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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广令即国家广电总局针对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的时间、长度以及广告类型等作出的一系列规定。2011年10月11日,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11月28日,其又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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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通知编辑本段回目录

国家广电总局于2011年10月11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的时间、长度以及广告类型作出进一步规定。《通知》强调要规范影视剧和新闻节目中间插播广告的行为,禁止在片头之后、剧情开始之前以及剧情结束之后、片尾之前插播任何广告。此外,还规定新闻节目主持人也不能为商业广告做代言,针对此规定,各大卫视均表示会严格执行。

具体内容编辑本段回目录

  国家广电总局的《通知》重申2010年广电总局下发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6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此管理办法的施行。通知内容如下: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广播电视广告是广播电视节目的组成部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广告内容的正确导向,认真履行对广告的依法审查职责,坚决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坚决抵制内容低俗的不良广告,严格依法经营和播出广告。
  第二,规范影视剧中间插播广告行为。电视台在影视剧中间插播广告时,必须严格遵守总局61号令规定:非黄金时间每集(以45分钟计)中可以插播2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黄金时间(19:00至21:00)每集中可以插播1次商业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插播广告时,应当对广告时长进行提示。同时要做到:(1)禁止在片头之后、剧情开始之前,以及剧情结束之后、片尾之前插播任何广告;(2)在非黄金时间影视剧持续播出时间不少于15分钟、黄金时间影视剧持续播出时间不少于25分钟后,方可依据61号令规定插播商业广告;(3)播出片尾画面以及演职人员表等内容时,禁止播出任何形式的广告。
  第三,规范新闻节目中插播广告行为。新闻节目中插播广告时,应当安排在不同版块之间的自然间歇段内,不得在整点新闻的整点之后,以及新闻内容结束之后、工作人员字幕前插播广告。时政新闻类节目不得以企业或者产品名称等冠名。不得使用新闻报道及其素材,或以新闻采访形式作商业广告。新闻节目主持人不得为商业广告作形象代言。
  第四,清理违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根据《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广发〔2009〕71号)和《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广发〔2010〕21号),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必须严格审验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投放企业资质,必须严格审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投放的短片广告,或者内容违反规定的短片广告,一律不得播出。对违规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播出机构,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查处。对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投放虚假违法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企业,总局将通报全系统禁止接受其投放的任何广告。
  第五,整顿虚假违法健康资讯广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严格审验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健康资讯广告的资质、证明等法定材料。要严格把握健康资讯广告的内容导向和格调,坚决禁止播出涉性广告。要规范健康资讯广告形式,不得以健康资讯专题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广告。健康资讯专题节目应当侧重介绍疾病预防、控制和治疗等科学知识,不得含有宣传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不得以患者和医生、药师、专家等名义作证明。
  第六,坚决禁止在转播节目时插播各类广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转播台(站)、发射台(站)和有线电视网络机构,在转播传送节目时,必须保证被转播节目的完整性,不得以游动字幕、叠加字幕、挂角广告、贴片广告等任何形式插播广告;不得以自行组织的商业广告替换被转播节目中的正常广告。
  第七,严格按规定要求播出公益广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切实履行媒体的社会责任,认真执行每套节目每日黄金时段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全天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总量3%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等特殊情况,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可要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指定时段播出特定内容的公益广告,各播出机构必须按要求播出。
  第八,从严查处各类广告违规行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转播机构要对照本《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主动清理违规问题。省级以上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对自查不力、仍存在违规问题的,给予其警告、通报批评、暂停商业广告播出等处理,并追究违规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被给予通报批评、暂停商业广告播出等处理的机构,取消其参加当年广播影视系统任何“评优评先”资格。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在对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处理情况报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备案。近期,总局将组织检查小组,对重点地区、重点播出机构进行抽查。

卫视反应编辑本段回目录

  2011年10月13日,江苏卫视相关负责人表示,禁止在电视剧片头片尾插播广告,早在一年前上面就下发过相关通知,这次算是重申,规定也更全面详细,卫视一定严格遵守。此外,北京、东方卫视也均表示会严格按照《通知》来做。

