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旧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又称东京国际军事法庭,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1946年1月19日,远东最高盟国统帅部根据同盟国授权,公布《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日本战犯(又称东京审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菲律宾等11个国家代表组成。简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设立于东京,主要审判日本的战争罪犯。由美国、苏联、英国、法国、荷兰、中国、澳洲、新西兰、加拿大、印度和菲律宾这些胜利的同盟国共同任命法官审[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