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主义利益集团的形成机制编辑本段回目录
摘要:多元主义理论指出,社会结构的变迁促使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志愿组建利益集团,社会干扰在利益集团形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杜鲁门为代表的多元主义集团理论总体特征是,重视宏观环境、尤其重视经济因素在利益集团形成中所产生的外部刺激。对应于民主政治变迁的现实,多元主义理论推进了民主理论的发展。
关键词:杜鲁门;麦迪逊;利益集团;多元主义;社会干扰;集体行动
中图分类号:D0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9)02—0051—04
收稿日期:2008-09-16
基金项目: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基金项目(52WQ92)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高春芽(1978—),男,江苏宿迁人,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博士,博士后。
多元主义是美国等西方国家集团理论的重要流派,它在代议民主的解释路径之外,分析了现代政治过程的社会组织基础。多元主义理论指出,民主政府没有排他性地垄断公共权力,利益集团参与了公共权力的配置,利益集团的自治从外部限制了政府对社会事务的干预,集团之间的多元竞争能够限制狭隘利益的极端化倾向,从而制造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政治均衡。对应于民主政治变迁的现实,多元主义推进了民主理论的发展。但在多元主义理论的发展过程中,研究者愈来愈重视利益集团的社会政治功能而非其形成机制。杜鲁门指出:“利益集团的起源和利益集团对政府制度的取向,是与集团政治最为相关的因素。”只有客观地分析利益集团的形成过程,才能准确把握社会利益的组织化效应以及社会力量影响政治过程的机制。
一、早期思想家对多元主义集团理论的探索
多元主义集团理论扎根于美国思想演变的历史土壤中。在设计1787年宪法时,美国建国之父们已经对利益集团的产生原因及其社会功能有所认识。虽然,麦迪逊还没有清楚地区分利益集团和宗派的异同,但他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中的论述为集团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他“经典地描述了不同集团对政府的影响以及这些集团产生的原因”。麦迪逊认为,利益集团形成的根本原因是人的自利性,普遍而持久的原因是经济领域“财产分配的不同和不平等”。人们无法根除集团冲突,但可以控制集团冲突所产生的影响,其方法在于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在领土广阔的国家,代议制共和政体可以有效地解决集团冲突:“把范围扩大,就可能包罗种类更多的党派和利益集团;全体中的多数有侵犯其他公民权利的共同动机的可能性也就小了;换言之,即使存在这样一种共同动机,所有具有同感的人也比较难于显示自己的力量,并且彼此一致地采取行动。”。麦迪逊把利益集团之间的多元竞争视为大国实行代议制共和政体的副产品,认为利益集团之间的制衡可以避免多数人压迫少数人的“共和病”。麦迪逊对利益集团形成的解释是立足于人的天性,认为围绕特定行业形成的“共同情感和利益”为利益集团的出现提供了社会基础。在传统的集团理论中,人的自利性和社会变迁导致的利益冲突一直是解释利益集团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从托克维尔、本特利和杜鲁门对利益集团形成机制的论述中,人们依稀可以辨认出麦迪逊的思想痕迹。
