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立信诉中兴侵犯专利编辑本段回目录
北京2011年4月2日上午消息,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爱立信对中国竞争对手中兴通讯提起诉讼,称后者侵犯了自己的技术专利。但中兴通讯欧洲高管对爱立信的说法持有异议。
爱立信指控中兴通讯拒绝签署一项专利许可协议——根据这样的协议,中兴通讯须向这家瑞典集团支付专利权使用费。这是爱立信首次就据称的专利侵权对一家中国竞争对手采取法律行动。爱立信周五宣布,已在英国、意大利和德国对中兴通讯提起侵权诉讼。
爱立信首席知识产权官卡希姆·阿法拉赫(Kasim Alfalahi)指控,中兴通讯侵犯了爱立信涉及第二代和第三代无线通讯技术(即GSM和WCDMA)的一部分专利,“多年来,中兴通讯一直在侵犯爱立信的GSM和WCDMA技术专利。”阿法拉赫表示,爱立信试图与中兴通讯敲定一项专利许可协议至少已有4年。
由于尚未与中兴通讯签署专利许可协议,除了要求赔偿,爱立信还计划请求英国、意大利和德国法院制止中兴通讯手机的销售——爱立信声称,这些手机采用的技术对自己的专利构成了侵权。爱立信还计划请求德国法庭制止中兴通讯某些网络基础设施的销售。
中兴通讯西欧区总裁蔺成拒绝就爱立信的专利侵权指控置评,称自己对爱立信的法律行动不知情。但蔺成对于爱立信有关中兴通讯拒绝签署专利协议的说法表示异议。他表示,中兴通讯曾与爱立信进行过磋商,希望与后者签署一份类似于它与其它电信设备制造商签署的协议。
中兴回应爱立信专利起诉编辑本段回目录
4月2日下午消息,针对爱立信在英国提起的针对中兴通讯GSM手机及系统的相关专利诉讼,中兴通讯今天下午发布声明,称爱立信刻意单方面中断正在进行的专利谈判,并称将在中国发起针对爱立信在华专利的无效诉讼。中兴通讯同时呼吁理性谈判,并将坚决反击专利恐吓行为。
以下为中兴通讯关于与爱立信IPR纠纷的声明全文
中兴通讯已经关注到由爱立信在英国提起的针对中兴通讯GSM手机及系统的相关专利诉讼。对于爱立信刻意单方面中断前期双方正在进行的相关专利谈判行为,深表遗憾。同时,中兴通讯今天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起针对爱立信在华专利的无效诉讼。
中兴通讯身处通信这一技术密集型行业,将技术创新作为立企之本,将核心专利作为技术创新的核心指标。公司成立26年来,坚持将公司收入的10%投入研发,研发人员超过30000人、位居行业前三位。截止2010年底,公司拥有专利总量达3.3万件。其中,公司2010年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获得的PCT专利申请高达1863项,位居全球所有企业第二位、通信行业第一位,这些从一个侧面证明了中兴通讯对知识产权和创新的尊重。
惟其如此,我们希望发挥自身专利价值,亦尊重其它厂商的合理专利诉求,并一直谋求以交叉授权、一揽子协议等方式解决业内的专利异议,并与绝大多数厂商、在绝大多数产品上达成了广泛共识,极少出现实质性纠纷。
但是,我们也深知,竞争已然渗透到每一个市场角落,行业内的相关诉讼层出不穷,专利陷阱、专利讹诈、漫天要价、将诉讼转向相关运营商客户等方式广泛存在于各类产品市场,在某一市场上面临市场格局改变的时候必然造成更激烈的板块冲撞。唯有以理性谈判为主轴、以协商解决为目的、通过积极应对以战促和,才能真正在市场立足。
中兴通讯将遵从如上原则,继续理性、务实的谈判,坚决反击一切将企业双方诉讼导向客户的专利恐吓行为,同时不排除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相关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以客户利益最大化,避免恶性竞争。
爱立信起诉中兴专利之争背后编辑本段回目录
4月2日下午消息,在MOTO与华为互诉专利侵权案件尚未落幕、诺基亚与苹果专利诉讼战争正酣之际,今日又有消息称爱立信又加入专利大战,将战火引向来自中国的竞争对手中兴。业内认为,导火线是中兴通讯在爱立信的大本营瑞典建设全球第一个LTE FDD/LTE TDD双模网络,而背后是未来的LTE之争。
新旧板块冲撞
根据英国媒体《金融时报》报道,在当地时间4月1日愚人节这天,全球最大的移动网络设备制造商爱立信向英国、意大利、德国法院提起一项诉讼,称来自中国的竞争对手中兴通讯侵犯了自己的专利。爱立信指控中兴通讯拒绝签署一项专利许可协议——根据这样的协议,中兴通讯须向这家瑞典集团支付专利权使用费。《金融时报》认为,爱立信此举突显出,以华为(Huawei Technologies)和中兴通讯为首的中国企业,已发展成为爱立信的强劲竞争对手。
