董事会排除了其他融资方,锁定了贝恩,并与陈进行了绑定,“黄总是在协议后知道这些极为苛刻的绑定条款的。”
该人士所说的条款,即必须尽力确保贝恩资本方面的董事人选陈晓、王俊洲、魏秋立,三个执行董事中两个被免职就将以1.5倍的代价回购24亿元赎回可转债。更让黄光裕方面不能接受的是,协议规定,陈晓以个人名义为国美电器做贷款担保,如果离职将会解除担保。根据国美电器与贝恩签订的可转债条款,只要在银行出现1亿元的不良贷款就属于违约事件,贝恩即可获得24亿元。
然而据当时的媒体报道,陈晓认为当时只有贝恩符合条件,而黄方面回答记者的疑问时表示,称当时有多家民资和机构找到黄光裕家族,但大股东的意见并未得到陈的回应。
对此说法,本报记者致电陈晓,但对方手机一直未接听。国美上市公司新闻发言人任大庆则对记者表示,其对此并不知情,也不做评论。
“这只是陈意图夺权的伏笔。”上述人士表示,“增发20%才是他的目的。”
根据国美电器5月29日发布的公告资料显示,公司有意授权董事配发、发行以及处置不超过国美电器在2008年5月20日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20%的新股,但该项决议需要周年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
当时,即有消息称国美已初签外资,国际资本巨头KKR与贝恩资本组成财团已经与国美初步签订协约。两家投行将各自出资10亿元,剩下的10亿元将由其他一些私募组成。
“如果增发成功,国美电器将变成美国电器。”一位接近国美的人士谈及此事时向记者表示。
该人士所说的“美国”,即根据公司资料,KKR与贝恩资本都是美国背景。记者粗算了一下,如果增发20%股权,贝恩也进行转债,陈晓、KKR(或其他机构)和贝恩资本的合计控股比例将达到24.76%,而黄光裕方面的股份将降低为25.9%,二者相差无几。
具体而言,国美电器的总股本约为150.55亿股,黄光裕和杜鹃的持股为33.98%,为51亿股,如果贝恩转债,黄将摊薄为30.67%,贝恩则拥有16.27亿股,占比提升为9.8%,若再发行20%新股,即发行30.11亿股,总股本将达到196.63亿股,届时黄方面的持股比例将降低为25.9%,而陈晓方面,加上陈晓的2.3亿股,其三方的股本总和将达到48.68亿股,持股近24.76%。
不仅如此,如果国美如坊间所说下半年继续增发20%,或者进行期权激励,黄的股本将进一步稀释,黄的大股东地位将基本丧失。
“在这种持股平衡的情况下,陈晓就很容易利用董事局主席的位置进行控制,不仅夺了大股东的权,而且控制了国美。”黄光裕方面的这位代表对本报记者表示,这也是黄将“取消一般授权”作为这次召开股东大会的“首项”动议的原因。
也就是说,如果增发20%的股权,其花落谁家将决定黄的命运。但黄方面称,黄得到20%股权的可能性很小。据其透露,根据香港的法律,陈作为董事会主席,有权力召开董事会将该授权以八折的优惠价格增发给其选定的机构,但陈不会选择黄,陈的目的是“去黄化”。
但有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虽然现在陈存在召开股东大会取消一般授权前突然增发20%的可能,但根据香港法律,黄有权向香港法院申请禁止令,禁止增发。如果强行增发,董事将面临法律风险,相关董事也将产生法律责任。
黄陈的底牌
根据黄方面的说法,黄正是看到这种夺权的可能,提出了撤销令。
“我们多次与陈进行沟通,大股东也提出了议价收购其股份并再给一些经济补偿等的条件,但陈并不认同。”黄光裕方面表示,大股东私了的意图很坚决也很明显,在陈晓出局的同时尽量小地减少对国美公司正常运转的影响。
然而现状是双方都不让步,而且双方都握有对国美和对方致命的底牌。
陈晓方面,由于与贝恩签订了捆绑条约,作为个人贷款担保人的陈晓一旦离开,只要在银行出现1亿元的不良贷款就属于违约事件,贝恩即可获得24亿元,也就是说国美将面临24亿的现金流风险。
不仅如此,据报道,陈在8月6日召开了一个紧急视频会议,要求中层以上的管理层必须表态“站队”,而8月12日的国美高层媒体见面会,陈则拉出了李俊涛、孙一丁、牟贵先、何阳青四位副总裁和首席财务官方巍的五人团队,集体向媒体和公众表态将与董事局共进退。
这也是陈晓的最有分量的底牌。一旦陈出局,国美将面临来自中高层管理层的集体“离职”,这将给国美以致命的打击。
对此,黄光裕方面表示:“撤销陈的职务主因是大股东与陈晓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新的股东大会并未针对管理团队有动议,希望管理层看到事件的本质。”
而黄光裕方面,其最大的王牌莫过于手中的“国美电器”的商标所有权。据知情人士透露,2004年国美上市后,并未将“国美电器”的商标所有权纳入上市公司,而是在北京国美的名下,也就是说黄是商标的持有人。
根据当时签订的使用许可协议,上市的门店具有“国美电器”的无偿无限期部分使用权利,既非完整使用权,也非所有权。目前上市公司的使用权,既不能许可他人使用,也不可以发展加盟店和连锁品牌,当时协议的限制只能在内地及香港使用,而且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股必须在50%以上。
也就是说,一旦黄撤销陈失败,黄仍具有收回使用权的可能。不仅如此,黄手中仍持近300家未上市门店。
根据2009年年报显示,2009年全年,国美关闭了189家门店,新开56家门店,门店数量从年初的859家减少至726家,净减少133家,同时,改造27家门店。按此计算,300间店面占全部门店的1/3,是上市门店数量的41%左右。
如果这些公司上市,国美的市场占有率和规模将提升一个档位,反之,这些门店将可能另立门户或转让给他人,从而放弃交给国美管理,甚至放弃注入上市公司。
“无论是黄最后胜出还是陈胜出,对于国美而言,都是一次地震。国美面前的路,迷雾重重。”上述分析人士表示。
不仅是分析人士,部分渠道商和供货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不管谁胜出谁输掉,都希望国美尽快步入正常轨道,毕竟公司的发展最重要。
机构票投给谁?
