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概念编辑本段回目录
日常用语中,“法人代表”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具体含义参见“法定代表人”词条。
法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不是某一个人,不是某个章位的领导。
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编辑本段回目录
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
法人代表 |
介绍编辑本段回目录
在法律用语中,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律,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根据产生方式,法人代表有两大类:
1)法定代表人(含义如前述);其行为,无需另外的确认和授权,既可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即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一定手续或外在表现形式,其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如法人终止时的清算组;
3)授权代表,根据书面或者非书面协议,或者根据民法表见代理的形式,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如聘请之律师,法人营业时的营业员,销售代表、总经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