无疑,这是一场司空见惯的专利战争,但是,为什么在此时发起这场专利战争,为什么主要瞄准手机,却充满了玄机,“来的颇为巧合”。
导火索来自瑞典,爱立信的母巢。不久前,中兴通讯对外宣布了一个合作项目,将与和黄旗下的Hi3G合作,在瑞典和丹麦建设全球第一个LTE FDD/LTE TDD双模网络,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双模4G网络,而瑞典恰恰是爱立信的大本营。
根据海外权威电信媒体LightReading的一项深度分析,和黄原来的供应商主要是爱立信和诺基亚西门子,其中,和黄瑞典的核心网、和黄丹麦的全网由爱立信提供。此次合作,必然导致在4G时代,它们传统的地盘继续失守,其中瑞典更是爱立信的大本营、不容有失。
对于中兴而言,在欧洲市场介入较晚,但是2010年之后这一进程不断加速,先后与Telenor、KPN、和黄等签署了单个合同达数千基站的无线设备大单。由于介入较晚,都要通过搬迁旧设备、升级更新技术的设备实现,而主要搬迁的对象都是诺基亚西门子。
问题是实质是新旧势力之战。在全球电信市场日趋饱和的情况下,“彼长”对应的就是“此消”,战争不可避免。
此前,这种新旧势力的战争在华为、西门子之间已经表露无遗,整个2010年,华为与诺西的缠斗从未停止过。联想起2009年底,全球首个LTE FDD网络竞争中,TeliaSonera先是选取了爱立信和华为的组合,搬迁了诺基亚西门子,此后不久诺西强势反击,再次反搬迁,1年以后华为再次部分的“反反搬迁”。TeliaSonera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大家的技术差距越来越小,成本就是核心原因。
其实,除了成本,还有IPR和政治。
但是,与华为进入欧洲初期,优先搬迁的是北电、MOTO的网络不同,中兴进入该市场的时候,市场变得更为拥挤了,需要搬迁的对手实力也更为强劲,这种情况下必然会引起更大的反弹。此次搬迁的对象,很大部分属于行业老大爱立信,引起的反弹无疑会很大。
此前,当时的老大爱立信可以坐山观虎斗,坐看行业老二位置变化。如果中兴也规模进入欧洲,首先进攻的对象无疑也是诺基亚西门子,但是也不免要触及爱立信的利益,那么,只能进一步动摇既得利益者的市场,老大坐不住了。
潜伏的TD-LTE大战
如果,仅仅是一次搬迁在业内是非常常见的,未必会引起如此大的争斗。但是,和黄项目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是普通的3G网络,背后还隐藏着LTE TDD与LTE FDD的互博。
根据LightReading报道分析,在年初,Hi3G获得了50MHz的TDD频谱资源,获得对象恰恰是Intel。Intel在2008年的时候,曾经花费了2500万美金获得该频段资源,原计划部署WiMAX。同时,和黄在丹麦也获得了25MHz TDD频谱。
真正可怕的在于,获得同等TDD频谱资源的价格,仅仅为FDD资源的3%!运营商为了购买频谱资源,往往需要付出巨大费用,在3G时代几乎拖垮了德电、法电等一流厂商,前段德国的LTE频谱拍卖中,仍高达数十亿美金。全球各国的TDD资源都非常丰富,如果更多的一流运营商倒戈到TDD,或者TDD/FDD双模,整个产业环境将发生巨变。对此,海外芯片厂商人士认为,以和黄项目为例,FDD/TDD的融合终端芯片推出较晚,开始肯定以TDD单模为主,实质上,该网络开始阶段就是一个TD-LTE网络。
FDD的产业链一直以来领先于TDD的产业链,但是,随着中国移动的大力推动,以及中兴、华为、大唐为主的中国厂商变得不断强大,TDD产业链的竞争力与FDD的差距迅速缩小。在4G时代,这很可能将全面改变全球FDD与TDD的市场格局,并最终威胁到爱立信、诺基亚西门子在FDD市场的利益。
而作为上游芯片厂商的高通等,与爱立信、诺基亚等FDD阵营本来就存在着各种纠纷,其合作伙伴到底是欧洲厂商、还是中国厂商无关紧要,因此,采取的是一种相对功利的态度,即TDD芯片和FDD芯片同步发展,目前二者的差距仅有半年左右。
运营商是选择晚上一段时间推出4G,还是为了早半年一年多付出数亿美金、甚至数十亿美金的频谱成本呢?目前,德国、日本、荷兰等多家一流运营商已经选择与中国移动合作,进行TD-LTE测试,很多是实质性在建设。不久前,中国移动的TD-LTE建设中,先期只有大唐、中兴、华为、诺西、阿朗五家厂商入局,这五家厂商在TD领域投资更大,后期摩托和爱立信才挤入,这无疑增大了爱立信的危机感。
表象背后,TD-LTE与FDD LTE之争潜伏其中。