与渠道商和供货商的担忧相同,机构投资者也表示出了忧虑情绪。
一位不愿具名的机构投资者对记者表示,其对于接下来的股东大会并不感兴趣,“我们只希望我们的投资有回报。”
但与小投资者不同,在国美起诉黄这一时间段前后,国美的几个主要股东多次增减持。8月3日,摩根大通以每股平均价2.78元,增持国美电器412.9万股至9.01%。而复牌首日,8月6日,富达基金在二级市场减持1.792亿股,套现约4.34亿港元,持股比例由5.57%降至4.37%,而另一家机构投资者The Northern Trust Company也减持了3828.2万股,从5.25%降至4.99%。摩根士丹利当日却选择了小幅增持,总共8.1万股,持股比例由6.45%略升至6.6%。
对此,记者分别致电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和富达基金,三方均表示不对减持和国美股东大会事宜置评。
但一位不愿具名的国美主要股东的机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机构增减持的一些行为有的和机构本身无关,很多机构都在二级市场进行买卖,所以表象上看增减持的是机构,其实并不尽然。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美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三类,一类是机构直接持有,一类是代客理财,一类是经纪业务。
所以说,对于接下来的股东大会,直接持有的,机构即可参与投票;而代客理财的机构,投票方向则由客户做主;对于经纪业务,则是客户自己填票,委托机构来投。
资料显示,国美当前约有近180个投资机构股东,占股44.84%,而前50大机构持有数超过40%。
根据贝恩资本方面日前对媒体透露的信息,国美和贝恩对20家大机构投资者进行了走访,结果是对方“明确表示不支持黄光裕的做法,对现在的管理层是满意的”。
而来自黄光裕方面的消息,上述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我们也在做机构投资者的工作,根据我们接触的情况,机构投资者的态度比较暧昧,而非陈对外宣称的都支持他。”
上述主要股东的机构负责人也对记者表示,做二级市场的机构,届时参与投票的可能性比较小。
据知情人士透露,根据香港法律,单一股东或者联合股东股权超过10%以上就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而黄目前的股权为33.98%,已经超过10%,所以股东大会召开几无悬念。
不仅如此,根据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美的公司章程,只要2名股东或公司机构参与就认定为股东大会决议有效。以最极端的情况打算,因为黄持有两家公司都对国美参股,其自己就已构成股东大会决议成立的底线,即只有黄个人“参加”的股东大会产生的投票结果也将有效,那么结果是黄两票,陈出局。
还有一种可能是,除须回避的股东外,所有股东都参与了投票,则需要投票权益数超过投票人总权益的50%,而黄的票数是33.98%,仅差16.02%;若只是大部分股东参与,其33.98%的股权也基本可达到50%的权益数。
从这个层面讲,黄的胜算很大。
杜鹃的影响
当前,黄的二审上诉进入攻坚阶段。据知情人士透露,法院6月10日对黄在5月27日提起的上诉进行了受理,8月25日左右将有结果。
据他介绍,目前黄对于外面的事情只能通过辩护律师进行沟通和传达。但黄可以在“里面”看到一些主流报纸和电视台。
而对于为何二审时更换了一审的律师团队,该知情人士表示,一审律师团队要全方位争取减刑,而新的律师团队则是“针对性”攻坚。
与黄光裕一同提起上诉的还有黄妻杜鹃。根据一审判决,杜鹃因内幕交易罪,获刑三年半,如果不考虑减刑,自2009年1月被监视居住算起,杜鹃距离自由还有1年半。
一位接近国美的人士对记者称,如果杜鹃重获自由,可以更顺利地代表黄“掌控”局面,而不至于像现在这般被动。
目前,杜鹃全资实际拥有Captain Holdings Limited及万盛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而且两家公司皆为国美的持股股东。
不过根据记者了解,杜鹃“出来”后还不能直接进入Captain Holdings Limited、万盛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国美的管理层和董事会。
据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庚清介绍,根据香港的法律,具有内地身份的服刑期满的人员不能直接进入上市公司担任高管职务。而在内地,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也不能进入企业(含上市公司)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也就是说,杜鹃进入万盛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内地公司仍需等待5年,但该时间不会影响其在公司的绝对控股地位,杜鹃仍具有话语权。
“对于国美和黄来讲,杜鹃的意义不在于进入国美董事会,更大的意义在于可以形成代表黄的意志和影响,更利于各方重大问题的沟通。”上述分析人士表示。
而黄的意志,在上述黄光裕方面的人士看来,就是否定单纯的关闭不赢利门店,而要以扩大市场占有率为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上,再提高单店的产出和公司整体的利润水平。
这也被认为是与陈晓的五年规划对立的黄光裕版的国美未来战略。但当前,国美最重要的是能否挺过生死关,这家从小做起的家电零售业巨头,将等待黄陈之斗的败者,是否会抛出最后的回马枪,扼杀国美。
述说
夹在中间的管理层
8月12日,国美电器副总裁孙一丁、李俊涛、牟贵先、何阳青和财务总监方巍集体向媒体表态与陈晓共进退,加上已在8月5日的国美公告中表态的王俊洲,目前副总以上的高管仅剩魏秋立一人未公开表态。
而董事会层面,目前共有11人,除去3名独立董事和3名贝恩资本的非执行董事,剩下的陈晓、王俊洲、孙一丁、伍建华和魏秋立五人中,也仅伍建华和魏秋立两人没有公开表态。
应该说,从某种意义上,国美的最高层已经取得了惊人的一致。这种一致,最令人吃惊的还是支持陈晓的这些高管几乎都是黄光裕曾一手提拔的旧部。
据一位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黄光裕的动议只是想撤掉陈晓,没想到高管也会介入二人的纷争,当下,矛盾已经延展为大股东与高管的对立,这一点是黄光裕不愿意看到的,因为在几次黄方面的表态中可以看出黄的指向并不是管理层。
就记者所知,在黄光裕独资的Shining Crown全资公司提出撤销陈晓董事局主席职务后的第二天(8月6日),陈晓当日即召开了一次全国性的紧急视频会议,要求国美总部董事会、副总裁和各大区总经理组成的公司管理层,以及各大区副总监级别以上成员均须参加并“站队”。而这次站队的指向也非常明确,陈晓要“摸底”,除高层管理者以外还包括中高层管理者的脉象。据悉,国美高管方面目前有20多人,其中5名为副总,其他为总监级别以上管理人员。
虽然这次摸底的结果并未公布,但这次摸底也许会让很多黄光裕的旧部夹在中间非常为难。一边是旧主,一边是新王,没有中间的选择。
从时间顺序上看,陈晓的摸底逐级递进,从中层到高层全部卷入,而且顺利地将黄光裕的旧部集体进行了梳理。但让人疑惑的是,为何这些夹在中间的高级管理层和黄氏旧部,基本无视黄光裕方面的“沟通”和旧情,集体声援陈晓?