托克维尔并不是集团理论的代表人物,但他在《论美国的民主》中,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论述了利益集团形成的条件。杜鲁门指出:“托克维尔所描述的集团组织的运作趋势几乎与政府的正式制度平行发挥作用,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托克维尔区分了“政治结社”和“市民生活中自然形成的而全无政治目的的结社”,前者主要和政党政治有关,而后者则和集团政治有关。在民主社会中,个人自由独立而又软弱无力,由于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他人来帮助自己,“他们如不学会自动地互助,就将全都陷入无能为力的状态”。民主社会的平等价值成为市民结成社团的动力。托克维尔预言:“人们越来越不能单由自己去生产生活上最常用和最需要东西的时代,正在来临。”托克维尔对利益集团形成的论述是关注个人在民主社会中的生存状态的:一方面,民主社会崇尚平等,这造成个人独立行为的软弱无力,它需要通过结社的形式加以弥补;另一方面,民主政府保护公民的结社权,这又为个人组建利益集团创造了制度条件。
麦迪逊和托克维尔,一位是美国本土的政治家,一位是欧洲思想家。前者认为利益集团是民主政治中难以避免的“祸害”,而后者则认为利益集团为民主政治提供了社会基础。他们对集团理论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真正标志着多元主义集团理论的产生的,当属本特利《政府过程》一书的出版,它被视为“迄今为止使这一主题系统化的著作”。本特利在该书中较为系统地论述了利益集团的产生动力、内部结构和政治功能,并自认为提出了新的集团分析方法,他将集团视为研究政治过程的基本单位,具体考察政治过程中实际发生的集团行为。
本特利的多元主义集团理论又称作分析多元主义,它不同于欧洲历史上的哲学多元主义。哲学多元主义主要以德国的法学家吉尔克和英国的法学家梅特兰为代表,他们反对黑格尔式的国家崇拜,试图在强权国家和极端个人主义之间走一条中间道路。哲学多元主义准确地指出,国家并非个人忠诚的唯一对象,国家并没有吸纳个人所有的情感和注意力,社会领域中的教会等团体也是人们认同和忠诚的对象。为了在个人和国家之间建立和谐关系,应该强化社团的法定角色,国家不应该对私人社团横加干涉。由于哲学多元主义强调社团产生的自发性和自愿性,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本特利等人的集团理论。哲学多元主义意识到,社会是以集团的存在为基础的,它描述了和集团活动有关的社会现象,但它缺少科学的分析方法,没有客观地论述集团的结构和形成过程。以本特利为代表的分析多元主义,则从经验行为的角度研究了利益集团的动态发展过程。
本特利认为,除非人们已经研究了集团发展过程,否则就无法研究政治的变革过程。当社会中原有的利益平衡被某些利益集团打破时,集团成员就会采取行动捍卫其共同利益,利益集团的产生是对原有利益平衡遭到破坏的矫正。本特利举例指出,当一些载重货车安装窄型轮胎并损坏道路时,多数纳税人起初都采取“忽视”的态度,但他们最终会建立组织,维护共同利益。纳税人具有“行动的倾向"(tendency to action),他们将潜在地(potentially)参与集团活动。在外界环境的压力下,潜在集团将自然转变成有能力采取集体行动的利益集团。本特利的集团理论可以总结为“趋向稳定——干扰——反抗模式”。他假定政治生活具有自我平衡的倾向,一旦常态的平衡转变为病态的不平衡,有组织的利益集团就会应运而生并采取集体行动:“一个集团对另一集团不管取得了似乎永恒的优势,这种打破先前稳定关系的做法将导致一个对立的运动来恢复过去的关系,其途径是在政治上主张集团关系中至少要有一些公正的平衡,即类似杜鲁门
以后两代人所说的集团关系‘均势’。”
杜鲁门对本特利的学术贡献给予了较高的评价:“从1908年A.F.本特利的开创性著作《政府过程》出版以来,学术界越来越关注政治集团。”奥尔森则对本特利的多元主义集团理论不以为然,认为“行动的倾向”并不足以解释利益集团采取集体行动的具体过程:“本特利在所有强调集团压力的重要性和优越性的论述中,几乎没有论及为什么社会中不同集团的要求会以有效的政治或经济压力的形式反映出来。他也没有细致考察促使集团有效组织和行动的原因……本特利的追随者们已设法填补他思想中的这段空白。”
二、杜鲁门的多元主义利益集团发生论