微博消息编辑本段回目录

  2011年11月,微博上盛传广电总局将有两个新举动,一是2012年全中国包括央视在内的所有电视台全天取消电视剧中插播广告;二是针对《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中规定的全国上星频道每晚黄金档相关类型娱乐节目总量控制在9档之内这一条,广电总局会抽签排定节目档期。有业内人士认为,广告限制会让全国电视台预计损失不少于200亿,并称这些是继“限娱令”后,总局再出重拳。
  2011年11月22日,电视台相关负责人表示业内确实都听说了总局2012年要求电视台取消电视剧插播广告这个说法,只是还没见到明文规定,也未见细则;[3]广电总局否认将出台限广令,称暂未限制植入广告。[4]
  广电总局:允许植入广告,暂不限制一集时长
   “限广令”的传闻出来后,许多网友纷纷担心植入广告会否增多,广电总局节目处相关人士透露,目前规定还没下发,目前也没有限制植入广告的文件,他说:“在相关规定出台之前,该怎么做怎么做。”
  尽管“限广令”还未出台,网上已有不少“钻空子”的建议,例如把原本50分钟的剧集,缩短为30分钟一集,中间再名正言顺的插播广告,对此,这位人士坦言:“虽然广电总局61号令里提到一集电视剧一般是45分钟,但没有任何规定说电视剧不能分拆,也没有具体规定一集电视剧多长时间。也不排除以后会限制30分钟一集。”
  电视台:肯定影响自制剧质量
  湖南电视台品牌推广部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未收到任何文件,不方便对此事进行评论,但问到如果真的施行“限广令”,对电视台自制剧会有怎样的影响时,他感叹:“广告收入受影响,就肯定会影响自制剧的精良程度,和购买好剧的集数。”
  《华西都市报》披露的数据显示,电视剧肩负了电视台70%的营收重担。从安徽卫视2012年的招标会上,安徽卫视《第一剧场》第一插口正一位中标价3336万;第二集第一插口正一位中标价3889万,平均溢价率已经高达200%。该报援引业内人士预计称,此项禁令将导致各地电视台损失不少于200亿。
  但湖南卫视的工作人员却称不好统计广告比重,对于会否拆分电视剧,例如把两集的内容剪成三集来播出,他表示不评论来源不准确的消息。
  山东卫视的工作人员胡女士也坦言尚未接到文件,但她认为“限广令”不会给电视台的收入造成太大影响,她说:“影响会有,但卫视也会重新作出调整,并不是很担心新的规定。”胡女士还透露电视剧主要和频道的定位有关,有些频道不是依靠电视剧带动广告的。
  视频网站:不受影响加大投入
  据艾瑞咨询近日发布的2011年第三季度在线视频核心数据显示,第三季度中国在线视频市场规模达到了19.4亿元,环比上涨30.9%,同比增长96.7%,连续三个季度同比增长保持在100%左右。
  有业内人士称,插播广告被禁止将让电视台和视频网站的竞争更加白热化,广告投放或更多地流向自由度较高的视频网站。优酷高级运营副总裁魏明直言:“限广令对视频网站是利好,2012年我们将继续加大投入,并提升热点节目的广告价格,以增加收入。” 

补充规定编辑本段回目录

  2011年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2010年1月1日实施)第十七条修改为“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同时明确,该规定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为确保新政策得到切实执行,11月28日,广电总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立即清理并撤销2012年的电视剧插播广告时段,重新编排节目和广告。要求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全面监看各级电视台的落实情况,对仍插播广告的播出机构,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为何出此重招?编辑本段回目录

  “猫捉老鼠”之前被多次化解

  “限广令”正式出炉后,包括省级卫视在内的各级电视台全部“中招”。从“限广令”中可以看到,不让电视剧插播广告的电视台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其中,中央三台即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中央国际广播电视台。也就是说,此次禁令,让包括省级卫视在内的各级电视台全部“中招”,此前“限娱令”中幸免于难的央视也在其中。

  广电总局为何下此狠手?记者获悉,在广告播出方面,电视台多年来与总局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此前广电总局曾多次“限广”,但都被电视台化解。2009年总局颁布第61号令,明确规定黄金时间段(19:00~21:00)商业广告播出总时长不得超过18分钟;每集电视剧插播广告不能超过2次,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不少电视台从中找到“漏洞”:片头之后正片之前可以不算作是电视剧正式播放,不受插播时长和次数的限制,于是电视屏幕上出现大量的情况是:电视剧播出片花后,播出漫长的广告,此后才是电视剧播放,依然导致不少观众的反感。

  在此前的规定中,对于电视台广告播出违规,广电总局的处罚措施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其威慑力并不大。这次总局重拳出击,对“不听话”的电视台处以最严厉的惩罚,其中违规严重的电视台可能面临暂停商业广告播出的严惩。

“限广令”致电视台损失逾200亿电视剧恐成广告剧(3)

杨幂:禁止在电视剧中插播广告没我事,演好戏就行了。(设计台词)

  电视台如何接招?

