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编辑本段回目录
一、工资的概念及其实质
工资协议
工资是指基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由于工资是劳动报酬的货币形式,因此,它反映了以下基本属性:
(1)工资支付基于劳动关系
(2)工资是依据劳动为尺度支付的货币。
(3)工资以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量为标准确定。
二、工资分配原则
工资分配原则,是由立法确认的贯穿于整个工资制度的基本准则,是实现工资制度立法目的的核心组成部分。
中国工资分配原则的确定,必须符合两项基本要求:
运用工资这一物质利益杠杆,在全社会构建一种促使劳动者向社会多做贡献的激励机制,最终促进经济的发展;
合理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使工资的分配不致造成其他不合理的社会现象,以实现促进社会进步的目的。
《劳动合同法》 |
2、宏观调控原则。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原则,以促进社会进步为目的,并通过下述途径贯彻实施: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增强工资收入透明度,并使工资增长水平不超过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实行工资总量宏观调控,使消费基金的增长与生产基金的增长相协调;消费与生产比例关系趋于合理;通过工资分配立法,保障劳动者获得基本生活需要;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分配和再分配过程;建立与工资分配相关的其他制度,克服按劳分配和用人单位行使工资自主权中可能产生的不合理、不公平现象。
三、工资制度及形式
拖欠工资 |
社会主义国家确定和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原则、形式、办法和规定的统称。工资制度是工资政策的具体表现,它决定于国家和企业的生产水平与经济方针,同时它也影响生产、工作的发展。
中国企业几种工资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企业经营者年薪制。
四、工资的影响因素
1、内在因素。所谓影响工资的内在因素,是指与劳动者所承担的工作或职务的特性及其状况有关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劳动者的劳动;职务的高低;技术和训练水平;工作的时间性;工作的危险性;年龄与工龄等。
2、外在因素。所谓影响工资的外在因素,是指与工作的状况、特性无关,但对工资的确定构成重大影响的一些经济因素。与内在因素相比,外在因素更为具体而易见。如:生活费用与物价水平;企业负担能力;地区和行业间通行的工资水平;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劳动力的潜在替代物;产品的需求弹性等。
协议编辑本段回目录
协议签定流程表 |
协议是对数据格式和计算机之间交换数据时必须遵守的规则的正式描述。简单的说了,网络中的计算机要能够互相顺利的通信,就必须讲同样的语言,语言就相当于协议,它分为Ethernet、NetBEUI、IPX/SPX以及TCP/IP协议。
协议还有其他的特点:
(1)协议中的每个人都必须了解协议,并且预先知道所要完成的所有的步骤。
(2)协议中的每个人都必须同意并遵循它。
(3)协议必须是清楚的,每一步必须明确定义,并且不会引起误解。
在计算机网络中用于规定信息的格式以及如何发送和接收信息的一套规则称为网络协议或通信协议。
协议也可以这样说,就是连入网络的计算机都要遵循的一定的技术规范,关于硬件、软件和端口等的技术规范。
协议书 |
这种协议很类似于“摩尔斯电码”,简单的一点一横,经过排列可以有万般变化,但是假如没有“对照表”,谁也无法理解一分杂乱无章的电码所表述的内容是什么。电脑也是一样,它们通过各种预先规定的协议完成不同的使命,例如RFC1459协议可以实现IRC服务器与客户端电脑的通信。因此无论是黑客还是网络管理员,都必须通过学习协议达到了解网络运作机理的目的。
每一个协议都是经过多年修改延续使用至今的,新产生的协议也大多是在基层协议基础上建立的,因而协议相对来说具有较高的安全机制,黑客很难发现协议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直接入手进行网络攻击。但是对于某些新型协议,因为出现时间短、考虑欠周到,也可能会因安全问题而被黑客利用。
对于网络协议的讨论,更多人则认为:使用的基层协议在设计之初就存在安全隐患,因而无论网络进行什么样的改动,只要这种网络体系不进行根本变革,就一定无法消除其潜在的危险性。
协议的变更或终止编辑本段回目录
工资协议 |
1、订立本协议的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工资协议无法履行;
2、本协议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发生了较大变化;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
5、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工资协议变更程序:
1、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需要变更的工资协议条款、变更的理由与条件;
2、在工资协议期限内,签订工资协议的一方就工资协议的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双方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后,由企业在7日内将变更修改后的工资协议及变更工资协议的说明书提交给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集体合同编辑本段回目录
集体合同审查流程图 |
劳动报酬权编辑本段回目录
解读《劳动合同法》 |
劳动报酬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人权即为人的权利或作为人类的权利,是人作为人的属性所享有的,不可剥夺的不可转让的基本权利,它是保障人的生存和发展以及保障人作为人应有的尊严与价值的重要权利。相关的世界人权文件中都规定有劳动报酬权,如《世界人权宣言》第23条规定有工作权、同工同酬权。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中国2001年2月28日人大批准)第7条关于劳动报酬权规定: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特别要保证最低限度给予所有人公平的工资和同值工作同酬而没有任何歧视,保证休息、闲暇和工作时间的合理限制,定期给薪休假以及公共假日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此外,国家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为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实现也发布了一系列规章,如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及《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对工资支付的办法、禁止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对工资支付的监督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