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 人物 企业 技术 IT业 TMT
科普: 自然 科学 科幻 宇宙 科学家
通信: 历史 技术 手机 词典 3G馆
索引: 分类 推荐 专题 热点 排行榜
互联网: 广告 营销 政务 游戏 google
新媒体: 社交 博客 学者 人物 传播学
新思想: 网站 新书 新知 新词 思想家
图书馆: 文化 商业 管理 经济 期刊
网络文化: 社会 红人 黑客 治理 亚文化
创业百科: VC 词典 指南 案例 创业史
前沿科技: 清洁 绿色 纳米 生物 环保
知识产权: 盗版 共享 学人 法规 著作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创建新词条
科技百科
  • 人气指数: 8256 次
  • 编辑次数: 1 次 历史版本
  • 更新时间: 2010-02-05
高兴
高兴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
网民民粹主义倾向
网民民粹主义倾向
互联网与中层民主
互联网与中层民主
中国红色文化
中国红色文化
互联网霸权主义
互联网霸权主义
美国政治制度衰败
美国政治制度衰败
互联网扼杀世界语言
互联网扼杀世界语言
美国互联网战略中国影响
美国互联网战略中国影响
互联网去美国化
互联网去美国化
微博无影灯
微博无影灯
争议网络反腐
争议网络反腐
推荐词条
希拉里二度竞选
希拉里二度竞选
《互联网百科系列》
《互联网百科系列》
《黑客百科》
《黑客百科》
《网络舆情百科》
《网络舆情百科》
《网络治理百科》
《网络治理百科》
《硅谷百科》
《硅谷百科》
2017年特斯拉
2017年特斯拉
MIT黑客全纪录
MIT黑客全纪录
桑达尔·皮查伊
桑达尔·皮查伊
阿里双十一成交额
阿里双十一成交额
最新词条

热门标签

微博侠 数字营销2011年度总结 政务微博元年 2011微博十大事件 美国十大创业孵化器 盘点美国导师型创业孵化器 盘点导师型创业孵化器 TechStars 智能电视大战前夜 竞争型国企 公益型国企 2011央视经济年度人物 Rhianna Pratchett 莱恩娜·普莱契 Zynga与Facebook关系 Zynga盈利危机 2010年手机社交游戏行业分析报告 游戏奖励 主流手机游戏公司运营表现 主流手机游戏公司运营对比数据 创建游戏原型 正反馈现象 易用性设计增强游戏体验 易用性设计 《The Sims Social》社交亮 心理生理学与游戏 Kixeye Storm8 Storm8公司 女性玩家营销策略 休闲游戏的创新性 游戏运营的数据分析 社交游戏分析学常见术语 游戏运营数据解析 iPad风行美国校园 iPad终结传统教科书 游戏平衡性 成长类型及情感元素 鸿蒙国际 云骗钱 2011年政务微博报告 《2011年政务微博报告》 方正产业图谱 方正改制考 通信企业属公益型国企 善用玩家作弊行为 手机游戏传播 每用户平均收入 ARPU值 ARPU 游戏授权三面观 游戏设计所运用的化学原理 iOS应用人性化界面设计原则 硬核游戏 硬核社交游戏 生物测量法研究玩家 全球移动用户 用户研究三部曲 Tagged转型故事 Tagged Instagram火爆的3大原因 全球第四大社交网络Badoo Badoo 2011年最迅猛的20大创业公司 病毒式传播功能支持的游戏设计 病毒式传播功能 美国社交游戏虚拟商品收益 Flipboard改变阅读 盘点10大最难iPhone游戏 移动应用设计7大主流趋势 成功的设计文件十个要点 游戏设计文件 应用内置付费功能 内置付费功能 IAP功能 IAP IAP模式 游戏易用性测试 生理心理游戏评估 游戏化游戏 全美社交游戏规模 美国社交游戏市场 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 Facebook虚拟商品收益 Facebook全球广告营收 Facebook广告营收 失败游戏设计的数宗罪名 休闲游戏设计要点 玩游戏可提高认知能力 玩游戏与认知能力 全球游戏广告 独立开发者提高工作效率的100个要点 Facebook亚洲用户 免费游戏的10种创收模式 人类大脑可下载 2012年最值得期待的20位硅谷企业家 做空中概股的幕后黑手 做空中概股幕后黑手 苹果2013营收 Playfish社交游戏架构

第五种权力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目录

第五种权力编辑本段回目录

  “第四等级”(Fourth Estate)或“第四种权力”(Fourth Power),是欧美西方社会对于新闻媒体在社会中地位的表述,是指在立法、行政、司法这三种权力之外一种独立的社会力量,其社会职能是“监法”,即对上述三种社会权力进行舆论监督,以保证这三种权力的运作透明,以及社会肌体的健康运行。
  就观念缘起而言,无论哪种表述,都与新闻媒体独立自主的社会地位有关。没有独立于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之外的特殊地位,实施“监法”就是一句空话。而新闻媒体获得这种权力的合法性来源,就是新闻自由的思想。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第四种权力”是“新闻自由”思想之子。
  自由主义新闻思想成为宪法的条款,这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也是自由主义本身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表明,自由主义思想在欧洲占据了统治地位。1789年6月27日,法国国民议会成立,决定仿效美国各州的做法,在新宪法正文前附一份公民权利的宣言,并在其中宣布言论出版自由。7月6日,国民议会制宪委员会成立,立即着手审议部分代表提交的各种人权宣言草案。7月14日,法国大革命爆发,国民议会又组成新的制宪委员会,决定加快草案审议工作,对言论自由问题,其最终表述为:
   
  无拘束地交流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只要他对滥用法律规定情况下的这种自由负责。
  
  此后,其他许多国家的宪法、《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人权公约》、《欧洲人权公约》、《美洲人权公约》等约法中涉及言论、出版自由的条款,以及《国际新闻自由公约草案》,在它们的制定过程中都以《人权宣言》第十一条的表述为基础。例如1789年美国制定的《权利法案》(亦称《第一宪法修正案》)就指出:
  
  国会无权制定法律涉及建立宗教或禁止宗教自由;剥夺人民言论或媒体的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伸愿之权利。〔1〕
  
  要真正起到“监法”的职能,媒介报业的独立地位就成为关键,只有存在着独立于立法、行政、司法这三种权力之外的一种社会力量,舆论监督才有可能。而基于市场经济和个人主义理念的美国报业的发展,恰恰为此提供了丰富的物质的和精神的资源。作为“新式新闻运动”的风云人物普利策、赫斯特以及奥克斯都曾表述过类似的思想。早在接手《邮讯报》时,普利策就指出:
  
  《邮讯报》不为党派服务,而为人民服务;不是共和党的喉舌,而是真理的喉舌,不追随任何主张,只遵循自己的结论;不支持“行政当局”,而是批评它;反对一切骗局,不管发生于何处,也不管它是何种性质的;提倡原则和思想,不提倡偏见和党派性。
  