黄光裕没有答案,陈晓也没有给出,夹在中间的管理层面对现在国美危急的时刻,他们的选择是否客观合理也需要以后才能定论,但在这场争夺中,管理层被拖入对国美和股东无疑都是伤害最大的。
陈晓VS黄光裕:一场难以双赢的对决编辑本段回目录
《中国企业家》记者张刚 房煜
这已不是陈、黄二人的对决了。在这场仍在持续的中国几乎最富有戏剧性的商战中,其影响将远远超越控制权的争夺。黄光裕夫妇面对的就不只是一个陈晓,而是“国美旧部 + 陈晓 + 贝恩”。陈晓面对的黄光裕家族,筹码也有不少。首先,目前黄光裕夫妇仍为大股东。其拥有的表决权,是需要陈晓及贝恩资本无法忽视的,甚至是难以匹敌的
【中国企业家网】“我跟黄光裕也是很好的朋友,包括张大中也是很好的朋友。”整整一个月前,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陈晓如是对本刊记者表示。
如今看来,这句话未免失于客套。
即便陈晓自己,当时也补充说:但是每个人考虑问题的角度方式可能不同,假如你想得更长远一些,今天你说在国美没有发生这些问题之前说国美很成功,但是实际上它隐藏很多问题,才会有今天这个变革的过程。
自8月5日国美电器的一纸公告(宣布将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国美电器也在4日晚收到黄光裕代表公司要求撤销陈晓董事局主席职务的信函)至今,陈晓与黄光裕之间的矛盾,以不可遏止的方式被公布于众,引发轩然大波。
那么,接下来,事态将如何演进呢?
“5·11”:黄光裕先输一招
双方反目这一结果,其实尚属意料之中。而且,陈晓以及贝恩资本,此前也做了相当充足的准备。
黄光裕的上一次爆发,是在今年5月11日。第一大股东黄光裕夫妇(公告称占31.6%股权的联属股东),委托律师在股东大会上投出的反对票,导致第二大股东贝恩资本的三名代表进入董事会等的议案被否。
“我相信不会再有这种事情发生了。”贝恩投资亚洲董事总经理竺稼事后对本刊表示,他们随即加强了与机构投资者的沟通。
事实上,如果此后黄光裕失去控制权的话,“5·11”事件的影响不可小觑:按照国美电器引入贝恩资本时签下的协议,这将导致国美电器赔偿后者24亿元人民币(3.52亿美元)。
这很容易招致市场几投资者的“用脚投票”,且让国美电器现任董事会“加分”(仅12个小时之后,国美电器就将股东大会的决议推翻)。很简单,外界更易于接受国美电器给出的理由:我们深信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并没有真正反映大部分普通股东的意愿,并肯定不能代表整体管理层及董事会的意志。
——说直接点,就是黄光裕此举或许是置公司利益于不顾。
实际上,综合事后相关的评论而已,公众对黄光裕其实多有同情,对陈晓亦有不少指责,但这种“同情”、“情感分”,或许于事无补。
关键在于,投资者怎么看?投资者是否会拿着自己的真金白银去迎合所谓“民意”?
双方筹码:互有高下
对于陈晓而言,筹码可谓不少。
首先,国美旧部的支持。尤其是,在黄光裕发难之前,陈晓就出让总裁一职,这会让外界对其“加分”,比如并未贪恋权位等。
这一点,透过最近包括国美电器总裁王俊洲、副总裁孙一丁等人的公开表态,也可以看出,身在国美电器的国美旧部中,尚无人公开支持黄光裕。而且,这一信号也在公司内部被释放。
其次,贝恩的鼎力支持。这个不难理解,贝恩也是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
——如此,黄光裕夫妇面对的就不只是一个陈晓,而是“国美旧部 + 陈晓 + 贝恩”。
再次,陈晓手中尚有牌可打。其一的可能,便是配售,以稀释大股东的股权。
在2009年7月的配售中,黄光裕依靠差价的“先于二级市场抛售,再全额参与配售”的做法,令市场人士叫绝。但是,很不幸,2009年8月,黄光裕的股份曾被香港高等法院冻结。此外,黄光裕夫妇或还要承担6亿罚金,及2亿资产被没收的判决。如果参与配售,黄光裕会否面临没钱的尴尬?这种可能性是有的,毕竟,黄光裕或许无法重复去年的“抛售套现再参与配售”之手法。当然,黄家还有鹏润系的资产,以及300家未上市的门店等,如果腾挪得当,筹措资金参与配售也并非不可能。
最后,“黄光裕涉罪”一事,确实会对国美电器导致声誉等的影响。
当然,黄光裕家族的筹码也有不少。
首先,目前黄光裕夫妇仍为大股东。其拥有的表决权,是需要陈晓及贝恩资本无法忽视的,甚至是难以匹敌的。
其次,道义上的优势。无论如何,黄光裕是国美电器的创始人,其开创的国美模式可谓颠覆性的,而且,这一模式令巨大的消费群体受益。
再次,国美电器的商标权,以及300家未上市的门店。商标目前只是授权国美电器使用;门店则可处理变现,并对国美电器产生影响。
目前看来,若召集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机构投资者将是一支重要的力量。双方也正就此进行“拉票”。
一个较大的变量是,由于黄光裕方面指责陈晓不具备管理一家大企业的能力,导致国美电器增长放缓甚至停滞。8月下旬,国美电器将发布半年财报,业绩如何,也将对双方产生影响。
令人遗憾的结局
事态发展至今,已是“乱花渐欲迷人眼”,或许只有陈晓、黄光裕本人,才能说得清原委(排除因利益、诉求不一而可能隐瞒的因素)。
实际上,黄光裕枭雄般的个性,决定了他出事以后,国美电器无法重复之前的两宗正向案例:物美创始人张文中被抓后吴坚忠接任并将企业带入正规,创维创始人黄宏生入狱后张学斌危机受命拯救企业。
对于黄光裕而言,他要的是不单是大股东的地位,更重要的是控制权。所以,即便身陷囹圄,他亦对国美表现得高度关注,前期还指派私人代表进行签字。
而对于陈晓,如果控制权(尤其是企业的战略决策及管理权)旁落,则意味着自己仅仅是个“傀儡”或“牵线木偶”,除非他是毫无追求之人,否则难以接受。
而黄保持控制权的表现之一,即对于旧部的控制力。毕竟,他们是黄带着打拼多年的“嫡系”。对陈晓而言,尽管或许真的如他所言,不想去改变国美的基因,只是带领高管团队做事,但问题在于,如果他面对的是一些“身在曹营心在汉”的高管,又怎能有所施展?
所以,旧部的分化,必不可少。而且,相比失去自由的黄光裕,陈晓可以采取的策略和方式太多了。比如,2009年7月,国美电器将占现有已发行股本约 3%的股权授予105名高管。这种做法,其实简单。而其所折射的意义,则并非像黄光裕所指责的那样简单——是在软化旧部。你可以将之理解为给高管戴上“金手铐”,更利于企业发展。需要黄光裕反思的也恰在于此:为什么在出事之前,他没有采取类似股权激励举措呢?
由此可见,陈晓的一些所谓“阴谋”,其实也是被黄光裕“逼”出来的。
可以设想的是:如果黄光裕在出事之后,对陈晓充分授权,他还会“去黄化”吗?