在本特利的追随者中,杜鲁门是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虽然有的学者认为,杜鲁门才是真正的多元主义之父,也有的学者指出杜鲁门即使不参照本特利的著述也能够独立提出自己的集团理论,但不能否认的是,在多元主义集团理论的谱系中,本特利和杜鲁门之间有直接的继承关系。杜鲁门承认自己的研究工作是建立在诸多先行者的基础上的,“不过在这些著作中,有一本需要特别提出,这就是阿瑟·F本特利的《政府过程》”。杜鲁门继承了本特利的集团分析方法,是美国集团理论发展史上的集大成者。
杜鲁门比本特利更为详细地解释了利益集团的形成原因,他主要依据两点理由:一方面,社会变迁需要利益集团的出现以承担相应的社会功能;另一方面,利益集团在集体行动过程中干扰了其他潜在集团。杜鲁门指出:“不断提高的专业化程度和劳动分工的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是,日益增长的互相依存活动链条的不同阶段上形成各种各样的集团”,“当简单社会变得复杂,即高度差异化、制度化的集团在数量上增加,社会也就发展出更多的协会。”社会分工的细密化和社会关系的复杂化,都表明了社会异质性的增强,它为现代利益集团的萌发提供了土壤。然而,社会分工的发展并不能完全解释利益集团的扩张,利益集团的大量出现还和集团之间的利益关系直接相关。社会环境的变迁,诸如技术变革、市场扩张、商业周期和军事冲突等,都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干扰因素,为了应对这些干扰需要创建新的利益集团以维护所属成员的共同利益。利益集团具有协调其内部成员之间关系功能的同时,也具有稳定集团与集团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功能。利益集团“在实施其功能过程中,可能会干扰其他集团的平衡或加剧其他集团内部的分裂。这反过来引起新协会的产生以纠正它所引发的干扰。因此,协会的形成具有波动性”。社会环境的改变成为利益集团产生的干扰因素,而这些集团一旦产生又成为其他集团产生或分裂的干扰因素。社会环境系统与集团系统之间的联通关系造成现代社会利益集团的波浪式发展过程,“协会形成的速度反映了社会中经济集团的分裂与不稳定的程度”。在杜鲁门的集团理论中,均衡是集团重要作用的体现,利益集团的作用“就是为了恢复前一种均衡或建立一种新的均衡”。在微观上,潜在集团转变为组织化利益集团,实现了成员之间的利益均衡;在宏观上,利益集团波浪式的发展最终也要实现集团之间的利益均衡。社会干扰是微观均衡和宏观均衡的催化剂,集团均衡则成为对应社会干扰的关键词。
三、多元主义的衍生理论和平衡理论
杜鲁门的论述不仅为人们提供了理解利益集团形成机制的平台,也激励了其他学者深入研究利益集团的产生过程。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两种解释利益集团产生的理论假说,即“衍生理论”(prohferation theory)和“平衡理论”(equilibrium theory)。衍生理论的主要观点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点:第一,利益集团是不同价值和利益分化的产物;第二,随着时间的推进,政治领域将衍生出愈来愈多的专业集团;第三,必须从社会变迁过程来解释利益集团的产生。衍生理论认为,社会分化和专业化是推动利益集团产生的直接动力。随着社会商业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相关产业部门的分工水平不断提高,社会领域出现了各种新生利益,围绕具体的职业形成了能够增进共同利益发展的集团。以农业为例,农业商业化导致了农场专业化,农场主由于种植或养殖的不同而形成具有特殊利益的集团。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农场主之间既相互依赖又相互冲突,由此而形成的利益集团是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组织形式。衍生理论在时间纬度上解释了社会分化和聚合对利益集团产生的影响。与此相对立,平衡理论则不太关注社会新生利益对利益集团产生的影响,它假设在已有社会集团中存在利益平衡,而是那些技术发明、战争、移民和通讯等社会因素打破了原有的平衡机制。作为回应,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通过建立正式的利益集团恢复了原有的利益平衡。利益集团正规组织的建立不仅加强了集团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提高了集团内部凝聚力,同时也使利益集团处于更加有利的博弈地位。平衡理论和衍生理论从不同方面解释了利益集团的形成过程,前者将利益集团视为日益活跃的组织,而后者则认为利益集团具有数量不断增加的发展趋势。