  芒果台重新招标

  根据较早之前的一项数据显示,电视剧肩负了电视台70%的营收重担,尤其是在晚间3至4小时的黄金时段,电视剧创收的广告可达电视台全天业务总量一半以上。

  在已经结束的广告招标中,中央一套黄金剧场中插中标额占总中标额的6%,湖南卫视《金鹰剧场》中插中标额占总中标额的37%;浙江卫视《中国蓝剧场》中插中标额5.5亿,占总招标额的59%;安徽卫视《第一剧场》中插中标额4.1亿,占总招标额88%;江苏卫视《幸福剧场》中插中标额3.2亿,仅占15%。“限广令”之后,已经签约的这些中插广告怎么办?记者采访中发现,除了湖南卫视表态将于下月初重启广告招标外,其他卫视都仍处于观望状态。据悉,这些电视台广告部已经在与中标企业进行协商,开发新的增长点,试图用各种方式弥补这项政策带来的损失。

 而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限广令之后,广告涨价将成为必然趋势。天津卫视相关人士也透露,未来该台将通过合作伙伴冠名、台网互动等调整广告价格,预计涨幅在10%左右。

  另外,上述人士告诉记者,广电总局对于植入性广告的规定已经进行正式讨论,也将在此后不久推出相关管理规定,恶意、肆无忌惮植入广告不一定能行得通。至于缩短电视剧单集时长,实际上广电总局早有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单集电视剧的时长为45分钟,倘若变更时长,需要提前申请报备。

  此外还有相关人士猜测,由于广电总局的“限广令”对于电视台的自制栏目并没有硬性要求,因此卫视可能会加大自制综艺节目的力度。

  观众议论  有人呼吁给点

  广告碎片时间

  新规定刚刚出台,不少观众就拍手称快,据某网站的调查,93%的网友支持广告禁令,“这天终于来了。电视台的童稚们钱是赚不完的,赚了一点就可以了,该想想我们的利益了,不然的话就算你赚到了钱也会失去大量的群众。”但也有观众担心,被取消广告收入的电视台和电视剧制作方会另寻他路,在剧中植入大量的广告。有网友调侃说:“最大的灾难就是植入广告以后会多了吧,会不会以后电视剧就变成广告剧了?!”

  不过也有不同的声音。有观众认为,电视剧中适当插播也是给观众一个休息的时间,“毕竟谁会正襟危坐45分钟不动把电视剧看完啊?看电视就是看个自由啊,想去倒杯茶,吃个酸奶啊,或者快速地冲个凉呢?广电总局未免也管太宽了吧。”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电视剧其实非常需要广告碎片时间,“看电影还需要尿点呢,好看的电影得憋尿,看电视的环境更开放,大家要盛饭菜、打电话,所以非常需要广告碎片时间。”

  谁是大赢家?  视频网站广告收入将爆发式增长

  “几家欢乐几家愁”。“限广令”让电视台广告收益损失惨重,视频网站似乎却“渔翁得利”,开始摩拳擦掌欲截流其广告客源,成为事件中的大赢家。乐视网版权合作事业部总经理何凤云坦言,未来视频网站收益有可能会达到100亿:“目前整个互联网视频广告总额度不到电视台广告的10%,非常低,未来肯定有爆发式的增长,预计未来两年,整个互联网视频广告市场,广告总额将达到100亿。”

  此前电视剧中频繁插播广告,让不少受众群流到了视频网站,此次“限广令”出台,也有猜测表示观众即将回流。对此何凤云表示,乐视网并不担心这一可能性,“因为互联网视频点播跟电视台的播放有质的区别,主动性和被动性的区别,电视台毕竟是直播形态,用户被动收看,从这一点上来说,视频网站还是有优势的。”

  对于视频网站的“春天”,也有人持观望态度。有电视台相关人士表示,视频网站的弹出式广告和电视台直达式广告的效果不同,受众群的交叉部分也不多,不存在非此即彼的选择替代关系,被“限广令”切掉的这块200亿元,不会整体流向视频网站。对此乐视网表示,未来视频网站是电视台的概念,有自己的各种原创节目和内容呈现,“其实视频网站和电视台之间还可以探索出更多新的广告模式,这也是‘限广令’的一个好处。”


