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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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会议,将于2009年12月7-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来自192个国家的谈判代表将召开峰会,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即2012年至2020年的全球减排协议。
详解编辑本段回目录
哥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本哈根 世界气候大会全称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会议,将于2009年12月7日—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12月7日起,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其他官员们将在哥本哈根召开联合国气候会议,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毫无疑问,对地球今后的气候变化走向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这是一次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的会议。会议将在现代化的Bella中心举行,为期两周。
根据2007年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第13次缔约方会议通过的《巴厘路线图》的规定,今年年末在哥本哈根召开的第15次会议将努力通过一份新的《哥本哈根议定书》,以代替2012年即将到期的《京都议定书》。考虑到协议的实施操作环节所耗费的时间,如果《哥本哈根议定书》不能在今年的缔约方会议上达成共识并获得通过,那么在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到期之后,全球将没有一个共同文件来约束温室气体的排放。这将导致人类遏制全球变暖的行动遭到重大挫折。也因为这个原因,本次会议被广泛视为是人类遏制全球变暖行动最后的一次机会。
基于现实困境,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学者、媒体和民众都高度关注本次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哥本哈根的议题在近一年来一直是各大国际外交场合的重点议题。美国总统奥巴马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已经多次就此话题表态。而中美两国对气候变化议题的态度一直都是全球媒体的关注重点。
宗旨及预期目标
官员们将达成一个新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协议,并以此作为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阶段结束后的后续方案。根据UNFCCC秘书长德波尔的表述,在此次会议上,国际社会需就以下四点达成协议:
地球变暖1.工业化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额是多少?
2.像中国、印度这样的主要发展中国家应如何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
3.如何资助发展中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
4.如何管理这笔资金?
焦点问题
焦点问题主要问题集中在“责任共担”。
气候科学家们表示全球必须停止增加温室气体排放,并且在2015到2020年间开始减少排放。科学家们预计想要防止全球平均气温再上升2℃,到2050年,全球的温室气体减排量需达到1990年水平的80%。
但是哪些国家应该减少排放?该减排多少呢?比如,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最近已经超过美国成为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译注,链接文章中的图见下,卫报)。但在历史上,美国排放的温室气体最多,远超过中国。而且,中国的人均排放量仅为美国的四分之一左右。
中国政府争辩说,从道义上讲,中国有权力发展经济、继续增长,增加碳排放将不可避免。而且工业化国家将碳排放“外包”给了发展中国家——中国替西方购买者进行着大量碳密集型的的生产制造。作为消费者的国家应该对制造产品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负责,而不是出口这些产品的国家。
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将影响到COP15能否成功。同时,还有人怀疑现在采取的任何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可能都显得微不足道、为时已晚。卫报的一份问卷调查显示,近9成的气候学家不相信通过政治手段能避免全球平均气温再上升2℃。根据欧盟定义的级别,2℃,意味着“危险”。
中国开始积极应对世界气候问题
从全球来讲,共有192个国家参加了全球气候保护协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于 1997年签订了《京都议定书》,承诺在2012年前共同削减温室气体排放、并帮助脆弱地区应对变暖带来的灾害。而中国也已经从科学和社会发展等多方面认识到了气候变化的巨大影响,并且开始进行着积极的应对。我国于2005年通过了第一部《可再生能源利用法》。在这个积极政策的引导下,截至2008年底,我国风电发电量128亿度,比上年增加126.79%。风力发电已经成为这场能源革命中的主要力量。我国也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产业基地,去年太阳能发电量达到1.1GW,占全球太阳能发电总量的27.5%。此外,我国还提出了到2010 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到2010年努力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20%、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争取达到16%等一系列目标。
中国政府关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的立场编辑本段回目录
落 实 巴 厘 路 线 图
