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40 号,《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于2007年9月7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三次局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法律背景据统计,自2003年开始,中国进入了电子产品报废的高峰期。每年《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至少报废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每年废弃的电脑超过500万台,淘汰的手机超过7000万部,而且这一数字在逐年递增。而同时,世界上80%的电子垃圾被运到亚洲,其中有90%进入中国[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