还可以设想:如果陈晓充分与黄光裕的代理人沟通,一些不必要的误会是否会消除?
再可以设想的是:如果黄光裕不采取类似所谓“鱼死网破”的方式,他是不是反而会保住大股东的地位?
仍可以设想的是:如果双方不得不“鱼死网破”,国美电器、数以万计的员工,以及诸多投资者将面临什么?
换言之,这已经不是陈、黄二人的对决了。在这场仍在持续的中国几乎最富有戏剧性的商战中,其影响将远远超越控制权的争夺。
在几年前落幕的“迪斯尼战争”中,迪斯尼家族的人最终将迈克尔·艾斯纳赶下了台。在位20年的艾斯纳,成功让迪斯尼转型并获得了巨大成功。但在 2003年,艾斯纳也与迪斯尼家族的人最终反目——当年12月,副董事长也是迪斯尼家族在公司中仅存的血脉罗伊·E·迪斯尼辞职,并指责艾斯纳犯有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七宗罪。借助自己创办的“拯救迪斯尼”网站,以及舆论的支持,尤其是艾斯纳的败笔,罗伊最终成功。
在中国,黄光裕家族能复制这一切吗?
黄光裕陈晓恩怨:对手-战友-对手编辑本段回目录
家电江湖,向来是强者的舞台。
和黄光裕一样,陈晓也是一位成功的创业者。2006年,黄光裕和陈晓进入了同一个阵营。那年夏天,国美收购永乐。“老大”和“老三”的结合,让陈晓和黄光裕走到了一起。
此后,黄光裕、陈晓,这两个在家电圈极具分量和传奇色彩的人物,演绎了从竞争对手到并肩作战,从“惺惺相惜”到公开决裂的连续剧。今天,或许只有翻开几年前的书页,从中寻找蛛丝马迹,才能理清其中的脉络。
收购永乐 “黄陈”走到一起
2006年,陈晓担任“新国美”的总裁。黄光裕曾公开说,再也找不到比陈晓更合适的总裁人选。
黄光裕的创业故事在业界已经流传了无数遍。和黄光裕一样,陈晓也是一位成功的创业者。
陈晓,上海人,今年51岁。1996年,他带领47位员工,集资近百万,创建上海永乐家电,并出任董事长。在此后的十年间,永乐成为中国家电连锁业的“老三”。
2006年,黄光裕和陈晓进入了同一个阵营。那年夏天,国美收购永乐。“老大”和“老三”的结合,也让陈晓和黄光裕走到了一起。随后,陈晓担任“新国美”的总裁,成为国美管理团队中职务上的二号人物。
在当时的新闻发布会上,黄光裕和陈晓同时接受记者采访。在被问及“是什么促使你们走到一起”时,陈晓说,从家电连锁业的情况来看,整合是一个势在必行的趋势。末了,还不忘说一句“请黄总补充”。黄光裕当时还说,这不是谁买了谁,两个企业整合后将更具有竞争力,不存在谁高兴和谁不高兴的问题。
甚至在当时,黄光裕还表示,“原来我不了解陈晓的时候,在印象中,陈晓是一个很坏的老小孩,在商业竞争中曾经给我很大的压力。通过数月合并谈判的接触,我认为陈晓的眼界很高,胸怀很宽广,能够把双方合并提高到一个未来发展战略的高度,提升到行业的民族利益前景的高度。另外,陈晓做事非常细心”。
很长一段时间,“黄总”是陈晓对黄光裕的称呼。而黄光裕更是公开说,再也找不到比陈晓更合适的总裁人选。
一位知情人士说,当年黄光裕的座驾是加长奔驰600,后来在换车时黄光裕买了两辆迈巴赫,其中一辆就给了陈晓。
黄光裕出事 陈晓被推到前台
从这个时候开始,陈晓在国美才开始有了实权。但由于黄光裕案的不明朗,陈晓本人及国美管理团队,依然保持着对黄光裕的敬畏。
在国美收购永乐之后,陈晓虽然身份是“新国美”的总裁,但毕竟从老板变成了职业经理人,实权被削弱了不少。收购完成后,黄光裕的持股比例为51.2%,陈晓及永乐团队共同持股12.5%。
有知情人士透露,陈晓当时也有意隐退。
“在做事风格上,黄光裕霸气十足,控制欲强,处事严厉,与陈晓完全是两个路子。”一位家电业资深人士评价说,陈晓是个内敛的人,做事比较平和,容易获得员工的好感。当年永乐与国美的谈判一度出现危机,永乐员工齐唱国歌誓师效忠,足见陈晓在员工中的影响力。
不过,一切都在2008年底发生了变化。
黄光裕出事后,陈晓被推上了前台。上述知情人士分析,陈晓擅长韬光养晦,在国美内部虽无亲信,但也未树敌。在黄光裕出事后,国美面临群龙无首的局面,而国美内部也有派系斗争。一直以来,陈晓的身份很中立,加上他的总裁身份,在这个时候,陈晓成为大家公认的执掌大局的人选。
无论在公司的职务,还是在业界的资历,或是被员工的认可程度,国美内部无人能出其右。2008年11月,陈晓临危受命,出任国美总裁兼任董事会代理主席。2009年1月16日,陈晓正式出任国美电器董事会主席,并兼任总裁。
也许从这个时候开始,陈晓在国美才开始有了真正意义的实权。不过,由于黄光裕案的不明朗,无论陈晓本人,还是国美的管理团队,都依然保持着对黄光裕的敬畏。业界认为,当时的陈晓其实是一个“救火队员”的角色,因为黄光裕身陷囹圄,对经营层面的事务无暇顾及,只要不出自己掌握,就可以任由其发展。
成功引资 救了国美伤了黄光裕
一位知情人士说,即便是当时二人有矛盾,也没有公开化,毕竟二人私交还是不错的。但实际上引入贝恩,是黄、陈二人决裂的直接诱因。
时至今日,“救火队员”已被国美内部公认为领袖。一位业内人士分析,陈晓主要是通过两个大手笔获得了管理层和员工的信赖。其中一个便是成功引资,帮助国美度过了最危难的时刻。
2009年春节刚过,国美高层宣布进行门店策略的调整,全年预计将关闭大约100家店面,进入网络的优化阶段。“国美需要喘息,这也是陈晓上任后第一个大的决断。”上述业内人士称,那次调整主要原因是国美效益出现下滑,如果黄光裕出事后国美资金链再出现问题,危机将更加难以应对。
2009年4月27日,国美电器发布2008年财报,当年净利润为10.48亿元,同比下降约7%。这也是国美电器自2004年在香港上市以来,首次出现净利润下降。截至2008年末,国美电器应付票据及银行借贷已达86.57亿元,而当时现金流仅约为30.51亿元。另一方面,国美46亿港元的可转债快要到期,对国美的现金流是严峻的考验。融资,成为唯一的解决办法。
主导融资最合适的人选就是陈晓。陈晓创办的永乐电器在2005年登陆港交所,成功集资12亿港元。当时,陈晓与投行的接触很多,也积累了相当的资源。
2009年6月,引资成功。随着贝恩资本的进入,国美融资不少于32.36亿港元。融资额加上全年的收入,总数达到了60亿港元左右,国美终于“不差钱”。记者还记得,在当时的发布会现场,一位国美高管和记者开玩笑说,“好几个月没见大家了,现在终于轻松了”。
陈晓的第一次大手笔,挽救了在危难中的国美,也巩固了自己在国美的地位。不过,贝恩的进入,让黄光裕感受到了控制权的潜在威胁。
主导股权激励 赢得“老臣”
如果说融资解决了国美的燃眉之急,也巩固了陈晓在国美的地位,那么,股权激励则让陈晓赢得了众多国美“老臣”心。
陈晓的第二个大手笔便是主导期权激励,让团队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东西。
就在融资最终敲定的前后脚,国美酝酿的股权激励方案出炉。2009年6月,包括陈晓在内,105位国美管理层获得总计3.83亿股的股票期权。具体包括执行董事王俊洲、魏秋立,以及集团副总裁孙一丁、李俊涛、何阳青、牟贵先等核心人员,甚至包括部分大区老总,总金额近7.3亿港元。