——中国政府关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的立场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气候变化问题是二十一世纪人类社会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事关人类生存和各国发展,需要国际社会携手努力、合作应对。中国充分认识到气候变化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一向本着对人类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发布实施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采取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和行动,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中国将继续采取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和行动。尽管金融危机当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不会动摇,行动不会松懈。
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缔约方,中国一向致力于推动公约和议定书的实施,认真履行相关义务。目前,国际社会正在就落实“巴厘路线图”、加强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进行谈判,以于年底举行的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取得积极成果,中国将在这一谈判进程中继续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为此,谨提出中国关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落实“巴厘路线图”的有关立场。
一、原则
(一)坚持公约和议定书基本框架,严格遵循巴厘路线图授权。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是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框架和法律基础,凝聚了国际社会的共识,是落实巴厘路线图的依据和行动指南。巴厘路线图确认了加强公约和议定书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的授权,一是为确保公约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就减缓、适应、技术转让、资金支持等做出相应安排;二是确定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进一步量化减排指标。
(二)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要对其历史排放和当前的高人均排放负责,改变不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大幅度减少排放,同时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转让技术;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经济、消除贫困的过程中,采取积极的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措施。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是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和手段。应当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消除贫困、保护气候,实现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双赢,确保发展中国家发展权的实现。
(四)减缓、适应、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应当同举并重。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应当予以同等重视。减缓是一项相对长期、艰巨的任务,而适应则更为现实、紧迫,对发展中国家尤为重要。资金和技术是实现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必不可少的手段,发达国家切实兑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是发展中国家得以有效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根本保证。
二、目标
哥本哈根会议的目标是在进一步加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方面取得积极成果,重点是就减缓、适应、技术转让、资金支持做出明确、具体的安排,一是要确定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应当承担的大幅度量化减排指标,确保未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承担可相与比较的减排承诺;二是作出有效的机制安排,以确保发达国家切实兑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的承诺;三是发展中国家在得到发达国家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的情况下,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根据本国国情采取适当的适应和减缓行动。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
(一)共同愿景
应对气候变化长期合作行动的“共同愿景”就是要加强公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实现公约的最终目标。这一“共同愿景”应当以公约的最终目标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为指导。公约已对应对气候变化的最终目标做出了明确规定,当务之急是落实各国应当采取的实际行动。长期合作行动的目标应当是包括可持续发展及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就减缓目标而言,作为中期目标,发达国家作为整体到2020年应在其1990年水平上至少减排40%。
(二)减缓
1、发达国家减排承诺