衍生理论和平衡理论为解释美国利益集团的产生提供了新视角,但它们都存在自身的局限性。索尔兹伯里指出:“二十世纪,有组织团体的普遍成长,即主要是一种以角色为基础的组织之普遍成长,而其原因则由于社会、政治以及经济角色的不断分化。”但他不同意社会分化必然导致利益集团数目增加的观点,因为社会对利益集团的容纳度是有限的,他认为:“我们注意到利益集团发展的上限,这种上限可视为一种结构上、或体系上的变数。我们谈及有组织团体的密度……在达到密度的顶点之后,团体总数的适度减少,并非是不寻常的。”
衍生理论可以解释美国内战以后,其农业利益集团的发展特征,但它解释不了为什么农业利益集团的数量在20世纪上中叶没有随着社会分化而不断增加。1900年以后的美国农业利益集团不但没有分化衍生,反而出现了相互合并的现象。索尔兹伯里指出:“古老的、较一般性的团体,如果不采取新的活动并提供新的利益,就难以立足。因此,角色的分化亦可能摧毁组织。”平衡理论认为,利益集团产生于原有利益关系的失衡,这种论断不得不面临各种经验和逻辑上的诘难:原有利益关系是平衡的吗?每次利益失衡都将导致利益集团的产生吗?平衡理论隐含着利益集团形成过程是一种“循环模式”的观点。Ci038依据平衡理论,利益集团的产生是对群体处于不利地位的否定,利益集团的产生是与社会群体福利状况的恶化密切相关的一种理论。然而,这有悖于美国利益集团发展的实情。根据对农业和劳工集团的统计数据,这两类集团的成员数都随着经济繁荣而增加,又随着经济的衰退而减少。人们对集团活动的参与不仅和原有利益被破坏的程度相关,而且受现有经济状况的影响。
四、余论
根据杜鲁门等多元主义学者的观点,随着社会结构的复杂化,利益集团的出现是经济制度关系中的干扰因素所导致的反应,杜鲁门的集团发生理论因此被称作“干扰理论”(“disturbance theory”)。社会干扰促使潜在集团转变为组织化集团,“在外部力量(干扰)和新的利益集团组织形成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干扰理论的总体特征是,它从“需求”的角度解释利益集团的形成:社会结构的变迁需要利益集团的出现以发挥其特定的社会职能。杜鲁门对利益集团形成机制的解释具有明显的结构一功能主义色彩。社会结构的变迁需要集团的出现以承担利益整合的功能,而新生利益集团所具有的功能又要求其他集团对此作出调整,利益集团由此在社会干扰因素的刺激下自行产生。这是一种“宏观水平”的解释,它的特征是重视宏观环境、尤其重视经济因素对利益集团的外部刺激。但是,这种解释路径的缺点也很明显,它忽视了“供给”问题,轻视社会精英在利益集团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中,为什么有些利益集团能够组织起来,而其他的利益集团却不能呢?干扰理论对该问题并不能给出有说服力的解释。通过对美国20世纪70年代公共利益集团的统计分析,巴里发现只有不到30%的利益集团的产生源于社会干扰。社会结构的变迁虽然能为利益集团的形成创造条件,但大部分利益集团并非由于外在的干扰产生的,而是通过对已有利益集团的模仿产生的。利益集团的确可能呈现出波浪式的发展,但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和杜鲁门的解释恰恰相反,它“可能更多的是相似集团而非对立集团催化的结果”。仅仅从社会结构的变迁中寻求利益集团产生的原因是不够的,研究者还必须重视利益集团组织者的作用。有的学者将杜鲁门提出的“干扰”区分为由大环境造成的“社会干扰”(societal disturbance)和集团组织者经历的具体事件引起的“个人干扰”(personal dis—turbance)。这种区分在说明社会变迁对利益集团的产生具有重要影响的同时,也突出了集团组织者在集团动员过程中的作用,这为多元主义理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