  这些“不为党派服务”,“真理的喉舌”,“决不从属于任何党派”,“要不偏不倚、无私无畏地提供新闻”的思想理念,实际上都表明了报业不受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权力限制的理念,为其成为一种表达民意、监督政府的独立社会力量奠定了基础。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英美及西方媒体被称为“第四等级”或“第四种权力”。
  而正式提出这一概念的应为英国历史学家凯黎里,尽管他把这一提法归于政治家爱德蒙特·巴克,根据他的记载,1928年,英国国会举行会议,爱德蒙特·巴克有一段发言,凯黎里对此做了如下记述:
  
  伯克说议会中有三个等级,但在不远处记者的旁听席上,坐着远比这三个等级都要重要的第四等级,它不是指发言人本身和他们机智的语言,而是指一种存在的事实,……我常说,从他们笔下流出的那些印刷文字,有着与民主同等的意义:写作问世后,民主就不可避免了。……那些拥有向全国说明真相的话语权的人,就构成一种权力,政府的一个部门,与立法、执法、司法等部门同等重要。这一等级的显赫不在于他的社会地位、收入和服饰,而在于他说出了公众想知道的信息,而这些正是最重要的。
  
  正是从凯黎里正式运用“Fourth Estate”(第四等级)这一概念之后,“第四等级”、“第四权力”才不胫而走,成为西方新闻界的口头禅〔4〕。后来在197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一名法官正式提出了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第四种权力理论”(Theory of Fourth Power)。至此,“第四种权力”已被西方社会普遍接受。
  综上可见,作为观念意义上的“第四等级”或“第四种权力”源远流长,几乎与西方新闻自由、新闻独立的历史相始终;而概念命名意义上的“第四等级”或“第四种权力”要迟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尽管此前这种思想已经深入人心。从这种意义上说,“第四等级”或“第四种权力”是新闻自由思想之子:没有自由独立之思想,也就没有“第四种权力”。
  二
  
  近年来,随着网络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及网民群体的扩大,一种有异于“第四种权力”的新的媒介权力形式——“第五种权力”也顺势崛起,迅速成长。所谓“第五种权力”,是指相对于“第四种权力”的依托于各种网络平台的网民舆论权,或网络话语权。目前,在中国,这种权力已在逐步走向成熟,并在媒介独立、舆论监督方面发挥主要作用,补充了“第四种权力”之不足,从而促进了社会进步。或者可以说,就“传统”的新闻传播、舆论监督而言,正在悄然发生着一种“权力转移”的变化。简言之,就是以往传统的新闻媒体才具有的舆论监督的权力,正在向网络舆论或网络话语权悄然转移。如果说“第四种权力”是新闻自由之子的话,那么“第五种权力”就是信息自由之子,其自由天性是由于其独特的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参与、表达与互动这一媒体特征所决定的。
  1990年,美国著名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在他的“未来三部曲”之一的《权力的转移》中就指出,我们正处于一个“权力转移期”,其云:
   
  但在我们生活中,权力仍是人类最不了解却最重要的一环,特别是对我们这一代的人,因为我们正处于“权力移转期”。眼前的世界正进行解构,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完全不同于以往的新权力结构,而且这种权力转移正在社会各个阶层展开。在办公室、超级市场、银行、教室、医院、学校和家庭里,旧的权力形式正依照新轨道进行重新分配。〔5〕
  
  新闻传播界发生的情况也存在着这种“旧的权力形式正依照新轨道进行重新分配”的现象。“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互联网出现之后,原本是新闻媒体才有的掌控话语的权力也在悄然发生着转移。美国《时代》周刊2006年“年度人物”(Person of the Year)不是某一个具体的个人,而是全球数以亿计的互联网使用者。对此,《时代》封面的下方有一段解释文字:“是你,就是你!你把握着信息时代,欢迎进入你自己的世界。”(Yes, you. You control the Information Age. Welcome to your world.)《时代》周刊“颁奖辞”说:
  
  但是,通过一个不同的视角来看2006年,你会看到一个不同的情况,它与冲突或伟人无关,它是一个前所未有规模的社区和合作的故事。它是百科知识的大会集、一个百万视频的人民网络YouTube和在线大都会MySpace。它是多数人从少数人那里夺取权力,互相无偿地帮助的故事。这不仅改变了世界,而且还改变了世界改变的方式。……Web 2.0是一个大型的社会实验。与所有值得尝试的实验一样,它可能会失败。这个有六十亿人参加的实验没有路线图,但2006年使我们有了一些想法。这是一个建立新的国际理解的机遇,不是政治家对政治家,伟人对伟人,而是公民对公民,个人对个人。〔6〕  
  
  据统计,2007年初,《时代》将网民作为“年度人物”之时,中国的网民才逾一亿三千万,而至2008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二十二次报告显示,目前中国网民数量已达二点五三亿人——仅仅不到两年的时间,中国网民的数量几乎翻了一倍。2007年底美国网民数为二点一八亿人,按照美国近年来的网民增长速度估算,美国网民人数在2008年6月底不会超过二点三亿人,因此中国网民规模现在已跃居世界第一位〔7〕。《时代》这段话所说的所谓“多数人从少数人那里夺取权力”,“不是政治家对政治家,伟人对伟人,而是公民对公民,个人对个人”,都强调了原本没有新闻话语权的“个人”或“大众”成为舆论权力的主体,正是在此背景下,依托于各类网络平台的“第五种权力”才会崛起,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力量。对此,喻国明先生分析得很透彻:
  
  我们是在一个高度文明化的世界里成长的,信息的社会化传播以及“话语权”一直是少数人享有的“专利”。受众,在过去的传播学词典中始终是传播链条中下游角色的一个专属名词,其能动性至多不过表现为选择或者不选择某个传媒,接受或者不接受某项传播内容或形式。但目前传播领域发生的真正重大事变,乃是其作为“上游”角色成分的深刻改变。对传媒产业而言,当传统意义上的“受众”参与到新闻产业价值链的上游,而不再只是单纯的阅听大众时,也就意味着媒体生态和游戏规则的深刻改变正在酝酿和发生之中。〔8〕
  
  而这种“媒体生态和游戏规则的深刻改变”最明显之处莫过于“第五种权力”的崛起。
  显然,“阅众参与”、“去中心化”和“平等对话”是这一轮次传媒变革的几个最为重要的关键点,新闻生产不再是少数媒体机构中编辑和记者的专利,它已逐渐演化成“多数人向多数人传播新闻”的传播模式,这便是我们今天必须面对和研究的崭新课题。我们的回答质量将决定我们未来生存发展的质量。
  三
  
