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是1929-1931年国民党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典》。该法典在国统区适用20年,1949《中华民国民法典》年中国共产党发布了文告,废止了包括民法典在内的国民党《六法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该法典后来仅限于在我国台湾省施行。内容提要制定一部民法典系中国于21世纪头10年的一件大事。本文试图综合民法典编纂体系中法学阶梯式和潘德克吞式之优点,从民法调整对象理论出发认为民法典应包含人身法和财产法两大部类,从科学的法典编纂方法出发认为民法典应采“总则——分则”模式,于分则[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