这是国美第一次进行股权激励。在黄光裕时代,众多“老臣”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陈晓曾公开表示,国美走到今天不是单靠出资人,包括管理团队在内的很多资源的组合让出资人的资金规模不断放大,现在管理层来分享是合理的结果,这有利于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大股东对此也不应反对,因为公司价值提升的最大受益者还是大股东。
至此,利益团队站到了陈晓一边。在网上流传的一首名为《努力》的歌曲,正是由陈晓在内的7名高管共同录制。唱至尾声,陈晓与王俊洲、魏秋立携手,亲密无间。
“黄陈”决裂 陈晓获董事会信任
今年5月,黄光裕夫妇在股东大会上连投5项否决票。陈晓说,“黄光裕不顾国美死活。”
“黄陈”矛盾的真正爆发在今年5月。5月11日,黄光裕夫妇利用自己手中的表决权,于国美电器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在12项决议中连续投了5项否决票,导致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3名前任董事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未能通过。
根据此前签署的协议,如果贝恩投资在国美董事会中失去董事席位,将造成公司违约并须作出赔偿,相关赔偿额高达24亿元。这就是陈晓说过的“黄光裕不顾国美死活”的涵义。
事实上,在国美的几年间,陈晓通过一系列的减持,目前其名下所持国美电器的股份只有1.38%。今年6月,原常务副总裁王俊洲被提为总裁,陈晓则继续担任董事会主席一职。
一位业内人士评价说,陈晓目前已经完全获得了董事会的信任,以前一提到国美,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黄光裕的公司,现在的国美,团队气氛更加浓厚,核心人员都站到了陈晓一边。该人士说,黄光裕和陈晓的出发点不同,黄光裕要维护支配权,不惜代价。因此,在此次矛盾激化之后,董事会与黄光裕的决裂并不意外。(记者 田丛)
陈晓不是称职的职业经理人 应向张学斌学习编辑本段回目录
8月5日,对于国美电器来说是一个黑色的日子。这一天,国美电器创始人、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光裕与国美董事局之间的矛盾彻底激化。黄光裕全资控股的国美电器大股东Shinning Crown,要求举行临时股东大会,撤销陈晓的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而国美电器董事局也反戈一击,于当天下午将黄光裕告上法庭。
第一大股东与公司董事局“交恶”,这对公司的发展是不利的。8月6日国美电器股价大跌12.09%,表明了市场对待这件事情的态度。由于目前黄光裕身陷囹圄,拥有行动自由的陈晓自然在舆论上占尽先机,比如称国美对黄光裕彻底失望,称黄光裕“旧部”集体倒戈,称国美员工、国美投资者支持陈晓一方等等,黄光裕似乎众叛亲离。
在国内的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往往扮演着公众投资者利益“对立面”的角色。国美电器虽然是一家在港上市的公司,但终究是一家内地企业,更何况黄光裕2008年1月及2月前后策划的回购公司股份一事,被认为是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所以,黄光裕的利益似乎也是与其他投资者的利益相对立的,甚至是与国美电器的利益相对立。于是,作为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的陈晓,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维护国美电器公司利益。陈晓似乎成了正义的化身。
应该承认,在“黄光裕事件”发生后,陈晓为维护国美电器的稳定,为国美电器度过“黄光裕事件”带来的危机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就个人的经营管理能力而言,正如黄光裕评价的那样:“再也找不到比陈晓更合适的总裁人选”。但尽管如此,在黄光裕与国美董事局矛盾的产生与升级问题上,陈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应该理解黄光裕为维护自身权益对国美董事局所进行的“反击”。黄光裕是国美电器的创始人,同时也是国美电器的第一大股东,国美电器倾注了黄光裕的心血。黄光裕维护自己第一大股东地位无可非议,不应该把黄光裕对第一大股东地位的维护与公司利益对立起来。
而就陈晓来说,不论其职务是国美电器的总裁也好,是董事局主席也罢,从根本上讲,陈晓只是一个职业经理人。作为职业经理人当然要对公司的发展负责,对投资者负责,对企业员工负责,但同样也要对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负责,没有必要将第一大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公司员工利益、公司投资者利益对立起来。难道为了公司利益就一定要牺牲第一大股东利益吗?而陈晓在国美电器推行的“去黄光裕化”的做法,尤其是一次次试图摊薄黄光裕第一大股东股权的做法,是不是损害了黄光裕的利益呢?
因此,作为职业经理人来说,陈晓是不称职的。也许这与陈晓原本就是永乐家电的老板身份有关,以至永乐家电被国美收购后,陈晓根本就没把自己当成是一个打工者,所以这才敢以自己1.4%股权公开与黄光裕33.98%的股权叫板。只是陈晓这种落井下石的作法,实在不是职业经理人之所为。在这方面,创维数码的张学斌在黄宏生落难后的所作所为无疑为职业经理人树立了榜样。
黄光裕方面发表致全体国美员工的一封公开信编辑本段回目录
8月18日消息,国美控股权之争中,黄光裕方面正通过多种方式对抗以陈晓为首的国美电器董事局。18日凌晨,黄光裕方面独家授权新浪财经发布国美大股东致全体员工的一封信。
在这封名为《为了我们国美更好的明天》的信中,黄光裕方面措辞激烈的对国美董事局主席陈晓进行了批判,并呼吁全体员工齐心协力与大股东一道将公司带到正常轨道上来。
这封公开信表示:公司创始人黄光裕先生非常想念曾一起奋斗、共同拼搏的国美全体员工,想通过这封信和全体员工有一个沟通和交流的机会。
虽然此信以大股东名义发布,但黄光裕方面向新浪财经表示:这封公开信旗帜鲜明的表达了黄光裕个人的态度。
以下是黄光裕方面发布的公开信全文:
尊敬的国美全体员工:
大家好!