  之所以把“网络舆论”称为“第五种权力”,是因为它既具备传统意义上的“第四种权力”舆论监督的作用,又发挥着“第四种权力”所不具备的社会功能,以弥补“第四种权力”的先天不足。以下分别论之。
  (一)真正实现“观点的自由市场”
  所谓“观点的自由市场”,最早是由英国政论家、文学家约翰·密尔顿提出的。密尔顿曾经公然拒绝政府的检查,出版了两本关于离婚问题的小册子,因此受到国会的传讯。密尔顿对此很恼火,他在接受质询时公开谴责了检查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他的论点的基础的假定是,人运用理性就可以辨别正确与错误,分辨好坏,而要正常地运用这种才能,就必须让人们不受限制地去了解别人的观点和思想。密尔顿认为真理是通过各种意见、观点之间自由辩论和竞争获得的,而非权力赐予的。必须允许各种思想、言论、价值观在社会上自由的流行,如同一个自由市场一样,才能让人们在比较和鉴别中认识真理。从密尔顿这种思想出发,后来形成了西方关于“观点的公开市场”以及“自我修正过程”等概念。
  在中国,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政治在社会生活中起主导作用,新闻媒介一直与党派和各种利益集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喉舌”论和“工具”论的背景下,“观点的自由市场”一直难以实现。而由于网络“零壁垒”、“零把关”、“自媒体”的先天开放、自由的性质,使得“观点的自由市场”在中国成为可能。例如2008年发生的“范跑跑事件”,此事细节和各种媒体的讨论已多,此不赘。但它起码说明,任何思想观点,即使是像“在这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我女儿我才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这样触及道德底线的观点,也都可以在媒体上展示,引发公众讨论,由公众各抒己见,辨别真伪,然后得出较为一致的结论。据悉,范美忠发表该言论后,一周内该帖在天涯社区上的浏览量就达十四万余次,引发了亿万中国人的大讨论,使得这一原来比较模糊的问题越来越明晰。
  从制度层面上,它直接导致了教育部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修改。2008年6月25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被首次加入其中。据悉,该意见稿通过后,全国的教师都将奉行这一新的职业道德规范。据悉,上一次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还是在1997年,距今已有十一年,在新形势下,社会各界要求重新修订该规范的呼声日高。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灾害,灾区广大教师始终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舍生忘死,奋不顾身,保护学生,以爱书写了人民教师的伟大师魂,在全社会赢得了高度赞誉。与之紧密联系的,是从观念层面上,民众也有了“师德应高于普通道德”的结论,如葛剑雄先生所言:
  
  《道德规范》是针对中小学教师的一种“行规”。任何一个行业都会有本身的特殊要求,可以并且在法律容许的范围之内,对本行业人员提出一些高于一般公民的行为规范和具体要求。……一个人不能只指望享受某一行业的特殊权益,却不愿意承担这一行业的特殊义务。“保护学生安全”是针对中小学的特殊情况提出的——中小学生的绝大多数是未成年人,因此教师在负有教育、教学之责时也同时负有保护之责。……在遭遇突发事件,或学生处于危险中时,作为成年人、具有更强避险经验和能力的教师应该给学生切实有效的帮助。教师与学生的生命权是同等的,在危难中让体力和经验不如自己的学生走在前面,正是给学生平等权利的表现,就像在海难发生时让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优先上救生船一样。〔9〕
   
  而在“范跑跑事件”之前,这些措施和道理显然不如今天明晰,而之所以明晰,无疑是因为“观念自由市场”的一种假设——“通过这种互相容忍和不同意见的比较,看起来最合理的一种意见就会出现而被人家普遍接受”。毫无疑问,如果没有范美忠可以在网络上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也就不会有这样的讨论及其结果。
  (二)设置社会议题,进行共识动员
  其次,之所以把“网络舆论”称为“第五种权力”,是因为它可以聚拢网民意愿,在传统媒体之外单独设置社会议题,引导公众舆论,最后达到一定社会效果。
  2008年,以“3.14”拉萨暴力事件为导火索的中西民众情绪大对立终于表面化。其中法国某些媒体、政要及部分追随民众如何反华、辱华,报道已多,此不赘。事情的背景和原因当然十分复杂,但有一点是确定的:中国人民的情感受到了伤害,当然,我们要理智,要宽容,要和为贵,要有大国气度,但这并不意味着麻木和毫无反应。而由于诸种原因,这种声音很难由中国的传统媒体发出,于是,网络媒体,或曰“第五种权力”就弥补和发挥了重大作用。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从网络走向现实中的“抵制家乐福”事件。

  对于“到底是谁最早提出抵制家乐福”这一问题,根据权威调查,网络是这一社会议题的策源地。成都网友“萝雨宁馨”是最早将家乐福纳入“抵制清单”的网友之一。2008年4月10日上午九时五十一分,她在天涯社区发帖《爱我中华,抵制法货》。“这次是我少有的一次冲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个1981年出生的女程序员说,“我看到一个网友提出抵制家乐福,但那帖被埋得很深,顶不起来,为了醒目,我单独开了一个。”二十六岁的“水婴”,在北京一家IT公司上班。10日上午十时四十五分,他将《抵制法国货,从家乐福开始》贴上“猫扑”网,没想到一下子就火了。12日前后,一条短信悄然传遍几乎所有用手机的人:“奥运圣火不断受到骚扰,尤其在巴黎……让全世界看看中国人团结的力量!5月1日,让全国的家乐福冷场!”短信末尾还有一句,足以使它跻身成功营销案例:“转发二十个,你就是最爱国的中国人!”稍后,另一条短信被加进来:“家乐福后台老板路易威登公司曾多次资助达赖集团,支持其分裂中国的罪恶行径。”4月14日至16日,新浪网连续三天的在线投票显示,百分之八十八的网友赞成抵制家乐福。4月15日~17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题客网,通过数据库实施的全国民调显示,赞成抵制家乐福的比例,比在线调查低很多,但也过半——百分之五十一(七千二百四十个样本)〔10〕。这充分说明,民众自发的声音不约而同地出现,在极短时间内形成海量的自由传播,确实说明当时中国民众对法方的不满情绪异常强烈。而在中国许多城市,“抵制家乐福”已经从口号变成了行动,如合肥、青岛、北京、上海、昆明等城市,中、法关系岌岌可危。
  
