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2月4日财政部财法字【1994】第003号发布) 相关章节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 条例第一条所称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一)项至(五)项所[阅读全文]