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荷兰新民法典荷兰民法典传统的大陆法系民法典以法国、德国为典型。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民法典)共有三编,分别为:人、财产及对所有权的各种限制、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德国民法典共有五编,分别为:总则、债的关系、物权、亲属和继承。而荷兰新民法典与之不同,共有十编,其体系结构和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编:人法与家庭法。包括婚姻、婚姻财产、离婚和收养。 第二编:法人。包括社团、合作社、互助保险社、公司和基金会。 第三编:财产法总则。 第四遍:继承法。 第五编:物权。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所有权、共有、各种用益[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