  “抵制”无疑收到了实际效果:为了修补两国之间的紧张关系,平息中国民众的愤怒,恢复两国的政治互信,法国参议长蓬斯莱、法国前总理拉法兰、法国总统外事顾问雷维特先后在2008年4月访华,看望在巴黎勇敢保护圣火的中国残疾人姑娘金晶,转交了法国总统萨科齐的亲笔信,并就中法战略对话展开非正式磋商,就近来的中法关系展开坦诚对话〔11〕,充分显示出法国高层对法中关系的重视,以及对自己行为的反思。
  纵观“家乐福事件”始末,网络舆论这种“第五种权力”不仅提出了明确的社会议题,最大限度地聚拢、动员了网络民意,并且收到了如上所说的实际效果,这说明网络舆论这种“第五种权力”已经有了独立设置社会公众议题的能力。而我们之所以将其称之为“权力”,是因为任何权力都具有掌控对象的能力,是因为网络舆论掌控着中国民众的对于“家乐福”的市场购买力,能够给“抵制”对象造成潜在经济损失,而这一点显然是法国政要最为担心之事。诚如中国社科院欧洲所所长周弘所说,“中法关系遭到损害的后果当然需要双方共同承担,但如果法方不采取更多积极行动纠正错误,他们将承受更多苦果”〔12〕。这里所谓“苦果”,主要是在华利益和经济损失,而直接促成这种效果的,无疑是由网络发起的“抵制家乐福”的民间反法情绪的合理释放。换言之,中法冲突是一种利益博弈,而在博弈中有时诚实、宽容、忍让是无济于事的,而具有“侵略性”的逼抢却会收到效果。而没有“抵制家乐福”的反法情绪和行为,就不会构成实在的压力;而没有压力,就不会有法方这样积极的表现,也就不会促进问题的进一步解决。而像“抵制家乐福”这样的社会公众议题,显然是不能由政府部门或是主流传统媒体提出的。换言之,网络舆论补充了政府声音和“第四种权力”的不足,已经具备了独立设置并完成社会议题的能力,从这种意义上说,称之为“第五种权力”是名副其实的。
  (三)不懈追求真相,实施全民监督
  另外,之所以把“网络舆论”称为“第五种权力”,是因为它可以最大限度地“追求真相”,真正实现全民监督,而这一点,已经大大超越了“第四种权力”的舆论监督范围。例如牵动中国社会神经九个月之久的“周老虎”虚假虎照事件。
  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同时公布了周正龙10月3日拍摄的两张华南虎照片,并向其颁发奖金两万元。2008年6月29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的负责人向公众通报“华南虎照片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经查证,周正龙用老虎画拍摄假虎照,还用木质虎爪模具在雪地捺印假虎爪行骗,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本案涉及的十三名人员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其中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孙承骞、朱巨龙被免职,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王万云、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被撤职。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事件中,坚持不懈地揭示真相的主力军是网络媒体和网民群体,而不是传统媒体;换言之,是“第五种权力”而不是“第四种权力”,才使得周正龙的年画“纸老虎”闹剧大白于天下。在这一过程中,传统媒体的表现是微弱、苍白,甚至是被动的。其关键点在于传统媒体的表现不是不懈地追求真相,而是缺乏独立性地报道、质疑、呼吁政府深度干预,而无实际作为。

 网民群体是揭示“纸老虎”真相的主力军,考虑到中国网民数量已达二点五亿,即使只有百分之十卷入,也是一个任何传统新闻媒体都无法匹敌的庞大群体。“纸老虎”事件中的“终极证据”——年画虎,是网友首先提出来的。
  据悉,2007年10月13日,仅仅在陕西省林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天,网友“yixians”就在色影无忌交流论坛上发帖,请教华南虎照片是否经过后期处理。色影论坛号称全球最大中文摄影网,一批PS高手们和业余动物学家们纷纷指出这张照片的破绽,有网友搬出“EXIF数据”、“1/物距+1/像距=1/焦距”等专业术语,证明照片造假。专业的PS高手甚至用线性代数来计算,闪光灯、拍摄距离、色温、3D立体图等专业术语也频频出现。质疑的帖子越聚越多,“平面虎”的呼声越来越高。网友小鱼啵啵啵在天涯和猫扑网站人肉搜索引擎上都留了质疑“纸老虎”的问题,随后,一位叫攀枝花xydz的网友在小雨啵啵啵的提问后面留言,说有重要的线索,让小鱼啵啵啵把QQ号码留给他。凌晨一点多,他们联系上。但一直等到五点钟,攀枝花xydz都没跟小鱼啵啵啵说话。“早上八点半一上班,我开了QQ,他忽然在线,给我发了一张年画虎的截图,基本判断,年画虎就是周正龙拍的虎。……十时左右,我把第一张虎传到色影无忌网站上。等我想传第二张、第三张的时候,自己都进不去了。”整个帖子点击率很快超过了三十万。据《南方都市报》记者的统计,整个帖子加上转载点击率已经过亿了。而随后,一些网友从年画的左下角找到了年画虎的编号“8301”,和一个模糊的“龙”字,于是很多网友试着用“龙年画”、“龙墙画”、“龙贴画”等关键词在百度上搜索,锁定了义乌的威斯特公司。接着,找到了威斯特公司经理骆光临的联系方式,还用百度快照找到了虎的原画,显示的上传时间是2005年,前后只用了两个小时。网站产生的积聚效果是惊人的。腾讯新闻频道编辑赵国臣说,QQ跳出框里可以有即时新闻,同时在线三千万人。三千万人同时议论一件事,调查一件事,好比“链式的病毒式传播”。网友的信息源来源多样。如果自己去寻找年画虎,一个记者可能要找上百年。可这么多网友,两小时就凭照片上的蛛丝马迹找到了印制年画虎的企业〔13〕。人气最旺论坛“猫眼看人”的“载水之舟”网友,也在10月22日就指出“纸老虎是‘没骨擦笔年画’的水粉作品”,并提醒网友注意义乌等地的年画批发市场,结果果如所言。闲言不赘,2007年12月2日,网易头条刊出文章《水落石出!六方专家一致认定华南虎照片为假》。当然,由于事情的复杂性,这一真相迟到2008年6月29日才大白于天下。
  笔者却以为,在“纸老虎”事件中,传统新闻媒体确实表现不尽如人意,没有起到“第四种权力”的舆论监督作用,但如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问题,或可以说“纸老虎”事件的复杂性和社会职能部门介入的模糊性,已经大大超出了传统媒体的功能和覆盖范围。当然,我们可以这样批评:“在这一闹剧中最应该反思的恰恰是新闻媒体自身。是他们将一个农民的诈骗行为,变成了一个举世关注的社会闹剧;是他们将一个经不起推敲的虚假故事,变成了一个连续不断的社会新闻;……正是在新闻记者如无头苍蝇般的采访报道中,整个新闻事件高潮迭起,并最终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荒唐连续剧。”〔14〕
  但是,纵观这个事件,卷入了各类专业人士,粗算下来,就有司法、摄影、动物、植物、林业、刑侦、印业等专业,而这些专业技术知识,已经远远超出了新闻记者的知识范围,却因网络而凝聚到一起。例如“打虎派”的一条主要证据就来自国际著名刑侦专家李昌钰,2008年5月8日,李昌钰博士在福建一场专题演讲中,否认了“华南虎”照片的真实性,并说:“照片后期处理得相当好,我只能说咱们中国农民很不错,PS的水平太高了。”理由很有力,他说“十月份,山上应该会有很多苍蝇,苍蝇喜欢粘在老虎的眼睛周围,如果有苍蝇而没有粘在老虎的眼睛上,就可以证明老虎是假的”。虽然很多“挺虎派”说不可能,但是通过放大照片逐个区域扫描,有网友在四十张照片中找到了一两只苍蝇,但并没有盯在老虎的眼睛上〔15〕。像李博士这样的推断和网友的配合,绝对是一般新闻媒体所难以达到的。由此,也可以反证网络媒体所拥有的“第五种权力”可以填补传统媒体其他专业知识匮乏的这种缺憾和空白,最大限度地实施全民舆论监督。   
  