围魏救赵
为什么诉讼主要针对的是终端?为什么在英国、德国?为什么是此时?无外乎三大原因。
众所周知,电信行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专利密集型的行业。因此,技术的竞争广泛存在,但是,除了高通等上游厂商能够“只进不出”之外,多数设备商之间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很难完全厘清专利所有权,加之取证困难,即便是能够分清,其诉讼时间也很长。因此,设备专利交叉授权为主。
但是,手机则不同,终端产品的出货量往往较大、取证更为容易,因此,目前电信行业的专利诉讼主要集中在终端领域。2010年,中兴的终端出货量达到9000万部,其中占比最大的是GSM/WCDMA手机,因此不难理解,爱立信从终端领域发起对中兴的专利诉讼。
与此同时,爱立信发起诉讼的地方英国、意大利、德国恰恰是中兴在欧洲销量最大的几个地区,而不是爱立信的大本营瑞典——在瑞典中兴的终端销量很少。中兴很多情况下是通过与客户的终端合作,逐步达成互相了解,进而进入欧洲的。爱立信选择这样做,正是为了打击中兴在欧洲市场的快速拓展,通过限制市场进入,达到对设备市场“围魏救赵”的效果。
根据《金融时报》报道显示,爱立信和中兴的相关谈判已经超过3年,但是此时发起针对2G的诉讼却并非巧合。
一方面,中国厂商在2G时代的议价能力很差,3G时代有显著提升,到了4G时代已经有长足进步,爱立信感到自己的谈判筹码在下降。不久前,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公布的一项数据显示,中兴的PCT专利申请已经提升至全球第二位、位居行业第一位。PCT专利代表的是核心国际专利,随着申请量的提升,专利天平正在改变原有格局。
另一方面,在GSM/WCDMA终端领域,爱立信本身并不直接从事,只是参股索尼爱立信公司,这个终端公司销量不断下降、长期处于亏损或半亏损状态。如果中国厂商提起反诉,对爱立信的主营业务影响不大。
多种原因导致的共同结果就是,爱立信在4月1日于如上三国发起了针对中兴的GSM/WCDMA终端诉讼。
中国企业需学会专利竞争
意图挑战旧势力,迟早会触及对方的防火墙和护城河,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这种挑战不可避免。
对此,所有中国厂商也必须从中意识到,专利竞争必然是市场竞争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很多厂商的护城河和防火墙,是不可能回避的。与此相类似,不久前,华为、中兴等企业在美国竞标、竞购中受到了“安全问题”困扰,在技术测试领先、客户认可的情况下被排除在外,这些也是市场竞争的一个必然组成部分,也是其护城河与防火墙,也是不可能回避的。
真正需要做的是,正视竞争,学会竞争。不仅仅是在技术领域、产品领域、市场领域学会“常规”竞争,不断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和议价筹码,也需要在知识产权领域、政治领域等“非常规领域”学会竞争,提高自身的全方位竞争能力。
此次诉讼无论结果如何,真正考验的是,竞争双方的全方位实力,也考验的游说团体、产业链动员等方面的实力——包括法律诉讼方面的实力。不久前,华为Vs诺西的胜利体现的正是这种综合实力的进步。(银刀)
爱立信诉中兴专利侵权纠纷的几点思考
据国外媒体报道,日前全球最大的移动网络设备制造商爱立信对国内知名企业中兴通讯提起诉讼,称中兴通讯侵犯了自己的技术专利。爱立信有关人士指出,中兴通讯未向爱立信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侵犯了爱立信设计涉及第二代和第三代无线通讯技术(即GSM和WCDMA)的一部分专利,因此在英国、意大利和德国对中兴通讯提起了侵权诉讼,除了要求赔偿之外,还计划请求有关国家制止中兴通讯手机及某些网络基础设施的销售。
消息传出后,国内有关媒体,对爱立信选择此时在这三个国家对中兴展开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无论背后真正的动因何在,此举给国内包括中兴在内的诸多IT企业敲响了警钟,必须要重视创新、重视知识产权,及早部署企业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
笔者对这一事件主要有三点思考:
