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丁,亦称羌丁,姓子名绚,是中国商朝的一位君王。他是太甲之子,太丁之孙。沃丁继父太甲即位,传说在位29年(公元前1570-公元前1541)。沃丁即位时,仍以伊尹为相。伊尹之后,沃丁以咎单为卿士,即宰相。咎单也是商汤时老臣,他辅佐朝政,仍然采取伊尹节用宽民的政策,笃行汤法。并且也作了《沃丁》,用以警醒沃丁,发扬祖制,以德治商。沃丁死后,由弟太庚即位。谥号昭王。
沃丁
人物概述编辑本段回目录
古代帝王祭祀时,牛、羊、豕三牲全备为太牢;诸侯祭祀只备羊、豕,称少牢。所以有时太牢专指牛。天子除了祭祀天地、社稷外,一些小的祭祀也可用少牢。由此可见,沃丁对伊尹这位五朝右相的敬重。
商朝甲骨文记载
皇甫谧《帝王世纪》记载:“沃丁八年,伊尹卒……沃丁葬以天子之礼,祀以大牢,亲自临丧三年,以报大德焉。”大牢又称太牢。
沃丁,亦称羌丁,姓子名绚,太甲之子,太丁之孙。沃丁继父太甲即位。沃丁即位时,仍以伊尹为相。
伊尹之后,沃丁以咎单为卿士,即宰相。咎单也是商汤时老臣,他辅佐朝政,仍然采取伊尹节用宽民的政策,笃行汤法。用以警醒沃丁,并且也作了《沃丁》,发扬祖制,以德治商。沃丁在位二十九年,死后传位与太庚。由弟太庚即位。谥号昭王。
伊尹死后葬于今河南虞城,现虞城西南魏堌堆有伊尹墓。伊尹生前写过许多文字,《汉书》录有《伊尹》五十一篇,《伊尹说》二十七篇,早佚。《玉函山房辑佚书书》有《伊尹》一卷。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帛书有《伊尹》零篇六十四行。
政治改革编辑本段回目录
商王沃丁时期,商王朝的职官有中朝任职的内服官和被封於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别。内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最高的政务官,是协助商王决策的“相”,又称“阿、保、尹”。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三公,则是因人而设的一种尊贵职称、并不常设。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记载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祷鬼神的祝,掌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又称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长的师长,乐工之长的太师、少师。
商朝沃丁时期疆域
商王沃丁时期,内廷事务官是专为
内服是商王沃丁直接统治的王畿地区;外服是由邦伯所管辖的地区,这些邦伯分为侯、甸、男、卫几种,其中许多很可能是方国部落首领而臣属于商者。卜辞所载的侯有近50个,最著名的有仓侯、舞侯、犬侯、侯告、侯专、杞侯等。甸,卜辞称为“田”,“多田(甸)”即指许多甸职官员。男,在卜辞中称为“任”,著名者有而任、戈任、名任、卢任等。卫,作为一种武职,在卜辞中多称为“多射卫”、“多马卫”、“多犬卫”等,亦有单称为“卫”者。
商王沃丁时期,一是“百僚庶尹”。包括地位很高的旧臣、老臣以及商王的近侍之臣。其中还有负责出纳王命的史官。二是“惟亚惟服”。主要是与商王关系密切的军职官员。三是“宗工”。指负责王室祭祀和某些具体事务的官员。四是“百姓里君”。指管理地方上的诸族与普通民众的官员。生活在商周之际的周公曾经在《酒诰》中这样概述其情况:“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君)。”卜辞和金文所见商朝的内服官有五六十种,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经济措施编辑本段回目录
商王沃丁时期铸造作坊商代手工业生产的发展,比农业更为突出。其中,青铜冶炼技术和青铜器制造工艺的高度发展,更集中反映了当时手工业技术水平和时代的特点。在殷墟和郑州商城遗址,都发现有为王室所专用的青铜器铸造作坊。
殷商青铜器
商王沃丁时期商朝经济比夏朝有很大发展的表现:农业生产规模一相当大,种植的农作物有粟,黍,稻,麦等。畜牧业发达,饲养六畜,祭祀用几百甚至上千头家畜。青铜冶铸,玉器制作和酿酒等手工业很发达。商业发展到一定水平,交易是用海贝,骨贝,玉贝和铜贝等作货币。商王沃丁时期,商代使用的农具,考古学界一般认为仍以石、骨及蚌制铲、斧、镰、刀等为主,偶尔也发现有一些铜锸、铜铲等青铜工具,但不一定用于农业生产。
甲骨文的田字,表明在广平的原野有整治得整齐规则的大片相连的方块熟田。甲骨文“疆理”的“疆”字,象征丈量和划出疆界的田地,“田畴”的“畴”字,像田间按行垄犁耕往返转折,这样的田畴当然不会耕作得很粗放。这些经过疆理整治规则耕作较好并配合有灌溉沟渠的方块田,就是后来的井田。这些田地主要分布在都邑附近,由商王和诸侯国直接占有,也有分配给近亲贵族。其他贵族在封邑内也同样经营这样的田地,不过规模要小一些。在国都以外,商王经常派臣民到比较边远的地方去开垦土地。
商王沃丁时期在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在各个生产部门内部分工日趋巩固和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商代的商业也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在周灭商后,据周公说在殷民中有一部分人是“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这些人就是从事长途贩运贸易活动的商贾。在这些作坊中都有比较细致的分工,有世代从事生产擅长专精技艺的工匠。生产规模之大和技艺水平之高,是当时世界所罕见的。
社会制度编辑本段回目录
商王沃丁时期,王室分封诸侯,除保持它所由出生的姓之外,又以封国建立新氏,大夫以邑为氏。在各级贵族之间,就依姓氏的区别建立了各自的宗族关系。这种宗族关系,虽然沿袭了旧的氏族组织的遗制,但在实际上是以父权家长制为核心,按其班辈高低和族属亲疏等关系来确定各级贵族的等级地位的。
甲骨文记载沃丁时期经济
商王沃丁时期的中国,整个社会分成三大阶级:奴隶主阶级、奴隶阶级和平民阶级。奴隶主大多是由父系氏族社会末期的氏族贵族和部落首领转化而来的。
在奴隶主眼里,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奴隶被奴隶主成批地赶到农田里去种地、放牧,从事各种繁重的体力劳动。奴隶主可以随意的把奴隶关进监狱,施以重刑杀害。
商王沃丁时期,奴隶主要是由氏族部落之间的掠夺战争中得到的俘虏转化而来,也有一部分是氏族公社的贫苦社员沦为奴隶的。在商代,奴隶名目繁多,从事农业生产的称“民”、“黎民”、“众人”、“众”;从事畜牧业的称“牧竖”或“隶圉”;奴隶主家内的奴隶则叫“臣”(男性)和“妾”(女性)。他们在交换中夺取了大量的财富,在战争中扩大了权力,最终转变为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和完全占有生产者本身的奴隶主阶级,成为社会的统治者,上古文献中的“百姓”指的就是这一阶级。他们整天沉迷在饮酒、打猎和歌舞之中,而不管奴隶们的死活。
相关词条编辑本段回目录
参考资料编辑本段回目录
[1] 中国百科网 http://www.chinabaike.com/article/1/78/79/2007/200702037326.html
[2] 维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2%83%E4%B8%81
[3] 北方教育 http://www.northedu.cn/shangxiawuqiannian/show.jsp?informationid=200608081653455024&classid=200609191805547017
[4] 历代帝王朝 http://www.lddwm.com.cn/2006/1-4/131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