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义其人其事编辑本段回目录
郭明义,男,1958年12月生,成人本科学历。1977年1月参军,并于1980年6月在部队加入中国共产党,曾被部队评为 "学雷锋标兵"。1982年1月,复员到鞍钢集团矿业公司齐大山铁矿工作。先后在矿用大型生产汽车驾驶员、车间团支部书记、矿党委宣传部干事、车间统计员兼人事员、矿扩建工程办公室英文翻译等岗位工作。1996年至今,任齐大山铁矿生产技术室采场公路管理员。
入党30年来,他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每个工作岗位上都取得了突出的业绩。从1996年开始担任采场公路管理员以来,他每天都提前2个小时上班,15年中累计献工15000多小时,相当于多干了五年的工作量。1990年以来,他坚持20年无偿献血,累计献血6万毫升,相当于自身总血量的10倍。1994年以来,他为希望工程、身边工友和灾区群众捐款12万元,先后资助了180多名特困生,而自己的家中却几乎一贫如洗。一家3口人至今还住在鞍山市千山区齐大山镇,一个80年代中期所建的、不到40平方米的单室里。2006年以来,他8次发起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倡议,有1700多名矿业职工参与;其中,齐大山铁矿汽运作业区大型生产汽车司机许平鑫同志与武汉的一名白血病患者配型成功,成为全国第1066例、鞍山市第5例成功捐献者。2007年以来,他7次发起无偿献血的倡议,共有600多名矿业职工参与,累计献血15万毫升。2008年以来,他发起的希望工程捐资助学活动,已有2800多名矿业职工参与,资助特困生1000多名,捐款近40万元。2009年以来,他发起成立的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俱乐部,已有200多名矿业职工和社会人士参与,是目前国内参与人数最多的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俱乐部。为此,他先后荣获了齐大山矿先进生产者标兵、模范共产党员,矿业公司先进生产者、模范共产党员,鞍钢先进生产者、精神文明建设标兵、优秀共产党员、鞍钢劳动模范,鞍山市优秀义工、道德模范、无偿献血形象代言人、特等劳动模范、辽宁省道德模范提名奖、希望工程突出贡献奖、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全国红十字志愿者之星、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2008年7月1日,齐大山铁矿党政工做出了《关于开展向郭明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2009年7月29日,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党政工做出了《关于开展向郭明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2010年4月26日,鞍钢集团公司党委、鞍钢集团公司做出了《关于开展向郭明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2010年8月4日,中共鞍山市委做出了《关于开展向郭明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郭明义现象的思考编辑本段回目录
对于郭明义这位很普通的职工为何会引起社会如此高的评价?会吸引着世人众多的眼球呢?社会学家艾君在《郭明义的“爱心”和“奉献”比什么都重要》一文中作了分析:艾君认为,这来源于他的“爱心”和“奉献精神”。艾君认为,“爱心”就是郭明义思想情操的写照;“奉献”就是郭明义行为上折射出的一种精神。
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艾君指出,郭明义的事迹给我们做出了完美的回答,那就是多献出一点“爱心”,多奉献一些“公德”。只有献出“爱心”,为社会做些事情,才能修成崇高的情感,换来人生的愉悦,获得生活的幸福,得到社会的尊重。只有尊敬与爱戴别人,才能换来别人的尊重,这就是“我为人人”,“人人”才能“为我”的道理。在追求文明的世界里,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社会的财富才能不断增加,人类社会的文明才会得到发展,我们这个世界才会变成文明的天空,和谐美好的人间。