(1)发达国家应当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大幅度的、量化的“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减排义务。
(2)基于历史责任、公平原则、发展阶段的考虑,发达国家作为整体到2020年应在其1990年水平上至少减排40%,并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行动。
(3)发达国家的减排指标及相关政策、措施和行动应当满足“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要求。
(4)“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要求适用于发达国家的减排承诺和相应行动的履行情况及实际效果,具体程序和方法可以参考京都议定书遵约和监测机制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5)发达国家之间的减排努力要具有可比性,一是全面性,要体现在政策、措施、行动和目标等多个方面;二是性质的一致性,都应当是量化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三是强度上的相近性;四是遵约和监督核查机制的相同性。
2、发展中国家国内适当的减缓行动
(1)发展中国家适当的减缓行动要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进行,要与实现发展和消除贫困的目标相协调。
(2)发展中国家国内适当减缓行动与发达国家量化的减排义务有本质的区别:一是发展中国家国内适当的减缓行动由发展中国家自主提出,有别于发达国家强制性的条约义务;二是发展中国家国内适当的减缓行动包括具体的减缓政策、行动和项目,有别于发达国家的减排承诺和减排指标;三是发展中国家国内适当的减缓行动要符合国情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由发展中国家自主决定开展行动的优先领域;四是发展中国家国内适当的减缓行动以发达国家提供“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为条件。
(3)为发展中国家的减缓行动提供技术、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支持,是发达国家政府在公约下承担的义务,发达国家的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不应推卸责任。
(4)可以通过建立适当的机制,对发展中国家国内适当减缓行动和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进行匹配。发展中国家提出具体的减缓行动和项目以及所需的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发达国家通过公约下有关资金和技术转让机制提供“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
(5)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国内适当减缓行动提供的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所产生的减排量不能用于抵消发达国家所承担的量化减排指标。
(6)“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要求仅适用于获得“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支持的相关行动。
3、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排放
(1)在制定技术方法和激励政策等方面同等对待发展中国家减少毁林、森林退化导致的碳排放,以及通过森林保护、森林可持续管理和森林面积变化增加碳汇。
(2)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森林退化导致的碳排放,以及通过森林保护、森林可持续管理和森林面积变化增加碳汇的行动,是推进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消除贫困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部分,不能用来抵消发达国家减排承诺目标,也不能成为引入发展中国家减排义务的手段。
(3)发达国家有义务根据公约相关条款提供充足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以使发展中国家能够自愿实施减少毁林、森林退化导致的碳排放,以及通过森林保护、森林可持续管理和森林面积变化增加碳汇的行动。
(三)适应
1、适应的机制框架。要建立综合的适应机构,以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提供支持。
2、建立附属机构。在公约缔约方会议的指导下,负责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适应气候变化国际行动并支持发展中国家采取适应气候变化的行动。建立适应气候变化区域中心。
3、在公约下建立新的“适应基金”。基金将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主要用途包括:(a)加强能力建设,包括数据收集和脆弱性评估;(b)涵盖制定国家适应行动计划的所有成本;(c)实施适应行动、项目和规划;(d)实施风险管理和减少风险战略;(e)通过经济多样化增强适应能力;(f)促进适应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g)促进气候变化相关的教育、培训和公众意识提高。
4、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该机制用于监督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并评估所提供支持是否充足。
(四)技术开发和转让
1、机构设置。技术开发和转让对于应对气候变化具有关键性作用,当务之急是建立相应的机制安排,以具体落实发达国家在公约下所承担的相关义务。
2、在公约缔约方会议下设立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附属机构。在公约缔约方会议的指导下,负责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国际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活动,包括:(a)制定和实施重要气候友好技术的联合研发计划;(b)评估技术需求;(c)提供可转让的技术清单;(d)确定技术转让中的障碍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法;(e)确定推动技术转让的激励措施;(f)管理技术信息及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活动;(g)处理知识产权相关问题;(h)加强能力建设;(i)进行绩效监测和评估。