“限广令”冲击波 券商看好新媒体替代编辑本段回目录

继电视台“限娱令”之后,国家广电总局近日再度颁布针对电视剧播放的“限广令”。多家券商研究所发布研究报告指出,由于限制广告时间,电视剧作为电视台广告播放载体的价值将减低,因而会降低电视台对电视剧的采购规模,对电视剧制作企业不利;受此影响,部分广告将流向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相关行业有望受益。

电视剧价格更趋理性
11 月28 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即“限广令”),决定自2012 年1 月1 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并要求各级电视台立即清理并撤销2012 年的电视剧插播广告时段,重新编排节目和广告。有行内估算,全国各地电视台预计因此损失或达200 亿元。一时之间,对电视广告行业的悲观情绪开始弥漫。

部分业内机构认为,“限广令”有利于行业长期发展,但如果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处理,其效果更佳。

招商证券指出,以前电视台的收视率和广告收入主要是靠电视剧和娱乐综艺类节目“两个引擎驱动”;由于“限娱令”的限制,现在娱乐综艺类节目这个引擎受到限制,电视剧就成为众卫视最重要的收视率和广告收入来源,在目前卫视之间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各大卫视在电视剧上面的投入不会减少。当然电视台在采购电视剧时对价格不会盲目追高,而是会更理性,会更注重电视剧的品质,同时会加强定制剧、自制剧,定制剧方面和电视剧制作公司在植入式广告方面会更深入合作,播出方和制作方有望按商定的比例进行分成。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预计,“限广令”对电视剧广告收入的影响在10%以内。以2010 年电视广告收入797 亿元,其中电视剧广告收入约占电视广告收入的50%,即约400 亿元测算,2012年电视广告收入影响在40 亿元以下,如果电视台处理得当其影响甚至可以忽略。就上市公司而言,该规定对华谊兄弟、华策影视影响有限并相对间接,对于光线传媒的影响可忽略不计(其电视剧业务在收入中的占比甚微)。

部分广告将流向新媒体
值得一提到的是,多家券商普遍认为,“限娱令”和“限广令”执行后,部分广告将流向网络媒体,网络媒体广告投放需求将扩大,对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构成利好。

招商证券认为,“限娱”、“限广”间接利好网络视频企业发展。“限娱令”限制了相关电视娱乐节目人才发挥空间,造成部分人才流向网络视频企业;同时由于电视节目吸引力下降,造成受众特别是年轻人收视习惯会进一步转向网络视频收看。“限广令”的出台则进一步使电视广告投放成本上升,造成广告主在包括网络视频在内的新媒体领域营销预算增加。

高华证券预计,“限广令”将强化目前已经出现的广告投放从电视台转向网络视频等新媒体的趋势。这对于乐视网、广电信息等新媒体公司的广告业务将有正面的影响。由于电视剧广告时间可能减少,从事电视节目独立制作的公司可能受益于广告投放的转移。 

“限广令”就是计划思维下的蛋编辑本段回目录

 魏英杰/文 继发布“限娱令”后,广电总局再出重拳,祭出“限广令”。据此,自2012年元旦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将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广电总局发布“限娱令”时,忍不住八卦了一下。我发了条微博说,要把相关禁令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决定》放在一起看,才能看出其中端倪。因为这次全会的关键词之一是建设文化强国,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所以“限娱令”当是配合贯彻落实《决定》的一个具体措施。

如今看来,这确实不是开玩笑。针对“限广令”,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限广令”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能够更好地体现广播电视公益文化服务的职能。值得注意,和以往广电总局发布的各式各样的文件通知有所不同,这次“限广令”以《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形式下发。“规格”不一样,更可见其重视程度。

既便如此,“限广令”的政策合理性及其效果仍然让人怀疑。从政策本身来说,广电总局作为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的监管部门,当然可以推出这个规定那个规定,但其是否具有政策合理性,还得看相关规定是否合乎行业发展规律。这就有必要厘清,内地电视台究竟是个公益性机构还是营利性机构。答案是,内地电视台既不是纯粹的公益性机构,但也不是完全的市场化机构,而是二者的“混合体”。

从社会属性上讲,电视台固然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只不过,这不仅不妨碍,而且也难以遏制电视台追求盈利的冲动。问题很简单,内地电视台并不靠财政拨款养活,所以就必须允许人家找市场讨口饭吃。更何况,着眼于文化体制改革,依赖于市场且承担一定公益性职能,这将是文化事业机构发展的主要方向。这就意味着,管理部门虽然可以要求各地电视台更多体现其公益性属性,但除非政府把电视台养起来,否则没有理由禁止电视台进行商业活动。