现在,广大员工都在关注由于陈晓阴谋窃取公司的控制权而引发的一场大变局;这场大变局严重影响了国美的正常经营,对广大员工的本职工作和心态造成了极大的干扰!
公司创始人黄光裕先生非常想念曾一起奋斗、共同拼搏的国美全体员工,想通过这封信和全体员工有一个沟通和交流的机会。
每一个国美人都深深知道国美的历史:在公司创始人黄光裕先生的带领下,全体员工经过20多年的共同努力,国美历经千辛万苦,积极开拓进取,网络迅猛发展,先后合并了永乐、大中、三联商社等品牌,终于成长为行业领先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家电连锁企业!国美20多年的发展历程,是中国民族品牌振兴的一个缩影。在这艰苦奋斗的历程里,凝聚着我们国美精神,那就是爱国、爱企、诚信、敬业。在国美,我们能够感受到荣誉、感受到鼓舞、感受到自豪!国美是我们共同的成就和骄傲!
国美现正处在一个十分艰难的时刻,在创始人和大股东面临巨大的人生挫折之时,陈晓乘人之危,阴谋窃取国美人共同的历史成果和未来的事业发展平台,企图变“国美电器”为“美国电器”!
大家都清楚,陈晓是怎样加入到国美的,又是怎样凭借大股东的临危托付,一步一步走上国美掌舵人职位的!大家也知道,董事局主席的职位应该是怎样庄严的使命和责任啊!大家已经听到,陈晓是怎样信誓旦旦地表示和黄光裕先生的感情深厚的!大家已经看到,最近陈晓是如何系统阐述他“鱼死网不破”的决心的!斯言斯行,前后对比,怎不叫我们胆寒啊?!
2009年初,陈晓利用大股东的信任,受托担任国美董事局主席。此后他联手贝恩资本,和他们签订了极为苛刻的融资协议;接着,又笼络了某些高管人员,意图控制整个公司;他不顾及国美的任何历史和感情,不顾一切地推行“去黄光裕化”。当大股东察觉他的私心要否决他的提议时,陈晓竟然不顾基本的公司治理原则,强行否决国美股东周年大会的决议,在舆论上还混淆视听,反过来指责大股东不顾国美死活!这是陈晓利用大股东的特殊情况意图控制国美的第一步棋。
陈晓的第二步棋:“慷股东之慨”,不按业绩考核,盲目给部分管理人员期权,变相收买人心。这一做法,没有考虑期权分享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没有考虑到国美的长远发展!
陈晓的第三步棋:控制董事局后,他还想利用股东大会的信任,继续发行新股,联手国外资本,妄图使国美电器这个来之不易的民族品牌沦为外资品牌!他的阴谋一旦得逞,后果将不堪设想!国美的几十万员工,将变身为外国资本猎手的打工者,将丧失23年来创造的国美历史形成的民族荣誉感和企业归属感,这是每一个真正爱国美的人无法接受的!
由于陈晓存在个人野心,在这一年多来,他改变了国美电器一贯坚持的,并为事实证明了正确的企业战略方向---在实现规模领先的前提下,通过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企业效益!他不惜牺牲国美市场份额,以简单地、大量地关闭门店的方法来“做业绩”,粉饰国美的财务报表,达到在公司内部和资本市场扩大影响的个人目的!苏宁的市场份额原来一直占国美的60%左右,现在却全面超越国美,是为明证!
为了避免国美被外资所控制,确保国美回到正确的发展方向上来,大股东自7月19日起就派出代表与陈晓谈判,直到最后一刻,也未曾放弃努力,但却遭到陈晓的无理拒绝;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大股东在8月4日晚上向董事局发函,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撤消董事局发20%新股的授权和重组董事局的五项议案。
“疾风知劲草,危难显忠诚”,陈晓口口声声为了企业,但实际做法却是为了满足其个人的野心。为此,他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挑战职业经理人的基本职业道德!践踏中国传统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众怒,连日来人们在网上一边倒地对他的批评,就是对他的行为最好的回答!
作为创始人及大股东,我们对国美有着极为深厚的感情,深知自己肩负着对企业更大的责任!如果我们不立即采取负责任的行动,将是对数十万国美员工、广大的供应商及民族工业的极大不负责任!恳请国美员工理解和支持大股东的行动!
我们大股东相信,广大国美员工一定会站在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的高度上,保持清醒头脑,明辨是非,不为陈晓的言行所迷惑,做好本职工作,为公司的稳定和发展继续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美新的董事局将与全体员工一道,团结一致,把公司重新带回到行业发展的正确轨道上,并为广大国美员工创造更好的事业平台。
为了我们的国美!
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创造国美更好的明天!
国美电器大股东
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
2010年8月17日
救命稻草只能救一次编辑本段回目录
黄光裕和陈晓的国美之争越演越烈,先是国美领导层将黄光裕告上法庭,黄光裕马上以大股东的身份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心一意要把陈晓赶下台,紧接着黄氏家族指责陈晓在黄光裕深陷官司的时候独揽国美大权,大有司马氏篡魏之心,马上国美高层马上站出来说陈晓是救驾功臣,黄光裕官司的阴影差点导致国美的破产,幸亏陈晓力挽狂澜才保住大局。双方各执一词,兵马已经展开了,这场战想不打都不行了。
依我来看,陈晓依靠的无非是两个:一是现在领导国美,掌握着国美所有的财务、法律和公关信息,并且能够与其它高层紧密接触,拉拢势力;第二,就是机构投资者贝恩,贝恩手中有可转债,随时都可以将债务转化为股票,既可以削减黄光裕的份额,又可以增加自己的份额。
2008年11月黄光裕事发时,国美电器第四季度的运营资金从60多亿元下降到10亿元,现金净流入为负,很多银行一度停止了与国美电器的合作,而且当时国美电器还面临着2009年5月18日52亿港元的到2014年可转股债的提前赎回危机。当时的国美资金相当困难,已经到了破产的边缘,极度需要大量的融资。于是在2009年找到了贝恩投资来融资,贝恩投资获得了10%左右的可转债,而国美也度过了危机。
当年的贝恩投资可以作为陈晓的救命稻草,但是现在的陈晓再一次拿贝恩来做自己的救命稻草就显得不明智了,这根草不姓黄,可也不姓陈啊!