  新闻媒介素有“第四种权力”之称,是一个独立于立法、执法、司法之外的一种特殊权力,其存在保证了行政权力的透明公开和社会肌体的健康运行。随着网络社会的崛起,及网民群体的扩大,网络舆论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它不但能够发挥以往所谓“第四种权力”所发挥不了的作用,甚至可以监督、规范“第四种权力”,并成为其提供新鲜的新闻资源,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因而被称作“第五种权力”。对第四种权力的探讨已经比较充分,而对于网络媒体或网络舆论这种“第五种权力”的讨论显然还有较大空间。而由于网络媒体的特殊性,“第五种权力”在实践过程中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既有以公共舆论促进社会进步之力,也不乏网络暴力侵犯公民隐私利益之举,所有这些,都反映出其尚处于幼稚磨合期的不成熟特色,有待规范和完善。

 注释:
  〔1〕(美)迈克尔·埃默里著,展江译:《美国新闻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2〕Don C. Seitz, Joseph Pulitzer: His life and Letters,New York:Simoon and Schuster,1924,p. 101.
  〔3〕http://www.alienlove.com, Toeg Effect.
  〔4〕 余家宏编:《新闻学简明词典》,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10页。
  〔5〕(美)阿尔文·托夫勒著,吴迎春等译:《权力的转移》,中信出版社2006年版,第3页。
  〔6〕互联网使用者当选《时代》周刊年度人物[EB/OL].http://news.xinhuanet.com,新华网,2006.12.17.
  〔7〕《CNNIC第22次报告:中国网民数量已达2.53亿》,2008年07月23日,搜狐网,http://it.sohu.com
  〔8〕喻国明:《新媒体究竟在改变着什么?》,2006年6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新闻与传播》卷首。
  〔9〕葛剑雄:《师德高于普通道德》,2008-8-27,《今晚报》副刊。
  〔10〕叶铁桥:《一个发展中大国的理智与情感》,《中国青年报》,2008年04月30日。
  〔11〕http://www.chinanews.com.cn/,中国新闻网,2008年04月24日。
  〔12〕齐彬:《法国应采取更多行动修补中法关系》,中国新闻网,2008年04月24日。
  〔13〕〔15〕白雪、王超:《华南虎事件:技术含量支撑公众理性》,《中国青年报》,2008年7月7日。
  〔14〕《新闻媒体应从华南虎事件中吸取什么教训?》,中国江西网,2008年06月30日。 

网际网络——第五种权力?编辑本段回目录

    在网上,国家地域界线不再是阻止传播的因素,以前所用的国际传播概念已发生了变化,取而代之的是网际传播。特别是近一年来,不少涉及政治的事件,由于首先在网络上传播,而后又迅速占据全球各大报刊的头版头条,成为百姓话题的新闻。没有网络,也许这些事件只是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但现在却产生了完全不同的较果。如以下三个被认为最有网络传播效应的事件。

    一是美国独立检察官斯塔尔调查克林顿有关事件的报告在网上公布。报告的内容相信已经无人不晓。在此就不再叙述。

    这事件却也成为网际网络发展史上的里程碑。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人们不是通过电视或电台,而是通过网际网络先了解一件重大新闻事件的详情。

    二是印尼的排华暴乱事件。

    98年5月,在短短50小时内,人口1000万的首都雅加达内有27个地区发生乱,结果造成1198人丧生(其中27人死于枪下)、150名妇女被强奸、40座购物中心与4000间商店被烧毁,以及数以千计汽车与民房蛔莼稹J芎φ咧饕?腔?恕U庖皇录?痪??绫ǖ溃?谌?蛞?鹁薮蟮姆聪欤?乇鹗羌て鹆嘶?松缁岬姆吲??

    印尼总统哈比比不得不宣布设立一个独立委员会,负责调查5月暴乱期间妇女遭强奸的案件。他前天曾宣布设立一个全国调查委员会,负责调查当时的暴乱事件。哈比比说,独立委员会将调查所有强奸案,然后把那些犯罪者缉捕归案。

    三是马来西亚副首相安华事件。

    由于近年来的亚洲金融风暴,马来西亚70多岁的马哈迪被认为必须为马来西亚的经济困境负起大部分的责任。但马哈迪并不愿意接受这一点,因为他坚称马国经济结构并没有问题,问题的根源是外国投机分子所造成,

    虽然如此,但在国内他遇到的主要批评来自他的副手,即副首相安华,他不能够容忍同他对立的人再在政府里,于是就将安华辞退。由于遭到安华支持者――新生力量的反对,于是就产生了一系列的安华贪污及奸情诉案,安华终于被判入狱服刑6年。这意味着他的政治生命遭受另一个重大挫折。他丧失国会议员资格,在未来两届大选都不能参加竞选,安华已经失去了所有有形的政治舞台,只能在幕后领导他的支持者。但在网上他获得了大量的同情者。

    有分析说,这是马哈迪采取的一石二鸟的策略:一方面重整经济,使其不受环球市场力量的影响,另一方面又要彻底结束安华的政治生涯。马来西亚是亚洲的一个政治经济都不算太发达,国力也不强国家,首相和副首相的纷争更属一国内部之事,但由于其一系列事件经过网络传播,引起了全球的关注。

    在即将结束的这个世纪中,有一种观点被人们广泛接受,即新闻媒介成为了政府,立法,司法这三种权力之后的第四种权力。于是在即将跨入下个世纪前,由于网络的发展,有人提出网际网络即将成为第五种权力。

    面对如此活跃的网络新闻传播,不禁使人们将一系列事件和网络传播的环境联系起来思考,分析网络媒介究竟是传统的四大媒体(报纸、广播、电视、杂志)的延伸,是第四种权力的补充?还是有成长为第五种权力的趋势?

    从传播研究的角度来看,媒介与政治的密切关联是成为权力的先决条件,上述三人事件都是涉及政治的;媒介的权力在于它能形成舆论,而舆论的形成是一个过程,要通过相当量的内容传递,以及较高的到达率等等。但是我们说,虽然媒介的权力与政治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并不是所有可以报道政治事件的媒介都有可能成为一种独立的权力。另外。以上三个事件从内容传播效果上看似乎是促成了舆论,产生了结果,但仔细分析这些事件的传播过程就会发现,不但网络这种传播媒介本身还存在着问题,还不能完全成为一个可以让人完全信赖的媒介;它也不是一种能独立的生成舆论的权力媒介,仅仅是和传统的四大媒体相依存,发挥着所谓第四种权力的作用,所以也谈不上成为第五种权力,这点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网络作为新闻媒介的问题

    网络这种新媒介虽然一直被公众看好,现在上网浏览的人越来越多。而那些没上网的人也被越来越多的上网条件诱惑。如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很多商家不惜用增送电脑的方式来引诱人们入网。据联合早报报道,7月15日,新加坡太平洋网际网络率先在报纸上刊登广告,以赠送电脑争取新上网户,但上网户必须一次过付清15个月的无限制使用网络配套的费用,价钱是1545新元。从去年底开始,美国的网际网络服务商就与电脑制造商合作,通过向用户送电脑的方式促销。其中,美国最大的网际网络服务商美国在线以这种促销方法争取到成千上万的新订户。

