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历史与概况武汉大学法学院源于1926年武昌法科大学。1928年我校命名为武汉大学时,法学院就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曾由武汉大学两任校长、著名法学家王世杰、周鲠生先生兼任或专任院长;1979年恢复法律系(院)后,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知名民商法专家马俊驹教授、知名国际法专家余劲松先后出任负责人、系主任和院长,现任院长是曾入选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的曾令良教授。 二十世纪两次著名的国内外审判,我院均有著名学者参与其间,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为维护正义,做[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