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1989年2月10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3月6日卫生部令第2号发布)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以下称《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境卫生检疫法》和本细则所称: “查验”指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以下称卫生检疫机关)实施的医学检查和卫生检查。 “染疫人”指正在患检疫传染病的人,或者经卫生检疫机关初步诊断,认为已经感染检疫传染病或者已经处于检疫传染病潜伏期的人。 “染疫嫌疑人”指接触过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