3、建立多边技术获取基金。该基金主要来源于发达国家公共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向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
4、绩效评估与监督。定期对技术转让的进展,包括范围、规模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估。
(五)资金支持
1、机构设置。为有效运作公约下的资金机制,要分别设立适应基金、减缓基金、多边技术获取基金和能力建设基金。资金机制的管理应接受公约缔约方大会统一指导,体现公平性、透明性和有效性原则,确保资金易于获取且管理成本较低。
2、资金来源。发达国家缔约方政府有义务提供新的、额外的、充足的和可预期的资金。私营部门和碳市场资金资源可作为发达国家缔约方资金的有益补充。
3、资金比例。发达国家缔约方每年应至少拿出其GDP一定比例(如0.5-1%)的资金用于给上述基金提供资金支持。
四、关于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进一步量化减排指标
(一)紧扣谈判授权。根据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决定(1/CMP.1),2009年底的哥本哈根会议应当就发达国家在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进一步量化减排指标达成协议,并通过议定书附件B修正案的方式加以确定。
(二)议定书是长期有效的条约。为落实“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议定书确立了发达国家率先减排的模式,是实施公约的一项重要法律文件。议定书确定了发达国家2008至2012年第一承诺期量化减排指标,并就确定发达国家在后续承诺期的减排指标作出了安排。议定书是一项长期有效的法律文件,并不因第一承诺期的结束而失效。确定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进一步减排指标的工作组授权简单明确,就是要通过修改附件B确定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指标,绝非全面修改议定书。
(三)议定书工作组是双轨制的重要一轨。议定书工作组是落实“巴厘路线图”双轨谈判机制的重要一轨,应尽快完成谈判任务,确保议定书第一、第二承诺期不出现空档。只有明确了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的进一步减排指标后,才能为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下非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确定可比的减排指标。否则,发达国家减排义务之间的可比性就无从谈起。工作组能否如期确定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指标,直接关系到哥本哈根会议能否取得成功。
(四)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减排指标。发达国家作为整体到2020年应在其1990年水平上至少减排40%。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英文: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或FCCC)是一个国际公约,于1992年9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由世界各国政府首脑参加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上制定的。目的是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尽量延缓全球变暖效应。但没有对参加国规定具体要承担的义务,具体问题体现在以后的《京都议定书》中。
公约参加国有189个,有5个国家以观察员身份出席。
公约将参加国分为三类
1.工业化国家。这些国家答应要以1990年的排放量为基础进行削减。承担削减排放温室气体的义务。如果不能完成削减任务,可以从其他国家购买排放指标。美国是唯一一个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工业化国家。
2.发达国家。这些国家不承担具体削减义务,但承担为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技术援助的义务。
3.发展中国家。不承担削减义务,以免影响经济发展,可以接受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援助,但不得出卖排放指标。
京都议定书
(英文:Kyoto Protocol,又译《京都协议书》、《京都条约》;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的补充条款。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的。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
1997年12月条约在日本京都通过,并于1998年3月16日至1999年3月15日间开放签字,共有84国签署,条约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到2009年2月,一共有183个国家通过了该条约(超过全球排放量的61%),引人注目的是美国没有签署该条约。
条约规定,它在“不少于55个参与国签署该条约并且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附件I中规定国家在1990年总排放量的55%后的第90天”开始生效,这两个条件中,“55个国家”在2002年5月23日当冰岛通过后首先达到,2004年12月18日俄罗斯通过了该条约后达到了“55%”的条件,条约在90天后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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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2月2日)晚上6:30,飞机在丹麦的首都哥本哈根降落。云层上是圆圆的满月,因为刚刚下过小雨,地面还稍显湿润。我将会和绿色和平的其他同事一起,作为观察员参加联合国的气候变化大会,在哥本哈根一直待到12月23日,回到国内时已经是圣诞节前夜。
