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即private equity,在国内,也有不少同仁将其翻译为“私人股权”、“私人权益”、“私人股权投资”、“私人权益资本”等等。
私募股权(pe)是一种金融工具(finance instrument),也是一种投融资后的权益表现形式。
私募股权(pe)与公司债券(corporate bond)、贷款(loan)、股票(stock)等具有同质性。但其本质特征(区别)主要在于:第一,私募股权(pe)不是一种负债式的金融工具,这与股票(stock)等相似,并与公司债券(corporate bond)、贷款(loan)等有本质区别;第二,私募股权(pe)在融资模式(financing mode)方面属于私下募集(private placement),这与贷款(loan)等相似,并与公司债券(corporate bond)、股票(stock)等有本质区别;第三,私募股权(pe)主要是投资于尚未ipo(首次公开募股)的企业而产生的权益;第四,私募股权(pe)不能在股票市场上自由地交易;第五,其他从略。从法律的角度讲,私募股权(pe)体现的不是债权债务关系。它与债(debt)有本质的区别。
总之,私募股权(pe)是equity(股权或权益)之一种,既能发挥融资功能,又能代表投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