社会学家艾君的文章里进一步分析道,如果说郭明义是“英雄”,但他平凡的人生经历中没有惊心动魄的壮举;如果说郭明义是“小人物”,但他却像一支蜡烛,永远在照耀着别人,燃烧着自己。从他的身上,从他的行为中,让我们无处不感悟到“爱心”和“奉献精神”的存在,让我们无处不感受到一种无私奉献的文明力量的存在,也让我们能够更加懂得了“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奉献内涵。他认为,郭明义心中有颗“爱心”,他要在平凡的生活里、工作中、家庭里,把自己对祖国的爱、对社会的爱、对人民的爱,在人生的历程中尽情地表达和抒发出来;那就是郭明义的言行中有种“奉献精神”,他要在道德与正义、公德与私欲、社会与文明中找到支点,以自己炽热的爱心、在平凡的工作里、在时代的发展中,奉献出自己能够想到以及能够做到的爱心,为社会做点事情,为这个社会的文明与发展留下一条有价值有意义的人生轨迹。
在谈到“爱”和“奉献”的时代含义时,社会学家艾君认为,爱是人的感情的喷发,爱是人的追寻梦想的翅膀,爱是社会文明与道德的根基;“奉献”是人的行为美德,奉献是一种爱心的体现,奉献是一种为公而忘私、舍己而取义的品格,奉献是一种不求回报的爱和全身心付出的文明行为。
他表述说,郭明义身上以及他的言行中,我们不难发现他对持之以恒地对爱心的坚持和追求,以及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始终如一地对“奉献”的践行和执著。这种坚持和执著,表现在郭明义近20年中,累计为身边工友、特困学生和灾区群众捐款12万多元,资助了180多名特困儿童。他无偿献血20年,累计献血6万毫升……等等事迹上。
郭明义的精神编辑本段回目录
胡锦涛总书记指示,郭明义同志是新时期学习实践雷锋精神的优秀代表。这说明了,郭明义的精神实质就是雷锋精神在新时期的写照。
雷锋身上有爱心,也有奉献的精神,因而,社会学家艾君认为,爱心”就是郭明义思想情操的写照;“奉献”就是郭明义行为上折射出的一种精神。
社会学家艾君在文章里分析道,郭明义身上似乎有双无形的翅膀,那就是“爱心”的翅膀,只要心中有梦就会飞翔;郭明义行为中有种“奉献精神”,他以自己的行动为我们这个发展的社会多做点事情,为我们这个追求文明的社会奉献着道德。郭明义正因为有了这种“爱心”和“奉献精神”,郭明义才显得如此的高大,显得如此的受人尊重,引人瞩目。艾君的文章里,首次将“爱心”和“奉献精神”概定为我们这个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提出了爱心”和“奉献精神”也就是我们最基本的民族精神。
艾君的文章里表述说,我们已经进入了21世纪,人类的文明之所以获得不断进步,社会财富之所以获得不断发展,就是在无数人显出“爱心”,默默无闻地“奉献”智慧和力量中收获而来。艾君强调,“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爱心”和“奉献精神”,永远是一种文明社会发展中高尚的精神境界,是鼓舞和激励人们奋发向上的巨大力量。有了这种精神,才能够坚定民族前进的信念,才能够振奋其民族不惜追求的精神,才能够凝聚民族的力量,不断构筑起我们和谐社会的大业。心中有爱,天地才宽。让我们向郭明义学习,以“爱心”和“奉献精神”,呼唤着人类朴实情愫的回归,呼唤着民族道德观念的进步,呼唤着人类的新文明的发展,呼唤着我们民族的振兴和祖国的腾飞。
郭明义事迹的启示编辑本段回目录
社会学家艾君指出,心中装有“爱”,行中有“奉献”,这是人类的新文明的发展的要求:郭明义的“爱心”和“奉献”比什么都重要。他在文章里指出,郭明义的事迹给我们启示,在追求文明、发展、进步的社会,一个人可以暂时没有汽车,但不能失去“爱”的追求;一个人可以暂时没有职业,但不能失去道德、理想的信念;一个人可以没有了躯体,但不能失去人格、文明的灵魂。人在社会就是要有一点精神的。要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就需要像郭明义那样,多献出一点“爱心”,多奉献一些“公德”,只有这样才会成为一名正直的人,高尚的人,有益于时代的人。
在文章里,艾君还进一步指出,郭明义的事迹还给我们启示,无论在什么岗位,也无论我们都在扮演什么样的角色,都需要具备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具有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而应该承担的人生责任。那就是社会责任,道德责任,进步责任。要实现这些责任,就需要“爱心”和“奉献精神”。“爱心”和“奉献精神”也就是我们最基本的民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