在今年密集的气候变化讨论接力赛中,哥本哈根是第六站,也是最受人瞩目的最后一站。之前,在德国波恩、泰国曼谷和西班牙的巴塞罗那,各国的气候交锋轮番进行,中间还不断地穿插着各国政要在其他平台上对气候问题进行讨论,譬如在意大利的20国集团峰会、纽约的联合国大会和最近在新加坡的亚太经合组织峰会。从新年伊始,气候的话题就从未停止过。
记得前几次出差告诉母亲事由的时候,远在山西的她问我什么是气候变化。我说因为烧煤释放的气体导致气候紊乱无序,去年的暴雪今年的干旱都是症状加重的表现,天气越来越暖。她很明白,说现在农历上的节气都不准了。然后她又问,那怎么办,总不能不烧煤吧,家里总得用电冰箱洗衣机的。我告诉她一天内照在地球上的太阳光就够全世界用八年,沙漠里有风可以发电,海边有潮水可以发电。母亲说,那不挺好,我们别烧煤了就行。
从2007年年底的印尼巴厘岛开始,世界各国已经用了两年的时间来争吵如何应对气候变化这一人类面临最严峻的挑战,再过两周,他们就需要为人类和全球动植物交出一份负责任的答卷。可是,形势还不那么明朗,尤其需要对气候变化负主要责任的发达国家还在推诿。
上周,就在感恩节放长假的前一天,美国宣布到2020年把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到2005年水平的17%,而且奥巴马也终于计划去哥本哈根参加会议,一来顺道去奥斯陆领取诺贝尔和平奖,二来也彰显其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但是这个数据并不能经得起推敲。如果以国际更广为接受的1990年的排放量作为基础的话,这个数据翻译过来仅仅是1990年基础的4%,和美国自己的历史排放劣迹相比,愈发难以拿得出手。
第二天,中国也宣布将把2020年每单位GDP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降低40%-45%,同时中国总理温家宝将出席哥本哈根气候峰会。接着,印度也做出类似承诺,称将把2020年每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降低20%-25%。
在此前,巴西、印尼、墨西哥和南非等发展中国家也纷纷表明各自在减少排放和减少砍伐方面的决心和目标。
在短视的以化石燃料支撑的经济发展和长远的低碳经济发展之间,这些国家选择了后者,因为他们明白,飓风、干旱、洪涝、水源短缺、海平面上升、疾病肆虐等问题一旦进入无法逆转的阶段,再强的经济、再多的资金都无法挽回。在气候变化的影响日益恶化日益明显的情况下,这些国家都不得不对自己国家和国民的未来产生担忧。而这种噩梦更为紧迫地悬在头顶的,是那些弹丸岛国。印度洋的岛国马尔代夫是目前在气候变化威胁下最先被淹没的国家,在自己已经宣布将达到零排放之后仍然看不到发达国家在减排或资金支持方面的进展,马尔代夫采取了“行为艺术”,把内阁会议挪到水下去开。所有内阁成员,包括总统耐希德全部变成蛙人,潜入水底通过手势来各自发言。
受这一活动启发,尼泊尔总理也决定将自己的内阁会议地点选定在喜马拉雅山的南麓。这一高一低的行为,都是为凸显气候变化的危急程度,或者被淹或者失去冰川的水源。在10月份进行的气候谈判会议上,对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漠不关心和毫无举措终于失去耐心和信念的非洲国家集体离席。
但这些来自最脆弱国家的“超常规行为”是否真正赢得了发达国家的同情,还需要在哥本哈根最后这两周才能看得出来。
中国同样是在气候变化威胁下极为脆弱的国家之一,不仅粮食生产遭受挑战,扶贫工作也因气候变化而变得更具有挑战性。今年侵袭北方的罕见旱灾就毫不留情地撕开这个面纱。而进入11月,大范围大强度的降雪又让这个地区真正的雪上加霜。根据11月15日中国民政部发布的最新消息,中国北方地区降雪过程共造成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宁夏等八个省(自治区)的960多万人受灾,因灾死亡32人,直接经济损失近70亿元人民币。
我的老家发生了积雪造成的山体滑坡,12个人被埋丧命。这些,就是气候变化已经在此时此地发生的最血淋淋的证明。全球的政客或许不会关心这些生命,他们只关心政治成绩。而真正的领袖是体恤民情体会民心并因此而采取行动的。绿色和平今年在每每有奥巴马参与的场合都打出一幅标语,说:“Politicians talk; Leaders act”。
下周二,奥巴马将在哥本哈根轻轻飘过,他的停留时长尚未决定,但是如果仅仅是走过场,来哥本哈根的一片云彩都不带走,我想,这些脆弱国家的国民未来将既无居所,也无法果腹。
离会议开始只剩三天,我在哥本哈根想:如果各国的领导人都像我的母亲这么开明,问题就好解决了。(作者单位为绿色和平中国处)
哥本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十大焦点问题编辑本段回目录
据国外媒体报道,以下是本次哥本哈根会议需要注意的十个焦点问题,全文如下:
一、为什么哥本哈根会议中达成协议很重要?
人类给大气层制造了足够多的温室气体以至于全球温度上升到了一个非常危险的高度,同时这又极大地增加了世界各地干旱,热浪和暴雨的发生频率。一份成功有效的国际气候变化协议的达成是为了避免灾害性的气候变化以及帮助那些最脆弱的国家适应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全世界只有一个专门为建立新型低碳社会和避免科学家最糟糕的估计变为现实而对进行首次重大转变的渠道,并且这个渠道极为狭窄。(这将是全世界为建立新型低碳社会和避免科学家最糟糕的估计变为现实而对进行首次重大转变的最后一次机会。)今年的哥本哈根大会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将是人类接受艰巨任务的机会,将是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刻。
二、为什么今年新协议的达成至关重要?
现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只有规定每个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额的《京都议定书》,而这份议定书将于2012年失效。为了使全人类拥有一个可持续的公平的未来,一份新的有效协议亟需在今年达成,这样国际社会才能为2012年以后执行新协议做准备。
三、第十五届哥本哈根会议怎样才能算得上成功?
哥本哈根会议达成的协议并不需要囊括所有细节,但是它必须在四点关键问题上清晰明确:第一,工业化国家减排额的中期目标是多少?第二,发展中国家应该如何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第三,如何稳定和具有预见性地对发展中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及适应不可避免的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进行财政资助?第四,该如何建立在制定决策的进程中把发展中国家当成平等的合作伙伴并为它们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这样的机构?