    但这毕竟仅是商业机构出于利益的考虑,想要先占商机而已。事实上,如前所述,网络到目前为止还没能成为一种完全可信赖的新闻媒介,这是因为其自身的存在和发展还有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如:

    1.拥挤的网上交通

    去年的戴安娜逝世事件,以及太空探测船登陆火星事件,都曾使网上交通非常拥挤。

    斯塔尔报告书会最先在网上发表的消息经过报章电视电台的大力宣传,网络从业者恐怕网络设施无法应付而瘫痪(meltdown)。

    最初先公布报告书的3个政府机构网站的服务器,虽然都作了充分准备,却一时无法应付要求而出现HTTP/1.1ServerTooBusy,使许多人无法成功接通(access)。根据NetRatings的统计,要接通美国众议院网站的人,89%无法成功。

    后来因为其他媒体网站,如《纽约时报》、CNN、MSMBC及连线(Wired)等也纷纷转载报告书内容,负担分散后网络交通却还是拥挤,主要新闻网站都使出浑身解数,努力进行平衡负荷(load-balancing),平均分散各服务器的负担,以免任何服务器出现过热。

    可能凡有过上网经验的人都有感受,在某些时段,网上的信息走得很慢,有时慢得让人无法忍受,更有些繁忙时候,甚至网页都无法打开。所以有些喜欢在网上浏览的人,不得不调整自己的作息时间,将上网的时间调到凌晨或夜晚。这种无法在需要的时候浏览的状况,无疑是不正常的,极待解决。

    2.有待提高的渗透率

    美国众议院9月中在网际网络上公布针对克林顿和莱温斯基性丑闻的报告当天,全世界的网络迷蜂拥上网。斯塔尔的报告出现在几十个网站上,各地的网络服务供应商都生意奇佳。美国第一大网际网络服务供应商美国线上当时的上网率比之前增加了30%,上网阅读克林顿性丑闻每分钟达75万次。CNN的网站也因为克林顿性丑闻而创新记录,当天下午每分钟的上网率达到34万次!

    根据网络分析公司RelevantKnowledge抽样调查后的估计,报告书9月11日上网的当天,共有2470万人上网阅读报告。公司发言人说:大家简直疯狂了。

    印尼发生排华骚乱,新加坡联合早报电子版报道后,读者产生强烈反应。印尼局势讨论区开辟当日夜里,便有数十条电子邮件一涌而入谴责暴行。此后读者来信每日上百件,可谓人声鼎沸。

    据纽约路透社7月9日电,纽约一家研究机构前天发表的研究报告书说,全球网际网络的网民今年增加3520万人,使活跃网民增至1亿3060万人。

    另外,纽约网上商业研究机构电子行销家(eMarketer)发表的报告书预测,到了2003年,活跃网民将增至3亿5000万人,比去年年底9540万人激增267%。北美洲以外地区的网民总数在今年首季超越北美洲网民人数。

    但这些数字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根据资料统计,在美国只有2%的人口完全依赖网际网络得知新闻资讯。新加坡的网际网络渗透率也只有10%,其中单靠网络看新闻的用户,肯定只是一小部分。

    因为网际网络仍然很新,真正使用这个新媒体的人还是属于少数。局限于受教育较高,对科技不陌生的新一代,并且以男性居多。

    3.不能确保真实可信

    自去年五月以来,印尼华人向一切有关机构和人士的电子邮件地址反复发送了身着印尼军服的暴徒蹂躏妇女的照片,并号召所有收件人接力传送。这对世界范围内千百万网上读者产生了强烈的震撼,并引起各国传统新闻媒体的关注。

    不少人就是因为看到这些图片后,才来较有影响的新加坡联合早报电子版论坛声讨暴行的。在雪片式飞向早报电子版的邮件中,有些是试图进行另外一种政治抗议动员。某些网上人士将印尼华人的孤立无援、任人欺辱,归因于华人祖国,还发布了公开请愿书。

    网络上的消息一时是真假难辩的,但后来有读者指出这些照片反映的是印尼军人在东帝汶的暴行,而与五月暴乱无关,不少图片都是张冠李戴。

    对广大读者来说,由于印尼华妇遭强暴已是不争的事实,照片张冠李戴并没有使华人的满腔怒火降温。

   但作为传播新闻的媒介,不完全真实则是不能原谅的。人们发现有人明白网际网络所能够制造的虚拟恐慌,而正在加以利用。这种状况不能不令人担忧。

    二.网络与政治联姻――貌合神离

    彼尔、盖茨在其《未来之路》一书中,曾预言电脑网络将对政治发生特别影响。他认为,由于电子邮件和网上论坛的出现,将使人们以极高的效率进行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人际交流。

    因此组织政治活动变得轻而易举,志同道合者可随时随地在网络上集会,而不必担心花费或活动的规模。从理论上来说,网际网络的政治作用很大,但实践中,却未必如我们所想象的那么厉害。

    如有人认为,网际网络有能够带动政治的作用,并例举了最近的安华事件。安华的支持者(或中立者)在网络上的新闻网页soc.culture.malaysia中激烈讨论安华和首相马哈迪之间的斗争,你一言我一句,每一分钟都有人发表新的言论或回应别人的意见,字里行间所能够引起的煽动作用就像雪球越滚越大,与现实生活中相比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应该看到的是,安华事件是个别的例子,因为有一些消息在当地的传统媒体中被封锁,因此人们转向网际网络得知消息。如此这般,网际网络才显得很强大。

    而实际上网络的真正政治作用是很值得怀疑。

    1.观点自由市场下的不负责任的言论

    1840年,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曾发表过这样一段精彩的文字:在法国,报业是国家的第四种权力,它攻击所有人却无人攻击它;它随心所欲地指责,它声称政治家和文人属于它,应该为它作出牺牲,而它却不愿互惠;它说着、干着可怕的蠢事,可这是它的权力!

