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编辑本段回目录
简介编辑本段回目录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创业投资企业暂行办法》始倡者与执笔人。理学学士、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历任原中国律师事务中心主任助理、原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业务主任,并曾兼任北京大学创业投资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投资系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现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先后参与《投资基金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起草,是“国务院专题办创业板研究小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成员。
事件编辑本段回目录
基于国家先后出台《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等配套政策的大背景,
亚太投资峰会在第一场论坛中,特别安排了“公司制是人民币基金发展方向”专题,由高能资本董事长王晓滨作主旨演讲,并请创业投资家代表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刘健钧博士作点评。对刘健钧博士的点评观点,有个别媒体作了主观推断式的报道,在关键的结论性语言上曲解了刘健钧博士的原意。
根据2007年2月发布的《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和2007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目前国家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仅针对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但这种选择是“税收优惠政策必须具有可操作性”的基本要求所决定的,不存在政策歧视的问题,更不是政府有意“力挺公司制”。
加快企业创业编辑本段回目录
刘健钧将自己的演讲主要分为两大块:一、创业企业是支撑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力量;二、阐述当下政治环境,不断完善的创业投资体制正在开启新时代。
对于第一板块,刘健钧又从三方面进行阐述:1.创业企业是最重要的创新主体;2.创业投资成为经济协调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钥匙;3.创业企业成为吸纳社会就业很重要的管道。
对于政治环境的完善,刘健钧指出,《创投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推出为中国创投基金提供了完备的法律保障;另外,《创投企业发展税收政策》和《创投引导基金指导意见》等为创投资金发展提供了组合政策支持;最后,他又提出创业板市场的最终推出,可望为创业企业搭起通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金桥。
既然谈到了创业投资、创业企业的重要性,以及政府政策环境的不断完善,各中小企业更加迫切的希望了解如何赢得创业投资的支持,刘健钧就此给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首先应运用企业制度三层次模式,深入理解创投选项的标准;其次,了解创投机构,筛选投资项目的基本程序;再次,按照企业制度三层次模式,认真撰写商业企划书;另外,要努力提高创业团队的整体素质;更重要的是,需冷静应对创业投资的尽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