说到这里,问题就相对清楚了。广电总局既然不允许在电视剧中插播广告,那么就有必要评估,相关政策将给电视台造成多大经济损失,而这种损失是否可能危及其生存。如果一味依靠行政强制提高电视台的公益性,却不顾电视台的死活,这种政策要么将遭到明里暗里的抵制,要么管理部门只能以另外的妥协或补偿来换取这种利益牺牲。

这里所谓的妥协,很可能会是“堤内损失堤外补”,即有关部门允许或默许电视台从其他方面找补损失。而所谓补偿,最简单办法是给予电视台一定财政补贴。当然,这是不太可能的。否则的话,观众肯定会追问:不让电视台从广告客户那掏钱,却让老百姓掏钱(财政补贴当然是老百姓的钱),这算哪门子道理?从以往经验看,各地电视台总是有办法规避政策,或者另外开辟“战场”。例如,广电总局不允许播放哪类电视剧了,电视台就大肆拍摄和播放另一类电视剧,搞到观众连叫恶心为止。

娱乐这东西就像野草一样,只要给点阳光就灿烂。因为,娱乐精神是人类固有的一种情感,不可能因一纸禁令就销声匿迹。“娱乐至死”固然问题不小,“按计划娱乐”的坏处却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说过度娱乐会让人意志消沉,规定只能怎么娱乐,却将让一个社会变得毫无生趣。就此而言,“限广令”和“限娱令”一样,都是严重脱离社会现实的计划性思维下的蛋。说到底,已经一脚踩进商业竞争领域的内地电视台,无论如何都难以抵挡市场的诱惑。“限广令”的最终结局,至此便已一目了然。

专家解析限广令:电视媒体将加强非娱乐节目研发编辑本段回目录

专家解析限广令:电视媒体将加强非娱乐节目研发 专家解析限广令:电视媒体将加强非娱乐节目研发

  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11月30日,新浪传媒邀请前安徽电视台广告中心主任查道存做客《对话传媒人》微访谈,和网友在线交流“限广令”下谁是赢家。以下为微访谈实录:

  轩轩轩大拿 提问:我想问一下限广令出台后电视剧剧集的时间会缩短吗?

  查道存:我认为不会缩短。

  Catalyze兰 提问:您觉得限广令一出,植入式广告必定增加,会不会更加影响电视剧品质?还有,对视频网站来说,是不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查道存:我认为植入广告会增加,但也有个限度。国家广电总局正在酝酿植入广告管理办法,会依法管理。

  于小花的G大调 提问:电视剧的插播广告是各大电视台的营收来源,一旦这种收入减少,电视台会不会削减电视剧的购买预算,观众看到的好剧会不会随之减少?

  查道存:我认为限插令后几类资源效果会好:1、电视剧集集间广告的指定位置;2、栏目中插广告;3、电视剧的冠名、特约类广告。

  严六福  提问:查总,您好!我是旭美传播的严六福,向您请教一下,限广令出台后,几大卫视电视剧营销上将会有怎样的动作?您在频道经营,电视剧营销是专家,那么对一些原来热衷于投放电视剧中插广告客户有什么的建议?

  查道存:我认为限插令后几类资源效果会好,值得关注:1、电视剧集集间广告的指定位置;2、栏目中插广告;3、电视剧的冠名、特约类广告。

  CH要加油  提问:您觉得这次的限广令会掀起广告媒体的一次大改革吗?

  查道存:我认为这次政策会导致电视媒体增加对非娱乐类节目的研发与投资。

  徽女郎 提问:电视广告的限制,网络电视台广告的突破口在哪里?和视频门户相比,网络电视台发展空间有多大?

  查道存:我认为这个政策对电视台经营的网络电视台是利好的消息,可以进行台网联动的合作。跟视频门户比,我觉得要加强对本土市场的贴地性。

  吴励君  提问:查老师您好,针对网络视频,您看好长视频媒体还是短视频媒体?以web页为主要载体还是客户端为主要载体?

  查道存:我还是看好长视频媒体和WEB媒体。

  优酷刘丹 提问:查总,广电总局毕竟是电视台的领导,做限广限制中插的决定,对电视台是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

  查道存:对电视台的好处是:观众更爱看电视剧啦,收视率若能提高,媒体可以涨价。

  Cinderella-辛逵瑞拉  提问:“限广令”的出台,会让微剧集占领明年的电视剧市场吗?