    现在网络上对政治的讨论,和一个世纪前当报刊刚刚成为大众传播媒体时,新闻自由主义的观点盛行时一样,人们认为在网上有如一个观点的自由市场,可以随自己意愿发表各种意见。人们似乎在网上又找到了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力。

    如在上一届的新加坡大选期间,有一些人在网际网络上冒充政府领袖,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马来西亚前副首相安华被革职后,网络上也突然涌现许多改革运动资料的网站,各种各样的言论选择在网络这个不受控制的空间散播。

    马来西亚警方逮捕4名通过网际网络散播印尼外劳将制造骚乱谣言的人士,还侦查出一名企图借助网际网络引发种族仇恨,以引起混乱的不良分子。这些人起初以某个种族的身分与另一名同族人士在网络中对话,然后再以另一个种族的身分谈话,最终计谋得逞,成功在网络中制造了混乱。

    有人认为,对于网际网络来说,除了电脑病毒外,最具杀伤力的就是错误讯息的传播,或刻意的引起政治误差。这是有道理的,除此以外,还让人有乌烟瘴气之感。 

    当然,也有人持一种乐观的看法,即对于网络上谣言和不负责任的言论来说,谣言止于智者的说法似乎也适合的。一些人认为网络有一种自我改正的结构。对于没有根据的传言,虽然起初会在网上引起激烈反应,但过不了多久,这样的传言会不攻自破,变得毫不可信。这也有些像一百多年前,那些天真的自由主义倡导者坚信人们有判断力,相信真理最终会战胜谬误一样。

    更有一些人身体力行地做起了清道夫的工作,如新加坡就有人成立网络小组,专门在网上公开避谣,到通过电邮以更个人的方式作直接交流,已经建立了一定的可信度。这无疑的积极的和值得称道的。

    因为当人们发现这些不负责任的言论对社会无益时,就会提出和实行一些对社会负责任的论点和做法。无论如何,谣言总是对社会无益的,言论自由并不是以匿名,或以假的电邮地址制造谎言。

    2.网页的冲击力不得等于政治的冲击力

    当人们感到政治新闻或政治网页给社会带来强大的冲击力时,实际上有一个误解,就是误将网页的冲击力当作政治的冲击力了。因为网络作为一种新传播手段,本身就具有强烈的诉求,也就是说,政治新闻或政治网页是因为在网络上交流才有吸引力,政治上网后才是最大卖点。但这个最大的卖点会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而渐渐淡化。

    政治人物能利用网络扩张势力的期待并不现实。这主要是因为一旦人们能够和政府领袖毫无顾忌地在网上交流,那将会是无止境的。我们需要有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来完成这样的交流工作,而要维持网页也是一件很花钱和精力的事,而且还要亲力亲为,一点都不容易。

    浏览一番后,发觉这些政治人物的网页和一般的个人网页其实没有什么分别。在这些网页中,我们同样可以看到网中主角的履历、生活、工作、信仰、理念(当然,你也可以把它当成是一种政治目的),甚至是个人嗜好、兴趣,以及图文并茂的家庭生活。仅此而已。

    ●新加坡总理吴作栋/资政李光耀:www.gov.sg

    ●马来西亚首相马哈迪:www.jaring.my/pmd/cabinet/pm.html

    ●香港立法会议员刘慧卿:www.emilylau.org.hk

    ●印尼总统哈比比:habibie.ristek.go.id

    ●亚细安:www.asean.or.id

    ●马来西亚巫统:umno.org.my

    ●澳大利亚一族党议员汉森:www.gwb.com.au/onenation/index1.html

    上述澳大利亚反对党领导人汉森,其网页就比较开始时显得很有冲击力,打开网页进会出现这样的字句:你正在一个传播媒介不要让你知道的网页上,之后则有不少攻击传播媒介的文字。但随着汉森的落败,她的网页是不再会有任何冲击作用。

    政治人物要利用网际网络来扩张自己的势力,但其所能够触及的范围也必定局限在社会的某个特定阶层而已,所以这还不是有效的政治手段。

    当然也不排除对一些国家来说,网际网络仍被视为一股强大的自由力量,给社会带来一定的冲击,但这只是对少数国家而言。政治性网页对成熟的社会并不会带来太意外的冲击,因为成熟社会的制度健全,政治透明度也高。在这些社会中人们能够通过各种渠道快捷地收取、消化,并再传播各种信息,因为没有人能隐瞒事实。

    3.对政治网页接受的三个阶段

    我们应该看到,受众对于网际网络上的政治性网页的利用和接受有一个发展过程。这个过程是否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发展阶段是人们利用这个空间,通过电邮和新闻信息传递来发泄不满的情绪。

    第二个阶段,人们开始对这些呐喊感到闷了,他们开始要求一些有深度的政治分析。在得到任何最初的消息时,他们也都会先查证再相信。

    第三阶段,网络不仅是一个传播工具,也成了联系人们的看法、政府信息,以及私人和公众的枢扭。

    从目前的情况看,受众对政治网页的接受还是处于第一阶段,由于其渗透率低,并没有给各社会的政治环境带来任何改变。一般的人还是从报章和电视的新闻信息中形成自己的观点。只有当网际网络成为人们完全可信赖的媒体时,政治才会和它完全融合,才会在其间发挥作用,这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三.网络媒介只是传统媒介的延伸和补充

    1984年美国轰炸利比亚,以及后来的海湾战争造就了CNN(电缆新闻网络)。它提供24小时不停的新闻报道,随时提供事态的最新发展,改变人们依靠收看电视台固定时段新闻广播的习惯,造就电缆新闻媒体的成功。

    这次克林顿的性丑闻,也奠定网际网络作为新闻媒体的地位。斯塔尔报告书厚达445页,牵涉内容广泛复杂,两三分钟的电视新闻项目无法容纳,印刷媒体在时间上又无法追得上,使网际网络脱颖而出。

    有人在一个主题为美国政治的网际清谈频道中徘徊约半个小时,当时有20多人都很认真地在讨论克林顿事件。

    当问到其中一个名为约翰艾迪生的美国人,他为什么选择到网上谈论总统时,他说:传统媒介和网际网络的关系,就好像传统咖啡和新一代咖啡。以前喝咖啡没有什么花样,但现在很多咖啡屋推出种种具诱惑性的新品种咖啡,四处诱惑比较年轻的消费者。重要的是,喝了之后会发现原来咖啡不只一种喝法。还有,喝咖啡是会上瘾的,就像网际网络……

    1.网络并没有改变媒介的社会功能

    我们知道传统的新闻媒介有着这样一些社会功能:如沟通情况,提供信息;进行宣传,反映、影响、引导社会舆论;传播知识,开阔眼界;提供娱乐,丰富业余生活等。但我们也看到网络传播也同样具备传统媒介的这些社会功能,和传统媒介的性质是相同的。

    当然网络媒体也以它自身的优势对传统媒体带来新的挑战。如它迅速;它容量大;它的交互性仅仅是提高了人们之间交流的时效;它是一种虚拟的空间延伸,也可以说是人体的延伸。虽然人们身体相隔万里,但在网络上的交谈就仿佛两人座在一间咖啡店里喝咖啡时面对面的交流;它可以被设计的非常精美等等。

    早在去年英国戴安娜王妃逝世时,网络和新闻之间已经有了很明确的挂钩关系。一个又一个纪念戴安娜王妃的网页设立之快速、内容之丰富和制作之精美,已经让很多人开始明白网际网络的无所不能,让人深切地体会到它给传统媒体带来的挑战。