按照陈晓的想法是,联合贝恩投资,可转债转成股票之后,再加上自己陈晓的那部分,大概就有12%,利用自己上一年在国美建立起来的个人魅力和功劳,不断拉拢国美高层和其它投资者,争取可以年年不断地增发股票,稀释黄光裕的份额,达到国美“去黄化”的胜利。
这不容易啊!首先贝恩投资作为一个机构投资者,无论怎么样首先是以利为本。从贝恩的角度来看,当年国美资金周转不灵,我可以带着苛刻的条件入股国美,何乐而不为?国美毕竟不是一个烂企业,而是一个全中国最大的电器零售商,趁国美陷入低迷的时候进入捞底,绝对划得来。而现在情况不同了,支持陈晓,首先要把债转成股,这个过程是不可逆的。债券可以让投资有一个稳定的收益,可是股票是有风险的,国美现在管理层股东之间问题大大,以后的发展谁也看不清,大有被苏宁超越之势,把债转成股不能说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另外,就算我把债转成股,与陈晓的1%左右的股份加起来也不够黄光裕的一半,胜算难料。贝恩何苦要跟大股东,又是国美的创始人过不去呢?
这么看,陈晓当年的救命稻草现在难以救命。另外,尽管国美高层一致站出来声援陈晓,可是这些小喽啰都是在你陈晓的领导下的啊!再蠢的大臣也知道在皇上决定御驾亲征的时候喊两句加油吧!再说,黄光裕只是针对陈晓,其它的高层仍然是黄光裕的好旧部,改朝换代之后还能做个高层。
尽管很多人认为陈晓的赢面大,这主要是因为黄光裕身为待罪之身,确实难以翻案。但是,我认为黄光裕能赢,首先从双方的实力上就高低立见了。黄光裕的份额是33.98%,而陈晓是1%多一点,上文已经讨论了贝恩投资更有可能的是袖手旁观,另外,黄光裕还拥有300间国美的门店,这些门店是黄光裕所有的,国美只不过是负责运营而已,一旦黄光裕决定一不做二不休,要斗个你死我活,以这300间门店做要挟,哪一个股东敢不听话,谁也不希望国美一夜之间少了300间门店吧!其次,毕竟黄光裕经营国美20年,将国美从一个小门店发展成现在中国第一大,其能力不容置疑,而陈晓只不过掌权两年,一直标榜自己为救世主,在黄光裕事件下苦撑国美,但是从数据上看,国美比前两年衰落了不少,这也不正说明了黄光裕的重要性吗?
这次陈黄之斗,除非陈晓能找到一根真正可以救命的稻草,否则必败。
黄光裕危机:企业家如何应考资本运作编辑本段回目录
□ 实习记者 管弦乐
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有人称,黄光裕一案将成为中国民营企业一本沉重的教科书。
黄光裕一案究竟教会了中国民营企业家什么?
用人之道 路在何方?
“家族企业里,家里人都是皇亲国戚,高高在上,谁都不能管,我的企业不存在这个问题,我的家人既有管人的也有被别人管的。我的原则是有能力的人来管理。”黄光裕曾表示。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最能赢得黄光裕青睐的还是他的“皇亲国戚”们。在黄光裕的经营中,黄母管理着国美投资公司,妻子杜鹃曾负责香港国美的工作,在 2010年8月4日黄光裕给国美董事会的发函中,甚至提议要让二妹黄虹燕出任执董。相比创维的黄宏生,黄光裕崇尚个人权威的掌控风格,不及黄宏生的“勇于放手”——将家族高管从创维全部清洗出局。
曾有专家指出,企业是一种盈利性的经济组织,在企业中人的作用不可估量。作为企业家,如何用人就成了一门艺术。企业家用“自己人”会更放心,这是人之常情。但在企业的发展中,“自己人”往往会拥有各式各样的特权,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就此问题,北大纵横战略投资中心合伙人代维昭向记者说道:“从中国的现状来看,整体还是秉持用亲不讳的原则,但较之于西方的管理理论来看这一点却是大相径庭的,他们认为这样的用人机制会对其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易形成帮派小团体,对企业的发展不利。但这个问题并不是绝对的,不能简单判断孰是孰非的。作为企业家而言,应该通过运用健全、规范的机制来把握企业。”
这不禁让人想起被日本成为“经营之神”的松下电器的创始人松下幸之助先生的 70%原则。其中有一条即为70%原则授权,即放70%,管30%。松下认为,过分干涉往往会导致相反的结果,要宽容到70%的程度。但当与总体方向偏离时,企业家就该及时纠正,否则就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表现。
对于企业家的用人之道,记者电话采访了太平洋建设集团董事局主席严介和先生,他向记者表示:“企业家用人之道就是要不拘一格。对于下属的授权也要因人而异,有能力的人就可以多放一些,能力差一些的就要少放一点权。”
有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在企业的发展中,都会经历大大小小的错误与失败,像IBM,像联想。经历挫折不打紧,打紧的是经历挫折后,企业家如何带领企业、带领员工重新站起来,这才是企业家应该考虑的。”
当企业家开始运作资本
从2001年起,黄光裕一直醉心于资本运作,36.5亿元高价收购大中电器;花费6.7亿元现金竞购三联商社19.7%的股权;通过旗下滪泰投资收购中关村15%的股权……黄光裕仅在2003年至2008年短短五年内,就三次问鼎胡润“中国富豪榜”首富,并在2008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中位居第二,仅次于饲料及铝业大亨刘永行。
2008年底,胡润出台“中国企业套现富豪榜”,黄光裕以135亿港元成为国内企业家套现第一人。当被问到“你是实干家还是资本高手”时,黄光裕的选择是后者。
有媒体戏称,黄光裕最熟练的就是“左手倒右手”的资本游戏。他在资本市场上演的一幕幕收购游戏,不过就是将财富从左口袋放到右口袋的过程。有关人士表示,某种意义上看,黄光裕并不是真正关心国美的发展,而是把国美单纯地当做“捞钱的耙子”。
美籍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认为,企业家与资本家的本质区别是,企业家是资本的使用者,而资本家是货币的所有者。企业家的职能是“把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组合起来”,而资本家的职能是“拥有财富”。
代维昭向记者表示:“资本对于企业来讲既可以增加财产,又能够扩大规模,同时还可以使企业资源充足。但就像每个硬币都有两面一样,资本过于充足也可能会致使企业超出自身的发展速度,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
同时,他还表示,作为企业家黄光裕与王石、柳传志等有着鲜明的不同。黄光裕把更多的心思放在了目的性不佳的逐利上;相反,王石则注重发展实业、柳传志则注重贸易与研发,这样脚踏实地的经营才能使企业健康发展。
借黄光裕一案,企业家们应该认识到,在资本运用方面,还是要根据企业的需要,实现自己的设想。另外,资本的附带条件也应该是企业家特别留心的,有些资本的附带条件很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战略方向,不符合企业的发展。
记者手记