四、哥本哈根会议达成的最后议定书应该遵循什么样的法律形式?
一旦主要的政治问题都被解决,那么哥本哈根达成的最后议定书的法律形式这个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如今有以下几种提案列入考虑范围,一,修正版的《京都议定书》;二新议定书;三,一套2013年强制实行的关于如何处理气候变化的各方决策的合集。当然,最后议定书也有可能综合这些意见。因为最后议定书的法律形式还没有确定,所以我们只能称之为“协议”。
五、哥本哈根如何就《京都议定书》进行改善?
《京都议定书》只是与气候变化作战的第一小步计划。哥本哈根会议是针对科学家呼吁的有效政治回应。《京都议定书》在发达国家的肩上放下的担子要比发展中国家的来得重,因为它认识到了发达国家对现今温室气体高排放要负主要责任,并且这份责任也将在哥本哈根的最后议定书中体现。主要的不同是,发达国家的中期减排额目标必须与科学机构设定的额度保持一致,即到2020年平均在1990年水平上减少25%至40%。而发展中国家必须致力于使世界范围内的排放量截止2050年减少至少50%。
六、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发达国家是否预期接受这样的一个排放上限额?
工业化国家并没有要求主要发展中国家接受具有约束力的中期减排目标,或者说是“最高限额(caps)”。在两年前的巴厘岛气候大会上,国际社会为气候变化协议拟定了一个较为宽泛的参数,并且要求工业化国家必须接受这样的具有约束力的减排额目标。而发展中国家除非获得来自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否则他们只要在遵循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基础上限制他们的排放额即可。
七、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关注的焦点是什么?
当发展中国家明确希望为减排出力的时候,它们关注的焦点是他们将会被强制接受不利于他们经济发展和束缚他们与贫穷作战的手脚的这样的一个协议。另一方面,哥本哈根的最后议定书必须解决发达国家关注的问题,即他们害怕,当发展中国家不用遵守减排规定,而他们为了遵守减排的规定又不得不资助发展中国家,这无疑加剧了竞争。所以哥本哈根的一个关键人物是保证协议对各方都是公正的。
八、发展中国家在协议的商讨过程中担当了什么角色?
发展中国家对哥本哈根的最后协议的达成起到了关键作用。根据国际能源署(IEA)有关数据,截止2030年全球能源需求将会上升到55%。在从现在开始到2030年的这段期间,对全球能源供应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将达到22万亿美元,而这其中将近一半投资将在发展中国家。即使就在今天工业化国家停止排放温室气体,发展中国家的排放量大幅度提高将也很难使平均气温上升维持在2度的增长范围内。同时,发展中国家对于气候变化带来的冲击最为脆弱,为了适应这种影响尤其需要大量的资金援助。
九、为了避免气候变化带来的最坏影响的发生,预计成本为多少?由谁来买单?
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用于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不可避免的气候变化影响以及减少排放量的准确金额只能是一个变化指标。2020年大致的数字为2500亿美元。但是现在当务之急的是筹集资金,而不是算精确的数字。显而易见,减排和适应气候变化影响的成本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而那些来自工业化国家的公共基金将起到启动和带路的作用。重要的是要建立适当的机制,使得公共和私营部分的资金都能随着时间而显著增加,这样发展中国家就不用每年都重新讨论这个问题了。
十、目前的全球经济衰退是否会影响到关于气候变化的新的全球协议的达成?
许多专家都在发出这样的警告,目前的经济危机将可能对气候变化之战造成影响。但是像中国和美国这样的国家已经以财政和经济危机为契机来改变发展策略向绿色经济转移。以美国为例,它在十多年里用了1500亿美元创造了500万份的新型绿色工作,其中就包括在对清洁工基础设施的投资。今年中国也宣布了一项5840亿美元的刺激计划,其中的40%是用于加固环境保护以及开发可持续能源上。所有的这些使得能源问题也放上了会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