第一,专利侵权诉讼作为企业间常见的商业竞争行为,应该正视,不要过度紧张。在全球化的竞争中,包括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竞争是市场竞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各家企业常把其作为竞争工具在使用。包括中兴在内的国内企业走出去,与国外IT业巨头竞争就必然要遭遇到对手的各种竞争策略。对手挥舞专利大棒,施以侵权诉讼很常见,并不可怕。企业要有正确态度,积极应对。
就拿美国为例,其企业间每年的知识产权诉讼数量巨大,我们熟知的微软、苹果、诺基亚、高通等知名公司之间围绕专利侵权的诉讼标动辄几亿、十几亿美金,但这些企业并没有因为诉讼的胜负,发展受到太大的影响。但相反,通过诉讼让企业受到了教育,重视创新和知识产权,从而整个社会的创新源源不断。
第二,企业要懂得使用市场手段来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以前我国政府在此类事件上干预比较多,但随着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政府这几年在此类事件上的处理手段也趋于完善,跟国际接轨,减少行政干预,尊重市场规律,把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完全交给市场来处理,尊重企业之间的正当竞争。
对于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国际惯例一般采用的办法首先是协商、谈判。由于诉讼的成本相对较高,双方尽可能会采取协商谈判的方式解决纠纷,但这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对专利使用的范围、程度、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也是非常正常的。一旦最终形不成一致意见,选择第三方机构,包括到独立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通过司法机构寻求诉讼解决就成为了有效的解决途径。
以诺基亚与苹果之间的专利纠纷为例,双方从2007年到2009年谈了三年之久,由于达不成一致,诺基亚在美国地方法院和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ITC)同时起诉苹果,从目前ITC裁决结果来看,ITC支持了诺基亚的五项专利,判定苹果侵权,同时否定了其另外七项专利的侵权请求。
爱立信和中兴的相关谈判也已经超过3年,在长期纠缠不下,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爱立信选择三个国家法院诉讼是非常正常不过的举动。
第三,企业应该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涉及到使用他人知识产权时,应通过交叉许可或合理付费来避免侵权,从而合法参与市场竞争。当今世界,由于全球经济的一体化时代里,各项技术的国际标准普遍采用,很少有公司只使用自己的技术而不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来完成产品的开发,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对他人专利技术的使用。不能够完全依靠等待自己的开发,通过交叉许可或合理付费以能够应用别人的技术快速开发产品并争取更早的进入市场已成为商业惯例。
但企业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尊重他人获得的专利权。任何一项专利技术都是权利人通过巨大的投入和艰苦的努力才获得的,他们应当得到合理的回报,而不论这个权利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作为中国公民势必对中兴有着特别的情感,但不能无视爱立信所享有的各项专利权。
企业应该要做的是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积极申请专利,注意申请书与申请质量并重,获得业界认可,在全球化竞争的交叉许可中获得有利地位。这样企业才能有效防范知识产权带来的各项风险。
参考文献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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