    但也仅此而已,我们现在看到的情况是它也只是一种新的媒介手段。对于那些关心政治的人,这个新媒体未来也只会成为一个传播政治信息的通道而已。

    2.网络媒介为传统媒介拓展了时空

    网络最大优点是速度。电视新闻需要拍摄与剪辑录像,报章必须等印刷,网络却可以随事件发生随时上网。信息量也不成问题,超连接到其他网页就能容纳许多内容。

    网际网络首先让全世界能同时阅读未经媒体删节的整份报告内容。报告书上网后,白宫立刻在自己的网页上发表针对斯塔尔报告书的备忘录,并打算在详细阅读报告书后在网上作出反驳。网上读者也可以追踪一场政治大辩论的全程,

    网络最大的好处是它的互动性(interactivity),通过新闻网页与谈天室等,大家可以立刻发表意见与参与辩论。

    如印尼排华事件发生后,参加网上讨论者有新加坡、香港的大学讲师,有中国大陆的中学生,也有印尼僧人。近的来自亚洲,远的可至赫尔辛基和新西兰。他们之间电子邮件讨论效率惊人。这里刚有中国读者问那个公开叫嚷保护人权的美国哪里去了,大洋对岸那边厢就有人送来网址,里面有克林顿和戈尔憨笑着的合影,和他们与夫人的公开电邮地址。

    在内容上则有为华人说理的,有喊口号的,有传递情报的,有求救的,也有呼吁行动的。更有的意气用事、火药味十足。

    但这并不意味着传统媒体将被网际网络取代。

    因为当有人就问:你怎么知道斯塔尔报告书会在网上公布?答案很简单:看电视或报章的新闻报道。是传统媒体把消息告诉大家,把读者带上网去,而网际网络则提供详细内容,网络媒介和传统媒介的之间的关系绝对不是你死我活的,而是互补性质的。

    3.网络也为传统媒体设置议题

    我们在前文中已经谈到,上述三大事件是经网络大量报道后,才上传统媒体的版面和占据传播媒体的时间的。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网络确定着那些问题重要,那些是可以忽略的。对受众来说,就是不期然地在行使着大众传播学上的议题设置功能。这也并不奇怪,因为网络也是媒介的一种,它和传统媒介是互相影响,互为作用的。

    除此之外,我们还从上述事件的传播中,看到了网络对传统媒体的另一种影响就是网络消除了传统媒体的一些禁忌。

    如克林顿性事折报告书在星期五上网后,许多美国报章在周末详细刊登报告书内容,《纽约时报》与《华盛顿邮报》等报章甚至全文照登。报告书里包含许多描述性行为的露骨语言,在一般情况下报章恐怕引起读者不快,不会如此详细报道。如果不是网上已经发表,报章读者或许只能读到报告书20%的内容;编辑们觉得反正已经在网上公开了,应该没有禁忌了。

    当然读者的反应也不一样,有些人对报章刊登如此露骨报道表示不满,却很少人对发表同样内容的新闻网站表示不高兴。这证实一种普遍的观点,由于到目前为止,上网读者还是比较独特的一群人,他们对网上信息内容的容忍度较高,形成与传统媒体不同的标准。对于主张新闻自由的人来说,网际网络作为一种新闻媒体的出现,以及它对传统媒体的冲击,肯定是一件好事,因为读者能够直接获得更多信息。

网络群体性事件行使“审判权”编辑本段回目录

    随着网络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及网民群体的扩大,一种有异于“第四种权力”的新的媒介权力形式——“第五种权力”也顺势崛起,迅速成长。所谓“第五种权力”,是指相对于“第四种权力”的依托于各种网络平台的网民舆论权,或网络话语权。

    最近《瞭望》周刊的一篇名为《网络群体性新闻事件点击率达百万》的文章发人深省,其中明确指出,一些负面“网上群体性事件”,可以在很短时间内损害百万群众心中的党政机关形象。

    稍加留意网络,我们不难发现,在2009年,网络舆论监督的力量极为猛烈。过去上访、信访的传统老路之外,出现了新的第三条路线,即网上舆论监督。

    近期“百万级点击率”的“网上群体性事件”屡见不鲜。如“南京天价烟房产局长事件”、“张家港官太太团出国事件”、“贫困县县委书记戴52万元名表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等等。

    这些事件无一不带有一个共性的特征,即网民的网络话语权,将一个本来很容易被掩盖和忽略的话题提交到了网络之上,然后通过数以百万计的网民强烈批判,从而引发传统媒体的报道热潮,并最终引起行政干预而揭开事实真相,并对事件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比较早的事件可以追溯到2003年8月16日,有关媒体报道了刘涌二审被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团伙成员宋健飞被核准死刑并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消息,旋即在互联网上引起了众多网民的关注。网民纷纷撰文抨击司法黑暗,间接促使中国最高人民法院50年来第一次提审普通刑事案,并罕见地推翻沈阳高法的判决,改判死刑,立即执行。这一次事件本身所具有的典型意义并不仅仅是对一个罪犯执行了死刑,而是第一次罕见的通过互联网这一传播手段,集中反映出了众多网民的集体诉求,反而打破了立法、执法、司法这三种传统权力的利益压迫,同时也在过去单单依靠新闻媒体这一第四权力持有者即记者的个人良知和职业道德来代表大多数普罗大众意愿的间接途径,而直接让网民通过网络直接“发言”,通过网络传播口诛笔伐,形成强大舆论压迫力,而“直接”行使了权力,改变了既定事实。

    如果说刘涌事件还是通过传统媒体的初次揭露再进入网络中引发二次揭批的话,那么2007年出现的“最牛钉子户事件” 则可以称得上是一次完美的网络舆论监督力量的彰显。

    2007年3月初,网上开始流传《史上最牛的钉子户》的图片: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重庆网友将其命名为“史上最牛钉子户”。在与开发商苦苦对峙了两年半之后,这座小楼的主人吴苹和杨武终究还是选择了妥协,并于4月2日签署了新的安置协议。于是,那座孤舟样的小楼也便在这个朦胧的夜晚灰飞烟灭。
而网友的热议并不仅仅局限在钉子户该拆或不该拆之上,而是切合了当时的时代背景,《物权法》刚通过及国内在拆迁问题上民怨沸腾的宏观背景;“钉子户”女户主吴苹风韵犹存的外表,知法守法的理性姿态,使她成为镜头前最好的发言人及辩护人;“钉子户”男户主杨武渝州散打冠军的身份增添了事件的娱乐性,他站在屋顶挥舞国旗的场景深具震撼力与感召力;媒体几乎一边倒的支持姿态更稳固了网友的民意基础;几个因素促成了这起网友口中的“一个伟大的标志性的事件”。借助于网络表达出来的民意,任何组织及个体都不应该忽视。

    毫无疑问,当网络舆论力量开始彰显力量之时, “YOU”时代已经成为了一种现实,第五种权力的大幕也至此徐徐拉起。特别是通过网络群体性事件,其民意表达也开始凸显出网民运用网络舆论行使“审判权”的特殊内涵来。

参考文献编辑本段回目录

http://academic.mediachina.net/article.php?id=3623
http://qkzz.net/magazine/1007-0222/2008/12/3172661.htm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1

标签: 第五种权力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

对词条发表评论

评论长度最大为200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