在2009中国财会论坛上,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先生讲了4个寓言故事。但谈到企业家,记者想起了其中《鹦鹉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有个人到宠物市场去买鹦鹉。看到一只鹦鹉毛色光鲜、灵活可爱。他问,这个鹦鹉值多少钱?“2000元!”卖家说。“怎么这么贵?”“它会两门外语,英语和汉语。”
他转过头,又看到一只鹦鹉,和那只一样漂亮。“这只多少钱?”“4000元!它会4门外语。”
他转了一会儿,指着第三只鹦鹉问价钱。“10万元!”“难道它会100门外语?”这个人很惊讶。“它什么外语也不会。”“那为什么这么贵呢?”“因为那两只鹦鹉都管它叫老板。”
故事虽然有些夸张,但其中蕴含一个道理。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其实并不需要自己什么都会,他的首要工作是领导有才能的人。
作为企业家,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对工作的热情是最重要的,能够信任、放权和珍惜他们。企业家要凭借自己的领导才能,使比自己能力更强的人为我所用,打造良好的团队精神,从而提升企业的价值。
记者想起一句俗语,“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市场不是由上帝创造的,而是由企业家创造的。企业家的作用对整个企业生死攸关,企业需要依靠那些人来向前发展,恰如比尔·盖茨之于微软,柳传志之于联想,李彦宏之于百度……
国美控制权天平逐渐向黄光裕家族倾斜
在国美控制权争夺白热化之际,陈晓说的最狠的话就是:“黄光裕在中国的政治生命其实已经结束,但是他却一直没有看清楚,还在挣扎,这样的结果绝对是鱼会死,但网不会破!”然而,现在看来,陈晓显然乐观的有点太早。
不管黄光裕刑案的结果如何,有两个事实恐怕是陈晓不得不面对的:其一,黄光裕家族是既是国美的创始人,也是目前仍然拥有重大事项否决权的第一大股东,而陈晓只是一个仅仅拥有国美1.47%股份的小股东;其二,尽管陈晓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策反了黄光裕的旧部,但很显然,作为第一大股东的黄光裕家族,最终会通过股东会重新选任自己的代理人进入董事会。
很显然,这场综合情、理和法乃至商业伦理的控制权争夺大战,因为注入了太多的商业以外的因素而极其复杂,但最终结果其实只要拨开层层云雾稍加分析,却并没有表面显示的那么复杂。在决战之前,双方都穷尽公司法律赋予的工具,在股东大会这个稍显拥挤的平台上进行最后的部署,但事实上,这场引人关注的战局的胜利天平似乎已经在向黄光裕家族倾斜。
如果以时间来划分,在2010年8月4日之前,作为公司一把手的陈晓,抓住黄光裕案的有利时机,通过引入贝恩资本作为战略同盟、以股权激励分化瓦解黄光裕旧部等手段,一方面在股权上大幅度摊薄了黄光裕家族的股权,另一方面,以股权激励的“金手铐”将黄光裕旧部基本策反到自己的一边。特别是2010年5月11日国美的股东大会,黄光裕家族尽管否决了贝恩资本的3名代表进入董事会,但依旧被陈晓主导的公司董事会强行通过,可以说,5月11日的这一仗,陈晓的完胜极大刺激了第一大股东黄光裕家族争夺控制权的潜力。但随即出现的事实却给了外界一个假象:6月28日。国美任命常务副总裁王俊洲为公司总裁,而原总裁陈晓担任公司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而王俊洲和魏秋立是黄光裕的铁杆旧部,在黄光裕失去自由之际一度作为黄光裕的签字代理人。给外界的感觉是,双方开始从对抗走向合作,而且,让王担任总裁无疑是对黄光裕家族的示好好让步。
但事实上,王俊洲成为国美的总裁恰恰成为战局的转折点,而引发这个转折点的最根本原因是去年国美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中心总监、副总监、管理层,以及各分公司和大区总经理等在内的105人获得股权激励,而国美董事会的五位执行董事陈晓、王俊洲、魏秋立、孙一丁、伍健华均得到了上千万股的股权,其中最高股权的获得者为总裁陈晓,股权为2200万股;次为王俊洲,2000万股。而在黄光裕时代,股权的获得是根本不敢想象的事。而股权激励的力量也在随后惊人爆发:黄光裕的旧部王俊洲在双方撕破脸之后公开站在陈晓一边,表示,公司大股东的这一行为 “非常令人失望”,并给予陈晓以“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出色的、有感染力的领袖人物,他也是我值得信赖的同事和亲密朋友”的最高褒奖。
而恰恰是这种旧部一边倒的倒戈,引发了机构投资者的最大担忧:当一个公司的控制权完全落入一个只拥有1.47%股权的职业经理人,而且公司董事会又一边倒地支持这个职业经理人的时候,这个公司的治理结构对于股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而言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如果:其一,贝恩资本赶在特别股东大会之前实施“债转股”计划,进一步摊薄黄光裕的股权;其二,如果在未来的特别股东大会上,机构投资者最终选择了陈晓;其三,如果董事会起诉黄光裕的诉讼最终获得香港司法机构的支持。那么,这意味着,陈晓和贝恩资本事实上将完成驱逐黄光裕家族的战役,国美电器将成为一个由贝恩资本实际拥有控制权的外资企业,黄光裕家族如果落败,不排除选择转让公司的股权,与国美彻底决裂的选择;而陈晓的胜利,也将在中国公司控制权争夺中留下职业经理人战胜第一大股东的经典案例,但这样的案例,从长远来看,恰好是国美最不应该选择的选择。
对于任何一个公司而言,拥有一个权力制衡,能够体现绝大部分股东利益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公司长期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很显然,陈晓的一边倒胜利将彻底打破这种均衡,而且其策反王俊洲、魏秋立的行为更是开创了股东的代理人公然背叛大股东信托义务的恶劣先例,这样见利忘义的执行董事,恐怕不会以所有股东的利益作为考量自己行为的第一选择。基于这样的逻辑,作为创始人的黄光裕家族赢得绝大多数机构投资者的支持可能性大大提升,这样的结果符合“保姆听从主人”的商业伦理,也有利于公司政治游戏的均衡。但国美要纯粹回到黄光裕时代的可能也不大,最好的结果就是双方通过和解,在陈晓出局这个对公司伤害最小的结果下,通过重组董事会,达成权力均衡,形成黄光裕家族与机构“共治”的局面。这样,黄光裕家族即使没有成为最后的赢家,但陈晓注定成为唯一的输家。
参考文献编辑本段回目录
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ing/sdbd/20100813/22568480410.s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8acfe80100lx4w.html?tj=1
http://tech.sina.com.cn/e/2010-08-16/142345499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