  查道存:我认为微剧不会是电视媒体的主流,但在网络视频媒体上会是一个好形态。

  顺理-成章  提问:查总,请您预测未来几年,媒体的发展格局 。

  查道存:我预测将来媒体格局:1、电视媒体仍是主体;2、网络媒体成为主流媒体;3、手机媒体崛起。

  林妙璇 提问:查总您好!再请教二问题,请问:1、“限广令”出台后,目前能出现在电视剧中的只有角标、准点计时二项资源,这二项资源效果您认为会否因为“没有中插”而宣传效果更大化?2、电视剧中插能否开发其他特殊资源?比如“温馨提示”之类,不出现企业广告片,但出现台标+企业LOGO?谢谢!

  查道存:角标和报时是好资源,台标加LOGO的宣传形式我估计下一步也要规范。

  周一清 提问:演员片酬会不会有贫富差距,高的更高,低的更低?

  查道存:会的。社会永远都是不平均的。

  微笑de弧度 提问:电视剧会不会变成半小时一集,或二十分钟一集?

  查道存:不会,总局规定一集剧必须是45分钟。

  丫头--小静 提问:那明年会是情景剧的时代吧,因为情景剧25分钟,只是把情景剧也作成连续剧情呢,像美剧一样呢,您觉得呢  ?

  查道存:对情景剧是个好消息,我估计明年的产量会提高。

  依扬爸 :提问:视频网站现阶段只是一个传播的载体或者说只是一个平台,而非像门户网站和垂直网站是有媒体影响力和媒体属性的,在这一点上,视频网站如何让广告主增加投放的粘性?或者说除了广告效果,视频网站如何在媒体影响力上去和门户媒体去竞争?

  查道存:我预计视频媒体将来会超过传统意义上的门户,就像电视会超过报纸一样。

  veryoung  提问:卫视也需要广告才能生存,您觉得各家卫视采取什么措施能保证广告收入不下降呢?

  查道存:我觉得电视媒体应该采取的对策:1、降低2012广告目标与任务;2、适当增加电视剧片头尾广告时间;3、增加自办节目中插广告时间;4、开发电视剧、栏目冠名、特约、植入、宣传片赞助等特殊形式广告;5、热门资源涨价;6、研发非娱乐类节目;7、开发次黄档和白天资源,使之成为新的收入增长点。

  复旦社---宋昌海 提问:请问查总,在“限广令”出台后,您提出的网台联动是不是得到了更好的提升呢?针对电影广告这块,可否电视、网络视频、院线三方整合打造呢?

  查道存:是的,台网联动现在越来越受到客户的欢迎,电影三方整合传播是潮流。

  岁月神捞 :提问:怎么界定植入广告的情况啊?往后会不会催生收费电视的发展?  

  查道存:收费电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方向。

  AM春娇 提问:广告中间插播电视剧已经这么多年了,为什么突然就出台了这个政策了呢?早干嘛去了啊广电总局?

  查道存:因为观众的压力呀

  周一清  提问:有人分析说,电视台被禁止在电视剧中插播广告后,可能对于视频网站来说是一大契机,广告投放或更多地流向自由度较高的视频网站,您觉得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么?

  查道存:我也认为对视频网站是一个好利好,但电视媒体仍然是最主流的媒体。

  泰爱海豚  提问:查总,你感觉像@安徽卫视 这样以电视剧为主的电视台,在这次限广令中遭受的损失会很大吗?有哪些汗的对策来应对这一政策! 

  查道存:安徽卫视会受一些影响,但总是有办法应对的。

  广告导报尚薇  提问:査总,您好,从限娱令到限广令,广电总局可谓在打一套“组合拳”,这场“拳击”博弈的最终结局将会走向何方?

  查道存:1、观众受益;2、媒体收入和广告主效果受影响;

  查道存:谢谢大家的提问,我的几个观点总结一下:1、限广令会对电视媒体产生一些影响,但是电视媒体仍然是最主流、影响最大的媒体;2、对电视剧制作业的影响有限,电视剧产业继续高速发展;3、电视媒体2012年会加强非娱乐类节目的研发和投资;4、限广令将使拥有优势自办节目的卫视、二三线卫视和视频网站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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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eo.com.cn/2011/1128/216666.shtml
http://finance.ifeng.com/stock/bk/20111201/51729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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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限广令 限制插播广告 限广令冲击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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