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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证书 |
专利的特性编辑本段回目录
专利具有独占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专利的种类编辑本段回目录
中国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个种类,国外根据各个国家具体情况不同,有些国家只有发明和实用新型两个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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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证书 |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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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复合层可以认为是产品的构造,产品的渗碳层、氧化层等属于复合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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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三种专利保护的期限 编辑本段回目录
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国外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基本为20年,有些国家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期限小于十年,或根据情况,申请人可延长保护期限。
申请专利的途径 编辑本段回目录
国内专利申请:
(1)专利申请人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设在各地的代办处,采取直接申请或者通过挂号邮寄申请。
(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专利申请。采用这种方式、专利申请质量较高,可以避免因申请文件撰写质量问题而延误无审查和授权。
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对申请人面交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代办处的申请文件,当时进行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理受理手续。
国外专利申请
一、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直接申请国外专利
中国是巴黎公约组织成员国,对于中国申请人,在中国申请专利后,可以利用巴黎公约规定的可享受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的“优先权原则”,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在12个月内,对于外观设计申请在6个月内,直接向国外申请专利。在超过优先权期限之后,如果原申请尚末公开,仍可申请外国专利,但此时不再享有优先权。
二、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
中国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利用此途径,可以实现“一国申请,多国有效”。此途径分为国际阶段与国家阶段。国际申请阶段,中国申请人以中文提交申请,在提出申请时必须指定此申请有效的国家(指定国)。国家阶段即为在国际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通过PCT途经申请国外专利只能是发明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不适用。
专利申请撰写编辑本段回目录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时间:2-3年。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并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时间:14个月左右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时间:10个月左右。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编辑本段回目录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如何获得专利权编辑本段回目录
专利权的获得,必须经过专利申请和依法审批的全过程。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将其发明创造的内容在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或图片、照片中充分公开,划定保护范围。而这些公开的内容是支持其权利存在的惟一依据。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图片、照片是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其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公告之后,就成为了专利文献。
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其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以下各项权利:
(1)实施其专利的权利。专利法意义上的实施,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而言, 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四种行为:对于产品专利,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制造、使用和销售其专利产品;对于方法专利,可以使用其专利方法;对外观设计专利而言,包括制造、销售和进口三种行为。
(2)允许其它单位和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专利法所称的“许可”。通过许可合同,被许可方不取得专利权,只取得专利实施权,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许可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被许可方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3)禁止其它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这项权利体现了专利权的排他性,是专利权最重要的方面。
(4)请求保护的权利。当专利权受到侵害时,专利权人有权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当事人任何一方对专利机关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在三个月期满未起诉,又不执行决定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专利权人或其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通过专利管理机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专利权。
(5)转让其专利的权利。
(6)放弃其专利的权利。放弃也是对专利权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放弃可以通过向专利局提交书面申请的方式进行,也可以不交年费的方式实现。
(7)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专利标记可以是“中国专利”或类似的词句。专利号是专利局在授予专利权时赋予的顺序号。专利法规定,如果其他人侵犯了专利权人的这项权利,假冒其专利,和将非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冒充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的,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自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转让编辑本段回目录
是指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有偿或无偿地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权利本身发生转移,转让人不再享有权利。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可以转让。因为,这些权利都是财产权,权利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其意愿自由处分,而将这些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就是处分权的方式之一。不过,在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时,发明人或设计人所享有的署名权和获得精神奖励等权利并不同时转让。也就是说,受让人在取得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后,并不因此成为发明人或设计人,也不因此享有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荣誉。因为这些权利属于人身权,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人身不可分割。所以不能转让,也不能通继承等其它方式转移。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都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当事人应将合同副本提交给中国专利局,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生效。
哪些情形不能获得专利权编辑本段回目录
①科学发现;如发现新星、牛顿万有引力定律
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新棋种的玩法
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④动物和植物品种,但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我国有专门的动植物品种保护条例)
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另外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妨害公共利益或者违背科学规律的发明创造,如永动机、吸毒工具等也不能获得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